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买卖的那个“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是什么意思
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 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以对手最优价格成交,一般是以高于当前价买入,低于当前价卖出。会被系统优先成交。
(1)什么是股票对方最优价格扩展阅读
关于市价委托
价委托亦称
“随行就市委托”,客户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前委托经纪人买卖股票时,不规定买入或卖出的价格,而是要求经纪人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来购买或出售股票的行为。市价委托是股票委托买卖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最普通,最易于执行的一种委托。市价委托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交易速度快,交易量大。因为当经纪人进行交易前接到客户市价委托的指令后,可根据交易所内当时的市场行价,立即成交,无需作更多等候。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经纪人可以随意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一般当经纪人接到这种委托指令之后,仍需经过竞价过程,以便为客户争得最有利的成交价。大部分证券交易所内约有80%左右的委托买卖业务都是市价委托。市价委托一般都是在客户迫切需要买卖股票时进行使用,以便迅速成交,特别是在出售股票时,进行使用以便迅速成交,特别是在出售股票时,运用此法更为有利。因为根据股票变动的一般规律,股票的价格下跌的速度比较快,而价格的上涨则相对缓慢。在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下,投资者在采用市价委托时可以减少损失,对于投机者则能增加盈利的可能性。
(资料来源:网络:市价委托)
㈡ 什么是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对手方最优价格是指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拓展资料: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指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即时成交并撤销申报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举例1:某股票的卖方五档情况为:
卖5 7.08 20
卖4 7.07 15
卖3 7.06 500
卖2 7.05 40
卖1 7.04 25
假如买方选择按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手数为1000手,那么该笔买入的委托价为对手方的最优价格——卖一价7.04元作为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反之:若某股票的买方五档情况为:
买1 7.03 20
买2 7.02 15
买3 7.01 500
买4 7.00 40
买5 6.99 25
假如卖方选择按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手数为1000手,那么该笔卖出的申报价为买方的最优价格——买一价7.03 20 元作为委托价格进行委托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的区别在于交易主机在处理这两种市价申报时,赋予了两者不同的指定价格。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被赋予了当时对手方队列中的最优价格,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被赋予了当时本方队列中的最优价格。
因此,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可以保证申报立即成交,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只能排列在本方最优价格队列中,不能保证申报立即成交。
㈢ 什么是对方最优价委托
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是指投资者无须指定委托价格,当委托申报指令进入交易主机时,交易主机以当时集中申报簿有效竞价范围内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指定价格的委托类型。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举例1: 某股票的卖方五档情况为:
卖5 7.08 20
卖4 7.07 15
卖3 7.06 500
卖2 7.05 40
卖1 7.04 25
假如买方选择按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手数为1000手,那么该笔买入的委托价为对手方的最优价格——卖一价7.04元作为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3)什么是股票对方最优价格扩展阅读:
“对方最优价委托”功能设计为:
1、只适用于连续竞价期间,不适用于集合竞价;
2、“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无需输入指定价格,如果当时交易主机中集中申报簿的对手方队列中存在有效申报,则与当时对手方队列中价格最优的申报成交;“价格最优的申报”是指集中申报簿中买方“买一”队列或卖方“卖一”队列;
3、没有完全成交的“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将以限价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机集中申报簿的本方队列中,其指定价格为委托已成交部分的成交价,也就是委托申报进入交易主机当时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
4、如果当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没有有效对手盘,交易主机直接对“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作撤单处理;
5、“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没有撮合优先权。
㈣ 股票里本方最优价格是什么意思
指买入时以“买一”为限价,卖出时以“卖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当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在原有的“买一”或“卖一”队列中排队。
比如一支股票的一档买单11.5元,二档买单11.4元,这时候你委托11元卖出,那你的股票优先和最高价11.5元成交,然后和11.4元成交,而不是直接按照11元卖了。同理,如果委托11元买入,而委托卖单有10.5元、10.4元,那优先按照最低价10.4元成交。
本方最优价格委托是指投资者无须指定委托价格,当委托申报指令进入交易主机时,交易主机以当时集中申报簿有效竞价范围内本方队列最优价格为其指定价格的委托类型。
(4)什么是股票对方最优价格扩展阅读:
本方最优价格委托的注意事项:
1、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委托,无需指定价格,如果当时交易主机集中申报簿的对手方队列中存在有效申报,则按对手方申报队列顺序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进行逐笔配对。
2、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委托,可以与不同价格的对手方委托撮合成交,直至无有效对手盘(即在涨跌幅限制范围内或在最后一笔成交价为基础的有效竞价范围内交易主机中现有的对手方队列中无委托)。
3、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委托成交后有剩余的委托(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机立即对剩余部分作撤单处理。
4、全额成交或撤销委托,可以与数笔不同价格的对手方委托撮合,如果其无法一次性全部成交,交易主机对“全额成交或撤销委托”作撤单处理。
㈤ 股票系统交易里的,本方最优价格买入和对方最优价格卖出是什么意思
股票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的意思是指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的市价申报方式。
简单来说,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买入时以“买一”为限价,卖出时以“卖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当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在原有的“买一”或“卖一”队列中排队。
应答时间:2020-12-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㈥ 什么是对手方最优价格
这个要看当时股价的走势,每个价位的申报手数和你买卖的意愿有多强而定
以买进为例
如果股价正在快速上涨,卖一卖二的申报量(特别是卖一)较大,那么你可以按卖一价进行委托.
如果股价正在快速上涨,卖一卖二的申报量较少,而你又有强烈的买进意愿,那么可以按卖二或卖三价进行委托下单,这时不必担心会买得太高,例如你以卖三价委托后卖二价位还有卖出股票,那么会以卖二价成交.
卖出情况类似.
以上是就一般情况而论,如果使用其他特定的市价委托指令,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详细阅读一下市价委托系统说明
完了,谢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晕.原来是这样.
市价委托上交所和深交所有所不同,见下.具体用哪种看你当时想怎么买了.有风险啊,慎重.呵呵.前不久就有人因为用这个东东亏了五十多万.
上交所: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深交所:
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3、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市价委托申报--上交所
(一)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最优五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举例1:
某股票的卖方五档情况为:
卖5 7.08 20
卖4 7.07 15
卖3 7.06 500
卖2 7.05 40
卖1 7.04 25
假如买方选择按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手数为1000手,那么该笔买入的最后成交情况为7.04元25手、7.05元40手、7.06元500手、7.07元15手、7.08元20手,剩余未成交的400手则自动撤单。
(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五个最优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
举例2:
同上例的卖方挂单,选择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同样申报1000手,成交的600手分布状况同前例,但未成交的400手自动转为最新成交价7.08元进行买入申报。
市价委托申报—深交所
(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举例1:
某股票的卖方五档情况为:
卖5 7.08 20
卖4 7.07 15
卖3 7.06 500
卖2 7.05 40
卖1 7.04 25
假如买方选择按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手数为1000手,那么该笔买入的申报价为对手方的最优价格——卖一价7.04元作为申报价格进行申报。
(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举例2:
某股票的买方五档情况为:
买1 7.08 20
买2 7.07 15
买3 7.06 500
买4 7.05 40
买5 7.04 25
假如买方选择按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行方式申报,申报手数为1000手,那么该笔买入的申报价为本方的最优价格——买一价7.08元作为申报价格进行申报。
(三)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此方式同上海市价委托方式一。
(四)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此方式同方式三的区别在于前者的申报对手方仅为最优五档的对手方,而后者的申报对手方为所有对手方。
(五)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此方式同方式四的区别在于使用前一种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可能会产生部分成交,部分撤单的情况;而采用后一种申报方式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则会全部撤单。
㈦ 股票委托买卖中本方最优和对方最优是什么意思
市价申报方式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当时市场价格买卖证券的交易指令申报方式,又称为未指定价格申报。市价申报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按申报的执行价格,可分为“完全市价”、“对手方最优价格”以及“本方最优价格”等形式;按委托执行时间的有效性,又可分为“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全额成交或撤销”以及“剩余保存”等形式。
对手方最优价格是指投资者无须指定委托价格,当委托申报指令进入交易主机时,交易主机以当时集中申报簿有效竞价范围内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指定价格的委托类型。
1) “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无需输入指定价格,如果当时交易主机中集中申报簿的对手方队列中存在有效申报,则与当时对手方队列中价格最优的申报成交;“价格最优的申报”是指集中申报簿中买方“买一”队列或卖方“卖一”队列。
2) 没有完全成交的“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将以限价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机集中申报簿的本方队列中,其指定价格为委托已成交部分的成交价,也就是委托申报进入交易主机当时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
3) 如果当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没有有效对手盘,交易主机直接对“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作撤单处理。
㈧ 对手方最优价 和 本方最优价 是什么意思
就是对自己有利的价格和对对方有利。
买进,优先,价格从低到高择低成交;卖出,优先,价格从高到低择高成交,当在极高位,接盘很大,卖出者货很多,能及时走掉,接盘很小时,不能用这个方式。
否则非让你打到跌停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
(8)什么是股票对方最优价格扩展阅读:
对手方和本方最优价格委托:
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
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指是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的市价申报方式。
简单来说,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买入时以买一为限价,卖出时以卖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当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在原有的买一或卖一队列中排队。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的区别在于交易主机在处理这两种市价申报时,赋予了两者不同的指定价格。
因此,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可以保证申报立即成交,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只能排列在本方最优价格队列中,不能保证申报立即成交。
㈨ 股票中“对方最优价格”是什么意思
股票中“对方最优价格”的意思是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的市价申报方式。
简单来说,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买入时以“卖一”为限价,卖出时以“买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
(9)什么是股票对方最优价格扩展阅读:
股票中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和本方最优价格委托的区别,用以下例子说明,你就知道股票中什么时候选择以对方最优价格选择委托了,什么时候选择以本方最优价格选择委托了:
卖1价格为7.04,买一价格为7.02,这个时候你想要买入股票,以本方最优价格去挂单委托,则委托买入价格7.03,以对手方最优价格优先去挂单委托,则委托买入价格为7.04。应该是这个逻辑,没错吧?
你觉得以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存在没有必要的原因是因为你忽略了股票市场是实时成交的市场,也就是忽略了挂单之后是不是能够马上成交的结果。你当时看到的7.04和7.02,可能在下一秒就会因为有了其他买家或者卖家因为买入和卖出导致价格波动,从而导致你买不到的情况发生。
还是你的例子,卖1价格为7.04,有200手卖单;买一价格为7.02,有200手买单。那么你现在想要买200手的话,你有3个选择:1)以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直接挂单7.04,可以直接成交;2)以本方最优价格委托,挂单7.03,不一定成交;3)以本方目前最低委托买入价格挂单,挂单7.02,不一定成交。
为什么后面两个不一定成交呢?因为股票市场必须是有人买就得有人卖,你在市场上挂单7.02买入200股的时候,需要刚好有人愿意以7.02的价格卖给你200股,否则你就成交不了。或者你在市场上挂单7.02买入200股的时候,刚好其他人快速的以7.03,7.04,7.05分别挂单去买入1000股,那么你的以7.02买入200股的委托则很可能当天都不会成交。
所以以对手方最优价格去委托和以本方最优价格去委托的区别只有一个,就是你想不想要马上获得成交。
延伸一点知识给你:以对手方最优价格去委托通常发生于,股价正在上升途中,你迫切的想要立即买入成交时。以本方最优价格去委托通常发生于,股价正在下跌或者横震途中,你不在乎是不是马上就能够获得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