Ⅰ 请问在1999年5.19行情中涨幅最高的股票是哪支
亿安科技126元
Ⅱ 股票价格是怎么拉升和拉底的.
庄家操纵股价的方法
1、炮制题材揭开风险最小化利润最大化。
2、上市公司倾力配合。
3、内幕交易黑箱操作。
4、联手操纵翻云覆雨。
5、控盘操作虚拟价格。
6、多开帐户逃避监管。
7、空穴来风虚假造市。
8、大胆逼空小心诱多。
9、涨也对倒跌也对倒。
10、打老鼠仓送大礼包。
以下详细说明
1、在1999年的5.19行情中受美国NASDAQ网络股大幅上扬的刺激,国内的某些庄家在一些网络股中大举建仓2000年我国股市出现回暖迹象那些在5.19行情中被网络股套牢的庄家以及其他套牢庄家便开始紧急启动网络经济和新经济这一法宝,将自己炒作的个股纷纷披上网络这一美丽动人的外衣,一些个股标榜自己进军网络,介入新经济,同时大幅拉升股价有些也借纳米概念、光谷概念哄抬股价。但是,时至今日,这些所谓的概念题材最终兑现的能有几家?真正能为上市公司带来效益、为股东创造回报的又有几家呢独家证券参考全新角度看股市。
2、欲话说苍蝇不盯没缝的鸡蛋。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相关的上市公司紧密配合,没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员的别有用心操纵市场者在二级市场上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配合得天衣无缝,要利润包装利润,要洗盘时制造利空,要出局时炮制题材,就是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不容乐观也不遗余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还拿出发行新股、配股或从银行借贷的资金交给庄家们委托理财,而庄家们炒做的股票正是该家上市公司,于是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便结成了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为庄家鞍前马后乐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3、所谓的内幕交易就是内幕知情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在二级市场上赚取非法利润的行为。而操纵市场者操纵股价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来实现的。我们撇开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销的新股和配股不说仅仅以发生控制权,第一大股东移位的重组类公司为例来揭开操纵市场者利用内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冰山一角。
4、2001年2月5日的《粤港信息日报》转载了肖进安的一篇文章,作者利用2000年深沪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信息资料,通过实证分析揭露了庄家们该文主要针对券商是怎样通过联手操纵,在二级市场上翻云覆雨的。该文将联手操纵分为单一券商营业部之间的关联关系、同城(地)券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关系中的异类三种他发现某某证券公司在12只股票中存在关联关系、某某证券公司在26只股票中存在关联关系、其他一些证券公司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
5、由于庄家们控制了某只股票的流通筹码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该只股票的供求关系,其价格制定就不再取决于该股的经营业绩和内在的投资价值而是完全决定于庄家的操作计划和资金实力,因此,扭曲了该只股票的价格定位出现了虚幻的价格从而放大了股市的泡沫2000年超过1000倍市盈率的个股多达30只。
6、为了隐蔽操作逃避监管庄家们通过在多家营业部利用多个个人帐户分散筹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例如被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信达信托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亿元资金,利用101个个人股东帐户及2个法人股帐户通过其下属的北京成都长沙郑州南京太原等营业部,大量买入“陕国投A”股票。持仓量从4月8日的81万股占总本的0.5%到最高时的8月24日的4,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5%。但是,信达信托对上述事实未向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7、要达到诱骗中小投资者跟风炒做的目的操纵市场者除为炒做的股票编织无数美丽的题材外还必须向外扩散这些题材在资讯时代十分发达的今天,操纵市场者要达到这一目的确实不费吹灰之力于是我们便看到大量的网上传闻此外操纵市场者还利用所谓股评家和咨询机构的市场影响力拼命推荐即将出货的股票于是我们便看到了大量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试想一想这些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为什么在股票的底部没有出笼而在股票的顶部却连篇累牍地奉献给投资者了。
8、操纵市场者为了达到充分吸筹拉高出货的目的近年来纷纷采取了大胆逼空小心诱多的操作手法,我们以海虹控股(0503)为例
从海虹控股2000年的日K线图我们可以看出主力庄家在1月4日至1月18日吸筹完毕后采取了期货式的逼空手法1月18日至2月22日连续拉出了17个涨停2月24日至3月1日又连续拉出了5个涨停庄家一边拉涨停一边又在悄悄出货而等一些头脑简单的投资者在最后的涨停板被打开勇敢地杀进的时候那便是世纪之套。
9、关于庄家的对倒行为2000年第十期发表的《基金黑幕》一文多有披露本文不再赘述。根据笔者的观察和庄家一般的操作手法不论是拉抬还是洗盘不论是做开盘价还是做收市价均存在严重的对倒行为试想一想庄家的资金实力总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将所有的筹码全装进口袋而且庄家最终出货才能将帐面利润实现实际利润要用有限的资金推动股价必须通过对倒才能完成 。
10、所谓的“老鼠仓”排除内幕人士在庄家的成本区建仓的筹码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途径就是庄家为了达到某一目的在开盘中或收盘时打出的比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便宜的多(有的甚至就是跌停板)的筹码而当老鼠仓打出后该股在未来的几个交易日后便开始疯涨因此一般来说老鼠仓就是将巨额利润送给某些重要人物的重要手段。
Ⅲ 股票是什么是什么作用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投资者用以证明其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和投资入股份额、并据以获得股利收入的有价证券。股票的持有人就是股东,在法律上拥有股份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权,享有一定的经营管理上的权利与义务,同时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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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股票会涨多高有没有一个顶点
什么是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岩氏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已有近400年的历史。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滚信。目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l)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人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以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股票为例。如果在1983年底投资1000美元买人该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场价格卖出,赚取10倍多的利润。在通货膨胀时,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
(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粗备散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人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例如,称雄于世界计算机产业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当其业绩不凡时,每股价格曾高达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战,出现经营失策而招致亏损时,股价又下跌到40美元。如果不合时机地在高价位买进该股,就会导致严重损失。
怎么决定开盘价格?
揭密庄家做盘的秘密 操纵股价的10种常用的手段
1、挖空心思,炮制题材(揭开风险最小化、利润最大化的神秘面纱…)
对操纵市场者来说,所谓的题材就是他们事先设计的一场诱导中小投资者跟风上当的骗局和事先掘好的一口陷阱,是一朵绚丽多彩的罂栗花。而事实上,不明就里的中小投资者经常落入操
纵市场者的彀中,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在1999年的“5.19”行情中,受美国NASDAQ网络股大幅上扬的刺激,国内的某些庄家在一些网络股中大举建仓。2000年,我国股市出现回暖迹象,那些在“5.19”行情中被网络股套牢的庄家以及其他套牢庄家便开始紧急启动网络经济和新经济这一法宝,将自己炒作的个股纷纷披上网络这一美丽动人的外衣,一些个股标榜自己进军网络,介入新经济,同时大幅拉升股价,有些也借纳米概念、光谷概念哄抬股价。但是,时至今日,这些所谓的概念、题材最终兑现的能有几家?真正能为上市公司带来效益、为股东创造回报的又有几家呢?(独家证券参考,全新角度看股市……)
2、上市公司,倾力配合
欲话说:苍蝇不盯没缝的鸡蛋。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相关的上市公司紧密配合,没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员的别有用心,操纵市场者在二级市场上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配合得天衣无缝,要利润包装利润,要洗盘时制造利空,要出局时炮制题材,就是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不容乐观也不遗余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还拿出发行新股、配股或从银行借贷的资金交给庄家们委托理财,而庄家们炒做的股票正是该家上市公司,于是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便结成了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为庄家鞍前马后,乐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3、内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谓的内幕交易就是内幕知情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在二级市场上赚取非法利润的行为。而操纵市场者操纵股价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来实现的。我们撇开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销的新股和配股不说,仅仅以发生控制权,第一大股东移位的重组类公司为例来揭开操纵市场者利用内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冰山一角。
一般来说,重组类公司的内幕人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二是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三是财务顾问;四是所谓的二级市场炒做方,即所谓的庄家。
一般来说,收购方和二级市场的炒作者是合二为一的。如果二级市场无利可图,收购方收购所谓壳资源公司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收购方和二级市场的炒作者合二为一便构成了完完全全的内幕交易。我们以亿安科技(000为例。
亿安科技的前身为深锦兴,从K线图可以看出,庄家开始进驻亿安科技的时间为1998年10月下旬,完成建仓的时间为1999年1月。在1998年11月29日至1999年1月14日的55个交易日里,亿安科技的累计成交量高达8191万股,换手率高达232.12%。按此计算,主力庄家底位仓的成本为10元。1999年5月,第一大股东易主为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这说明内幕人士和庄家至少在1998年10月后就得知了亿安科技的重组内幕。
4、联手操纵,翻云覆雨
2001年2月5日的《粤港信息日报》转载了肖进安的一篇文章,作者利用2000年深沪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信息资料,通过实证分析揭露了庄家们(该文主要针对券商)是怎样通过联手操纵,在二级市场上翻云覆雨的。该文将联手操纵分为单一券商营业部之间的关联关系、同城(地)券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关系中的异类三种。他发现某某证券公司在12只股票中存在关联关系、某某证券公司在26只股票中存在关联关系、其他一些证券公司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
该文还披露了一批券商联手操纵行为。
5、控盘操作,虚拟价格
所谓的庄家,依照笔者的理解,是指高度控制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流通筹码的机构或大户,这里的高度控制是指控制的流通筹码至少占流通股本的60%以上。截止1999年12月31日,亿安科技(000的筹码集中度达82.91%,中科创业(004的筹码集中度达81.13%。
由于庄家们控制了某只股票的流通筹码,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该只股票的供求关系,其价格制定就不再取决于该股的经营业绩和内在的投资价值,而是完全决定于庄家的操作计划和资金实力,因此,扭曲了该只股票的价格定位,出现了虚幻的价格,从而放大了股市的泡沫。2000年超过1000倍市盈率的个股,多达30只。
6、多开帐户,逃避监管
为了隐蔽操作,逃避监管,庄家们通过在多家营业部利用多个个人帐户分散筹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例如被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信达信托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亿元资金,利用101个个人股东帐户及2个法人股帐户,通过其下属的北京、成都、长沙、郑州、南京、太原等营业部,大量买入“陕国投A”股票。持仓量从4月8日的81万股,占总本的0.5%,到最高时的8月24日的4,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5%。但是,信达信托对上述事实未向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7、空穴来风,虚假造市
要达到诱骗中小投资者跟风炒做的目的,操纵市场者除为炒做的股票编织无数美丽的题材外,还必须向外扩散这些题材。在资讯时代十分发达的今天,操纵市场者要达到这一目的确实不费吹灰之力,于是我们便看到大量的网上传闻。此外,操纵市场者还利用所谓股评家和咨询机构的市场影响力,拼命推荐即将出货的股票,于是我们便看到了大量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试想一想,这些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为什么在股票的底部没有出笼而在股票的顶部却连篇累牍地奉献给投资者了呢?我们再看看中科创业的操纵者是怎样利用舆论蒙骗投资者的。
在2000年12月25日之前,关于中科创业的好评如潮,有记者认为中科创业正在进行二次创业,前景辉煌;有股评家认为,中科创业是大市下跌的避风港。1999年8月31日《中国××报》发表了一篇有关康达尔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报告称新入主的股东将通过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将康达尔打造成介入金融+农业、生物医药、网络信息设备、网络电信服务、高技术产业投资等多个新兴产业领域,通过项目投资和股权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以及其它资本运作手段,康达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将有望发展成为“中国的伯克希尔•哈撒韦”。
然而事实上,中科创业的现实情况却给了这些抬轿者一记有力的耳光。
8、大胆逼空,小心诱多
操纵市场者为了达到充分吸筹,拉高出货的目的,近年来纷纷采取了大胆逼空,小心诱多的操作手法,我们以海虹控股(0503)为例。
从海虹控股2000年的日K线图,我们可以看出,主力庄家在1月4日至1月18日吸筹完毕后,采取了期货式的逼空手法,1月18日至2月22日,连续拉出了17个涨停,2月24日至3月1日又连续拉出了5个涨停。庄家一边拉涨停,一边又在悄悄出货,而等一些头脑简单的投资者在最后的涨停板被打开“勇敢”地杀进的时候,那便是世纪之套。
9、涨也对倒,跌也对倒
关于庄家的对倒行为,2000年第十期发表的《基金黑幕》一文多有披露,本文不再赘述。根据笔者的观察和庄家一般的操作手法,不论是拉抬,还是洗盘,不论是做开盘价,还是做收市价均存在严重的对倒行为。试想一想,庄家的资金实力总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将所有的筹码全装进口袋,而且庄家最终出货才能将帐面利润实现实际利润。要用有限的资金推动股价,必须通过对倒才能完成。
10、打老鼠仓,送大礼包
所谓的“老鼠仓”,排除内幕人士在庄家的成本区建仓的筹码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途径就是庄家为了达到某一目的,在开盘、盘中或收盘时打出的比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便宜的多(有的甚至就是跌停板)的筹码,而当老鼠仓打出后,该股在未来的几个交易日后便开始疯涨。因此,一般来说,老鼠仓就是将巨额利润送给某些重要人物的重要手段。
炒股票就是用资金在股票市场上对某些股进行买卖,从买卖差价上获得利润。用一个比较通俗的方法来解释的话,就好像今天你去超市,用10元买了1公斤的大白菜,明天你再到同一个市场用11元将那1公斤的大白菜卖出。你的盈利是1元。不过,在这里面有一个规则,就是首先要有人愿意以10元的价格把1公斤的大白菜买给你,然后,又有人愿意用11元买你那1公斤的大白菜。不然的话,你就买不到大白菜或是你卖不出大白菜。
那为什么股票会涨跌呢?
这个问题有很多因素影响。
1。可以因为公司的业绩很好,让人们觉得这公司的股可能会涨值。或是公司有问题了,让人们没信心而抛售它的股票。
2。可以因为有人故意炒高,让其它人感觉这股有上升的可能性,然后,跟着把它炒的更高。事先炒高者乘机抛售,从中获利。让最后持有人在没有卖主的情况下,压低价格售出,当然,低价买出就是亏损。
3。当然,还有外资等个个方面的影响。
Ⅳ 亿安科技现在叫什么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亿安科技”股票从1999年10月25日到2000年2月17日,在短短的70个交易日中,股价由26元左右不停歇地上涨,到2000年2月15日,“亿安科技”股价突破百元大关,成为自沪深股票实施拆细后首只市价超过百元的股票,引起了市场的极大震动。
2、1992年5月7日,亿安科技的前身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锦兴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3、1999年3月2日,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桐码公司与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完成后该公司成为深锦兴A第一大股东。
4、1999年8月18日,公司全称由“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首迹限公司”,简称变更为“亿安科技”。
拓展资料:
1、亿安科技股票从1999年10月25日起,在70个交易日中,股价从26元左右不停歇地上涨,并突破百元大关,局芹哪成为自沪深股票实施拆细后首只市价超过百元的股票。2、2001年1月10日,鉴于亿安科技股票出现的种种异常行为,中国证监会宣布查处涉嫌操纵亿安科技股价案,对持有亿安科技股票的主要账户进行重点监控。
3、2001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对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作出处罚:长时间联手操纵亿安科技股价的欣盛、中百、百源和金易等4家公司因违反《证券法》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49亿元、罚款4.49亿元的处罚。
4、2005年5月13日,公司更名为“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Ⅵ 关于亿安科技案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存在什么问题吗
亿安科技案"终于水落石出。中国证监会日前决定,对联手操纵亿安科技股票价格的4家广东投资顾问公司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总计8.98亿元,限3个月内卖出剩余股票77万股,盈利予以没收。
这4家公司是: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据查,上述4家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帐户及3个法人股票帐户,大量买入"深锦兴"(后更名为"亿安科技")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最高时2000年1月12日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帐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联手操纵"亿安科技"的股票价格。截至2001年2月5日,上述4家公司控制的627个个人股票帐户及3个法人股票帐户共实现盈利4.49亿元,股票余额77万股。
这4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条所述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上述四家公司违法所得4.49亿元,并罚款4.49亿元;责令4家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在交易所监督下卖出剩余股票77万股,并注销违规开立的个人股票帐户,盈利予以没收。4家公司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监会开户银行,由该银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付款凭证的复印件送中国证监会稽查局执行监督处备查。
上述4公司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亿安科技案说明什么?股市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
操纵亿安科技(相关,行情)股价的四个庄家公司,从1998年10月5日开始,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采用集中资金、自买自卖等方式影响和控制股票价格,将一支几元钱的股票炒作到126元的最高价,庄家的账面盈利一度达到20多亿元,在股市暴跌至最低20多元后,广大中小投资者蒙受了巨额经济损失,这是中国证券交易市场近年来愈演愈烈的证券欺诈现象最典型的缩影。亿安科技案再一次说明,中国股市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证券市场监管亟需完善和创新。
启示之一:应建立独立于交易所的实时行情监控系统
虽然沪深证券交易所从技术上已能对股价异动行情实施即时监控,但为什么对类似亿安科技这种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不法行为漠然视之?为什么不停牌进行调查或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也许很难找到一个令投资者满意的答案,但这些问题至少表明从属于交易所的监控系统缺少效率和不公正。
当务之急是对交易所进行体制变革,将其事实上隶属于证监会的地位改变为市场化的独立运作,设立独立于交易所、隶属于证监会或证券业协会的行情监控系统,由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分析师、电脑工程师等专业人才组成监控队伍实施即时监控,并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警示措施。
启示之二: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操盘手的行为严加制约
各种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必然离不开证券经营机构及其操盘手的密切配合,虽然分工不同,但却是共谋欺诈,坐地分赃。庄家用个人身份证开户,建仓分仓,买入卖出,转移非法所得,没有证券经营机构的配合根本不可能进行。因此,除在立法上强制证券经营机构及其操盘手承担连带责任外,监管部门还应强化证券经营机构的内部制约机制,并对违法的证券交易营业部吊销其经营执照。
启示之三: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实施动态监管
现有的监管机制满足于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静态监管,即对上市公司初次或第一时间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而对上市公司就同一事件先后发布的前后不一致的具有误导、欺诈、恶意影响股价行情的信息没有采取有效的跟踪和随机监管措施。这些恶意欺诈和误导行为近几年来在证券市场上愈演愈烈,已成为一种典型的败德行为。亿安科技为配合庄家炒作而散布的所谓"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发电动汽车、纳米技术"等虚假信息就使不少投资者上当受骗。对此类市场中小儿科似的骗术,投资者深恶痛绝,但监管部门至今仍无动于衷,至多以交易所的几句谴责了事。
启示之四:应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管理层与庄家的关系实施"阳光法"
绝大多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均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管理层有关,有的甚至就是由大股东或管理层一手炮制。为此,需要从制度上将他们与庄家的关系予以公开,并进行必要的限制。比如,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对其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的资金数量、开户机构、持股数进行适时披露,限制其通过咨询等中介公司买卖其作为股东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并限定买卖间隔;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的亲属、部下或在事实上受其控制者在二级市场上以个人或公司名义直接或间接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达到一定数量的,董事长等人负有公开披露的义务。
启示之五:对违规操纵市场的庄家进行致命打击
我们应当形成这样一个共识:中国证券市场是由6000万投资者支撑的市场,而不是由少数庄家和机构大户支撑的市场;是普通投资者养肥了庄家,而不是庄家养活了投资者。因此,规范证券市场,严厉打击黑庄,也许在短期内会对股价产生影响,但从中长期来说,保护了更多无辜的股民免受欺诈导致损失,而且,在客观上可以使股价回复到合理的价位,挤掉由庄家制造的泡沫。在这种打击下,普通投资者会有损失,但庄家的损失更惨重,因为他们筹资成本更高,资金链条更脆弱,积聚的财务风险更大。另一方面,通过培养合格的机构投资者,规范公募基金,启动私募基金,开放有资格的证券咨询机构接受委托理财、代客买卖股票,使一大批严格接受监管的"善庄"成为交易市场的主力。
启示之六:将利益补偿机制的建立作为保护投资者工作的重中之重
现有监管机制对投资者的保护大多停留在政策性宣示层面,以及主要满足于向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进而向投资者作出较为抽象的系统性、非系统性风险教育和提示。这些监管措施是必要的,但却远远不够。监管效率的重要判定标准之一,应当是投资者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信息误导等欺诈行为中出现损失时,能够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获得补偿。监管者应当通过个案处理满足或支持投资者的利益诉求。无论是证券法的立法宗旨,还是证监会的监管宗旨,均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依归。如果监管者只满足于对违法者的行政处罚,将违法者从投资者那儿骗取的金钱上交给国库,那么很显然,监管者并没有尽到保护投资者的法定职责。此外,在投资者依法主张民事索赔权时,监管者惟有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旗帜鲜明地支持投资者的诉讼请求,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政策性宣示才能转化为具体的行动,从而赢得投资者的信赖。须知,监管者本质上代表的是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或不应当是代表机构大户、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利益。
启示之七:凡是行使"公权力"的管制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宜对股市行情发表主观性、倾向性言论
在亿安科技股价突破百元的关口,有关机构的负责人以支持科技股为由盛赞这支中国百元股,在客观上"配合"了庄家的操纵行为,给投资者以政策层面的误导。事实多次证明,管制机构关心股市行情是可以的,但绝不能去引导股市行情,否则一旦造成投资者的损失,管制机构难辞其咎。
证监会披露"亿安科技"案内幕
中国证监会今天作出决定,对联手违规操作"亿安科技"股票的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作出重罚,罚没款近9亿元。同时,中国证监会还详细披露了"亿安科技"股票操纵事件的前前后后,这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上第一只股价过百元大关的"亿安科技"股票神话的破灭。
"亿安科技"股票曾经从1998年8月的5.6元左右,最高上涨到去年2月的126.31元,涨幅高达21.5倍,被广大股民誉为中国股票市场的神话。
"亿安科技"前身为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它于1992年5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9年3月,广东民营企业亿安集团收购了深圳商贸控股公司持有的深锦兴超过四分之一的股权,成为深锦兴第一大股东。同年8月深锦兴公布更名为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锦兴"股票随之正式更名为"亿安科技"。"亿安科技"股票从1999年10月25日到2000年2月17日,在短短的70个交易日中,股价由26元左右不停歇地上涨,到2000年2月15日,"亿安科技"股价突破百元大关,成为自沪深股票实施拆细后首只市价超过百元的股票,引起了市场的极大震动。
就中国证监会披露的内幕来看,"亿安科技"股票的飙升纯属庄家操纵行为。广东的这四家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帐户及3个法人股票帐户,大量买入"深锦兴"(后更名"亿安科技")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去年1月12日最高时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帐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
这些行为正好与"亿安科技"股票价格的飙升启动相吻合。这四家公司通过它们控制的股票帐户进行几乎没有成本的对敲买卖,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联手操纵"亿安科技"的股票价格,大肆牟利。截至今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通过控制股票帐户共实现盈利4.49亿元,股票余额77万股。
"亿安科技"股票暴跌始自今年1月中旬。鉴于"亿安科技"股票出现的种种异常行为,中国证监会在今年1月10日宣布,证监会正在查处涉嫌操纵"亿安科技"股票案,已对持有亿安科技股票的主要账户进行重点监控。受此消息影响,当天,亿安科技股票以42.66元跌停开盘,全天均封死在跌停板上,且成交极度萎缩。"亿安科技"股票在此后接连跌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一)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
就中国证监会今天公布的事实来看,这四家公司进行违法操作行为确凿无疑。炒作"亿安科技"的这四家公司明目张胆地违反了《公司法》和《证券法》,肆无忌惮地操纵其股票价格,谋取暴利。
股票价格操纵属于证券市场欺诈行为。中国证监会查处"亿安科技"股票事件,依法打击机构恶意操纵市场,这是规范证券市场的有力举措。而随着"PT水仙"股票退市、股票发行核准制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表明中国证监会已把规范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工作重点。同时,也表明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已经跨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加大打击证券犯罪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中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主题。
Ⅶ 看到90年代时有三千多块钱一股的股票,现在几块钱.怎么会那样的.
早期上市公司未规范 面值不一定 每手交易股数也不一定
一、华源制药(600656.SH)原名浙江凤凰的华源制药,于90年底挂牌,股价
由260元大涨至92年5月25日的3,700元天价,前后历时18个月,累计涨幅
1,323%!真是削爆了!!
二、豫园商城(600655.SH)豫园挂牌时面值100元,总市值5,800万元人民币,
股价从800多元/股上涨至10,500元/股(未规范时的股王)
三、亿安科技(00008.SZ) 原名深锦兴的亿安科技于00年2月15日成为股份
拆细后首家股价超过100元大关的上市公司,至2月17日创下126.31元的
天价。落入ST的亿安科技后已改名为宝利来
四、ST海虹(000503.SZ)ST股每日涨幅限制在5%,00年ST海虹用了33个交易
日,拉了32个涨停板,来到了83.18元天价。ST股耶!
五、基金裕元(500016)原名基金湘证。99年10月28日,基金湘证上市,当
日净资产只有1.09元的它以2.45元开盘,盘中最高来到十元,当日收盘
6.20元,涨幅高达500%。
六、中工国际(002051.SZ)‘新老划断’后第一股,挂牌当日最高涨幅达
575.67%,收盘涨幅332.0%,换手率94.05%,成交金额8.28亿元
七、*ST达尔曼(600788.SH) 中国证券史上第一家跌破净资产的股票,且在
2004年12月30日跌破了1元的面值,成为中国A股市场成立至今首只“仙
股”。后落入ST股族群,今已停牌。
八、西南药业(600666.SH ) 94年4月5日,西南药业开盘价为23.50,收盘价
为13.10,一天之内整整跌去了44%!当日买入者,至今仍未解套!
九、ST重实(000736.SZ)04年创下每股收益-14.08元纪录
十、*ST科健(000035.SZ) 05半年报期末每股净资产-11元
资料来源:开启中国证券市场大门 台湾联经出版
Ⅷ 历史上涨幅最大的股票是谁,涨了多少倍,最高股价是多少
答:分四个阶段:
87.1-93.2:(90年以前没有交易所)这波行情涨幅最大的是以豫园商城(600655)为代表的上海老八股。涨幅就不好算,因为这些股票都是从原始股转入股市的,据说买原始股的人如果在最高点卖,能赚上千倍
96.1-97.5:这波行情涨幅最大的是以深科技(000021)、四川长虹(600839)、发展银行(000001)为代表的优质股票,当年这些股票业绩很好,现在除了发展,其它两是垃圾了。深科技在一年多时间里涨幅达2300%。
99.5-01.6:这波行情涨幅最大的是以上海梅林(600073)为代表的网络概念股,上海梅林是导火索,但涨幅不是最大的,最大的是综艺股份(600770),涨幅930%。
05.6-07.11:这波行情涨幅最大是以贵州茅台(600519)为代表的蓝筹股,涨幅最大的是中国船舶(600150),涨幅达到5000%(50倍)。
Ⅸ 求企业负债经营的成功案例
谁为亿安买单,亿安属于谁 反思亿安科技---亿安负债经营失败案例分析
亿安悲剧终于产生了,随着中国证监会8.98亿元的巨额处罚和媒介的穷追猛打,它几乎失去了生还的希望。这个由110亿元巨额资本形成的庞大躯体倒下了,它被宣判死刑,于是,在它身上无论是健康的肌肉还是恶性肿瘤,都将瞬间化为乌有!
真正熟悉亿安内情的人都知道,亿安是被中国改革大潮推上波峰,又甩到谷底的浪花。亿安集团,这是一个由豪华的管理阵容,用100多亿元的资金和广大股民的投资所打造的企业品牌,它曾经闪耀着神秘的光环!然而,她的缘起、成长和衰落,再由天使沦为青面獠牙的“黑庄”,其中有一个常人所不太理解的逻辑。
罗成起家,借助于中国经济改革的好风好雨,依托中国国有资本社会化经营的大势,跑马圈地,迅速形成局面,5年间垒起了110亿元系难以协调,致使项目中断。
37层高的亿安广场既是能够提升广州市城市形象的重大工程,也是亿安集团的标志性建筑。亿安广场是亿安集团实际操作的大型项目,也是对亿安集团经营管理能力的验证。
无论是直接合作的广州广园东路、江门1973线公路、亿安广场、广州大物流货场,还是间接合作的扬州万燕、扬州电动车、江门万燕集团、花地名珠大酒店等,亿安主要合作对象是政府。应该说,亿安的产生与发展,都依托于不同的政府机构。亿安集团所以能够获得广州市政府和相关银行的支持,也是因为亿安投资建设了大量的城市工程,对广州市的城市和经济建设有相当大的贡献。应该说,亿安集团是民营企业投入市政工程建设的先导者。整体上看,广州市给亿安集团提供的外部环境是比较好的,客观上促进了亿安集团的高速发展。
按明兆哗照亿安集团一些管理高层的分析,如果不是出现了“亿安科技”事件,这些项目都将成功运转。但亿安对政府、政策的依附性太强,其生死沉浮都与政策、政府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操作不当,特别是政府机构的人事变更,会出现巨大的政策风险。
亿安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银行,是由负债形成的资产,实际上都属于国家激行资产。如果亿安集团的资产按照不良资产处置,其价值将大大缩水,会给发放贷款的银行造成直接损失。亿安的项目,多是国计民生的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多是非常好的项目。亿安集团对广州市的城市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许多行为带有社会性质,我们不能脱离开广州市的社会环境来分析亿安现象。因此,政府和司法机构在处理亿安科技恶庄的同时,也应该从保护国家财产和股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尽力保全亿安的资产并尽量保持亿安集团的生存和发展,使亿安集团所承担城市工程项目能够善终。对于亿安集团比较成熟项目,尽量采取政府收购的方式,以保全资产价值。
亿安集团的主要经营项目都是和政府合亿安集团出现了较大的帐面亏损(约为6亿元左右),由于这些经营项目多是未完成的项目,很难界定为真正的亏损。事实上,亿安主要项目的运行状态不像一些媒介说得那么糟糕,多数项目已经度过了最艰难的起步期。
在我们的经济环境中,不存在纯粹的经济现象。亿安现象本身属于一种社会现象,其中有体制和机制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原因。亿安虽然是民营企业,但主要的经营资源、经营载体都是政府,它的倒塌,更是社会成本的损失。
从社会成本的角度出发,是摧毁亿安的成本大,还是改造亿安的成本大?
在我看来,亿安集团既有产生的理由,也就有生存的理由。亿安集团虽然出现非常严重的违规乃至犯罪事件,但毕竟是个人犯罪,公司本身没有搞过非法的决策。因为个人犯罪导致企业的倒塌是悲哀的事情,应该合理界定个人犯罪与公司经营的关系,在处置个人犯罪的同时,企业的正常运行不应该得到破坏。有关部门在处理亿安科技案时所采取的“一网打尽”措施(亿安集团主要高级管理层同时被监视居住,后多数被解除释放),没有照顾到一个大型企业集团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较大的企业损失。处罚亿安真正受损的是银行、政府和股民,据粗略估算其损失额大概在10~15亿元。如果亿安集团能够通过与国家、政府、银行和国家监管部门的沟通,晓之以利害,有望缓解外界对亿安集团的压力。只要亿安存在,冤有头,债有主,总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损失;如果亿安消失了,所有的事情都失去了责任承担者,损失更大。
亿安集团高层16人被抓后,我随即到北京与相关部门、知名企业家和猜源学术界接触,探求挽救局面的策略,得到了积极的响应。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领导也表示:他们希望亿安集团能够与政府、银行等方面沟通,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积极的态度处理危机。至于亿安科技案的处罚,完全是依法行事,并无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背景。一些着名企业家甚至伸出援助之手,愿意帮助亿安解脱困境,但却没有获得亿安集团主持局面人士的积极回应。
反思“亿安科技”
“亿安科技”是罗成命运的生死结,它曾经成为解开亿安经营恶性循环怪圈的钥匙,又成为悬在罗成头顶的绞索。一方面,“亿安科技”成为罗成绝处逢生的救命稻草,对于罗成所编织的完全出于负运转状态的产业链来说,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解套方式;另一方面,“亿安科技”成为亿安集团很好的品牌和无形资产。如果罗成当时能够有足够的理性和智慧的话,完全可以借此机会盘活企业,应该说是千载难逢之良机。本来,对于正常的企业来说,股市融资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企业应该有效、合理地发挥金融资本的效能,实实在在发展实业。但罗成听信“师爷”的策划,将股市募集的资金又投入股市“跟庄”,而且跟一单赔一单,最终不能自拔。罗成没有能通过股市融资解决自己企业的根本问题,反而被股市套牢,自己成为别人“资本运营”的工具。
“亿安科技”案早有定论,但是,“亿安科技”对于中国股市的意义远远大于对于罗成的意义。现在,让我们将“亿安科技”案这盘“死棋”再还原到当年的现实环境中,就会产生更多的体悟。
“亿安科技”(0008)股票曾经从1998年8月的5.6元左右,最高上涨到2000年2月的126.31元,涨幅高达21.5倍,被“誉”为中国股票市场的神话,“亿安科技”成为中国股票市场的“领头羊”。事实上,当亿安科技在上冲至70元的关头,我们听到了管理层有人对此公开叫好,认为亿安科技的活跃是为沉闷的沪深股市带来了刺激;同时,众多媒体为此欢呼雀跃,到了2000年2月15日上午10时3分,亿安科技股票突破百元,很多地方股民们集体起立鼓掌。
从这里开始,百元亿安带起的高科技股的高市盈率将削弱甚至打消本地高科技企业寻求海外上市的意图,转而到本地的资本市场上融资。在股市启动的初期,如果没有庄股的推动,股市的发展将十分困难。据有关数据,在亿安科技的行情发动之前,中国的券商违规违法严重。500多家券商除极少数的、全部有挪用客户托管的入市资金;全部有盗卖客户托管的股票;全部烂拆银行资金—数额达到近4000亿元。这是一个多大的金融风险?亿安科技的悍然拉高,大市摧枯拉朽,风卷残云,一夜之间,解决了“全国”被套的所有烂账,多年的垃圾股变废为宝。当然,在这个市场上的确也没有失败的英雄,因此,当年奋勇捧场的高手们,纷纷落井下石,以洗脱自己的干系。
一些理性的股评人事呼吁,对于中国第一支拆股后的百元股票亿安科技也应多一些公正。一些股评人士甚至说,亿安科技是中国股市托市的客观需求,现在却要“卸磨杀驴”。
至于非法操纵股价,更是个体非法行为。事实上,1997—2000年间,中国股市已查实确涉违规的几达100多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一成,处于黑箱中尚没有揭盖子的更不知有多少。来自深圳的调查显示: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8年12月以来就曾多次向证监会反映过亿安科技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问题,1999年四季度异动更为明显,并于2000年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亿安科技出现严重异常股票交易的专项调查报告;200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实时监控,共发现异动股票476起,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亿安科技、中科创业、ST海虹、ST深华源等17只出现严重异常交易股票的专项调查报告19篇。但是,来自深圳的报告认为,对于“亿安科技”违规事件“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理却是滞后的和无力的”,拖延了很长时间没有查处,使得操纵者从容圈钱,股民见其股价突破百元而监管部门不说话,于是错把反常当正常,结果纷纷套牢。于是有人提问,负有市场监管之职的部门为什么不在连散户也能看出不正常的情况下果断暂停亿安科技交易截断违法所得变现途径呢?在此期间,不明真相,误上贼船的股民利益谁来保障?
2003年3月26日,亿安科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5位股价操纵案嫌疑人在法庭上现身之后,未免使媒介有些失望,人们从5位股价操纵案嫌疑人身上难以找到“黑庄”的影子,毫无“神通广大”的行色,而他们共同的辩词就是否认个人犯罪,声明亿安股价操纵案属于“公司行为”。法律往往是特程判断,即对某一过程行为本身的判断,而不会作出全程判断。尽管犯罪嫌疑人可以描述出充足的前因后果,但超出了法律判断的范围。5位犯罪嫌疑人未必是股价操纵案的真正操作者,也未必是股价操纵案的受益者,但他们不可能逃避犯罪过程记录,也不可能逃避法律责任,在他们身后,更是无数直接受害的股民!
人们不难看出,亿安科技案既不是罗成的独角戏,也不是亿安科技的独角戏。资本市场规范是一个博弈过程;资本市场的规范从来都是从不规范到规范的过程,一个完美的市场是不存在的。股市只有在发展中规范,而不能规范了再发展。规范行为对投资者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博弈。天造罗成,罗成一不留神就成了庄主;天灭罗成,罗成瞬间身败名裂。而且前后形成因果关系,前面成功导致了后面的失败。如果我们要描述中国股市的发展史,亿安科技毫无疑问会成为浓重的一笔,罗成也会成为象征性的人物之一。我们无意为黑庄辩解,只是希望在认识问题上,多一些公正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