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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 2022-01-16 01:17:23

⑴ 股票发行费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注:股本金额为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

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股本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与股本总额往往不一致,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溢价发行;小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折价发行;等于股本总额的,为面值发行。

(1)发行股票的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方法:层析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⑵ 公司发行股票时怎么做会计分录

发行股票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注:股本金额为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

例:云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4月1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4元。本次股票发行由中海证券公司保荐并传销,其按发行收入的3%收取承销费。

4月20日,股票发行费用直接冲减股本溢价后入账

借:银行存款136770

贷:股本 15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21700

注:15000=136770/(1-3%)/9.4

(2)发行股票的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发行股票的后续计量

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时

1、支付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减少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现金

借: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2、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现金

借:股本(股票面值)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⑶ 关于发行股票的会计分录

按市价发行:借:银行存款 14,800,000.00 贷:股本 10,00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800,000.00发行费用按发行收入的多少收取手续费

⑷ 与发行股票有关的会计处理

1、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股本4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60000
2、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00
贷:股本 4000
3、借:库存股300
贷:银行存款 300
4、借:股本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
贷:库存股 300

⑸ 企业发行股票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股本 (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企业发行股票的主要目的是筹集资金,融资的一种方式,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来源,发行了股票意味着增加公司的新股东和股本,股东享有公司运行的利益或者亏损,企业发行股票和贷款、发债不同的是企业不用返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
股票主要是在交易所进行,也就是企业融资的平台,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看好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⑹ 发行股票如何做账

从财务处理上而言,2010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中对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解答中规定,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财会[2010]25号文件第七条上市公司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也作出如下特别规定,即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包括作为企业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交易费用,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问题解答》与财会[2010]25号文件皆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作出了应区分上述两种情形进行财务处理,而不能将股票发行费用完全从发行收入中冲减。也就是说《问题解答》及财会[2010]25号文件对股票发行费用的处理是分两步处理,即直接归属于发行权益工具新增外部费用从发行收入中处理,其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一种处理的结果从财务层面上而言则将直接导致上市公司利润的减少,也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