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发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格
(1)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规范运行
(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5)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三)财务与会计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5)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9)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
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需考虑如下因素:
(1)发起人人数及其住所、国有股及其管理、外资股及其比例等;
(2)净资产及其折股比例;
(3)主发起人的控股地位(绝对或相对控股);
(4)股份公司计划募集的资金数额;
(5)发起人拟投入股份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及利润全面摊薄后的情况;
(6)股份公司将来在二级市场的发展及增资配股等情况
‘贰’ 白糖股票有哪些
白糖股票有:粤桂股份(000833)、广乐甘化(00576)、华资实业(600191)、中粮糖业(600737)、冠农股份(600251)、广州浪奇(000523)、南宁糖业(000911)、保龄宝(002286)等等。
1、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29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由包头创业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发展公司和包头市北浦实业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的形式。生产销售:食糖、食用酒精、颗粒粉;销售:电子元器件、制糖机械设备。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收购广东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湛江农垦连江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12400公顷的甘蔗种植基地。是中国最大的甘蔗种植基地,拥有甘蔗80万吨以上、酒精1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2、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股票代码:000911)是国内糖业规模最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6日,位于广西南宁市听虹路48号。公司拥有直属工厂6家,控股子公司9家。公司主要从事机制糖、各种文化纸、酒精、复合肥等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南宁糖业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加强内部管理、依靠技术进步、推动科学发展”的企业发展方向,扩大综合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综合通过资本运作增强企业实力,着力将南宁糖业建设成为以糖业生产为主、跨行业、跨区域多元化发展的现代企业集团。
拓展资料
股票不仅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股份公司出具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向各股东发行的一种证券,作为持股凭证,以筹集资金,取得股利和红利。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和交易。有了它,股东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错误经营所带来的风险。每一股代表股东对企业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个上市公司都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股股份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权。每位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取决于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可以转让和交易。它是资本市场上主要的长期信贷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出资。
‘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具备哪些主要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人民币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肆’ 南宁糖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吗
南宁糖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非公开发行股票就是有特定的发行对象,不是谁都可以买到该公司新增发的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现金,可以扩大经营,增加流动资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东或者有实力的财团)愿意买公司的股票,说明他们看好公司的未来,可增加全体股东(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户)的信心。
祝投资顺利!
‘伍’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首次发行股票需要哪些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如下:
1、证券管理部门已经批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的总股本不能低于5000元;
3、公司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要求是公司股份25%以上;
5、公司总股本如果超过4亿元,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要求是公司股份15%以上;
6、公司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行为,财务报告没有虚假记记录;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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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谁知道南宁百货的详细历史
南宁百货一直都是国营的,没有创办人。1956年2月创建,国家的。辉煌52年(1956年—2008年)
广西人的中华老字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1956年2月6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南宁市百货大楼,职工92名,经营面积1900平方米,全年营业额480万元。
1985年,伴随着全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公司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企业实施了第一轮总承包,实行以总经理为核心的领导体制。
1988年,率先在南宁市商业系统公开招标,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广西同行业中第一家零售额突破亿元大关,利税超千万元。
1993年2月18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南宁百货大楼的发展历史掀开新的一页。
1994年,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跻身全国百家最大零售企业。
1996年3月,南宁百货北楼(新楼)建成开业。新楼楼高十层(含地下两层),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集购物、餐饮、娱乐于一体,在当时是南宁市中心规模最大的商贸城。
1996年6月26日,“南宁百货”股票(代码60071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广西同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2000年9月,南宁百货完成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技改项目,实现的收银、结算和合同管理等自动化操作,结束了手工收款的历史。
2004年6月,南宁百货网站(www.nnbh.cn)开通,打开通向世界的窗口,为实现电子商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5年9月29日,南宁百货·五象购物中心盛装开业。这是广西第一个真正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旅游、生态于一体的大型购物乐园。同年,南宁百货荣获2005年度全国重点大商场百强企业、2005年度广西企业50强等称号。
2006年,南宁百货大楼获得国家商务部授予的“中华老字号”称号。
2007年,南百斥巨资改建北楼电梯,并对北楼中庭进行重新装修,大幅度提升购物环境。同年,南百家电城表现杰出,销售额超过5亿元。
2008年1月28日,南百网站www.nnbh.cn第二版正式上线,新版网站形式时尚、新颖,强化了新的网络服务手段,加强了对南百网站内容的编辑,为电子商务功能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2008年1月28日,南宁百货第一家直营店——南宁百货·贵港中环商业广场隆重开业,该商场位于贵港商业新区,毗邻市政广场,经营面积逾1.5万平方米。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企业创建于1956年2月,1992年12月改制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公司,1996年6月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南宁百货”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发行,成为广西商业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经过五十余年的发展,南宁百货现已成为广西目前规模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以经营百货为主。
南宁百货现经营场地包括公司本部百货大楼、五象购物中心、贵港中环商业广场和桂平、贵港、邕宁超市分店;下辖9个商场、9个控股子公司,经营面积10万多平方米,经营品种达12万多种,现有在职员工1200多人,另有统一管理的联销员4000人。南宁百货是广大市民和众多外地游客购物、休闲、观光的天堂。
南宁百货连续17年稳居广西区同行业销售收入第一,上缴利税第一,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曾多次受到国家商务部、广西区、南宁市等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嘉奖表彰;先后荣获 “全国百家最大零售企业”、“全国优质服务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单位”、“中华老字号”等一系列近百项荣誉称号,并连续15年获得“南宁市创新、经济效益金杯奖”、“南宁市明星企业”称号。
南宁百货以“秉承传统,突破创新”的开拓精神,以变应变,采取发展超市连锁经营和百货加盟连锁的策略,在南宁周边县市开设连锁、加盟和直营分店。南宁百货正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促进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转变,向集团化、国际化的目标全面迈进。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
电 话:(0771)2098888 2833406
传 真:(0771)2810261 2820943
邮政编码:530012
‘柒’ 南化股份重组能成功吗
南化是无法重组成功的。
一般的重组,只要懂事会决议通过,重组就定了也成功了99%,剩下就是走流程。南化的重组,首先要控价,保销早证低价增发,然后等待股东大会决议投票,南化数次重组都因为股东大会被否决,原因很简单,重组方案太差,股价涨不动,被中小散否决了。至于一些被套的期望重组成功大涨的都是菜鸟和带节奏的托。
南化是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一支股票。南宁化好斗困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友念独资大型企业,是目前广西最大的综合性基础化工原料基地。
‘捌’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介绍
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4.3亿元。目前在职职工5895人。拥有全国最早的利用糖蜜(发醇)酒精生产食品级醋酸的现代化装置,并且是食用冰醋酸国家标准起草参与单位。目前产能为3万吨/年。2001年建成国内先进的聚合氯化铝生产线,目前产能达3万吨/年。拥有自营外贸进出口权和地处大西南出海大通道的地域优势,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各国,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奔月”牌冰醋酸、“绿洲”聚合氯化铝多次荣誉广西名牌、优质产品称号。公司还具有承接化工技术咨询、设计、培训,建筑安装、化工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防腐、化备信工危险品及货场仓储和铁路、公路运输等资质及能力。1998年6月15日,发起设立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型目前持有该公司32%股份。拥有南宁宏达安装工程公司、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两家全资子公司。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1998年由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发起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生产基地,华南最大的氯碱企业。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达到25.88亿元。2008年销售额为17.72亿元,在职职工2627人。
1998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1.5亿元“南化转债”,成为中国第一家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企业。2000年6月,发行4000万A股股票,同年7月上市流通。2001年5月,完成“南化转债”转股,使“南化转债”的发行、交易和转股成功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为中国证监会对可转债市场的研究、创新、发展提供了大量详实的资料和成功经验。2003年,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成省级技术中心和南宁市第一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2005年9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列为全面股权分置改革首批12家上市公司之一,同时也是国内氯碱行业第一家、广西第一个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同年10月25日顺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准核通过,增发股票5000万股。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烧碱、聚氯乙烯、氯化石蜡、盐酸、液氯、氯化氢、水泥、食品添加剂、铝箔、电石生产和氯碱化工系列产品及其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拥有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共8家,分别为全资拥有南宁狮座建材有限公司,绝对控股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立根电冶有限公司、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联溢化工有限公司、南宁丰塔建材有限公司,参股南宁中南油举滚猜化工有限公司、贵州省安龙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为:烧碱26万吨/年(其中离子膜碱16万吨/年)、聚氯乙烯14万吨/年、盐酸12万吨/年、液氯10万吨/年、三氯异氰尿酸1.5万吨/年。公司产品质量优质稳定,其中30%液碱、敌百虫原粉、30%工业盐酸、SG-6聚氯乙烯等产品多次荣获部优、区名优产品称号;已有5个产品为化工部优质产品、17个产品成为自治区优质产品、5个产品为自治区名牌产品;烧碱、盐酸、聚氯乙烯、三氯异氰尿酸、农药等产品荣获“全国质量稳定合格产品”称号。烧碱产量占广西总产量的70%以上。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品辐射南方大部分省份和北美、欧盟、东南亚等36个国家和地区。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及年产32万吨PVC项目、梧州市联溢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烧碱技改项目正在建设中。
‘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流程
你好,股票发行一般经过申请、预选、申报、复审、批准、募股等步骤。
①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向直属证券管理部门正式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由证券管理部门受理,考察汇总后进行预选资格审定。
②被选定股票公开发行公司向直属证券管理部门呈报企业总体情况资料,经审核同意并转报中国证监会核定发行额度后,公司可正式制作申报材料。
③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主承销商进行有关工作,制作正式文件。
④准备向拟选定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呈交上市所需材料,提出上市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初审通过后,出具上市承诺函。
⑤直属证券管理部门收到公司申报材料后,根据有关法规,对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准确等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转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⑥证监会收到复审申请后,由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复审。
⑦发审委通过后,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并就发行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准发行方案的有关文件。
⑧拟发行公司及其承销商在发行前2-5个工作日内将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
⑨股票发行。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近几年来经历了认购申请表方式、与储蓄挂钩的储蓄存单方式、上网竞价、上网定价等方式,目前,主要的发行方式为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即退"两种方式。"上网定价"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发行价格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认购。根据申购的具体情况,由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即退"指投资者在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将全额申购款存入主承销商在收款银行设立的专户中,申购结束后转存冻结银行专户进行冻结。承销商在对到账资金进行验资和确定有效申购后,根据股票发行量和申购总量计算配售比例进行股票配售,余额返还投资者。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