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折价发行股票为什么会损害债券人利益,稀释老股东股权
公司法规定禁止折价发行股票,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股票是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新股东用低于老股东的每股价格购买的股票却察谈闷能得到与老股东同样的每股权利,所有者权益不变而股份数变多了,当然稀释了老股东的股权。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使得债权人的请求权只能以公司资产为限,且由败弯于公司债权侍哪人对公司经营管理等行为不享有法定权利,使得债权人未来到期债权的实现处于不稳定状态。
⑵ 普通股、优先股之股权分散
很简单,普通股的所有者是公司股东,有投票权。发多了,股权就分散了。
优先股类似于长期债券,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所以不影响大股东对公司公司股权的控制。
可以查找下网络名词优先股,应该会有详细介绍
⑶ 增发自己公司股票为什么能控制其他公司的股权
你说的不是很明白,但按照我的理解,应该是A公司通过股份置换,用发行的1000万股交换了B公司的20%股权.发行股票是会分散控制权,但如果A公司的控制人拥有公司60%以上的股权,那分散的股权很小.比如:A老板公司原由9000万股,他直接持股60%即5400万,这时候增加1000万股,总股本变为1亿,A老板拥有A公司股权还是5400万,持股比例变为54%.但只要他拥有51%以上的股权,那这个公司实际控制权还是在他手中.而且他通过股权置换,还可以获得B公司的20%的收益.实际他赚了.这只是资本运作的一种手段而已.其实分散股权是相对而言.实际运作中A老板并不一定直接控制51%的股权,但他可以同过其他间接控股的手段,而实际拥有公司控制权.
在同一集团下那就无所谓了,所有的这一切不过是相关联公司之间制造投资和收益的假相而已,实在没什么好谈的.大老板是一个,不管下面怎么整,还不是在他的左手到右手,不过是为了合理避税和冲抵收益.说白了就是做帐.
⑷ 为什么发行新股票可以稀释股权
一,发行新股票可以稀释股权的原因:
发行新股票是在原有股票的基础上新增加了股票,股份的总数变大了,由于原来的股东并不参与新股票的认购,所以他们的持有股份的数量没有变,在股份总数变大的情况下,自然持股比例(持有股份数量除以股份总数)就降低了,这就叫股权稀释。
公司上市会发行25%的新股,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会稀释到上市前的75%。
⑸ 股权筹资的优缺点
优点:1.稳定的资本基础;2.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3.财务风险较小。缺点:1.资本成本负担较重;2.控制权变更影响企业长期稳定发展;3.信息沟通与披露成本较大
拓展资料
股权筹资是指以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筹资,是企业经济运营活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筹资手段。股票作为持有人对企业拥有相应权利的一种股权凭证,一方面代表着股东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另一方面,普通股股东凭借其所拥有的股份以及被授权行使权力的股份总额,有权行使其相应的、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极其决策进行控制或参与的权利。
1.股权筹资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
股权资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除非企业清算时才有可能予以偿还。这对于保障企业对资本的最低需求,促进企业长期持续稳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2.股权筹资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
股权资本作为企业最基本的资本,代表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是企业与其他单位组织开展经营业务,进行业务活动的信誉基础。同时,股权资本也是其他方式筹资的基础,尤其可为债务筹资,包括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等提供信用保障。
3.企业财务风险较小
股权资本不用在企业正常运营期内偿还,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相对于债务资本而言,股权资本筹资限制少,资本使用上也无特别限制。另外,企业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和业绩的好坏,决定向投资者支付报酬的多少,资本成本负担比较灵活。
1.资本成本负担较重
尽管股权资本的资本成本负担比较灵活,但一般而言,股权筹资的资本成本要高于债务筹资。这主要是由于投资者投资于股权特别是投资于股票的风险较高,投资者或股东相应要求得到较高的报酬率。企业长期不派发利润和股利,将会影响企业的市场价值。
2.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
利用股权筹资,由于引进了新的投资者或出售了新的股票,必然会导致企业控制权结构的改变,分散了企业的控制权。控制权的频繁迭变,势必要影响企业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和决策效率,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3.信息沟通与披露成本较大
投资者或股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有了解企业经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权利。
⑹ 增发股票会稀释股权吗
定向增发会稀释股权,而且是一定的。
因为定向增发是只有特定的个人和机构才能购买新股,所以对于原先持股股东来说,他们并不具有新发行股票的优先购买权。对此,他们只能被动接受上市公司稀释后的股权。
定向增发是指向有限数目的资深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投资产品,所以它也称“定向募集”或“私募”。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是指上市公司采用不同增发股票方式都应当具备的条件。该条件有:
组织机构: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财务状况:
上市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最近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⑺ 发行股票与发行债券筹资的相对优缺点
1、发行股票筹资的优缺点
优点:股权筹资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股权资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股权筹资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股权资本不用在企业正常运营期内偿还,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
缺点:资本成本负担较重;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控制权的频繁迭变,势必要影响企业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和决策效率,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信息沟通与披露成本较大。
2、发行债券筹资的相对优缺点
优点:资本成本较低,债券的利息允许在所得税前支付,公司可享受税收上的利益;可利用财务杠杆;保障公司控制权,持券者一般无权参与发行公司的管理决策;便于调整资本结构。在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可提前赎回债券的情况下,便于公司主动的合理调整资本结构。
缺点:债券通常有固定的到期日,需要定期还本付息,财务风险较高;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较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的限制条件多且严格,从而限制了公司对债券融资的使用,甚至会影响公司以后的筹资能力;筹资规模受制约。
(7)发行股票容易分散控股权扩展阅读:
发展企业债券筹资具有的现实意义
1、债券融资是企业资金需求的必要手段资金不足是目前企业普遍面临的一个困难,其根源在于大量的资金需求与资金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企业谋求发展导致资金需求量的大幅攀升。
2、改变现有的金融结构,优化资本结构。企业进行债券筹资增加了一个非常有效的渠道,能大量吸收个人与机构手中的储蓄,使其转化为投资,从而达到直接增加筹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
3、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由于受股市扩容的限制,中小企业无法在股市上得到资金支持,依靠银行贷款和政策无法解决。另一方面社会上存在着一批投资者,他们对投资高科技、高收益、高风险的企业有着浓厚的兴趣。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吸纳闲散资金投入中小高科技企业,是解决这些企业筹资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