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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

发布时间: 2023-05-16 13:55:13

‘壹’ 取得国外股票期权如何纳税

取得国外股票期权如何纳税
第三,你要在进行真正的炒股前,先进行模拟炒股,以便使你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

第四,要炒股就要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知识,然后在炒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这些知识:一是基本分析方法,二是技术分析方法,三是风险分析方法。

第五,你应该明白中国目前的股票市场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所以,还应该具备一些针对中国股票市场的炒股技术,譬如关于做庄的问题和表现,关于股评的作用和意义等。

第六,你应该注意要进行长期和短期分析和投资两个方面的训练,仅仅做短是学不到全部金融知识的。

最后,要知道,有一些金融知识是不能通过我国的股票市场学习到的,所以,还要在股市之外加紧学习其他的金融知识,这些知识看起来对当前的炒股用处不大,但它可能是你未来在国内外谋生,取得巨大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贰’ 股票期权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次下发的《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从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定、应纳税款的计算、征收管理等方面对股票期权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明确。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该文件和《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直以来,对于企业员工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取得的所得应在哪个环节以及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我国税法并未明确作出规定。近年来,国内多家国有控股公司、高科技公司等上市企业进行了企业员工股票期权的试点兄答,财税与证券领域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明确针对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呼声日高。
该项政策出台,体现两方面的意图,其一,政策针对的是"企业内部职工股",而非股民在流通市场上买卖股票的所得。对于普通股民在流通市首尘迟场的所得,基于保护资本市场及其投资者利益的考虑,目前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二,企业员工由股票期权获得收益,与流通市场获利不同,基本没有风险可言,对这一部分所得征税,也体现税务总局在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逐步加强个税征管。
一、股票期权及股票期权所得
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某一特定价格"被称为"授予价"或"施权价",即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股票期权所规定的特定价格一般为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折扣价或约定价。
"股票期权"具有特殊内涵,不能视同"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因为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被授予人有选择放弃或实施在未来获得股票的权利,所以其收益较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更具有不确定性。
2、股票期权所得,根据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授予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者李额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所得,这部分所得一般称为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作为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资本利得,这部分所得一般称为转让股票(销售)所得。
二、股票期权授予时的涉税情况
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股票期权在授予时,被授予人有选择放弃或实施在未来获得股票的权利,所以其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例如:某境内上市公司于2002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员20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3年,约定价格为当年1元/股。到了2004年12月31日,公司上市股票价格为10元/股,该高管人员可以按1元/股购进,再按10元/股卖出,从而该高管人员可获利190万元。如果该高管人员对该股票期权一直未行权,到了2004年12月31日,公司上市股票价格为1元/股,该经理人放弃了行使该股票期权的权利,没有获得利益。
三、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涉税情况
员工对股票期权行权时,其从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股票期权所得(行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股票期权所得(行权所得)个税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某境内上市公司于2003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员10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5年,约定价格为当年1元/股。如果到了2006年12月31日,公司上市或股票价格上涨到5.5元/股,该高管人员按1元/股购进,再按5.5元/股卖出,获利45万元。根据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5.5-1)=450,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45%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5,375,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50,000×45%-15,375=187,125元。
四、转让股票(销售)所得的涉税情况
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获得的所得,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员工将行权后的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并由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不包括境外企业)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为境外企业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举例:某境内上市公司于2003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10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5年,约定价格为当年1元/股。如果到了2005年7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3元/股,该高管人员按1元/股购进,2006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5.5元/股,该高管人员将上述股票卖出,获利45万元。根据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3-1)=200,000元;转让股票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5.5-3)=250,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股票期权所得适用45%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5,375,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45%-15,375=74,625元;而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该高管人员获得的250,000元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的外,应全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并由直接向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所得的单位(不包括境外企业)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境内外来源划分及应纳税款的计缴
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以有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确定纳税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190号)有关规定,需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员工因参加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确定境内或境外来源的,应按照该员工据以取得上述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外工作期间月份数比例计算划分。
根据有关税收法规,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华工作期间或离华后以折扣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仍应依照劳务发生地原则判定其来源地及纳税义务。上述个人来华后以折扣认购股票等形式收到的工资薪金性质所得,凡能够提供雇佣单位有关工资制度及折扣认购有价证券办法,证明上述所得含有属于该个人来华之前工作所得的,可仅就其中属于在华工作期间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与此相应,上述个人停止在华履约或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属于在华工作期间的所得,也应确定为来源于我国的所得,但该项工资薪金性质所得未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或机构、场所负担的,可免予扣缴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所得(行权所得)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支付的,或者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规定的本应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支付但实际由其境外母公司(总机构)或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情形的,相应所得的应纳税款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上述应纳税款在境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取得所得的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确定。
举例: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某高管于2005年3月1日来境内某上市公司工作,2005年月10月1日境内某上市公司授予某高管10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5年,约定价格为当年1元/股。如果到了200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4元/股,该高管人员按1元/股购进,该高管人员按1元/股购进,再按4元/股卖出,获利30万元。根据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4-1)=300,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股票期权所得适用25%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375,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10×25%-1,375)×10=61,250元;如该高管是2004年7月1日来华工作,则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12×25%-1,375)×12=58,500元。
六、股票期权所得税收的征收管理
为加强对股票期权所得的税收征管,对股票期权相关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明确规定: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应在股票期权计划实施之前,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员工行权之前,将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申报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票期权以及认购的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国税发[1998]9号)文件规定: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在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自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叁’ 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同时,该文件第五条对扣缴及申报规定:“(一)扣缴义务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二)自行申报纳税。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
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482号)第三条明确:“对个人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税款由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不包括境外企业)负责代扣代缴;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为境外企业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肆’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扩展阅读: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伍’ 转让股票所得交个人所得税吗

股票转让所得税是财产转让的应税项目,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 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陆’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是否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柒’ 国外赚的钱转回国内要交多少税

一、美国个人的股票收入需要征个人者慎所得税吗?
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 1)短期资本所得,即持有期不超首逗敬过1年的资本所得,按普通所得税率计算,最高不超过35%。 也就是说,短期资本所得被视作普通所得,须缴付个人所得税。 2011年,美国联邦税务局将会将短期资本所得税税率提高至20%,并设定为统一比例税率。 这一计划是在 2003年作出的。 ( 2)长期资本所得,即持有期超过1年的资本所得,纳税人处在10%和15%两个普通所得税级的按5%缴付资本所得税; 纳税人处在 25%、28%、33%和35%四个普通所得税级的均按15%缴付资本所得税。
二、做国外股票赚的钱 汇到国内需要上税吗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两种无限纳税人(居民纳税人) :即境内境外所得皆要缴税。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一、习惯性住所在中国(就是早晚要回归的住所)。 二、在中国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的人( 2.有限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即以上两个条件皆不满足。 你应该指悉是居民纳税人吧,这样国外收入也要交税。 我国税法规定国内转让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对国内上市流通股的规定,不涉及境外股票转让,所以要按正常财产转让的纳税方法进行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给你找到一个相关解释: 转让境内股票暂不征税转让境外股票依法缴税 个人转让股票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经国务院批准,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仍应按 “财产转让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不放心可以自己去搜相关解释(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 境外股票转让所得)

‘捌’ 个人转让(买卖)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第040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今明两年(即1994、1995年)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61号)“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之规定,自1994年起,个人买卖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等文件规定,个人买卖股票及开放式基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买卖其他有价证券所得应征个人所得税。

‘玖’ 个人转让境外证券市场股票20%个税需要企业代扣代缴吗

结论:是的,个人转让境外证券市场股票20%需要企业代扣代缴个税。

原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个人转让境外证券市场股票所得应纳税款为轮樱迹20%,应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内容延伸:如果个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关颁发的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应当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为其申领。
企业需要在到达代扣代缴期限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申报表并缴纳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同时,企业代扣代缴应当发放代扣代缴专用发票或者代扣代缴凭腊并证,并将发票或者凭证交给个人,个人持发票或者凭证申报个人所得颂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