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股权被法院冻结后会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被冻结后,将无法办理被冻结股权的转让登记手续,公司也不得向该股东进行分红。否则可能被视为妨碍执行,不仅需要承担与该股权和分红价值相当的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冻结股权的股东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则法院会将冻结的股权强制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条 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② 法院如何查封限售股
股票是通过证券交易所才能交易,要查封、冻结、强行划拨需要凭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去证券交易所
③ 如何查询股权质押情况
可以到公司或企业进行股权质押登记机关进行查询,需要准备相关的符合查询条件的资料。在生活中,可能大家有听过甚至因为需资金应急有做过汽车、房屋质押等手续。其实,股市里也有“质押”这一东西,那么今天就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扩大一下知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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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1.股权质押的意思
股权质押乃是种担保方式,就是给债务的履行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公司)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扣押给债权人(银行等),如果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在这里我们所看到的“股权”既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出的资金,还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是一些还没有上市的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要进行股权质押时,一般说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财务状况出现异常,急需资金补充现金流。
出现这样的情况,需要股权质押:
假如企业近期需要资金2000万,进行融资,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如果银行借钱给他,折扣率是5折,那拿到手的资金是1000万。为了防止他无法偿还银行本金,因此,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可防止利益出现损失,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
还有,在公司的股权质押上是有上限的,一般是股票质押的质押率5折到6折,广泛在5折,期限大多数都是在半年至2年,最后来决定质押率水平怎么样,还是得根据公司的资质俩确定。要特别注意,股权能不能进行质押还是要看股权是否被冻结。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一般的可以上上市公司的官网及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股市里要重点关注的就是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其他重要的信息也是需要大家重视的。下面有分投资日历朋友们可以收藏起来 ,里面有很多的信息,比如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
股权质押相当于是一种融资工具,可以用它来弥补,还可以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
但是,关于潜在的风险还是会有的,比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
对股票产生的影响是好是坏,还是要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况
若是说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以此为目的希望经营主业或开展新项目的话,完全可视作利好,毕竟还是比较利于开疆扩土。还有,倘若你选择质押的是流通的股票,这的意思就是目前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都是减少的状态,需求量大体上没有大的变化,那拉升该股所要的资金量都减少了,那处在市场风口的话就比较容易开启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仅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的情况,这也表明了公司财务的窘况,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会减弱。再者,股权要是进行高质押,这要是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证券公司出售质押股票的话,容易导致负面反馈发生,也就是说,影响市场对该股票的做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可能会引发股价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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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法院如何查封证券账户
根据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对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有关问题通知是这样说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客户和证券公司的证券账户、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内已完成清算交收程序的余额、余额变动、开户资料等内容,查询自然人账户的,应当提供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法人账户的,应当提供法人名称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号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加盖业务专用章。查询机关对查询结果有疑问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在必要时应当进行书面解释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权限冻结、扣划相关证券、资金时,应当明确拟冻结、扣划证券、资金所在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期限,所冻结、扣划证券的名称、数量或者资金的数额。扣划时,还应当明确拟划入的账户名称、账号,冻结证券和交易结算资金时,应当明确冻结的范围是否及于孳息,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名义建立的各类专门清算交收账户不得整体冻结。证券公司受理冻结、扣划要求后,应当立即停止证券交易,冻结时已经下单但尚未撮合成功的应当采取撤单措施。冻结后,根据成交结果确定的用于交收的应付证券和应付资金可以进行正常交收。在交收程序完成后,对于剩余部分可以扣划。同时,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成交结果计算出同等数额的应收资金或者应收证券交由执法机关冻结或者扣划。不同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同一笔证券或者交易结算资金要求冻结、扣划或者轮候冻结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送达协助冻结、扣划通知书的先后顺序办理协助事项。要求冻结、扣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因冻结、扣划事项发生争议的,要求冻结、扣划的机关应当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级机关决定;没有共同上级机关的,由其各自的上级机关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