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回购怎么操作
在股票市场持续震荡的时候,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重要的护盘手段之一,可以调整股票供应量,实现股价的价值回归,避免股票价格的大起大落。那么股票回购怎么操作呢?什么叫回购股票?
一、股票回购怎么操作?
1、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
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
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
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2、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举债回购 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如果企业认为其股东权益所占的比例过大,资本结构不合理,就可能对外举债,并用举债获得的资金进行股票回购,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化。有时候还是一种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的保护措施。
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这种情况可以实现分配企业的超额现金,起到替代现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购是指企业动用剩余资金,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来回购本公司股票。
3、出售资产回购或利用债券和优先股交换
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
出售资产回购股票是指公司通过出售资产筹集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换回(回购)本公司股票。
债务股权置换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现金和票面价值35美元的债券交换其发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负债比例。
4、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固定价格要约回购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
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与公开收购相比,固定价格要约回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可能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
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此种方式的股票回购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在荷兰式拍卖的股票回购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
5、可转让出售权回购方式
所谓可转让出售权,是实施股票回购的公司赋予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权利。之所以称为“可转让”是因为此权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离,而且分离后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执行股票回购的公司向其股东发行可转让出售权,那些不愿意出售股票的股东可以单独出售该权利,从而满足了各类股东的需求。此外,因为可转让出售权的发行数量限制了股东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数量,所以这种方式还可以避免股东过度接受回购要约的情况。
‘贰’ 请问:美联储逆回购是什么操作
美联储的逆回购,就是资金融出方将资金融给资金融入方,收取有价证券作为质押,并在未来收回本息,并解除有价证券质押的交易行为,目的是增大货币流动。
1918年美联储为推进银行承兑汇票的发展,创设了回购交易,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逆回购主要影响是逆回购放量已表明市场资金紧缺,意欲缓解短期流动性紧张;逆回购利率已成为市场新的利率风向标;期限逆回购交替使用,令资金投放更加精准;逆回购位列各类流动性工具之首。
(2)美国股票回购避税扩展阅读:
回购的意义与价值
1、股份回购是公司实施反收购策略的有力工具和常规武器,有利于稳定和维护公司股价。
2、股份回购可以抑制过度投机行为,有利于熨平股市的大起大落,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稳健运行。 按照西方经典理论,股份回购对于确定公司合理股价,抑制过度投机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通过股份回购,可以调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股份回购可以优化资本结构,适当提高资产负债率,更有效地发挥财务杠杆效应。
4、对于股东而言,若公司派发现金股利,对于股东来说是没有选择权的,而有的股东并不希望公司派现,这时采用回购股份的方式可以使需要公司派现的股东获得现金股利,而不需要现金股利的股东则可继续持有股票,并且通过股份回购派发股利可能得以合法避税。
‘叁’ 离岸公司的避税现象
靠“离岸注册”避税是很多企业通常的做法,对中国而言,一面要继续鼓励境外投资,一面又要打击逃税行为,在这个两难命题中如何博弈抉择,将是未来必须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而香港作为一个避税天堂,每天以海纳百川之势吸收国际游资,同时又能从善如流,把庞大的资金纳入良性轨道,其监管方法值得借鉴;人民币将无可退路地与世界金融市场共命运,那么香港,是否可以成为人民币从容走向国际舞台的第一个台阶?
《环球》杂志/朱洪仁
“国际避税地(港)”(tax heaven)之所以能成为全球众多公司的注册点,主要在于其配套的金融服务和宽松的税收环境。正是这些宽松的政策环境使其成为一些企业避税的“天堂”,同时也成为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反避税的主要对象。
这里,有一组数据耐人寻味:2002年1月至10月,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国是外资直接进入中国内地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其中,英属维尔京群岛以38.41亿美元位列第二,这个方圆仅153平方公里的西印度洋小岛,有来自世界各地的35万家公司在此注册。而在当地多如牛毛的“企业”当中,又约有1万多家与中国有关。某些国人耳熟能详的品牌,实际上并非纯粹的“中国牌”,因为其整体或某部分的注册地是在维尔京、百慕大、开曼等地,也就是说,就其属性而言,它们可算得上是“混血儿”。
1992年10月9日,中国在纽约交易所挂牌的第一支股票“华晨汽车”,其公司全称为“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就是于1992年6月在百慕大群岛注册;1999年初,新加坡证交所出现了一张新面孔——“鹰牌控股公司”,注册地为开曼群岛,其背后的上市公司——广东省佛山市鹰牌陶瓷公司,成为首家在海外上市的中国民营企业。1995年,惠州侨兴通过其原来在香港注册的一家公司,到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侨兴环球公司”,以“侨兴环球”的名义回购侨兴集团90%的股权,接着于1999年2月17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为第一个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民营企业;2000年1月,在百慕大注册的裕兴电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第一家内地民营企业,募集资金达4.2亿港元。
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避税地
作为英国殖民地的维尔京群岛不过区区弹丸之地,究竟有何能量使其对华投资总量超过美国?
目前,在维尔京群岛上注册的公司有两大类:一类是按1885年法律注册登记的居民公司。这类公司需要按照国家法律合理合法经营。而另一类公司,就是所谓的离岸公司,则是在1984年当地颁布了《关于国际商务公司法令》后建立的。按该法令的规定,外国公司可以以离岸公司形式在岛上注册登记。登记注册后的国际商务公司办公地点和代理商名义上应该设立在岛上。公司不需要设立庞大的业务班子,只要业主或经理一个人挂名即可,纯粹是一个“信箱公司”。当地政府机构也不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都被简化了。于是,很多国家的企业络绎不绝来到这个被称作“避税天堂”的小岛安家。至今在当地注册的公司仍在以每月200家的速度递增,平均算来每户当地居民竟然能摊上20家公司。这其中,中国企业在当地的离岸注册也已蔚然成风。
由于各国对避税地的认知不尽相同,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划分原则。美国税务手册列举了30个避税地,德国列举了34个避税地,日本列举了39个,而法国列举了47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00年6月公布的“确定和消除有害税收活动进程”报告中列举了35个国家和地区,并提出了认定避税地的标准:1.对金融或其他服务所得不实行所得税或只有名义上的所得税,或将本地作为非居民逃避其居住国税收的场所;2.不能有效进行情报交换;3.缺乏透明度,如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不公开;4.有利于外国实体建立没有实质内容的经济活动。
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区之所以能够发展成“避税地”,有着深远历史渊源。这些有殖民历史的国家和地区长期受别国统治和控制,没有税收自主权,从而形成了有利于资本输入国的税收制度和法规。脱离宗主国后,其制度和法规没有改变,从而成为了国际避税地。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很小的国家和地区,自然资源稀缺,人口数量较少、经济基础薄弱,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当地政府另辟蹊径想出了一个吸引投资、增强地区竞争力的策略,即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增强配套的金融服务,把本地建设成为一个避税天堂。从避税地地域分布看,大部分避税地靠近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从而便于为纳税人的避税活动提供服务,如南北美洲的大西洋、加勒比海地区、欧洲地区和东南亚地区。
“离岸注册”的真相
离岸公司反映了跨国企业一种特殊的法律组织地位,这个地位使其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负担。离岸公司享受诱人的税收待遇,其先决条件是公司的业务活动必须在其正式注册的管辖区以外开展。只有这样,离岸公司才能被免于管辖区域内全部或大部分税收。所谓“离岸”的概念就出自于此,其真正含义应为“在国外”。
从法律观点看,离岸公司与其他企业和公司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它是一个与其他公司享有同等权利的经营主体,可以与其他的法人实体开展平等的交易活动。公司的运转只需要某些形式上象征公司存在的要素,如业主、经理(一般不少于两人)、公司章程等文件。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发现离岸公司在离岸管辖区内与其他公司签定商业合同,那么就将被撤消公司的离岸地位。
外国公司的离岸注册登记一般都寻求专业的咨询中介服务公司。事实上,离岸公司的注册和业务活动大部分是在这些公司的中介下进行的。离岸公司所有权的保密性也成为避税的工具。在登记注册文件上法人代表的名字不是真正的业主,而是一个挂名的其他人。离岸商业的方法和技术可以是十分多样的,它不仅包括股份公司形式的企业,也包括其他一些商业法律组织形式,如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公司和其他混合形式的公司。
目前,不仅可在一些传统的离岸管辖区,如维尔京群岛、欧洲的人岛、地中海的直布罗陀等地,还可在欧洲一些享有威望的国家内登记注册离岸公司。很多欧洲国家的法律允许开展离岸形式的商务活动。例如,在瑞士的某些州内允许某些组织形式的企业可进行离岸业务,其税收比正常税收低几倍。而那些被认作避税地的专业离岸管辖区都在竭力向离岸投资者提供新的条件和税收优惠,相互间为了吸引外资而展开激烈竞争。
离岸公司——是金矿还是黑洞
尽管国际上对国际避税地评说并不一致,但某些国际经济组织和发达国家政府尤其是主要的资本输出国都持坚决的否定态度,并制定了专门法规,抵制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离岸公司避税。规定的具体内容可能不尽一致,但反对避税地法规的方针是共同的,即母公司管辖区应对公司所得中通过无税管辖区子公司所获得的那部分所得征税。不管这笔所得是否进入母公司账目中,或是留存在离岸公司,都应视作母公司的所得。如果这项法规能达到目的,那么利用避税地避税的优势就将被消除。在执行类似法规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可能要面临很多行政罚款,从而加重其税收负担。
美国是第一个制定反避税地法规的国家。早在1962年制定的《国内收入法典》里有专门条款规定了必须在美国缴纳税收的外国子公司的收入种类。此外,美国纳税人如参与受美国经济制裁或受《美国国外反贪污法》严格控制的国家经济往来,可能要遭受严厉的罚款惩处。
德国“涉外税法”也对外国离岸公司所得的征税作了详细的规定。受控外国公司实现的所得按控股比例归属其德国居民股东的那部分,应在德国缴纳所得税。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在2000年报告中提出的35个避税地的有害税收竞争下了最后通牒:给上述避税地12个月的时间,让其决定是否与该组织合作,并在2005年底之前取消有害税收制度。如果不与该组织合作,它们将受到国际社会的制裁。报告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制裁不合作避税地的11项措施,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这些公司的监管,如加大征税、稽查、反不公平竞争行为等力度。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反避税地报告之前,百慕大、开曼群岛、塞浦路斯等6个国家和地区提前作出了承诺,愿意在2005年底之前消除有害税收活动,承诺采用国际税收中的透明标准、进行情报交换、实行公平税收竞争。
虽然我国因为出于鼓励外国投资的需要,还没有制定具体的反避税政策措施,但加强与各国反避税组织的合作,统筹国际税务事项管理和涉外企业税收管理,全面提升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已成为涉外税收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这方面的工作试点,并提出了反避税实施,其中包括实施反避税调查,组织实施反避税协查和联查,调查处理各类避税行为,预约定价的谈签、管理和实施,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受控外国公司避税问题的调查与处理等。
不少国际避税地迫于国际压力也相继修改其公司注册法规。维尔京群岛近期将对公司注册规定进行新的修订,取消境外公司股票无记名制度,并将大幅度提高每年的规费。
随着国际社会压力的增大,国际避税地的存在将越来越陷于声讨和孤立中,在那里注册的公司必将有所触动,避税的“好日子”不可能永远过下去,中国的离岸公司将面临新的选择和应对。(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资料:注册离岸公司7大好处
一些离岸公司争相出海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利益的趋使。根据了解到的信息,类似的离岸法区在香港、澳门和其他一些地区普遍存在。手续简单、待遇优厚成为它们的共性。一般而言,注册一家离岸公司至少能为注册公司、企业带来以下7个方面的好处:
1、当今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商业越来越呈现跨国界的发展趋势,企业也经常用跨国经营来增强企业实力,扩大企业经营区域。而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则成为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
2、一个企业向美国出口产品,需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相关手续,这中间需要多花费一到两倍的成本。而如果该企业拥有一个海外离岸公司,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就可以绕开关税壁垒获得免税待遇,并且还能够成功地绕开出口配额限制。
3、绕开外汇管理,方便引资。一般说来,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海外融资和在香港或新加坡的二板上市,相对而言会比较简单便捷。而且,由于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不受太多约束,公司在资金使用上也很方便,很多通过这种方式上市的企业,干脆将在海外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先放在海外的离岸公司,再根据国内企业经营的具体需要,逐次将资金汇往国内。
4、法律环境宽松、保密性好。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国商业公司法为基础。公司有关股东及董事的资料均是保密的,不需要向公众透露。宽松的法律环境以及对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使上市公司自身安全具备充分保障,极大减少了各种风险因素。
5、税收上的优惠。离岸公司通常没有任何税收负担,所有离岸法区均不同程度地规定了离岸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交当地税赋或以极低的税率(如1%)交纳,有的甚至免交遗产税等。公司只需要每年支付当地政府一项固定的费用。
6、公司成立快速、注册方便。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不需要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进行操作。一般当地政府批准成立只需1-2天的时间。公司成立手续简单、费用低。通常海外公司要求在最少一个股东一个董事并且股东购买一个股份的条件下即可成立。
7、公司管理简便灵活。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自由度较大。公司股东可以是个人或者公司,可以非现金方式购买公司股份。公司可以向股东发行不同等级的股份,比如优先股、可回赎股、无记名股等,不同地点成立的海外公司会有一些差异。
外一篇:维尔京,逃税的安全岛
《环球》杂志/王争
国际上有很多自由港避税区,香港就是一个。香港税率比世界其他很多地方要低,而且只对源于香港的利润才征收利润税,外来收入即使汇到香港也不征税。从这个意义上说,香港是个无税区,即便如此,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这样只挣一笔企业注册费,然后就对企业的行为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的“避税天堂”还是有很大差别。
在全世界所有目前能够自由进行公司注册的避税港中,维尔京群岛的注册要求最低,监管力度最小。公司注册是该地区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放松管理,发展外资企业注册行业就是这个岛国的立国之本。
有一家在浙江宁波保税区设有合资生产企业的台资企业就在维尔京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由于台资企业无法直接在大陆进行投资,在维尔京注册一家空壳公司,把资本先转移到这里,然后以这家公司的名义在国内进行投资,这样就可以绕开政策的障碍。按照维尔京群岛当地的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只要通过一家政府许可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大陆就有很多这样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一次性向中介机构支付1700美元的服务费,并通过该中介机构向当地政府(维尔京群岛)缴纳500美元的服务费,并且在当地的外资银行(例如对中国公司来说,常见的就是渣打银行)开设一个美元账户,就能通过该中介机构拿到公司注册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一到手,该公司经营任何业务就都与当地政府无关了,而且当地政府也不要求公司在当地设立任何办事机构,不需要企业年检、财务审计,可以说除了在那里挂个名,这个公司即便是去倒卖文物、偷运军火,当地政府也照样不闻不问。
该台资企业是一家从事钢铁产品加工的企业,但是在维尔京却是注册的一家贸易公司。原因是,如果不这样做,直接把在大陆加工完成后的钢材(作为两头在外的来料来样加工)返回到国外的母公司还要交纳高额的关税,而如果以该贸易公司为中转,以销售的方式把钢材卖给该贸易公司,然后再以该贸易公司名义去销售到国际市场,反而可以避免交纳大笔关税。据了解,很多从事实业生产的企业都通过注册一家这样的空壳贸易公司的方式来逃避关税。
通过这种方式,很多内地企业摇身一变而成为外资企业,特别是很多从事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企业,由于我国对该行业的优惠政策更为倾斜,他们更愿意通过这种方式来享受我国的优惠政策。
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应该从两个角度来说。
对于发达国家来说,由于不缺少外来投资,同时作为主要的资本输出国,企业缴纳的税收是国家财政最重要的来源之一。如果国内资金纷纷外逃,税收必然无法保证,因此,美国、英国都纷纷制定政策来限制本国企业在这些避税港注册公司。例如美国就限制在美国的出版物上刊登宣传“离岸金融服务”中介公司的广告;美国政府在提出本国的政府采购计划时,下令政府所有部门禁止向以百慕大为注册地的公司提供竞标机会。据英国媒体报道,英国国家税务局在2003年年底任命了64名避税纠察员,准备将他们派往“作案猖獗”的海外避税天堂,搜查3万余家英国公司,追讨16亿英镑的税款,并打击向海外转移财产的活动。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现阶段引进外资是比防止漏税更重要的事。另外,要把这些企业纳入税收的范围,对专业水平也有很高的要求:要了解各国税收法律体系,要参加有关的国际组织,国内要有完备的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并且还要有充足的稽查和征收力量……这些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是不可能的。出于上述两个主要原因,目前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默许离岸注册这种逃税行为,即使是马来西亚、新加坡这样完全对外资敞开门户的国家,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肆’ 股票回购的动因有哪些
股票回购的动因主要有
现金股利的替代:当公司有富余资金时,通过回购股东所持股票将现金分配给股东。
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会提高公司的财务杠杆水平。
传递公司信息: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会认为股票回购意味着公司认为其股票价值被低估而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于控制权的考虑:巩固既有控制权;股票回购使流通在外的股份数变少,股价上升,从而可以有效地防止敌意收购。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回购主要是为了防止兼并与收购、改善资本结构、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和股票价格平衡股市。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
股票回购还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回购一部分股份后,公司的资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
拓展资料: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可转让出售权回购方式。
‘伍’ 回购股票避税
避税其实是减少股东收入缴纳的所得税,对公司没有直接影响。
股东股利收入其实是资产增值,所缴纳的税比较高。股票回购所得到的现金收入,其中包括了购买股票的本金和增值部分。因为本金是不用交税的,所以与发股利相比交的税要少的多。
‘陆’ 美股为什么喜欢回购股份,而很少通过增发再融资
在美股市场股票的回购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成熟的制度,巴菲特曾表示对回购股份的喜爱:“包括美国银行在内的多家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投资过的公司,一直以来都在回购股票,许多公司回购股票的数额相当惊人。
我们非常喜欢这种股票回购,因为我们相信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回购的股票在市场中是被低估的。毕竟,我们持有这些股票的原因也是因为我们相信这些股票被低估了。当公司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流通股数量不断下降,股东将会非常受益。”
美联储不断抑制利率,借钱变得便宜,导致公司发行的债务激增,这些债务的大部分没有用于合并,收购或资本支出,而是用于股票回购和股息发行的资金,越来越多的股票回购是通过使用杠杆进行的。
‘柒’ 美国股票期货大跌,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特朗普夫妇确证新冠后,道指、纳斯达克指数和标准普尔指数期货下跌超过2%。通过这些可以看出,期货涨跌几乎都是被利好利空影响。
最后,这次美国股市和期货大跌主要原因是特朗普确诊了新冠,这增加了市场的风险,不过后来又涨了回去,因为特朗普病情好转,同时宣布了一些刺激政策,这些对股市和期货来说是重大利好。
‘捌’ 股市里的回购风险怎么样怎么玩啊
没有风险,就是短期的资金拆借,以国债或其他品种做抵押品,报价是利率,无论多少都是利息收入,不存在亏本一说。到期还本付息。
‘玖’ 美股上市公司回购潮有望持续,这将对相关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美股上市公司回购潮有望持续,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提振投资,所以业内的盈利可能会出现支持股票上涨,这也是主导的一种因素。
根据一些业内人士的了解,现在的美国股票市场会出现回购升高的状况,也能够达到最高的水平。从回购新税生效之后就发现回购股票的规模有可能出现再创新高的情况,在早期的一些报告中就有所显示。美国提升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在机构人士看来会够潮,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能够有着提振作用,但是作用有限,当企业内部出现盈利这个时候,才是股票能够上涨,支撑股票上涨的一种主导因素,后续的发展还是需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