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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限制

发布时间: 2023-06-08 16:25:25

1. 发行股票条件有什么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述第二项限制。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2.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新股发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2、公司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七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3. 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涨跌幅限制是多少

新股上市涨跌幅规则如下:
1、上交所规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其中,14:55~15:00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
按照这一规定,沪市新股上市首日144%的涨幅已经是股价的“天花板”。
同时,上交所还规定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至当日的14:55。
2、深交所也将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圈定为发行价的上下20%。与沪市不同的是,深市将上市首日的收盘价,由之前的“集合竞价”改为“集合定价”,即以14:57前最近成交价为定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
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就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的14:57。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东)拥有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凭证。上市的股票称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买卖。非上市的股票没有进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买卖,称非上市流通股。
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涨跌幅限制有:
1、主板、中小板的股票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集合竞价20%上限,开盘后20%上限,所以上市首日最大涨幅限制为发行价的44%。
2、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5日内无涨幅限制,5日之后涨跌幅限制为20%,创业板和中小板的风险高于主板和中小板,因此开通时对于客户的资金有要求。
3、新三板精选层,上市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设置临时停牌制度,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
哪些情况不设涨跌幅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但是在股票涨跌到一定幅度或换手率达到一定量时会有停牌机制。
2、 G股复牌首日。 G股指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股票
3、暂停上市的ST股扭亏复牌首日。
因此,广大股民朋友还是要保持理性,要对集合竞价时间表了如指掌,某些营业部席位和机构席位总能在新股上市首日买到大量新股,而中小投资者就是晚上12点起来挂单也一股也买不到。其原因是有快跑道。某些营业部席位和机构席位总能在新股上市首日买到大量新股,而中小投资者就是晚上12点起来挂单也一股也买不到。其原因是有快跑道。

4. 一家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多少支股票

一家公司只能发行一只股票,不过可以在不同的市场进行多次发行,比如在国内的上海或者深圳的a股,或者是在香港h股,又或者是在美国道琼斯等等,结果都是一家公司的股票,只不过是在不同的地区的不同市场发行而已。发行一只股票可以反复增发,配股等,进行资金筹集,把一个公司做强做大就好了,发行那么多只股票无意义。想要发行的话就再注册公司,符合条件再发行。
【(4)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限制扩展阅读】
1、为什么上市公司家数和上市股票只数不相等?
如股票数据总貌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06-01统计,上市公司1425家:A股1418只;B股51只;合计上市股票1469(=1418+51)只。上市公司和家数和上市股票数不相等。
我们所说的股票,一般都是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一家公司只能发一只A股。
不过国内发行的股票除了A股,还有B股。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是由我国境内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B股,即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流通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特种股股票。一家公司,可以:
_只发A股,不发B股,大多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是这种;
_不发A股,只发B股,比如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鲁B]200992};
_既发A股,也发B股,比如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600190,[锦港B股]900952};
所以上市公司家数和上市股票只数不相等。
2、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吗?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只要是契约制的合法证明并带有资产权益性质的文书票据都可以流通,且流通自由,只不过不像上市公司那么体面和方便。

5. 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规定

法律主观:

增加股票的发行量,更多的融资,“圈”更多的钱,这对对企业是有很大的好处的。那么上市公司股票增发的条件是什么?需要符合哪些规定?下文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上市公司股票增发的知识,欢迎阅读。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一、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基本条件具体内容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1)章程合法有效,组织机构健全,依法履行职责。(2)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运行,财务报告可靠。(3)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无重大缺陷。(4)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董高限制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三无:3年证监会处罚、1年交易所谴责、1年违规担保,简称311)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1)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2)业务和盈利来源稳定,不严重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不存在不利变化。(4)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5)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6)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7)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1)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2)上市公司最近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4)资产质量良好,最近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5)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誉穗敬和成本费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最近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6)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1)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2)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3)不存在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1)不超过项目需要量。(2)除金融企业,不得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项目实施后:①不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②资金专项存储,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上市公司不得存在的行为(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3)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族源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二、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其他条件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庆慎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6.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次数有上限吗

没有。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任何时候均可以进行增发股票。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基本条件: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6)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限制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基本流程: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

(4)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上市公司就增发股票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4、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审核,并决定核准或不核准增发股票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的程序为: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5、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6、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承销的有关规定参照前述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所述内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10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7.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8. 一个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多少股票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本总数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按每股一元的面额确实总股本数。
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回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上市公司增资发行的规定
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价格由市场决定,我们可以通过可以参考当时同行业类型股票的价格来分析。
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数量的方法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注册资本就是股本,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发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当然原来的控股权会被稀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 是不是一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数目是有限制的

没有具体数量的规定。

新公司法规定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9)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限制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摘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