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份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者,均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的基本规定(见《公司法》第4条)。不过,基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与资合性、封闭性与开放性、任意性与法定性、规模小与规模大等方面的不同特征,两类公司股东权利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下面,我就具体谈谈股东权利的差别:
一、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而有限公司却可以不相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每一份额就代表着每一股份。同一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利是相同的,同一股份所享受的利润分配比例一般也是一样的。股东在股份公司拥有多少权利,是由其拥有的股份数额的多少来决定的。用简单的话来概括就是八个字“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每一股权平等。这种股权平等的思想体现在《公司法》里,就是第104条、第127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104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127条)。在这里,股东的个人身份、名誉、地位不再具有意义,任何人持有公司的股票,他就是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拥有多少权利主要看其在公司的出资数额或出资比例的高低。这种“资本多数决”的方式本质上与股份公司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出资多少不是决定股东地位高低的唯一因素。公司法允许股东通过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自由约定股东如何行使权利,《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这样,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就可能出现两个不相等:股东的出资比例与表决权的行使比例可以不相等;股东的出资比例与分红比例也可以不相等。
比较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由此可见,在股东的基本权利方面,股份公司主要体现为《公司法》的强制性、法定性规定,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则被赋予更多的任意性、自治性权利。
二、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凭证不同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股东身份的凭证,也是股东在公司拥有多少表决权的象征。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通过投资占总资本比例大小由公司开具出资证明来表示。出资证明书是有限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
三、股权转让的差别
有限公司以限制转让为原则,自由转让为例外,股权不能自由流通。由于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征,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股东自由转让股权仅限于内部股东之间。股东向他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具有优先购买权。这里的他人是指股东以外的人,如果股东向公司本身转让股权,受到的限制更严格,因为这实际就是让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会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有违资本法定原则,所以,《公司法》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向公司主张出资回购请求权(见《公司法》第75条规定)。
股份公司以自由转让为原则,限制转让为例外,股份可以自由流通。股份公司的股东购买公司股票后一般也不得要求公司退回,但可自由转让,具有充分的流通性。这是与股份公司的资合性和开放性特征相对应的。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以外,股份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结合《公司法》第五章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转让的限制主要有:
一、对发起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在特定时期内,这类人员不得转让其股份,以便将他们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股民利益紧密相连,督促他们履行职责。
二、转让方式的限制。记名股票采取背书方式,无记名股票采取交付方式转让。三、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票交易原则上应当在证交所进行场内交易,但新公司法也允许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进行场外交易。
2.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股权划分和股权转让。下面我将结合事例尽量把区别处解释到通俗易懂,如有不严谨,还望斧正。
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有极强的人合性质,而不是股份有限公司纯资合性质,只要你有钱,就可认购股权。 除上以外,两者当然还有《公司法》规定的细节区别,比如发起人人数,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等等不同,并不为两者本质区别,恕不赘述。
3. 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3)股票同为股份有限公司扩展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设定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 股份有限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股东人数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承担债务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转让股份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注册资本的区别。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组织机构的区别。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唯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5. 股票和股份分别指公司的什么,它们有关联没
(一)股票的定义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二)股票与有关概念的比较 1、股票与股份、股份制 (1)股票与股份。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股东而言,则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股份包括三层含义:1)它是股份公司一定量资本额的代表;2)它是股东出资额及其股东权的体现;3)它是计算股份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不能再继续分割。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股份证书。不同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其证书的具体形式不同,只有股份公司用以表现股份的形式才是股票。股票与股份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2)股票与股份制。股份制有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其中以股份有限公司普遍采用。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2、股票与股单、认股权证。 (1)股票与股单 股票和股单都是表示股东出资份额和股东权的股份证书,同属于所有权证券,但二者存在根本差别: 1)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单则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 2)两者的性质不同。股票属于有价证券,除了可以证明股东地位和股东权利外,法律还赋予其自由流通性。可以为持有者带来股息、红利等收益,或者带来交易价差的盈利。股单则仅仅是一种证权证券,只能证明股东出资份额和股东权利,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股单不是有价证券,本身不具有价格,故不能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只能依照法定条件和手续转让出资。相应地,股单持有者只能根据其出资从公司获取股息和红利,不能获取交易差价。 3)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股票通常体现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依据股票享有平等的权利。股单每份所代表的金额可以不等,每个股东以股单所确认的出资数额享有股东权,并不是按股分取得平等的权利。股单必须记名。 (2)股票与认股权证。股票是确认股东地位和股东权的凭证;认股权证则是购买股票的权利凭证。 3、股票与票据。股票和票据同为有价证券,它们具有相同的基本性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联系。1)股票和票据都是将权利证券化;2)在股票和票据所表现的财产权实现和转让时,都要求提示和交付票卷;3)股票和票据都可流通转让;4)股票和票据都是要式证券。 (2)区别。1)两者的作用不同。票据时设权证券,而股票是证权证券。2)两者的内容不同。股票是资本证券,而票据是货币证券。3)两者的目的不同。发行和认购股票的目的在于实现资本信用,股票持有者可以向公司行使股东权,获得股息和红利。而持有票据是为了获得商业信用,持有人向债务人要求给负票据金额,是票据成为一种支付手段。4)证券权利的实现各不相同。 4、股票与公司债券。 (1)联系:1)两者都是投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2)两者都属于流通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转让。 (2)区别。1)两者所体现的投资性质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同。2)两者的收益和风险不同。3)两者的投资风险程度不同。 (三)股票的性质 股票的法律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股票是反映财产权的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益的证券,它体现的是持券人的财产权。行使证券所反映的财产权必须以持有该证券为条件。股票正是具有这一法律特征的有价证券。 2、股票是证明股东权的法律凭证。 3、股票是投资行为的法律凭证。 增加:股票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股票即不属于债权证券,也不属于物权证权。 物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对公司的财产由直接支配处理权的政权。 债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为公司债权人的证券。 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如国库券等。 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权利的载体,权利是已经存在的。 股票所代表的是股东权利,它的发行是以股份的存在为条件的,股票只是把已存在的股东权利表现为证券的形式,它的作用不是创造股东权利,而是证明股东的权利。 (四)股票的特征 1、收益性。股票收益的大小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 2、风险性。股票的收益性与股票的风险性相对应。收益的大小与奉献的大小成正比。 3、稳定性。包含两方面含义:(1)股东与发行股票的公司之间存在稳定的经济关系;(2)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到的资金使公司有一个稳定的存续时间。 4、流通性。 除以上4个特征外,股票还有区别于其他有价证券的特征。 5、股份的伸缩性。是指股票所代表的股份既可拆细,又可以合并。 6、价格的波动。 7、经营决策的参与性。
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郭立志。
法定代表人:郭立志
成立时间:2004-12-22
注册资本:216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277212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
7. 股票与公司股份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2、形式不同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证明。股票就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而股份则是指公司资本的份额,代表着投资者对公司的出资。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的形式,所以股份有股票严格上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3、关系不同
股票与股份互为表里。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其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是股份表现形式,属于可转让的有价证券。股份是股票的价值内容。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8. 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主要区别和联系在于:上市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上市公司必然是股份公司,是股份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依设立方式的不同为标准,可将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区别有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
一: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指由一定发起人设立的或社会公众募集设立的,公司资本被划分为等额股份,投资者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法的第一百二十一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注意至少,因为证交所可以提高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所以可以了解,上市公司就是比较牛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的区别:
首先,两者都可以发行股票的。股票分记名和不记名股票,发行方式有公开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炒股属于公开发行的记名股票。也只有这种股票可以上市挂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转让而不能上市买卖。所以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发行很多种股票,区别在于上市公司永远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种:可以上市买卖的股票。
9. 公司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卖给员工的股票若是不记名股,待公司上市后这些股票可以自由流通吗
可以自由流通,公司内部原始股一般都是记名股票,上市后会从原始股中往外划分流通股。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不记名股票相对应。过户要办理过户手续。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称的股票。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般都写在股票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票时需要将姓名或名称记人, 而且要求股东转让股票时需向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手续,除了 记名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凭此对公司行使股东权。股票同为 一人所有者,应记载同一本名。
记名股票不得私自转让,在 转让过户时,应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换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并将转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按 照本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 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 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不记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不记名股票只凭股票所附息票领取股息,可以自由转让,不许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