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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股票交易规则论文

发布时间: 2023-03-23 12:12:19

① 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

2020年6月12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并将于首只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起试行。注册制下,创业板交易规则将发生如下变化:

1、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

2、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

3、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4、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

5、设置“价格笼子”;

6、规定单笔最高申报数量;

7、优化融资融券机制。

更多创业板交易规则内容,可以通过广发证券投教园地登录深交所官网查阅了解。

② 求一篇关于中国股市行情分析的论文,要有论文的标准格式

论文:论资本市场开放对中国股市的影响论文写作
[摘要]伴随着中国经济市场不断的对外开放,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票市场也从无到有,不断壮大的发展起来。股市的发展与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密切相关,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放大,外资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越大,对中国的股票市场形成压力。中国证券如何面对世界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国家经济晴雨表的股票市场发展就显得特别的重要起来。本文讨论了资本市场开放对中国股市的影响,对历史资料文献加以分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市场经济资本市场股票市场

一、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现状

截至2007年8月9日收盘,沪深股市总市值首度突破21万亿大关,总市值合计为211491亿元,而2006年GDP总量为210871亿元人民币,我国股票市场的总市值首次超越GDP,2007年上半年我国GDP总量为106768亿元。

根据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9日收盘,上海证券交易所总市值为163648亿元,流通市值46843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总市值为47817.48亿元,流通市值为23989.06亿元。到目前为止,泸深股票账户总数已经超过14000万,占人总总数的10%以上,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虽然很快,但股市对民生问题的影响也是显然的。股票市场有一亿四千万账户,也就是说它的涨跌将关系到一亿多个家庭的生活了。

二、资本市场开放度的演变过程

根据我国政府对WTO承诺,我国证券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

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

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我国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三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加入后三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从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它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于有价证券研究、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重组等;对所有新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入世以来,随着证券市场开放承诺的一步步兑现,资本市场改革逐步推进,2002年底,中国证监会颁布并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经过有关方面近半年的周密准备,QFII制度于2003年年中正式启动。截至2006年12月底,共批准成立7家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共成立24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占成立基金公司数量的42.86%。截至2007年1月31日,68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取得外资股业务资格。

至此,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领域形成了从加入世贸组织协议框架下的证券业和基金业的开放,到外资直接参与国有产权和非流通股权的并购转让市场,再到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A股市场等渐次展开的全方位开放局面,中国资本市场的每一个环节和组成部本基本上都为外资进入建立了政策和制度的通道。资本市场的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允许外国资本进入国内的难易程度,另一方面是允许进入国内的外国资本的大小.经济全球化是一种浪潮也是一种趋势,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也将高度纳入到其中,资本市场也将高度开放.随着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外资本对我国的经济实体也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股票市场上优为明显。

三、改革开放程度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会导致出口增幅下降、外商直接投资下降,从而影响经济增长率,失业率随之上升,宏观经济环境的恶化导致上市公司业绩下降和投资者信心下降,最终使证券市场行情下跌。其中,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对外向型上市公司和外贸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大,对其股价的冲击也最大。

1.金融安全方面的影响。在金融安全方面,股票市场并没有像外汇市场那么惹眼。但我们并不应该忽视它在金融安全方面的影响。中国股票市场现在虽然足够大,国家行政干预强,但明显存在很多的漏洞,以前,国际资本流动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国际金融市场结构比较简单,国际性的金融投机的形式较为单一。但是,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和国际金融市场结构的复杂化,机构投机者不但可以同时在多个金融市场上进行投机,而且在每个金融市场上还可以同时进行多个金融品种的投机,从而使投机带有立体的性质,从而使投机手段更加隐蔽和复杂。加入WTO后,国际投机者同样可以对我国的金融领域进行冲击,我国在经济方面的开放越大,冲击也就可能越大。

但由于最富有投机性的商品是股票和房地产,现代泡沫经济最典型的表现是因投机而造成的股票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的急剧上升。由于机构投机者一般不介入实物资产的投机,股票市场的泡沫便成为机构投机者掀起投机风潮的理想时机。机构投机者对泰国和东南亚国家发起金融攻击,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存在泡沫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2.直接影响了股票市场的发展进度。中国股市将迎来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时代。股票市场是一种具有共同规律、通行共同语言的投资场所,其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来源于其内在的本性和特有的规律。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份被人为地分割为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各类股的价格和流通方式又都完全不同,这使得上市公司转轨不转制问题日益突出。伴随中国股票市场的逐步对外开放,股市将迎来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时代;封闭式的股市发展格局即将被打破,中国股市将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迎来逐步开放的时代。十多年来,中国股市(特别是A股市场)是在一种封闭的状态下运行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QFII制度的启动,这种封闭的股市发展格局将会被逐步打破,伴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的实现,股票市场的对外开放的领域和步伐将逐步加宽、加快。

3.外资进入方面的影响。2006年,QFII走完了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三年的试点历程,迎来了转折之年。截至2006年12月末,QFII中国A股基金的最新资产规模达到37.72亿美元,直逼300亿元人民币。QFII在中国的市场影响力正与它的规模一起与日俱增。

但是,郎咸平指出,中国股市引进QFII的原因是认为他们是做长期投资和基础研究的,想借此引进先进的投资理念,可是,其实QFII是比国内庄家还要厉害的庄家,是互相勾结的庄家。

四、结论与建议

2006年以来,中国证券市场规模扩大、交易活跃,其总市值已经位列世界第四。研究表明,至2020年,中国证券市场的总市值会达到650万亿元,届时将成为全球最大资本市场。虽然发展迅猛,但中国证券市场仍存在结构失衡、证券产品供应不足等问题,具体如下:

1.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是股本结构畸形的市场。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公司治理结构急需改善。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并存,使占

总股本三分之一的流通股面对巨大压力,股价畸高。如果一旦证券市场全面开放,不仅因国内股票缺乏投资价值难以吸引国际证券资本,而且中外市场在股价上的巨大落差,必然导致国内股价大跌。同时,由于我国市场上没有做空机制,投资者难以避险。
2.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国际化的起步阶段。商品、货币、资本是资源配置的三个层面。一个国家的开放顺序是从贸易开放到

货币市场开放,再到资本市场开放。也就是说,在经历贸易自由化、汇率和利率自由化之后,证券市场才可能实现自由化。如果将开放的时序错乱,将会潜伏爆发金融危机的巨大风险。目前我国经济的开放程度尚处于商品市场国际化接近结束并向货币市场国际化转化阶段。短时间内不可能指望利率、汇率、资本项目的自由化来支持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
3.我国证券市场规模还不能有效抵御市场开放风险。相应的金融资产规模支持相应规模的证券市场开放。面对强大的国际资本,特别是国际资本快速的进出,以我国证券市场现有规模尚不具备抵御巨大冲击的能力。

4.人民币尚未在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制约证券市场开放进程。人民币实现在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的进程事关中国证券市场开放进程。在人民币尚未自由兑换的情况下证券市场不可能实现全方位开放。

5.我国证券监管体系有待完善。证券市场开放需要更高的监管水平,尤其是监管者对跨国界的交易行为的本质和特征有很强的评价能力,而且还需要有效、务实的国际合作。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当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和条件的变化自主地调整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开放进程,最大限度地避免证券市场开放对我国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应当选择一种渐进式的开放策略。面对中国证券市场目前出现的与国际联系增强、受外部环境影响加大的情况,我国应尽快建立风险监管和协调机制。

参考文献:

[1]本杰明·格雷厄姆戴维·多德:证券分析.海南出版社,2006年6月

[2]曹凤歧刘力姚长辉:证券投资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

[3]中国证券业机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③ 浅析股票投资论文

实际上股票投资是一门深奥的课程,但仍是有规可循,也有技巧。
股票投资不是简单的买卖股票,投资嘛,就需要有一定的收益,但股票投资难免会有被套的时候。所以买股票是一门学问,你要买什么样的股票。首先你要关注大盘指数,关心国家政策,比如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打压房地产,所以你就需要避开房地产的股票,房地产股票在大盘中占有的权重是非常大的,所以总的来看大盘指数也不会好的,应该说这个时期应该等待时机入市,买股票要学会忍耐,学会等待,不要逆市而为,就像大风向你吹来,你如果要顶着风向前走,受伤的总会是你。你会问了,什么时候才是买股票的最好时候呢?从价值投资的角度来看,市盈率是一个很好的指标。市盈率是投资者所必须掌握的一个重要财务指标,亦称本益比,是股票价格除以每股盈利的比率。市盈率反映了在每股盈利不变的情况下,当派息率为100%时及所得股息没有进行再投资的条件下,经过多少年我们的投资可以通过股息全部收回。一般情况下,一只股票市盈率越低,市价相对于股票的盈利能力越低,表明投资回收期越短,投资风险就越小,股票的投资价值就越大;反之则结论相反。 说白了,你需要买市盈率低的股票,当然了,公司的发展前景也很重要了,仅市盈率低,不发展也没有用,比如现在的钢铁等高耗能企业,矿石价格还涨,相对别的新能源公司就差了。
买股票是一门学问,卖股票更是一门学问。现实中很多人都握不住自己的股票,涨点就跑了,生怕会跌回去,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你要相信你的股票一定会涨的。这需要看趋势,趋势在往上走,你就一定要继续持有。
这是价值投资。某些股票在短期会有暴涨,你如果要炒这类股票,就需要高超的短线技术了。比如说量比、换手率、k线图这些东西你就需要熟练掌握了。如果没有时间,价值投资是最好的投资方法,也是大家所提倡的。

④ 有关沪深300指数的论文。。。包括定义,内容,特点,交易方式以及交易时间

摘 要 研究了沪深300指数日收益率时间序列,经检验其具有马氏性,并建立了马尔可夫链模型。取交易日分时数据,根据分时数据确定状态初始概率分布,通过一步转移概率矩阵对下一交易日的日收益率进行了预测。对该模型分析和计算,得出其为有限状态的不可约、非周期马尔可夫链,求解其平稳分布,从而得到沪深300指数日收益率概率分布。并预测了沪深300指数上涨或下跌的概率,可为投资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 马尔可夫链模型 沪深300指数 日收益率概率分布 平稳分布

1 引言
沪深300指数于2005年4月正式发布,其成份股为市场中市场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市场主流投资的收益情况。众多证券投资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为业绩基准,因此对沪深300指数收益情况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可为投资管理提供参考。
取沪深300指数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日收益率,可按区间将日收益率分为不同的状态,则日收益率时间序列可视为状态的变化序列,从而可以尝试采用马尔可夫链模型进行处理。马尔可夫链模型在证券市场的应用已取得了不少成果。参考文献[1]、[2]、[3]和[4]的研究比较类似,均以上证综合指数的日收盘价为对象,按涨、平和跌划分状态,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只取了40~45个交易日的数据进行分析,历史数据过少且状态划分较为粗糙。参考文献[5]和[6]以上证综合指数周价格为对象,考察指数在的所定义区间(状态)的概率,然其状态偏少(分别只有6个和5个状态),区间跨度较大,所得结果实际参考价值有限。参考文献[7]对单只股票按股票价格划分状态,也取得了一定成果。
然而收益率是证券市场研究得更多的对象。本文以沪深300指数日收益率为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研究,采用matlab7.1作为计算工具,对较多状态和历史数据进行了处理,得出了沪深300指数日收益率概率分布,并对日收益率的变化进行了预测。
2 马尔可夫链模型方法
2.1 马尔可夫链的定义
设有随机过程{Xt,t∈T},T是离散的时间集合,即T={0,1,2,L},其相应Xt可能取值的全体组成状态空间是离散的状态集I={i0,i1,i2,L},若对于任意的整数t∈T和任意的i0,i1,L,it+1∈I,条件概率则称{Xt,t∈T}为马尔可夫链,简称马氏链。马尔可夫链的马氏性的数学表达式如下:
P{Xn+1=in+1|X0=i0,X1=i1,L,Xn=in}=P{Xn+1=in+1|Xn=in} (1)
2.2 系统状态概率矩阵估计
马尔可夫链模型方法的基本内容之一是系统状态的转移概率矩阵估算。估算系统状态的概率转移矩阵一般有主观概率法和统计估算法两种方法。主观概率法一般是在缺乏历史统计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情况下使用。本文采用统计估算法,其主要过程如下:假定系统有m种状态S1,S2,L,Sm根据系统的状态转移的历史记录,可得到表1的统计表格。其中nij表示在考察的历史数据范围内系统由状态i一步转移到状态j的次数,以■ij表示系统由状态i一步转移到状态的转移概率估计量,则由表1的历史统计数据得到■ij的估计值和状态的转移概率矩阵P如下:
■ij=nij■nik,P=p11 K p1mM O Mpm1 L pmn(2)
2.3 马氏性检验
随机过程{Xt,t∈T}是否为马尔可夫链关键是检验其马氏性,可采用χ2统计量来检验。其步骤如下:(nij)m×m的第j列之和除以各行各列的总和所得到的值记为■.j,即:
■.j=■nij■■nik,且■ij=nij■nik(3)
当m较大时,统计量服从自由度为(m-1)2的χ2分布。选定置信度α,查表得χ2α((m-1)2),如果■2>χ2α((m-1)2),则可认为{Xt,t∈T}符合马氏性,否则认为不是马尔可夫链。
■2=2■■nijlog■ij■.j(4)
2.4 马尔可夫链性质
定义了状态空间和状态的转移概率矩阵P,也就构建了马尔可夫链模型。记Pt(0)为初始概率向量,PT(n)为马尔可夫链时刻的绝对概率向量,P(n)为马尔可夫链的n步转移概率矩阵,则有如下定理:
P(n)=PnPT(n)=PT(0)P(n)(5)
可对马尔可夫链的状态进行分类和状态空间分解,从而考察该马尔可夫链模型的不可约闭集、周期性和遍历性。马尔可夫链的平稳分布有定理不可约、非周期马尔可夫链是正常返的充要条件是存在平稳分布;有限状态的不可约、非周期马尔可夫链必定存在平稳过程。
3 马尔可夫链模型方法应用
3.1 观测值的描述和状态划分
取沪深300指数从2005年1月4日~2007年4月20日共555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日收益率(未考虑分红),将日收益率乘以100并记为Ri,仍称为日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Ri=(Pi-Pi-1)×100/Pi-1(6)
其中,Pi为日收盘价。
沪深300指数运行比较平稳,在考察的历史数据范围内日收益率有98.38%在[-4.5,4.5]。可将此范围按0.5的间距分为18个区间,将小于-4.5和大于4.5各记1区间,共得到20个区间。根据日收益率所在区间划分为各个状态空间,即可得20个状态(见表2)。

3.2 马氏性检验
采用χ2统计量检验随机过程{Xt,t∈T}是否具有马氏性。用前述统计估算法得到频率矩阵(nij)20×20。
由(3)式和(4)式可得:■.j=■nij■■nik,且■ij=nij■nik,■2=2■■nijlog■ij■.j=446.96,令自由度为k=(m-1)2即k=361,取置信度α=0.01。由于k>45,χ2α(k)不能直接查表获得,当k充分大时,有:
χ2α(k)≈■(zα+■)2(7)
其中,zα是标准正态分布的上α分位点。查表得z0.01=2.325,故可由(1)、(7)式得,即统计量,随机过程{Xt,t∈T}符合马氏性,所得模型是马尔可夫链模型。
3.3 计算转移概率矩阵及状态一步转移
由频率矩阵(nij)20×20和(1)、(2)式得转移概率矩阵为P=(Pij)20×20。考察2007年4月20日分时交易数据(9:30~15:30共241个数据),按前述状态划分方法将分时交易数据收益率归于各状态,并记Ci为属于状态i的个数,初始概率向量PT(0)=(p1,p2,L,pt,L,p20),则:
pj=Cj/241,j=1,2,K,20(8)
下一交易日日收益率分布概率PT(0)={p1(1),p2(1),L,pi(1),L,p20(1)},且有PT(1)-PT(0)p,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3.4 马尔可夫链遍历性和平稳分布
可以分析该马尔可夫链的不可约集和周期性,从而进一步考察其平稳分布,然而其分析和求解非常复杂。本文使用matlab7.1采用如下算法进行求解:将一步转移概率矩阵P做乘幂运算,当时Pn+1=Pn停止,若n>5 000亦停止运算,返回Pn和n。计算发现当n=48时达到稳定,即有P(∞)=P(48)=P48。考察矩阵P(48)易知:各行数据都相等,不存在数值为0的行和列,且任意一行的行和为1。故该马尔可夫链{Xt,t∈T}只有一个不可约集,具有遍历性,且存在平稳分布{πj,j∈I},平稳分布为P(48)任意一行。从以上计算和分析亦可知该马尔可夫链是不可约、非周期的马尔可夫链,存在平稳分布。计算所得平稳分布如表4所示。
3.5 计算结果分析
表3、表4给出了由当日收益率统计出的初始概率向量PT(0),状态一步预测所得绝对概率向量PT(1)和日收益率平稳分布,由表3和表4综合可得图1。可以看出,虽然当日(2007年4月20日)收益率在区间(1.5,4.5)波动且在(2.5,4.5)内的概率达到了0.7261,表明在2007年4月20日,日收益率较高(实际收盘时,日收益率为4.41),但其下一交易日和从长远来看其日收益率概率分布依然可能在每个区间。这是显然的,因为日收益率是随机波动的。
对下一交易日收益率预测(PT(1)),发现在下一交易日收益率小于0的概率为0.4729,大于0的概率为0.5271,即下一交易日收益率大于0的概率相对较高,其中在区间(-2,-1.5)、(0.5,1)和(1,1.5)概率0.2675、0.161和0.1091依次排前三位,也说明下一交易日收益率在(-2,-1.5)的概率会比较高,有一定的风险。
从日收益率长远情况(平稳分布)来看,其分布类似正态分布但有正的偏度,说明其极具投资潜力。日收益率小于0的概率为0.4107,大于0的概率为0.5893,即日收益率大于0的概率相当的高于其小于0的概率。
4 结语
采用马尔可夫链模型方法可以依据某一交易日收益率情况向对下一交易日进行预测,也可得到从长远来看其日收益率的概率分布,定量描述了日收益率。通过对沪深300指数日收益率分析和计算,求得沪深300指数日收益率的概率分布,发现沪深300指数日收益率大于0的概率相对较大(从长远看,达到了0.5893,若考虑分红此概率还会变大),长期看来沪深300指数表现乐观。若以沪深300指数构建指数基金再加以调整,可望获得较好的回报。
笔者亦采用范围(-5,5)、状态区间间距为1和范围(-6,6)、状态区间间距为2进行运算,其所得结果类似。当采用更大的范围(如-10,10等)和不同的区间大小进行运算,计算发现若状态划分过多,所得模型不易通过马氏性检验,如何更合理的划分状态使得到的结果更精确是下一步的研究之一。在后续的工作中,采用ANN考察所得的日收益率预测和实际日收益率的关系也是重要的研究内容。马尔可夫链模型方法也可对上证指数和深证成指数进行类似分析。
参考文献
1 关丽娟,赵鸣.沪综指走势的马尔可夫链模型预测[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
2 陈奕余.基于马尔可夫链模型的我国股票指数研究[J].商场现代化(学术研讨),2005(2)
3 肖泽磊,卢悉早.基于马尔可夫链系统的上证指数探讨[J].科技创业月刊,2005(9)
4 边廷亮,张洁.运用马尔可夫链模型预测沪综合指数[J].统计与决策,2004(6)
5 侯永建,周浩.证券市场的随机过程方法预测[J].商业研究,2003(2)
6 王新蕾.股指马氏性的检验和预测[J].统计与决策,2005(8)
7 张宇山,廖芹.马尔可夫链在股市分析中的若干应用[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7)
8 冯文权.经济预测与决策技术[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9 刘次华.随机过程[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1
10 盛千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转

⑤ 创业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第二节交易席位 第三节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第五节交易主体 第三章证券买卖 第一节交易单位、报价单位 第二节价格涨跌幅限制 第三节委托 第四节申报 第五节竞价与成交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 第一节开盘与收盘 第二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第三节除权除息 第四节大宗交易 第五章交易信息 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 第二节行情揭示 第三节股价指数 第四节公开信息制度 第六章交易异常情况 第七章交易纠纷 第八章交易费用 第九章罚则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创业板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 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1.2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 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 ")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创业板上市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 1.3创业板市场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4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2.1.1创业板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席位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组成。 2.1.2交易主机接受申报指令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会员。 第二节交易席位 2.2.1交易席位 以下简称"席位" 是会员在本所进行证券交易的通道。 2.2.2席位的交易品种和买卖权限由本所规定。 2.2.3每个席位应当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 2.2.4会员在本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方能进行证券交易。 2.2.5经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 未经本所许可,禁止会员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2.2.6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 第三节交易品种 2.3.1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一)股票; (二)投资基金 (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 府债券等); (四)债券回购; (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2.4.1创业板市场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交易日上午9 00至9 25为集合竞价时间;上午9 30至11 30,下午 1 00至3 00为连续竞价时间。 遇国家雀枝念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时间,创业板市场休市。 本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创业搭春板市场交易时间。 2.4.2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第五节交易主体 2.5.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 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顷困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 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 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 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

⑥ 老三板股票怎么交易规则

老三板交易规则:
(一)老三板股票委托时间与主板股票不同,除少数券商可以提前委托外,其它券商均要求要在9:30后才可以下单。提前下单要么是直接禁止,要么是废单,所以新手下单后最好再在9:30开盘后去“查询委托”一栏核对一下,如出现废单,赶紧重新下单。
(二)老三板股票每周交易次数的规定
1.净资产为负的公司每周交易三次,即每周一、三、五交易,其股票名称尾带3字,如哈慈3;
2.净资产为正的公司每周交易五次,即每天都交易,其股票名称尾带5字,如联谊5;
3.不能按时披露年报的公司,每周只能在周五交易1次,其股票名称尾带1字,如九洲1。
(三)老三板的交易方式
大家知道,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为连续竞价(即,_时每刻不断地揭示价格并成交),而老三板则是集合竞价一次成交,涨跌幅限制均为5%,分别于转让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一个小时即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十分钟即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直到15:00那一瞬间才正式成交。
(四)老三板里股票分类
1.目前老三板里尚有近60只左右的股票,其中有40多只主板退市股例如长油5(已批重新上市)、二重5、国恒1、博元1、新都3、昆机3、吉恩3、烯碳3等;
2.另外还有7只“两网股”,即长白5、海国实5、京中兴5、鹫峰5、华凯1、广建1、港岳1。所谓“两网股”是指1992年7月1日在STAQ系统(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法人股流通转让试点运行和1993年4月28日投入试运行的NET系统(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开发设计),并在1999年9月9日关闭STAQ和NET系统后遗留下来的股票。由于两网股在主板没有“灵位”,因此不能直接回主板,但可以过渡去新三板,或条件成熟后也可以申请在主板IPO,例如京中兴5就发布过借壳完成后将在2019年12月申请主板IPO。
3.特别指出的是:深交所创业板股票,管理层已明确股票退市后去老三板挂牌,但不安排重新上市,例如欣泰3。但管理层在欣泰退市后,_认它破产重整+嵌套重大资产重组,并没有一棒子打死,等于享受了“两网股”的待遇,如借壳后改头换面,条件成熟后照样可以申请在主板IPO。
4.老三板里还有AB股退市的:3只为纯B股,即420047-大洋B1、420058-深本实B1、420063-武锅B3;A、B股均有的共4只,即400008/420008-水仙A3/B3、400011/420011-中浩A3/B3、400016/420016-金田A3/B3、400032/420032-石化A1/B1。

⑦ 大连华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有哪些内容

其他要点

盘后定价交易成交量、成交金额在盘后定价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股票当日总成交量、总成交金额;通过盘后定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视同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遵循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交易公开信息篇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

披露指标: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各前五只股票;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

大连华讯特别提醒:收盘价涨跌幅、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相关股票。

披露信息:深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龙虎榜及其各自买入、卖出金额

异常波动情形的披露

披露指标: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大连华讯特别提醒: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创业板综合指数涨跌幅。

例如,某只股票当日涨幅10%,创业板综合指数涨幅1%,则该股票当日的涨跌幅偏离值为9%。

披露信息:深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披露

披露指标: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披露信息:深交所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同一只股票若同时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一并公布。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交易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

披露信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上市首日,深交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深交所官方网站查询创业板交易公开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编辑:大连华讯

⑧ 求股票“交易规则”

参考《证券法》第三章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四十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条 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六条 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七)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六十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六十一条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第六十二条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十四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依法公开发行股票,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依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法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十五条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三)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六条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八条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对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第七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或者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七十三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第七十五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着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六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一条 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条 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第八十三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⑨ b股交易规则

你好,b股基本交易规则:
1.交易品种:深圳B股和上海B股
2.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交易。
3.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4.成交顺序:
(1)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5.价格最小变化档位:深交所B股为0.01港元;上交所B股为0.001美元。
6.交易单位:深交所B股买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上交所B股买数额以一手即10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卖出则无此下限)。
7.交易方式:深市B股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
(1)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
(2)对敲交易:证券商在开市后至闭市前5分钟将其接受的同一种B股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后输入,经交易所的对敲交易系统确认后达成的交易。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券商处且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股以上。
8.涨跌幅限制:与A股一样,B股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9.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10.上市首日申报限制:深交所B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但B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上交所无此限制。
11.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12.开盘价和收盘价
(1)开市价(开盘价):当日该股第一笔成交价;B股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2)收市价(收盘价):为当日该股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日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13.交易与交收
(1)交易:B股实行T+1交易
(2)交收:B股的清算交收也与A股不同,B股的交收期为T+3,即在成交日后的第三日完成。在此之前,投资者不能提取卖出股票款和进行买入股票的转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