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次数有上限吗
没有。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任何时候均可以进行增发股票。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基本条件: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1)企业发行股票上限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基本流程: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
(4)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上市公司就增发股票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4、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审核,并决定核准或不核准增发股票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的程序为: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5、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6、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承销的有关规定参照前述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所述内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10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⑵ 目前新股发行申购上限一般是多少
目前新股发行申购上限,从几千股,到几十万股都有,主要看所发行的新股市值大小,市值大的申购上限肯定高。
说到打新股,很多人可能第一时间就会想到前阵子的东鹏特饮,东鹏特饮一经上市就直接连续涨停了十几板,中一签的话能够获取22万,在打新界非常炙手可热。打新股从表面看来是很赚钱,你知道这该怎么去打吗?那中签率又怎么去提高呢?因此,今天我就认真的给小伙伴们来讲一讲关于打新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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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股申购什么意思?需要什么条件?
1、什么是新股申购?
当企业想要上市的时候,一般会面向市场销售众多股票,其中部分股票会发售在证券账户上,能通过申购的方式买入,另外申购的价格通常要比上市第一天的价格实惠得多,
2、申购新股需要的条件:
打算来参加新股申购需要在T-2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内,每天平均拥有1万元以上市值的股票,才具备参与申购摇号的条件。比如说我想参加8月23日的打新,计算的第一日就从8月19日开始算,往前倒推20个交易日,即计算的首日是7月22日,个人的账户里股票市值要维持在1万元以上,才有条件得到配号,所拥有的市值越高,可以获得配号的数量随之增多。只有当中签区段内的分配号配给自己,才能允许对中签的那部分新股进行申购。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签几率?
按照长期规划来看,打新中签和申购时间是不存在任何关系的,要是想要提升新股的中签几率,以下的一些做法可以用作参考:
(1)提高申购额度:假如早期持仓的股票市值越高,能够得到的配号数量越多,自然中签的概率就会越高。
(2)尽量开通所有申购权限:假若手头上的资金充裕,建议均匀持仓,不要分成多次,就一次性开通主板和科创板的申购权限。那么这样的话,不论是什么情况下新股都可以进行申购,如此一来也能够提高中签的机会。
(3)坚持打新:千万不可以错过了每一次打新股的机会,正由于有关中新股的概率是很小的,因此还是需要坚持摇号的,也要相信机会总是会出现到我们身上的。
二、新股中签后要怎么办?
通常的时候,新股中签的话就会有相应的短信通知,在登录交易软件时会有弹窗进行提示。
在新股中签之日,我们确保不超过16:00账户里有足够缴纳新股的资金,不论是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还是转自银行都行。直到第二天,倘若看到自己账户里面有新股余额,那么此次打新成功。
太多的朋友想打新股却老是和最佳时机擦肩而过,总是错失调仓时间。证明我们真的需要一款发财必备神器--投资日历,获取相关内容通过点击下方链接: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三、新股上市会怎么样?
如果各方面都顺利的话,新股进行上市的时间是从申购日算起8~14个自然日内。
就拿科创板和创业板来说,不会在上市首5日设置涨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个交易日开始日涨跌幅限制为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代表着要是发行价是10块钱/股,则当日最高价位不会大于14.4元/股,最低不能比5.6元/股还低,依照我多年的跟踪考察,主板新股上市第一天通常涨停,后期连板数量在5个之上。
新股什么时候卖比较合适,还要依照个股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来归纳分析。如果新股上市当日出现破发且持续下跌,上市当天就卖掉比较好,可以有效避免损失。
缘于科创板和创业板新股涨跌没有被局限,防止出现股价下跌的情况,中签的小伙伴可以直接在上市第一天卖出。另外,如果持续连板的股票,在碰到开板的情况时,建议各位朋友转卖出去,这是最安全的做法。
其实炒股最终还是要看上市公司的业绩状况,能够判断一个公司到底是不是好公司或者是能全面分析的人并不多,导致看走眼而亏损,有个免费的诊股平台要推送给大家,将股票代码输进去,就能查出自己买到的股票好不好了:【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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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一个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多少股票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本总数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按每股一元的面额确实总股本数。
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回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上市公司增资发行的规定
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价格由市场决定,我们可以通过可以参考当时同行业类型股票的价格来分析。
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数量的方法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注册资本就是股本,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发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当然原来的控股权会被稀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⑷ 上市公司能发行多少股票
比如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是100万元,那销伏么原始股东就拥有100万股。再发行100万股新股。这样就是200万股去分这100万伍斗乎的净资腔悉产,每股5角。
⑸ 新上市的公司最多可以发行多少股票
要看你确定的最终股本是多少 一般不少于发行后股本的25%
如何确定总股本要看你最终的净资产是多少 一般是一元净资产对应一股 如果你净资产是3000万元 就是可以转3000股
⑹ 一个公司可以发行多少股 股票
没有具体数量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一百二十九条 股票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6)企业发行股票上限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发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⑺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无限量发行股票
不可以,而且这样做也没有任何意义。发行股票的目的是融资,可以通过发行的股票获得现金,如果持有的现金太多,不能合理地使用,那么利润率就会下降,然后是公司价值下降,另外,原股东的股本也会被严重稀释。
拓展资料:
股票的特征: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永久性、参与性。
1、参与性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出席股东大会来行使股东权。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2、收益性
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入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入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
3、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4、风险性
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5、永久性
股票所载有的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一种无限期的法律凭证。股票的有效期与股份公司的存续期间相联系,两者是并存的关系。
⑻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次数有上限吗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次数没有上限,每次增发股票的数量是有上限的,增发数量不超过本次增发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增发新股的条件:
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8)企业发行股票上限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是指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以下简称“配股”)和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以下简称“增发”)。
第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前条所述新股,应当以现金认购方式进行,同股同价。
第四条
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第五条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发行推荐人和主承销商。
第六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
上市公司申请以其它方式发行新股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