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海油为什么要在香港和美国上市,而不在国内上市
http://..com/question/1823756.html?si=2
这个链接有讨论:为什么中国在世界上有影响的大企业要到美国去上市,为什么不在国内上市,这不是让资金雄厚的老美坐享其成?
利用世界资金来发展壮大我们的企业,何乐而不为?
国内的证券市场环境不适合优秀的企业,不过我相信以后这种情况会有好转
现在国内的证券市场还不成熟 不适合我们那些需要大量资金融资的企业
其实不仅是国内的大的优秀的企业要去美国上市,更多的处于兴起和发展阶段的又有雄心抱负的中小企业也会积极地寻求去美国上市之路,因为美国股市具有资金供应充沛,流通性好,融资渠道非常自由等特点,有利于这些急需充裕资金发展自身的企业融到资.通过拿老美的钱来发展我们的企业,这是好事啊:)
大陆的股市本益比一直在往下,IPO的结果也不是太好,在大陆集资上市变得没有吸引力,相反地,美国、香港正在兴趣大陆热,本益比有向上情况,集资也变得容易,另外由外资入驻,也可改善公司经营能力,这是一举数得。
另外,在国外上市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吸收国外巨大的投资来发展自己,并在国际舞台上宣传自己。
例如,进入美国资本市场融资的好处包括:
1.美国市场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和繁多的集资道。
2.美国市场的定价通常会高于其它地区的资本市场。企业可以发行比在其它市场数量少的股票而获得同等额度的资金,这样也为现有股东维持其控股权和减少利益分享创造了条件。
3.在美国市场上市会提升企业的商业形象,提高其产品或服务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4.美国资本市场的高流通性和投资人群体的成熟性,通常为企业股票进入其它地区的资本市场创造了条件。
国内企业如何进行海外重组上市
美国证券市场是全球最大也是最有影响力的资本市场。近年来,随着盛大网络(SNDA)、携程(CTRP)、掌上灵通(LTON)、e龙(LONG)等纷纷在纳斯达克上市,国内民营企业赴美上市的热情与日俱增。2005年起,又先后有德信无线(CNTF)、网络(BIDU)、分众传媒(FMCN)、中星微(VIMC)等登陆纳斯达克,而以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的“尚德控股”(STP),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先后完成国际私募和IPO,于2005年12月14日作为中国首家非国有企业成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进一步拓展了中国企业在美上市空间,必将引导更多的国内优秀企业赴美上市融资。
但是,根据笔者担任包括“尚德控股”在内的多家非国有企业赴美上市中国法律顾问的体会,由于特定的生存条件和法律环境,中国民营企业赴美上市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海外重组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企业赴美上市就会面临许多困难甚至失败。
为什么选择红筹上市和海外重组?
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外上市,一般采用海外红筹的方式进行,即由企业的投资者(或实际控制人)在境外注册一个为此上市目的而成立的海外控股公司(通常是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成立的税收豁免型公司或香港公司),通过海外重组,将企业权益(包括股权或资产)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注入该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主体在海外上市。
红筹上市与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并在境外上市(“境外发行上市”)不同。从实务的角度看,红筹上市较境外发行上市具有更多优点。
适用法律更易被各方接受
因为红筹上市的主体是海外控股公司,因此,该公司本身应适用离岸公司登记地法律,即以离岸地法律为上市主体的属人法。而操作中通常选择的离岸地均为原英属殖民地(如上述4个着名离岸地),其法律原属英美法系,与美国公司法同源,与中国法律相比,更容易被国际投资人、美国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理解和接受。在上述离岸地中,开曼群岛又因其完善的司法体制、稳定的法制环境、良好的公司治理标准和便利的公司运作程序被认为是最佳的海外控股公司法域,为美国上市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所普遍接受。目前,中国在美国通过红筹上市的非国有企业中,绝大部分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海外控股公司并以此作为上市主体,因此,开曼群岛是中国企业以红筹方式在美国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的首选。
对国际投资人而言,如果上市主体能够适用同属英美法系的离岸地法律,同时受英美法系制度下有关法院的司法管辖,将使其对投资安全性的顾虑消除,有利于企业在境外进行融资和上市。而以境外发行上市的公司来说,境外发行上市完成后,其仍属中国法人,必须无条件地适用中国法律,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由于中国外商投资等法律相对于英美公司法尚有差距,因此,对公司法律乃至中国法制的投资安全性的考虑,往往影响国际投资人对企业投资的判断。这一点,在国际私募过程中,尤其突出。
审批程序更为简单
自2003年初中国证监会取消对红筹方式上市的无异议函监管后,中国企业本身通过红筹方式在境外上市,在境内不存在审批的问题。而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境外发行上市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方可上市。由于中国证监会对境外发行上市的审批时间一般较长,并不易预计和把握,因此,通过红筹方式上市,在程序更为简单,时间可控。
可流通股票的范围广
在红筹上市过程中,海外控股公司的全部股份,经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合法注册登记程序或根据美国证监会(SEC)《144规则》的规定进行有限出售,均可实现在交易所的流通。而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除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流通股外,其余股份一般不能在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流通。
股权运作方便
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红筹上市在实践中最为突出的优点,当数股权运作的方便。由于股权运作全部在海外控股公司层面完成,而海外控股公司股权的运作实行授权资本制。包括发行普通股股票和各类由公司自行确定权利义务的优先股股票、转增股本、股权转让、股份交换等的大量股权运作事宜,均可由公司自行处理,并可授权海外控股公司董事或董事会决定,因而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同时,海外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在设立时仅需认购,不需实缴,使公司资本运作的成本大大降低,特别适合资本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尚未完全放开的中国企业。
在海外控股公司层面上,股东和私募中外部投资人的出资及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均可由各方自由协商确定,这在吸引和引进海外资本时,极具灵活性,对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灵活满足包括股东和私募投资人在内的各方的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税务豁免
海外控股公司最广为人知也是最易引起争议的,是离岸地政府对海外控股公司除收取有关注册、年检等费用外,不征收任何税收,这样,就使上市主体将来进行各类灵活的资本运作的成本大大降低。税收的豁免,也是红筹上市得以运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海外重组是红筹上市的基本步骤。海外重组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对企业的权益进行重组,将企业的权益转移注入海外公司,即将来的上市主体。在“尚德”上市这个案例中,就是通过成立由施正荣先生控制的英属维京群岛(BVI)公司—Power Solar System Co., Ltd.,并通过该BVI公司直接或间接收购了中外合资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原有股东的全部股权,从而使该BVI公司成为实际持有“无锡尚德”100%权益的股东。此后在上市进程中,又在开曼群岛成立了“尚德控股”,通过以“尚德控股”的股票与该BVI公司股东的股票进行换股,实现了“尚德控股”间接持有“无锡尚德”100%的权益,从而完成了境内企业的权益进入海外上市主体的目标。
海外重组方案取决于产业政策
海外重组并不是股东的简单变更。由于海外控股公司属于“外商”范畴,海外重组的结果将导致“外商”全部或实质上持有境内企业的权益,因此,海外重组必须符合中国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海外控股公司应当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海外重组,以进入境内企业所在的行业,并根据企业所在行业对外资的开放程度,确定该行业是否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
外商准入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司海外重组的方案。在企业所在的产业允许外商独资控股的情况下,重组的方案较为简单,一般通过海外控股公司进行返程投资,收购境内企业全部的股权,将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实现海外控股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有效合并。主营业务为生产光伏电池产品的“无锡尚德”,就属于此种类型。
在境内企业所在的产业不允许外商独资的情况下,重组则需采用不同的方案。一般的做法是根据美国会计准则下“可变利益实体”(Various Interests Entity,VIE)的要求,通过海外控股公司在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收购境内企业的部分资产,通过为境内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和服务类和(或)垄断贸易等方式,取得境内企业的全部或绝大部收入。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应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通过以上安排,将企业成为海外控股公司的可变利益实体,实现海外控股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有效合并。在这种方案下,重组应当在具有美国GAAP实践经验的财务顾问的指导下进行。目前中国在美国上市的诸多互联网企业,包括“网络”、“盛大”及“搜狐”等,因涉及的电信增值业务尚未对外商开放,均通过上述类似方案进行海外重组。
国有股权通过转让而退出较为可行
境内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可能存在国有股权的情况。国有股权是否可以通过海外重组进入海外控股公司?我们在实践中经常遇到这个问题。在境内企业准备进行境外红筹上市时,国有股东往往希望能够与其他非国有股东一并参与海外重组,并将其股权注入海外控股公司,持有海外控股公司的股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规定,将国有股权转移到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境内企业或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按照隶属关系事先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由国务院按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和年度总规模予以审批。因此,从规则的层面上讲,将国有股权注入海外控股公司是可能的,但是,从实务操作上讲,审批程序复杂,耗费时间长,且结果不可控,是该种方案的最大问题。上述问题,直接影响了企业红筹上市的进程和时机的选择。因此,在实践中,上述方案一般不具有可行性。较为可行的方案是,在海外重组过程中,国有股权通过转让而退出。
境内企业国有股权向海外控股公司转让而退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经核准或备案后,作为确定国有产权、资产价格的依据。因此,在海外重组过程中,海外控股公司对境内企业国有股权的收购,应当遵循评估、备案的原则和不得低于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的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购价款更具灵活性
海外重组过程,涉及到海外控股公司对境内企业权益的收购,因而涉及到价款的确定和支付的问题。在此方面,因境内企业性质的不同,其价款的确定和支付有所不同。
由海外控股公司收购内资企业进行海外重组,应当适用《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并购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对境内非外资企业即内资企业的购并(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
在定价方面,根据《并购规定》,海外控股公司和境内企业应聘请资产评估机构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双方不得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对评估定价原则,《并购规定》没有给出例外的规定。在对价款支付期限方面,根据《并购规定》,海外控股公司应于并购后之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完毕(“一次性支付”)。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展期支付”)。因此,海外控股公司的上述并购,应当实际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价款。在所转让权益生效期间方面,根据《并购规定》,在展期支付的情况下,外商对被并购企业的权益,应当根据按其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在境内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海外控股公司对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重组,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适用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资股权变更规定》”)的规定。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对外资投资企业在海外重组中进行股权转让的有关定价及其支付问题,并无专门规定。尽管《并购条例》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外资股权变更规定》,其中没有规定的,参照《并购规定》办理,但是,外商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所持有股权并购的定价及支付期限,应当根据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并不能当然适用前述《并购规定》关于定价及支付期限的规定。
这是因为:第一,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外商投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其作价可由各方协商评议确定,因而其转让也可在投资方同意的情况下,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应为应有之意。
第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和《外资股权变更规定》除规定国有股权转让须经评估外,均仅规定投资人向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经其他投资人同意即可,并未规定需进行评估,因此,上述规定实际上排除了《并购规定》中要求对非国有股权转让进行评估的要求。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款的确定方式,已为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实践所认可。
因此,我们认为,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海外重组过程中,除国有股权的转让须经资产评估,并按照不得低于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外,海外控股公司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海外重组的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并经其他投资人同意即可,不需进行评估。
对外资企业的海外重组,还有一个不同于内资企业海外重组的特点,在于根据《外资股权变更规定》,其股权转让生效的时间,在有权外商投资审批部门审批并核发或依法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即生效,与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与否无关。因此,只要海外控股公司对外资企业原投资人股权的收购,经外商投资审批部门批准后,海外控股公司即合法取得了对其所收购股权的合法权利。此点,对于在审计中确定收购生效时间具有较大的影响。
重组资金来源的主要解决方法
非国有企业在进行海外重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用于收购境内企业权益的价款的资金来源问题。根据《并购规定》,海外控股公司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境内企业原股东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如何筹集海外重组所需要的大量资金,是在海外重组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实际问题。
由于中国对于资本项目外汇实行严格管理,资本项目下的外汇对外支付,均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持核准件方可在银行办理售付汇。根据上述规定,境内企业的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将其现金资产跨境转移至境外控股公司的名下,就必须办理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方可对外支付。同时,由于境内企业股东现金资产大量以人民币的形式存在,需首先转换为外汇,而中国对境内居民资本项下购汇使用予以严格限制,因此,对境内企业至股东而言,凭借自身的资产,合法完成上述海外重组中的重组价款的支付,较为困难。在红筹上市的实践过程中,为解决上述问题,在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第一,境外过桥贷款的方式。即由境外合格贷款机构向海外控股公司及其股东个人提供境外贷款,用于海外重组中收购价款的支付。此种方式所筹集的资金,通常仅用作海外重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第二,境外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的方式。即由海外控股公司以完成收购为条件,进行私募,向境外投资人发行可转换为海外公司普通股的优先股(通常称之为“优先股”)。海外控股公司股东和新私募投资人在海外控股公司之间的股权比例,由双方协商约定。此种优先股,可以在重组完成后,或在公司上市完成后,按照约定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此种方式,既可用于筹集海外重组股权转让价款,也可作为海外控股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筹措经营所需的运营资金。
以上两种方式的取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公司业务及经营业绩有爆发性增长,公司经营业绩对投资人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海外重组的资金需要完全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的方式来筹集,海外公司原股东和新投资人之间的股权配比,由双方根据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协商解决。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对海外重组及其财务后果的影响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对海外重组及其财务后果的影响主要是关于企业合并的FASB 141(“FASB”系美国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Board,即“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简称)和关于可变利益实体的FIN 46(指FASB Interpretation 46)。
FASB 141的主要影响在于,对海外重组采用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将直接影响到海外重组完成后上市主体的财务报表。在美国通用准则下,对海外重组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即购买法(Purchase Accounting)和权益结合法(Pooling Accounting)。购买法将海外重组视为海外控股公司购买了境内企业,因而将其作为一个与原企业不具有持续经营关系的新的主体,要求购买企业(海外控股公司)按取得成本(收购价格)记录购买企业(境内企业)的资产与负债。与此同时,购买法引进了市场公允价格(Fair Market Value,即“FMV”)的概念,要求对购买企业净资产的市场公允价格进行评估,并将取得成本与该市场公允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商誉,并进行摊消。权益结合法将企业的海外重组的主体,即海外控股公司视为境内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延续,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不确认商誉,即认为海外控股公司仅系境内企业的延续。
购买法和权益法的最大区别在于其对海外控股公司的财务影响不同。在购买法下,海外控股公司的资产与负债必须以公允市场价值反映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成本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商誉摊消。权益法下则不存在此问题。由此,对上市主体在将来会计期间的收益会产生较大差异,从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热情。由于两种方式下对企业的不同财务影响,美国会计准则对权益结合法的选择,一贯持限制态度,并于最近取消了在企业合并过程中权益结合法的应用,仅在重组存在共同控制,并满足特定标准和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适用权益结合法。因此,如何能够结合FASB 141的要求进行海外重组,特别是私募,对上市主体的财务后果具有直接的影响。
由于海外重组的具体情况不同,重组前后企业的财务结果可能大相径庭。为避免由于上述财务处理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较大的变化,进而影响上市进程,在海外重组方案的策划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建议应积极引进精通美国会计准则并具有实务经营的财务顾问参与策划并形成海外重组方案。
FIN46是FASB对在无法根据传统的投票表决权方式来决定财务报表合并与否的情况下,关于如何通过确定可变利益实体(VIE),并据此将其合并到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情况。如果一个实体,尽管与另一个实体不存在股权上的控制关系,但是,其收益和风险均完全取决于该另一实体,则该实体构成另一实体的VIE,双方报表应当合并。VIE的确定,通常应满足如下两个标准:第一,VIE的风险资本明显不足,即其所有的资本如果没有合并方(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外提供财务支持,企业经营将无以为继;第二,VIE的股东仅为法律名义上的股东,并不能享有实际上的投票表决权,同时,其对公司的亏损也因合并方的承担或担保而得到豁免,其对公司的经营效果没有真正股东意义上的利害关系,对VIE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也不享有分配权。在符合上述两种条件的情况下,该公司应当与实际控制它的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在红筹上市过程中,通常将FIN 46作为对境内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属于特许行业,不能由外商直接控制情况下海外重组方案的会计基础。由于海外控股公司作为外商不能直接进入境内企业所在的行业,并全资或控股该境内企业,因此,通常由原股东名义上持有境内企业,同时,由海外控股公司通过自己直接或在境内设立外资企业,垄断该境内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控制境内企业的全部收入和利润。除有极少的利润留存在公司外,其余全部收入和利润通过各种经营安排,流向海外控股公司。同时,境内公司董事会全部授予海外控股公司指派的人控制,海外控股公司并对境内公司原有股东股权设定质押,以实现对境内公司股权和董事会的绝对控制。通过上面的一系列安排,虽然在法律上境内企业仍然视作独立的内资企业,不会违反关于外资转入限制的规定,但是,该公司实际上一切经营及其相应的资产、收入和利润均归海外控股公司,并由海外控股公司实际控制。在此种情况下,境内企业满足了上述VIE的标准,即该VIE应合并进入海外控股公司的报表范围。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如盛大、搜狐等,均是通过VIE的方式完成海外重组的
http://www.i918.cn/news/20060701/110729.html
中海油总经理傅成玉:中海油回归A股不会太远
对各界关注的中国海洋石油公司是否有可能回归A股市场的问题,中海油总经理傅成玉日前在青岛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中海油将回归A股市场,回归还有很多程序要走,包括向中国证监会的申请程序。
傅成玉说:“我相信,不光是中海油,所有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最终都要回归A股市场。这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国内市场一些程序上的完善,二是海外上市的企业要加快进度。”他说,中海油回归A股“不会太远。现在有这个计划,但时间还不好预测,因为这不完全由企业自己决定”。
⑵ 急 谁知道无锡尚德太阳能股票的行情和代号
1、尚德太阳能 (股票代码:STP)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638万股美国存托凭证股票,定价为15美元。尚德电力的美国存托凭证股票是在2005年12月26日开始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代号为STP。
2、目前已退市,纽交所宣布尚德电力“进入退市程序”,并将在美国时间本周一美股开盘前“对其做出暂停交易的决定”。受此消息影响,尚德电力继上周四单个交易日暴跌30%后,上周五早盘再度暴跌近40%。截至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尚德电力报收于美股0.53美元/股。路透社此前分析,尚德电力将迎来“退市”的结局。尚德电力的退市令人唏嘘。几年前,地方政府大力推崇尚德和施正荣之时,或许没人会想到尚德会遇到如此结局。不过,有分析人士认为,尚德电力退市不会影响到中国光伏回暖的事实—西南证券11月6日发布太阳能光伏行业研究报告称,“随着下半年光伏产业逐步走出去年以来的阴霾,企业收入逐步回升,盈利能力逐步改善,行业拐点已经得到初步确认。”尚德电力不是第一次面临退市。早在去年9月,纽交所就因尚德电力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1美元/股,发出了退市警告,但后来,公司通过种种自救行动,让股价重回1美元/股以上,避免了被迫退市。
3、所以说据报道,迈克尔·纳可森称,“尚德将重点发展光伏产品的安装服务,并可能将生产外包从现金流及资产负债方面来说尚德虽然已经无力偿债,但公司相信最终仍有可能完成重组,并使尚德及其子公司恢复偿付能力。
随后,纽交所11月8日称,由于尚德及其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组,加之尚德还在组织重新提交其2010及2011年度财报,不确定该公司能否按时提交其2012财年年报,“纽交所担心上述重组过程会对公司的美国存托股票造成冲击,所以做出了退市决定”。就目前情况看,尚德电力的情况或仅属于“个案”。
⑶ 施正荣的尚德内幕
裁员、减产、GSF反担保骗局、尚德电力股价跌至1美元面对退市压力、辞去CEO……2012年,对于曾经的光伏巨头—尚德电力董事长施正荣来说四面楚歌;2013年,恐怕也将是尚德最关键的“危急存亡之秋也”。80%以上的负债率,以及即将于3月到期的5.75亿美元的可转债,是尚德必须直面的难关。
此前,关于无锡市政府与施正荣博弈的讨论甚嚣尘上。其中被议论最多的说法是—无锡市政府将出手对尚德进行援助,代价是施正荣以全部个人资产做无限责任担保,但这一方案未能获得施正荣的支持。
接近无锡尚德的知情人士称,施正荣和无锡市政府在暗战中似乎已经达到了一个平衡—自施正荣在2012年8月卸任尚德电力CEO之后,无锡国联集团可能将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接盘无锡尚德,以解尚德电力5.75亿美元可转债到期的燃眉之急。无锡尚德是上市公司尚德电力的子公司,也是其最为核心的资产和主要经营实体。
“现在国联集团已经组成工作服务小组进入尚德办公,各大银行债权人也进驻尚德以寻找更好的拯救尚德方案。”上述知情人士称。
此项方案虽未尘埃落定,但若最后接盘的真是国联集团,那么对尚德来说可谓一个轮回。早在2001年1月无锡尚德成立之时,无锡国联集团的子公司无锡国联信托投资公司就曾联手江苏小天鹅集团、无锡高新技术投资公司、无锡水星集团、无锡市创业投资公司、无锡山禾集团等诸多国企共同出资600万美元入股无锡尚德,持有无锡尚德75%的股份;而施正荣则以40万美元现金和160万美元的技术入股,持有无锡尚德25%的股份。2005年,为了便于海外上市,施正荣通过一系列财技引进过桥贷款和海外投资机构(如高盛、龙科投资、法国Natexis等)对无锡尚德的国有股权进行收购,无锡国联集团也在此时与其他国有股权一起退出。
在这一个轮回中,大众眼前这位靠阳光发财的施正荣,从“新能源教父”、“中国首富”的荣誉中走下神坛;但与此同时,公众目光之外、处在隐蔽处的施正荣,其实已经搭建了属于自己的私人商业王国。在这个私人王国中,施正荣的妻子、朋友、老乡各守一隅,只有越过他们,才能瞥见施正荣的隐形财富。 “施正荣完全可以再造一个尚德。”上述知情人士称,“但是从另一个方向看,如果没有施正荣自己这些私人企业,尚德现在的境况可能也不会这么惨淡。”在尚德电力上市之后的6年时间里,施将数十亿美元的财产纳入他的私人公司手中。
2006年12月30日,一家名为“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下称“亚洲硅业”)的企业在青海省注册成立。根据记者获得的青海省商务厅文件显示,这家公司由亚洲硅业有限公司“英属维京群岛,以下称“亚洲硅业(BVI)””和青海省新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其中亚洲硅业(BVI)出资4750万美元,持有95%的股份,青海省新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出资250万美元,持有5%的股份。
这是一家从事多晶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看上去,这家企业与施正荣本人并无关联,但日后证明从一开始这家企业就由施完全控制。
据知情人士透露,亚洲硅业首任董事长王体虎与施正荣相识于澳大利亚留学期间。尚德内部通讯录显示,2006年和2007年王体虎还同时担任尚德的副总裁,主要负责硅材料和高效太阳电池开发研究。
其余董事会成员包括张宇鑫、沙俊涛、郭恩来和张治民。其中张宇鑫以及之后的董事长继任者张维国都与施正荣本人过从甚密。
张宇鑫是亚洲硅业(BVI)的法人代表,曾任职于华夏证券投资银行部、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后成立上海道杰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道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而在私人关系上,张宇鑫是施正荣妻子张唯的亲属。在尚德IPO之前,他曾是施正荣的主要财务顾问,并主导了尚德IPO之前施正荣从无锡市国有股权中接盘股份的资本运作。
成立仅3个月后,2007年3月15日,亚洲硅业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沙俊涛和郭恩来离任董事,张维国和廖晖成为亚洲硅业董事会成员,并由张维国出任亚洲硅业董事会主席和法人代表—此时亚洲硅业的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会主席张维国及董事张宇鑫、王体虎、廖晖和张治民。
张维国也是施氏家族的重要组成成员之一,曾任无锡市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尚德电力的IPO招股说明书显示,彼时张维国为尚德的第五大股东,持股33.3万股。
施正荣真正以管理者的身份走到亚洲硅业的幕前源于2009年尚德对亚洲硅业的投资。
根据尚德电力年报,2009年1月,尚德电力从亚洲硅业一位“退出的股东”手中以810万美元的价格购得12.5%股份。同年10月,尚德电力又将持股比例提升至20%—尚德电力为这20%的股权总计支付1750万美元。从亚洲硅业相对简单的股权结构可看出,这一“退出的股东”显然来自亚洲硅业(BVI),之后证明亚洲硅业(BVI)的最终控制人其实是施正荣。
记者从BVI登记处获得一份2006年注册资料显示,亚洲硅业(BVI)的首任董事其实为施正荣和他的妻子张唯。也就是说,从亚洲硅业创立时起,施就参与其中,但是在2009年以前却一直隐藏在张宇鑫背后,从未对尚德的股东方、提供贷款的银行等机构和资本市场上其他参与者进行披露。
直到尚德电力2009年开始投资亚洲硅业之后,施正荣得以退去亚洲硅业(BVI)掌舵人的幕后身份,以尚德电力董事会主席的公开身份走到台前。
由于尚德的投资,2009年1月8日亚洲硅业的董事会成员进一步发生变化。通过这次董事会成员的变化则可对施正荣的布局略窥一二。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1月8日,张宇鑫和廖晖退出亚洲硅业董事会。新任董事会成员包括施正荣、陈秋鸣、王体虎、张维国和张治民。在这次人事更替之后,施正荣成为亚洲硅业的董事会主席和法人代表。
2009年5月18日,亚洲硅业通过董事会决议,由亚洲硅业(BVI)购得青海省新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手中所持有的5%股权,由此,亚洲硅业由亚洲硅业(BVI)和尚德共同持有。作为青海省新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方面代表的董事张治民因此退出董事会。
施正荣的另一位私交好友也在此次交易后正式出山—新晋董事成员陈秋鸣,曾任职于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后移居澳大利亚并在澳大利亚与施正荣相识。2008年,陈秋鸣受到施正荣的邀约回国,主要职责就是打理施正荣的私人财富。许多业内人士都将陈秋鸣看作在张宇鑫之后的新任财务顾问和投资军师。
“仅仅凭借尚德12.5%的股权,施正荣却得以成为亚洲硅业的董事会主席和法人代表,这可能吗?这些都是施正荣布的局而已。” 一位前尚德电力员工说。而在进行这一系列运作之后,亚洲硅业的董事局完全由施正荣的“自己人”组成。 亚洲硅业自成立开始一直与尚德保持着亲密的合作关系。
2007年1月,亚洲硅业成立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获得了来自尚德一份大单:尚德与其签订了长达16年期限的15亿美元无条件支付合约,用来购买高纯度多晶硅材料;而根据亚洲硅业的官方网站显示,直到2008年12月31日,亚洲硅业的第一炉多晶硅才正式出炉。
在此期间,虽然亚洲硅业并未对尚德供货,但是尚德仍对这家上游供应商进行输血。根据尚德年报,2008年尚德电力共向亚洲硅业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无息贷款。而预付账款方面,2007年到2008年间尚德电力共向亚洲硅业提供了6120万美元预付账款,但是这时亚洲硅业还未真正实现多晶硅生产,对尚德的供货直到2009年上半年才开始进行。更为有趣的是,在2009年亚洲硅业开始供货之后,亚洲硅业迅速成为尚德电力的三大主要供应商之一。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除了生意上的合作之外,尚德电力还从人力上对亚洲硅业进行帮助:“尚德方面的财务人员一直在帮助亚洲硅业路演,向银行获得贷款。”而凭借尚德的大额订单,亚洲硅业先后获得了来自银行的贷款(至少包括一笔由尚德电力担保的5亿元人民币来自渣打银行的贷款)和青海当地政府的补贴作为资金补充。
尚德电力2009年开始投资亚洲硅业之后, 尚德投资后对亚洲硅业的输血并没有停止。在产品购买上,尚德依然不遗余力,2010年一年便从亚洲硅业采购了7690万美元的多晶硅,并且为亚洲硅业提供了8240万美元的预付款。
“施正荣在为自己创造财富方面太有一手了。外界通常不太注意,所以几乎意识不到施正荣在背后的运作,但是若是将这些交易连起来看,便会发现其中蹊跷之处。”上述前尚德电力员工称。
他所说的蹊跷交易,即尚德电力对亚洲硅业投资的退出和施正荣本人的进入—2009年10月尚德电力加大对亚洲硅业的投资,其持股比例提升至20%;2010年12月,“由于战略调整”,尚德电力又将这20%的股权以2390万美元的价格转手卖出,尚德在这笔投资中净赚640万美元。
接手20%股权的买家,“是钟晓林创立的江南资本,”上述接近尚德电力的知情人士称。这一消息尚德电力从未进行披露,记者也未能从尚德电力处获得证实,而江南资本作为一家PE,其背后真正的投资主体并不好预测。
但是股权转让的故事仍在继续,转让的投资主体渐渐浮出水面。
2011年5月,施正荣宣布,由他个人控制的家族信托—D&M科技(D&M Technologies)收购了亚洲硅业91.3%的股权,亚洲硅业至此正式成为尚德的关联方。而且奇怪的是,从2010年12月尚德退出亚洲硅业之后到2011年5月施正荣的家族信托接手亚洲硅业的5个月时间中,施正荣仍然任亚洲硅业的董事会主席和法人代表,并无更换。
2011年底,尚德已经陷入光伏危局——彼时尚德的负债率为79%,短期借债为15.73亿美元;但是作为尚德的上游供应商,亚洲硅业却独善其身,资产负债率仅为36.7%,短期借债为0元。
在光伏行业整体陷入泥沼的现实环境中,亚洲硅业的业绩表现离不开尚德的支持:成立的5年中,尚德至少为其提供了15亿美元无条件支付合约、1000万美元的无息贷款、5亿元人民币担保和近亿美元的预付款项,并且在很长时间中是它唯一的客户。2011年7月,尚德还与亚洲硅业签订了新的多晶硅购买合同,即自2012年起在9年内向亚洲硅业购买63300吨多晶硅。 除了亚洲硅业之外,施正荣还成立了另外一家私人公司—辉煌硅科技投资(香港)公司“BVI公司,下称辉煌硅科技(BVI)”。
从BVI登记处获得的信息显示,辉煌硅科技也是2006年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控制人是施正荣和张唯。这一信息同样鲜少人知。“施最早的想法是,亚洲硅业生产多晶硅后卖给辉煌硅能源。而辉煌主要生产硅片,再卖给尚德。”上述知情人士告诉《环球企业?家》。
只是辉煌硅能源最终并未向亚洲硅业那么成功。在辉煌硅能源,施正荣遭遇人际关系滑铁卢,辉煌硅能源也走向了分家的结局。
与亚洲硅业类似,辉煌硅科技(BVI)于2007年在施的家乡江苏省扬中市油坊镇建立了辉煌硅能源(镇江)有限公司(下称辉煌硅能源)。记者获得的辉煌硅能源2008年度审计材料显示,辉煌硅能源是由香港德懿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而香港德懿有限公司正是辉煌硅科技(BVI)全资拥有的子公司。
但是此前,坊间流传更广泛的说法是,辉煌硅能源是由香港辉煌硅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尚德、环太硅科技于2007年共同出资成立。对此说法,记者在查阅尚德电力公开资料时并未发现证据。
在辉煌硅能源创立之初,董事会成员由吴美蓉(兼董事局主席)、王艺澄、李仲盈三人构成。吴美蓉和李仲盈均是施正荣的老乡,且分别为辉煌硅科技(BVI)两个香港子公司(香港德懿有限公司、香港Rising Prosperity有限公司)的董事。
2008年5月,尚德电力对辉煌硅科技(BVI)进行投资,以2140万美元的代价接手“某退出股东”购得辉煌硅能源18%的股权。吸引注资后的辉煌硅能源与亚洲硅业如出一辙,同样进行了董事会的变更—吴美蓉继续出任董事长,董事成员则包括施正荣、钱晓云、张怡(时任尚德CFO)和陈秋鸣。
尚德电力亦是在辉煌硅科技(BVI)成立初期就开始与之进行交易。2007年,尚德为辉煌硅科技(BVI)提供了1080万美元保证金;2008年,除了以2140万美元从辉煌硅科技(BVI)股东手中购得股权之外,尚德电力还从辉煌硅科技(BVI)及其子公司处购买了6370万美元的原材料。除此之外,尚德电力还与其签定了两份硅片购买合约,分别为从2008年9月开始的5个月期购买协议和从2009年8月开始的3年期购买协议,合约价接近3亿美元。
2009年5月,辉煌硅能源与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环太”)合并,辉煌硅能源更名为“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在完成合并后,香港德懿有限公司占合并公司注册资本的64.99%,照耀香港有限公司占28.72%,江苏环太肥料有限公司占6.29%.原环太硅科技创始人兼董事长王禄宝出任合并公司董事长,董事则仍由施正荣、钱晓云、张怡、陈秋鸣组成。
王禄宝与施正荣同为扬中人,在合作之前已相熟近10年,据知情人士透露,施正荣甚至是引导王禄宝进入光伏产业的领路人。施正荣对两人在环太上的合作原本充满期待,但是蜜月期尚未满一年,硝烟就已弥漫。“环太和辉煌硅能源的分家真应了那句古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老板们最早合作时都能同甘共苦,但是看到利益时却都拼得你死我活。”一位扬中环太麾下的员工称。
2010年6月,环太和辉煌硅能源选择分手。在环太退出后,据知情人透露,辉煌硅能源的控制权被分成两部分,其中尚德电力控股29%,而代表施正荣个人的力量的占71%.辉煌硅能源的实体同时被拆分成两家公司—荣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和荣德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其中前者为大家所熟知—“是施博士的公司,荣和德分别取自施正荣和尚德,”上述扬中环太麾下员工称。但是后一家荣德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却从未出现在报表和公众眼中。
荣德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在施正荣的家庭财富版图中占据何种地位尚未可知,但是记者查阅这两家公司的《法团成立表格》时发现,创办成员虽是以不同基金名称出现,但创办地址均为BVI同一地址,提交人地址亦完全相同,而且首任董事均为施正荣的妻子张唯。
到了2010年下半年,国内光伏行业始终受到欧洲各国补贴下调消息的困扰不甚乐观。这时,尚德电力称为了发展上游拓展产业链,将以1.23亿美元的价格对荣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全资收购,荣德新能源成为尚德的全资子公司。 除了在光伏产业的发展之外,施氏家族的私人财富地图也已延伸到私募投资领域。2008年2月在上海成立的上海尚理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尚理投资”)即是其中之一。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尚理投资的法人代表为施正荣的妻子张唯,董事兼总经理为上文提及的陈秋鸣。
2012年尚理投资最为亮眼的表现在投资华录百纳上。在华录百纳上市之前,尚理投资持有华录百纳10%股份;2012年2月华录百纳上市,尚理投资获得的账面回报高达16倍。
除了在文化产业的投资之外,2010年上市的豫金刚石和2011年9月上市的巴安水务上市前投资人名单中,尚理资本都在其列。巧合的是,在巴安水务的上市前股东名单中,施正荣前任军师张宇鑫所创立的上海道杰投资有限公司也在其中。
而在2009年时,尚理投资还曾连同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创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无锡领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领峰基金),投资无锡新区及周边地区的新能源、环保节能、生物医药、物联网、文化创意产业、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项目。
尽管从未在尚德公开披露过,尚理投资与施正荣的关系在业内人士看来其实已经接近公开。但是,除了尚理投资和在实业领域的亚洲硅业和辉煌硅能源之外,施正荣究竟还有多少隐形财富却很难获知,而在施氏家族财富聚集的过程中,尚德电力也并非那么无辜。
“施正荣个人财富的累积,很多尚德电力的高层都知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上述接近尚德的知情人士称,“亚洲硅业创立初期,尚德财务部门的同事们需要帮他们争取银行的资金资助、做路演,在这样的情况下,尚德电力能完全置身事外毫不知情吗?GSF(环球太阳能基金管理公司)反担保事件爆发以后,谁的骗局谁是谁非尚德高层都心知肚明。”
除了经营困局之外,尚德电力还要不断面对法律诉讼。GSF反担保事件爆发后,美国律师事务所便状告尚德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对尚德提起集体诉讼;意大利法院则指控尚德在意大利非法修建太阳能发电厂诈取政府补贴,对尚德提出刑事诉讼。
而《环球企业家》了解到,2012年年底,又有尚德电力股东在美国起诉尚德高管,称“公司高管为实现自身利益挪用公司高达16.8亿美元投资资金,资金使用用途包括给尚德电力CEO个人公司提供无息贷款等”。记者向代理此诉讼的美国罗森律师事务所求证时获知,此诉讼已立案,调查正在展开。
⑷ 施正荣的无锡故事
施正荣,无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英国《卫报》评委会对施正荣入选的评语是:他是有效阻止地球环境恶化的绿色英雄。中国对可替代能源的迫切需求,推动了国内太阳能电池业的迅猛发展,而科学家施正荣正是抓住了这个大好机会。
太阳是一个巨大、久远、无尽的能源,尽管太阳辐射到地球大气层的能量仅为其总辐射能量的22亿分之一,但每秒钟照射到地球上的能量就相当于500万吨煤。太阳能既是一次能源,又是可再生能源。施正荣所从事的太阳能产业是太阳能光伏产业,和太阳能热水器将光能转变成热能不同的是,它可以通过太阳能电池将光能转变成电能,源源不断地应用于生产和生活,而且对环境没有任何污染。施正荣生产的太阳能电池主要销往欧洲市场。 从事太阳能产业让施正荣进入“拯救地球50人名单”。其实,这个能拯救地球的施正荣,在他刚刚出生的时候,就曾拯救了两个家庭。 施正荣和哥哥是一对双胞胎兄弟,1963年的2月10日,他们出生在江苏省扬中市一个叫太平村的村庄里,可是,这一天,他们的父母却陷入了一生最为痛苦的抉择之中。因为同一天施家的母亲生了一个女儿,当时是死胎。陈家的母亲生了一个双胞胎,加上陈家上面还有一个姐姐、还有一个哥哥,突然来了一个双胞胎,三年自然灾害,家里也比较困难。然后施家的母亲,也可以想象,心情非常难受,失去了孩子,非常希望要一个孩子。就这样,双胞胎中的弟弟就被送给了施家,他就是今天的施正荣。生活虽然清苦,但是施家还是把施正荣当作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供他上完了大学,读上了研究生,最终因为成绩优异,施正荣被公派到澳大利亚留学,获得了博士学位。
在施正荣被抱养后的42年后,2005年12月15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尚德电力作为中国第一家民营企业成功上市。半个月后,持有6800万股的尚德电力董事长施正荣身价超过23.13亿美元 ,他成了2006年中国的新首富。
40多年的时光匆匆而过,施家当初的老房子已经不复存在,为了感谢施家父母的养育之恩,施正荣让他们在老家过上了富裕而舒适的生活。在让施家人享受着这个抱养的儿子给他们带来的无限荣光的时候,施正荣还让施家人享受着阳光给他们带来的方便。如今,施家也用上了新能源——太阳能。
从姓陈到姓施,既减轻了陈家的经济压力,又缓解了施家的丧女之痛,年幼的施正荣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刚一出生就担负起拯救两个家庭重担。如今,40多年过去了,施正荣成为了中国最富有的人之一,也让抱养他的施家成为方圆百里最富有的人家,那么这期间,施正荣演绎了一个怎样的传奇呢?这一切,都是从2001年9月的一天开始的。 施正荣苦苦思索着下一步的目标,渐渐地他发现,面对全球的环境恶化,作为可再生能源的太阳能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在专业研究领域感觉高处不胜寒的施正荣决定把太阳能电池作成产品进行开发应用。他要对太阳能电池进行商业化大规模生产。于是施正荣兴奋地把想法告诉了自己的上司。没想到上司给他泼了一盆冷水:“当时总经理跟我讲,不可以。他说,你怎么能够跟BP竞争啊?你怎么跟西门子竞争啊?”
将太阳能电池进行大规模生产的想法在澳大利亚的研究中心无法实现,施正荣感觉万分苦恼,这时一个朋友提出的到国内发展太阳能事业的建议,让施正荣看到了一个新的希望。而当时太阳能光伏产业在中国还是一片空白,既然自己掌握了先进的太阳能电池光伏技术,那么到国内发展太阳能产业,将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那将是一片创业的蓝海。 2008年9月21日施正荣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长春理工大学设立正荣奖学基金,使母校有更多品学兼优的学子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
正荣奖学基金下设正荣奖学金和正荣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年度奖励额度为当年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其中,正荣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在校生中的优秀学生,正荣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基金在长春理工大学设立专用帐户,实行独立管理核算。
由学校和施正荣校友委托的全权代表联合成立长春理工大学正荣奖学基金理事会,负责基金的管理、运行,并监督基金的评审。
基金的日常管理运行由长春理工大学正荣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由长春理工大学正荣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正荣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领军人物,无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施正荣,21日下午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到了中国“绿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他也是无锡市第19位中国“绿卡”持有人。“很高兴,也很荣幸”,施正荣从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建手中接过“绿卡”时,连声感谢。他说:“中国的创业平台更大,更能发挥用武之地。我当时的梦想就是把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带到国内来,发挥一技之长,为光伏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⑸ 中国第一家在纽约上市的民营企业
你这个问题随便搜一下就有结果了。自己又不搜索。又没有悬赏分,大家都不爱答吧。我来友情回答下。
中国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6日
中国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周三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鸣锣上市,这是中国首家在纽交所上市的民营企业。
今天一开盘,代号为STP、公开招股发行价为每股十五美元的尚德便大涨至二十点三五美元,中盘更是摸高至二十一点七五美元,最后报收于每股二十一点二○美元,上涨幅度高达百分之四十一。这个不俗的业绩直逼上月在纽交所上市的美国一家太阳能电池公司,让承销商大喜过望。同时尚德控股董事长施正荣身家也在一夜之间暴涨,即使按招股价计,施正荣的身家也已过十亿美元,一举进入中国富豪榜前列。
无锡尚德通过首次公开招股(IPO)共发售二千六百三十八万股股票,主承销商为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摩根斯坦利,另两家承销商为里昂证券和SGCowen&Co。
无锡尚德是由留学澳大利亚的施正荣在二○○一回国创办,公司的太阳能转换利用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其主打产品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居世界一流水准,目前已跻身于全球太阳能电池生产商前十名,公司的投资效益在全球同类企业中更是名列首位。资料显示:今年前九个月,无锡尚德的净营收为一点三七亿美元,同比增长百分之一百八十八;净利润超过两千万美元,同比增长百分之一百二十九。在上市前,无锡尚德已经完成私募,成为了一家海外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外资企业,为海外上市扫清了障碍。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世界能源问题日趋严重,新能源、新技术是格外受到重视,像无锡尚德这样的公司可谓是生逢其时,因此它必然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作为中国第一家在纽交所上市的民营企业,有评论认为它标志着中国民营企业依靠自己的实力开始进入世界最顶尖的资本市场。
⑹ 加入澳籍,靠光伏成为中国第一代首富的施正荣,为何公司迅速破产
1963年2月10日,江苏扬中安定村一户陈姓贫穷家庭中,出生了一对双胞胎。由于曾经有了一儿一女,这对双胞胎的到来,不只没能给这对夫妇带来欢乐,反而让他们愁眉不展,毕竟以家里的条件,很难养活这么多孩子。也是这一天,施家也出生了一个胎儿。
可惜生下来不久就夭折了,这让施家夫妇悲伤不已。毕竟他们好不容易才怀上的孩子,却没能成活下来,他们悲哀之余,就特别盼望能有一个孩子。
于是,施陈两家人经过协商,陈家双胞胎中的弟弟被送给了施家,并给取名施正荣,而他的命运也因而发作了转机。施家不算富有,但比起施正荣的原生家庭,那自然还是要宽裕一些。再加上施家为人宽厚,虽然后来他们也生下了亲生儿女,但他们仍然对施正荣视如己出,对他不只心疼有加,而且还不断供他读书。
到2013年时,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曾经到了濒临破产的地步。
当时,无锡政府与国度开行想要救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不过,他们提出要施正荣把个人资产作为无限义务担保,却遭到施正荣反对。
后来,无锡政府又提出让国资公司无锡国联接收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这就意味着施正荣退出他的个人股份,而这也遭到了施正荣的回绝。
不肯牺牲个人利益的施正荣,反过来对无锡政府说:“我这么多职工,你不救我,我就关门。”
由于施正荣与无锡政府没有达成分歧意见,最终,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有如烟花普通,在短短数年里阅历了极致光彩和转眼没落。
但是,在最后关头,施正荣没有想着解救公司,而是应用种种手腕,将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大量财富,转移到了本人名下,然后他便拍拍屁股走人。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这个烂摊子,他丢给了无锡政府。
施正荣背信弃义的做法,加快了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消亡。
当时外界对他的行为十分不齿,有记者就此问他,当初为何不肯以个人资产作担保?他却漠然表示:“我都分开尚德了,我凭什么还拿我的钱来给它作担保。”
企业家对信誉十分看重,但施正荣却并不这样以为。他虽然由于破产风云被无数人辱骂,但他却对此毫无惭愧,他说:“我是个问心有愧的人,基于这些,我缄默也不觉得冤枉。”
尔后,施正荣回到澳大利亚寂静了一段时间。就在人们曾经渐渐淡忘他的时分,他却又带着一款新型的光伏产品,呈现在了国内新能源行业峰会上。
不久后,人们发现,施正荣以25亿财富又登上了胡润百富榜,而他的身份曾经成为了“上迈新能源董事长”。
显然,这个一度臭名远扬的人,想要再次东山再起,只是不晓得信誉缺失的他,能否还能像当初那样侥幸。
⑺ 施正荣的职业生涯
施正荣 ——在2005年12月14日之前,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除了太阳能电力行业的专业人士,很少有人知道,然而,正是这个瞧准发展江苏省无锡市的“洋博士”,悄悄地将中国光伏产业与世界水平的差距缩短了15年。
这位从澳大利亚归国的太阳能博士、创业4年便问鼎纽交所。他——从一位频受外界质疑的创业者,变成了华尔街和媒体热烈追捧的“有钱人”。
2006年1月13日5时左右,中国新的首富诞生。
纽约交易所当日收盘时,中国第一家在美国主板上市的民营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的每股达到34.02美元。
其董事长兼CEO施正荣持有6800万股,也就是说,其最新身价达到了23.13亿美元,合计人民币约186亿元——远超福布斯2005年中国首富荣智健的16.4亿美元与胡润百富榜首富黄光裕的140亿元人民币。 施正荣师从“世界太阳能之父”马丁·格林教授,个人持有10多项太阳能电池技术的发明专利,是世界上首个攻克如何将硅薄膜生长在玻璃上的人。
2000年,带着技术和在澳洲两年的薪水40万美元,施正荣回国创办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在取得无锡市政府的支持后,2002年9月,第一条生产线投产运行,尽管产品性能优异,产品仍然卖不出去,坚持数月后,跟随他的几位骨干相继离开。
这是施正荣在创业途中摔的第一个跟头,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从科技人向管理人转变,市场观念最为重要,要能放下知识分子身段,善于整合资源,科学家往往推崇技术第一,而企业家需要考虑的更多,要将好技术转化为好产品,再依靠好的人才,运用好的销售模式去赚钱。
2004年,尚德产值翻了十倍,利润接近2000万美元。2005年,在无锡市委书记的帮助下成功完成企业私有化,原先占尚德股份75%的国有股获益十几倍后,相继退出。同年底,VC和PE齐助阵,共同募集8000万美元,成为2005年私募之最,襄助尚德电力成为中国大陆首家登陆纽交所的民营企业,由此,施正荣个人也荣登中国富豪榜首。
在亲信和科技骨干相继离开时,施正荣艰难支撑尚德,一度连工人工资都无法支付,与其合作的公司甚至为了几万元,要搬设备抵债。
由于从事生产线低端的下游组件,即便技术先进,上游原料短缺现象仍然牵制产能扩张。2006年7月,尽管多晶硅市场状况已陷入严重的供不应求,价格一路飙升,尚德毅然与全球大型硅料供应商MEMC签署了50-60亿美元的多晶硅合同,合同期为十年。签单半年后,多晶硅黑市价每公斤上涨100美元,翻至300美元。2007年6月,尚德又与美国HoKu签订了6.78亿美元的多晶硅供货合同。
果然,“拥硅者为王”,在2007年底,上游原料持续疯狂上涨,黑市价格更是创下每公斤400美元的天价,于是,处在下游的太阳能电池需求放缓。尚德电力则在这样的原料厮杀战中,依靠每年2000吨硅料的稳定供应,安然度过。
由于原材料获取稳定,下游组件的产能顺利扩张,颇具成本及技术优势的尚德电力于2007年末,跻身全球行业领导者之列。
2008年3月,尚德电力对外宣布,将连续8年,向韩国东洋制铁化学株式会社提供多晶硅,合同金额为6.31亿美元。4月,尚德电力打入日本市场,收购日本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之一的MSK公司,并且向Soco-voltaic系统公司供应230MSK光伏玻璃板,用于设计、制造和设置一体化光伏(BIPV)系统。
多晶硅的风险愈演愈烈,施正荣再度掌舵方向,进入薄膜太阳能领域。
2007年5月9日,总投资3亿美元的电池基地落户上海,这是全球首个硅薄膜电池基地。相比硅片太阳能电池,它的转换效率略低,却很具成本优势,每瓦太阳能电池成本可从2.5美元降至1.2美元,但同时也面临资金、技术的门槛。 2000年,施正荣从澳大利亚带着几十万美元回国,寻找创业的机会。“一个熟人和我开玩笑,你是一条大鱼跑到小河里去了。”施正荣说,“那时的自己比较年轻,想的少,当时是要什么没什么,就凭着一腔热血。”
施正荣拿着一个关于创立太阳能科技企业的概念与无锡市政府圈子、商人圈子进行了接触。他碰到了后来成为合作对象的无锡市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张维国,取得了他的大力支持,而由此诞生了无锡尚德的雏形。
施正荣走的关键一步是取得了无锡市政府的支持。无锡市政府一直在寻找一些含高新技术同时又能回报丰厚的项目。施正荣的项目正好入了他们的法眼。而施正荣也长袖善舞,与无锡市政府多位高官相交甚密,人脉极其丰富。
在无锡市政府的支持下,拥有国资背景的无锡当地知名企业纷纷出手,这其中包括了小天鹅集团、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山禾制药等8家公司,施正荣共融资600万美元,他则以4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160万美元的技术参股,成立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无锡尚德的成功背后实则是政府的隐形之手,而这种国资背景的企业投资实际上就类似于无锡市政府自己出手。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施正荣很难让那些国资背景的企业出手相助,因为当时的太阳能概念并不新鲜,已经炒作了数十年,但由于技术限制,一直无法广泛运用于日常生活。
2005年12月14日,无锡尚德美国纽交所上市,融资4亿美元。施正荣也从一位饱受质疑的创业者成为华尔街追捧的明星。尽管争议仍在,但在过去的一年中,无锡尚德产能达到540兆瓦,销售收入100亿美元,跻身世界光伏行业前三强。并被誉为光伏界的“比尔盖茨”!而且成为2005年的中国首富。 2013年3月4日晚间,尚德电力对外宣布,由原独立董事Susan Wang(王珊)接替施正荣担任公司董事长。尚德创始人施正荣在失去CEO职务之后,又失去董事长身份。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时施正荣辞职是无锡市政府接手尚德的一个信号,因为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无锡市政府接手尚德的前提是,施正荣退出尚德。“此前就有无锡国联入驻尚德办公的消息,所以3月份即将到期的大量债务,最后很有可能由政府兜底。”
尚德晚间公告显示,由Su-san Wang代替施正荣担任公司董事长,任命即刻生效。施正荣已经辞去董事长的职务,但仍作为董事继续留在董事会。
⑻ 中国光伏企业四大巨头是哪四个
四大光伏企业分别是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和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一家全球领先的太阳能公司,也是全球最大的垂直一体化光伏发电产品制造商之一。业务主要涉及光伏组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主要销往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希腊、法国、韩国、中国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总部位于中国保定。
(8)施正荣公司的股票名称扩展阅读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成立19年来(2001年成立),通过多元化发展战略和市场布局,阿特斯已在全球7个国家和地区成立了16家光伏硅片、电池和组件生产企业,并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分支机构。
阿特斯通过创新提高组件功率及单瓦发电量,降低度电成本。阿特斯研发的超410瓦黑硅多晶PERC双面半片电池组件,成为全球正面功率就超过400瓦的双面多晶组件,组件背面发电双面率高达75%。
在不同地面安装环境下,其组件背面发电增益最高可达30%。而由阿特斯研发并推出的十款组件,最高功率已超435瓦。
⑼ 帮我找施正荣的资料,并联系方法。谢谢大家
2006年1月10日,又一个中国新首富诞生了,他叫施正荣。
这一天,他任董事长的无锡尚德(NY:STP)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下称纽交所)股价冲破30美元,以个人持有6800万股计,纸上富贵约161亿元。无锡尚德IPO(首次公开募股)不到一个月,股价已上涨38%。
数月前,施正荣尚籍籍无名。2005年9月18日晚,他化妆参加了一场职工合唱比赛,当他汗流浃背地唱完《在希望的田野上》后,便下定决心去纽交所上市。3个月后,他成为了中国首富。
无锡尚德这家太阳能电力公司IPO当天,纽交所也非常捧场,总经理JosephFung破例批准,庆祝Party可以在交易大厅举行。纽约交易所的工作人员也不得不承认:“好久没看到这么热闹的场面了。”
纽交所是全球资本市场的心脏,每日的股票交易高达25亿股,可以说,它每天不停地演绎富豪的神话。这一次,机会轮到了施正荣,他成为了第一个入主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内地民营企业家。
解码一:融资变局
2001年1月注册,2002年开始运营,2003年年底盈利90万美元,2004年盈利1800万美元,2005年预计盈利5000万美元,2006年预计盈利1亿美元……
这样的三年三级跳的成功故事,让人有些眼花缭乱,它看上去并不像一个技术英雄,更像一个手握魔杖的数字英雄。这或许便是虚拟经济时代的可爱之处。
其实上市前,无锡尚德已经顺利地完成了私募。在2005年的上半年,无锡尚德的海外公司已向高盛、英联、龙科、法国Natexis、西班牙普凯等国际着名投资基金共募集了8000万美元,巨大的资金进入让无锡尚德完成了对国内所有股东的股权收购。由此,无锡尚德成为一个海外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外资企业。
无锡尚德收集其他股东股权,是一个“土鳖派”与“海龟派”之间经营理念的较量。当无锡尚德公司的经营进入正轨,作为企业出资人,无锡的“土鳖派”开始对以施正荣为代表的“海龟派”进行指手画脚,试图参与企业管理,这给施正荣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对于无锡尚德公司,施正荣有一个巨大的目标,那就是“2010年做到1000兆瓦的产能,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企业”。但看到眼前这个纷乱的局面,显然不可能达到这个目标。
如何改变这一局面?惟一的解决办法便是引进更大的资本。当然,更重要的是把尚德公司带入一个更大的国际背景之中,可以说,此招可谓“一箭双雕”或者“一箭多雕”。
最初,施正荣的胆子还不够大,他只想把公司弄到新加坡上市,而后又在香港、纳斯达克等上市目的地中犹豫。后来,华尔街金融家的到访,改变了他的想法,经过数次沟通,他最终决定改道纽约交易所。
解码二:能源背景
相比能言善变的丁磊、貌似憨厚的陈天桥、英俊潇洒的李彦宏,施正荣则显得有些其貌不扬,不那么伟岸,可他身上却弥漫着一股务实、精明又很张扬的自信气质。
在他看来,中国是世界能源大国,也是能源贫国,所以,作为可再生资源的太阳能,便是解决中国能源问题的途径之一,这样能解决中国的能源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
这也是纽交所看中的,在西方国家的眼里,在经济的高速发展之后,中国最迫切的国家难题便是能源与环境。
“纽交所的人想和你谈谈,其实去那里上市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无锡尚德上市承销商摩根士丹利的Crawford,对施正荣提议。
“你是中国最大的太阳能企业,理所当然要到世界最大的资本市场融资。”纽交所董事兼总经理马度毫不掩饰自己对施正荣的信心。很简单,马度看中无锡尚德的并非只是中国最大的太阳能企业,也并非只是施正荣拥有的西方知识背景,而看中的是诱惑无限的中国市场。更为重要的是,在能源短缺的大背景下,国际资本市场没有丝毫掩饰对再生能源行业的青睐。
实际上,能源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难题,更是世界性的难题。在无锡尚德公司的短短5年的发展史里,每一步都与国际能源形势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对于无锡尚德公司的海外市场而言,每一个能源政策都能影响到公司。
德国的《新能源法》规定,以每千瓦时0.5欧元收购市民太阳能发出的电,但自己用电按每千瓦时0.12欧元的市价,这便意味着,十年内可回收太阳能发电设备的成本,于是德国人纷纷在屋面上、墙面上装太阳能发电和上网设备。
这条法律给无锡尚德公司带来了不少海外订单,因为尚德的产品比国外产品便宜5%,况且质量也不错。
解码三:个人价值
1988年施正荣被公派到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留学,师从世界太阳能之父——马丁·格林教授。1992年获得太阳能科学博士学位,留校任太阳能研究中心研究员;1995年筹建太平洋太阳能研究中心,任执行技术董事。
2000年,跟所有充满理想的“海归”一样,施正荣揣着几十万美元回国创业,决定成立一家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后来施正荣想起来很是后怕,当时要什么没有什么,风险真的很大。
随后,小天鹅、山禾制药、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共同出资600万美元,施正荣则以4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160万美元的技术参股,成立了无锡尚德电力有限公司。
创业并非易事,刚开始的时候厂房很小,跟一般做太阳能热水器的民营企业没什么两样,况且人员流动很大,甚至连他带回来的一个博士也另投他门。
2002年3月到2004年底,施正荣只拿1/4工资。没钱买机器,就想办法改变工艺,想办法买国产的、二手设备。
一次,因为2万元的合同,清洗公司员工冲进他办公室扬言要搬走设备抵债,甚至这样的事情一星期发生好几起,气得施正荣直想打架。他暗暗发誓:“哪怕做死在无锡,也不能给这帮人丢脸。”
当业务好转之后,他不停地进行扩产,每一次扩产都意味着风险,这种经历,让施正荣并不认同“一夜暴富”的这个说法,他甚至觉得这种武断地否认了他个人的因素。
他说:“没有我在澳大利亚14年的积累,就不可能有尚德今天的成绩。”
⑽ 施正荣原本是什么企业总裁
施正荣,男,祖籍江苏扬中市。原无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是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领军人物。留学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斯大学,师从国际太阳能电池权威、2002年诺贝尔环境奖得主马丁·格林教授。1991年以优秀的多晶硅薄膜太阳电池技术获博士学位。2000年,回国创办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2005年无锡尚德在美国纽交所上市,以23亿美元身家成为中国的新首富,无锡尚德成为中国最大的光伏企业;2007年,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全球环保英雄。2012年8月18日,施正荣辞任尚德CEO。2013年3月6日,再失尚德董事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