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一,目前出现的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实质是“定向增发”。采取这种方式增发股票的原因有许多。出于企业发展战略考虑,其中“股权相对集中”和“降低筹资成本”是两个重要因素。承诺接受增发的一般只选10个以内对象(含基金和母公司),他们可以算为“中股东”了。上市公司容易高效率地与其沟通协商公司大事。 二、增发价格的定位:公司要在“发得出”和“公平性”之间找到平衡点。许多公司采用公告前或正式发行前“N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来作为发行价。注意这个价格并不总是会让人占便宜。遇到大盘连续下跌,市价跌进拟定发行价的情况也屡屡发生,以至于定向增发流产。不信,大家可以查一下。 不用看人吃肉就眼红。即便眼下发行价格比较便宜,但“放出来”那天的价格还未知呢! 毕竟人家有较长锁定期的。中国石油不是连拿到原始股的社保都套牢了
② 向特定对象增发股票获得证监会注册批复和审核通过是不是一个意思
定向增发是增发的一种。向有限数目的资深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投资产品。有时也称“定向募集”或“私募”。发行价格由参与增发的投资者竞价决定。发行程序与公开增发相比较为灵活。一般认为,该融资方式较适合融资规模不大、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的企业。中国在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上市公司较多采用此种股权融资方式。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包括:发行对象不得超过35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80%,发行股份6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则为18个月)不得转让,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士丹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并购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定增对冲
定增对冲是指用股指期货的组合头寸实时追踪、封闭股票端的风险敞口,以达到保值、甚至增值的目的。
作为股权再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定向增发广受外界关注的一大特点是增发价格相对于增发时的市场价格往往有着较高的折价。2008年以来现金方式进行的定向增发平均折价率是20.65%,但根据我们的计算,解禁后20.65%的折价率只取得了11.1%的平均收益,重要原因是2008年至今上证综指从5000多点下跌到了3000点下方,系统性风险侵蚀了参与定向增发的大部分获利空间。
③ 问天津港2007年12月14日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是什么意思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好
④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问题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有限售期;过了限售期,新发行的股票上市跟正常股票交易一样,原来的涨跌幅限制是多少仍然是多少(10%和5%)。
⑤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好是坏
大部分是利好的状态,具体来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看以下几点:
资金用途:发行股票的目的就是基本上只限于搞科研或者收购其他公司,一般是利好。上面也有规定,融资来的钱不能干别的事,存银行或者买理财产品都是不被允许的。
规模大小:短期来看,发行规模越大越好,相当于有大机构增持股票,这么一来,大概率会积极地推动股价,但是如果从长远来看的话,发行的股票有限售期,限售期一到,解禁股抛售,股价的压力也会很大。
发行价格:一般来说,发行价格会低于现价,但是如果发行价格过低,则对散户不利。
发行对象:发行的对象越知名越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指已上市的公司向指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来融资,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市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有更多的资金去发展主营业务,同时,可以引进一些战略投资者、优质资产,因此,股票增发是大利好。
增发的价格不得低于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需要注意的时,在股票增发之前,一些主力为了获得较低的价格买入,会在定增之前打压股价,即在定增之前,卖出一部分筹码,使股价下跌,再定增时,再以较低的价格买入,拉升股价。
同时,在定增完成之后,主力也可能会打压股价,通过打压股价,让散户,认为主力在出货,而抛出手中的筹码,达到洗盘的目的,减轻个股后期拉升的压力。
另外,发行的价格来说,肯定会比现在的价格要低很多的。但是也这个发行的价格也不能够太低,不然的话对于一些持有股票的散户来说,他们也是非常的不认可的。这样不利于他们手头的股票进行抛出。
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延迟是好吗延期是好吗
1.无论是普通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累计超过200人而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还是已经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都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而且发行对象必须只能是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2.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办法》,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
(1)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第(2)项、第(3)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3.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了规定。
5.发行人应当对发行对象的身份进行确认,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办法》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应当与发行对象签订包含风险揭示条款的认购协议。
6.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中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
(2)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
(3)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内容。
8.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依法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以及发行对象情况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9.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有效期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0.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对特定对象范围的规定。
⑦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是什么意思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⑧ 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同意是利空吗
一般来说不是利空。增发是股本扩张行为,会摊薄每股收益。
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二: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三: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四: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五:股票买进和卖出都要收佣金(手续费),买进和卖出的佣金由各证券商自定(最高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没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为: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卖出股票时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以前为3‰,2008年印花税下调,单边收取千分之一)。
六: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转让、出售股票取得款项高于股票账面实际成本的差额,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公积金转增收益。
⑨ 向特定对象募集的股份公司是否属上市公司,是否需要证监会的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对于上市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这部分股权出质登记相应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对于非上市公司股份,一些公司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相应地,以这些公司股份出质的,也应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