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自己一天内多次买入再卖出,犯法吗为什么
股票自己一天内多次买入再卖出不犯法,因为没有法律要求不让在一天内多次买入再卖出。
多次买入再卖出每一次都需要有一定的手续费的包括印花税和买入卖出的佣金这两者都是按操作单次单独收费的。不建议个人在一天内多次买入再卖出股票,我们买股票就是为了赚钱的多次的买入和卖出是需要收取手续费的,股票不仅没有升职空间还要交手续费十分的划不来。
拓展资料:
如何买卖股票
一、从技术角度——判断一只股票的短线、中线、长线的主要特征从下降趋势到上升趋势【非常重要,供大家参考】——短线:五日均线由跌转平,股价在成交量的配合下突破五日线。
五条日均线同向。短期持有时间一般为3~5天。中线:30天线由下落变为水平。股价在成交量的配合下站稳30日线,30日均线方向必定向上。中线的保持时间一般在1-3个月之间。长期:看周线和月线,30 周移动平均线和 30 个月移动平均线。
持有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最长可达一年。另外(30分钟线和60分钟线决定日线的涨跌趋势)。一只股票的股价从高位回落后,如果连续三天没有收复五日均线,在没有严重的“手脚损失”的情况下,早点离场是安全的。
二、当一只股票的股价突破被称为生命线的20天和60天移动平均线或120天移动平均线(半年线)和250天移动平均线(年线)时,一般会出现下跌8%到15%左右,所以还是先退后观望为好。当然,如果不是急需资金,死也不是没有可能,但请大家充分估计未来各方面可能出现的变数。
三、当日线图从上到下突然离开一条非常突然的负线,跌破重要平台时,无论是有反弹、无反弹,还是次日收到十字星时,都应该给出你手中的货物。 如果在大收益当天不准备卖出,第二天高价卖出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利润,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三思而后行。
四、大节前一周左右,我们开始调整手中的筹码,甚至清空股票,观望。政策方面,整顿“金牌”公告通过相关媒体明示或暗示后,应逐步战略性退出股市。市场底部形成后,个股通常上涨30%~35%左右。
五、记住,不要贪心,不要听专家的胡说八道,什么可以38。2%到50%,等着蛊惑人心的话语,好就接受吧。能再次崛起的,交给胆子更大的人去赚当国际及周边国家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趋于不利时,及早做好退市准备。同样,当各国出现同样的问题或不确定性时,他们可以尽其所能,资金不应该留在股市。在同类个股(行业、流通股数、地域板块、发行时间相似等)的情况下,如果一只只有影响力的股票率先大幅下跌,其他股票很难独善其身.如果手头有类似的股票,先出来。
六、当股价反弹未达前期高位或成交量未达前期高位时,不宜持仓。试在早盘时间10:30-11:20卖出新股,收益可观。雪崩股一出就是对的。
⑵ 炒股算不算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二、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三十六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九十七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从业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下五种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
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集中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行为;
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以以下五种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
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集中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行为;
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⑶ 股票大量高卖低买违法吗
不违法只要你有钱买多大量都不违法,但第一会有涨停限制,第二当你购买股数占比大于5%以后会被披露出来。
至于高卖低买这个问题就要你自己确认清楚了这个就更不违法了
在低买高卖中,存在着这么个“2”定律,即低买高买有2情况:
定律1:绝对低位的买入股票,在相对高位卖出,就是我说的只做低位票的波动。
定律2:追强势股票,甚至打涨停板,涨停板战法。这是在高位买入,在更高的位置上卖出。这种战法目前风险巨大,买不到妖股就是死路一条。
低买高卖道理虽然简单,但是绝大多数人无法从这个市场赚钱。
股票的运行是波动的,通过波动在交易中赚钱,是很愉快的事情。
⒈交易之道首先要选好标的,股票选不好,进去就亏钱,低买高卖是枉然的事情,最后变成高买低买了。
⒉交易之道要选好切入点,找好买点,买点好,那么就完成了一半,买入就赚钱是非常愉快的事情,
⒊交易之道还要大胆止盈,赚钱准备走人是最基本准则,特别是在熊市中,一定要牢记这条。不要等涨停板,涨停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⒋交易之道要勇敢砸涨停板。昨天在牛王阁实战群,上午建议持有者挂涨停卖出,就是这个道理。
⒌交易之道两个环节一买一卖才形成闭合,只买不卖是枉然,我强调的为卖而买就是这个道理。不卖股票永远不能说赚钱。
股市绝非赌博靠运气,大家要不断总结学习,只有深刻的了解市场,理解股市的规律,才可以长期生存。如果您手中持有个股被套或不会选股、把握不好买卖点的朋友,都可以来找股仓大护法,关注股仓大护法(同名公号)当鼎力相助。识别主力资金流向,不再一买就跌一卖就涨,解决你选股、买卖点和被套问题,并且清晰识别庄家操盘动向,希望大家可以形成自己的一套交易系统。每天推送选强势牛股思路方法
⑷ 操作几百个股票账号经行交易违法嘛
你好,这要看它的成交量和是否有内幕交易。
如果每个账号都买个三手5手的话,根本构不成,违法。
如果他每个账号购买上万手的话,这样就形成操纵股价,这样就是违法的。
⑸ 炒股票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股票是国家承认的有价证券,受法律的保护和国家的监管。股票是上市公司为筹集资金发行给各个股东的有价证券,是公司资本所有权的表现,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持有者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股东享受股份公司股息和红利,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同时也承担一定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第四十条 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⑹ 股票频繁低买高卖违规吗
不违法,在低买高卖中,存在着这么个“2”定律,即低买高买有2情况:
定律1:绝对低位的买入股票,在相对高位卖出,就是我说的只做低位票的波动。
定律2:追强势股票,甚至打涨停板,涨停板战法。这是在高位买入,在更高的位置上卖出。这种战法风险巨大,买不到妖股就是死路一条。
拓展资料:
⒈交易之道首先要选好标的,股票选不好,进去就亏钱,低买高卖是枉然的事情,最后变成高买低买了。
⒉交易之道要选好切入点,找好买点,买点好,那么就完成了一半,买入就赚钱是非常愉快的事情,
⒊交易之道还要大胆止盈,赚钱准备走人是最基本准则,特别是在熊市中,一定要牢记这条。不要等涨停板,涨停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⒋交易之道要勇敢砸涨停板。在牛王阁实战群,上午建议持有者挂涨停卖出,就是这个道理。
⒌交易之道两个环节一买一卖才形成闭合,只买不卖是枉然,我强调的为卖而买就是这个道理。不卖股票永远不能说赚钱。股市绝非赌博靠运气,大家要不断总结学习,只有深刻的了解市场,理解股市的规律,才可以长期生存。如果您手中持有个股被套或不会选股、把握不好买卖点的朋友,都可以来找股仓大护法,关注股仓大护法(同名公号)当鼎力相助。识别主力资金流向,不再一买就跌一卖就涨,解决你选股、买卖点和被套问题,并且清晰识别庄家操盘动向,希望大家可以形成自己的一套交易系统。
6.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⑺ 个人多少资金以上频繁买卖股票属于恶意操纵股市
个人频繁买卖没关系的,多少资金也没关系。只要没有大幅影响股价算不上恶意操纵的。
在《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列举了“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七十七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拓展资料:
操纵股价是指,某些股票投资者为了获得巨额盈利,通过控制其他投资者具有参考意义的股票投资信息,控制未来股票价格走势的行为。操纵股价不一定是机构,也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大股东、隐形股东、个人等,只要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他投资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均属于操纵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