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证券公司可以发询证函吗
法律分析:为规范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操作,提高本公司函证服务效率,现将申请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证券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拟对证券公司与本公司往来账项进行询证的,适用本通知。
2、证券公司或其聘用的审计机构应按照本公司制定的企业往来询证函格式(见附件),填列具体询证信息。如存在询证函格式中预印的询证事项以外的事项,请于“其他事项”栏目中填列。
3、询证信息应避免手工书写,如对填写信息进行手写增加、删除或修改等调整,请在调整处加盖公司公章。
4、审计机构进行书面函证的,应将企业询证函加盖证券公司公章,并邮寄至本公司;由审计机构指定经办人办理现场询证的,须在企业询证函中注明经办人员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注册后,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证券发行注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注册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
第二十五条 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贰’ 购买股票后想要获知持仓公司的经营状况,要如何查询
购买股票后想要获得这持仓的公司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多方面的渠道去查询得到相应信息。但是我们能够查询到的都是没有什么内部消息的,就是官方让你知道的想让你知道的而已,只不过这些东西仍然具备一定的参考价值。
平常也要关注一些这个公司所在行业的情况就是你要投资这个公司,你起码得知道他公司主要的业务是什么,他现在做的主要产品是什么?这些产品主要面临的难关是什么?是说现在没有关键技术的突破呢?还是说现在需要时间去铺设产品的渠道,那不一样的,也要及时关注公司有关的新闻,出现重大的利好消息和利空消息,都会对公司的股价造成直接的影响。
‘叁’ 能向企业开设账户的证券公司函证吗
能。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例如对应收账款余额或银行存款的函证。
函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审计程序,多用于执行审计和验资业务。通过函证获取的证据可靠性较高,因此,函证是受到高度重视并经常被使用的一种重要程序。
‘肆’ 怎么判断某上市公司有没有回购自己的股票,这个信息从哪里找有很多公司现在流通的股票远大于最初发行的
首先可以看他的公告,其次,可以看年报,通过观察其公司(或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化,看有没有回购现象。
什么是回购?上市公司回购和央行回购有什么不同?回购对股价的影响是好是坏?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非常要紧很想知道,学姐来帮各位科普一下吧。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和证券回购交易二者一样,意思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里就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包括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
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使用现金等方法,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可以注销回购完成的股票。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下,公司会将回购股票当做“库藏股”保留下来,短时间内不插手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好比实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2、债券回购:所谓的这个债券回购就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使用契约方式做一个约定--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债券有“卖方”(正回购方)和“买方”(逆回购方),前者向后者在此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只要是抵押出债券的情况,有借入资金的这些交易都叫做进行债券正回购;但凡是主动借出资金的,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购股票的话对于公司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回购后注销:倘若在股价低估的状况下,回购股票,随后注销,这种做法使得公司总股数减少,提升了每一股的收入,针对这种回购是利好。股价要是并没有被低估,就回购股票,蓄意吸引一些不知道实情的民众来哄抬股价,股东的权益就会遭到打击,这就是隐蔽起来的利空。
2、回购不注销:要是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情况,将它作为库存股份是没有注销的,之后在股价正当高位时,派发股份用于其他。公司有嫌疑去炒自己的股票,于是不注销的意思就是利空。自然,要是从短期来看,回购股票同大资金买入股票是相同的,对股价来说是比较友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购
央行只有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方法,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有正回购,以及逆回购,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逆回购的结果主要在以下两点,一是调节市场的资金流动性,二是调节利率。正回购指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并且还会承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也是央行经常使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方式就能够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简单说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然后还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这一交易行为,逆回购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方式,逆回购如果是到期了那么这就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这样的情况下,央行回购究竟好还是坏呢?我们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和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其实是向市场投放资金,要是资金在进入实体企业之后,这样的话是可以去刺激企业运转的,对股市来说就是利好。其次是市场上的资金增加后,那么有多余的资金就会进入股市,也会因此可以刺激股市上涨。
2、正回购:央行在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其实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上的钱减少就没有多余资金流入股市,进而使投资情绪变悲观,导致股票下跌。所以及时的知道回购消息非常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伍’ 股本的函证对象、内容、目的、方式是什么
股本的函证
对象 托管单位或被投资者
目的 投资证券是否真实存在
有银行存款
对象: 本年度内存过款的所有银行, 包括已结清的、余额为零的账户, 已取得银行对账单和所有已付支票,仍应函证。
目的 了解存款实际占有数,了解欠银行的债务(实际债务与或有负债), 了解未登记的银行借款。
内容 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加工或销售的存货,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保证、抵押或质押,或有事项,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方式 积极式函证 、消极式函证
‘陆’ 公司知情人购买股票如何查询
通过你下载的开户的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登当后输入相关的号码,就可查到你的帐户余额和帐户中所持有的股票数量
‘柒’ 以他们的名义购买的原始股股票 需要签订什么证明吗
首先原始股权企业必须是工商局可查询,并且是有企业提供的原始股认购协议书的,合同内容包含了每年的利息是多少,一般是8%以上15%以内
合同里企业还需要承诺多久的时间可以完成上市,一般是1~4年不等,通常情况下企业会尽可能的把时间写的长一些但普遍是2年
另外企业还会在合同里规定如果在承诺时间里没有上市的话,企业可以原价回购,你当初多少买的就多少退给你并且要支付你第一条里的利息。
此认购协议必须是该企业的法人签字盖企业公章!(重点)
简单来说原始股一旦上市可以获得很不错的收益,退一万步说没有上市也可以当做高额利息的一次稳定投资,是比较有保障的。
但是市面上散户是很难接触到真正的原始股的,原始股多为企业内部认购或者是被投资公司抢走了,然后再把原始股的利益吃掉很多甚至恶意抬高价格再卖给散户,这样的原始股是没有利润的甚至可以说是危险的。
‘捌’ 注册会计师在采用函证方式审查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的股票时,函证对象应为
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的股票的登记和保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登公司),如果做选择题B,因为不是ACD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mpany Limited,CSDCC)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主管部门是中国证监会。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2001年3月30日,按照《证券法》关于证券登记结算集中统一运营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成立。同年9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深圳的分公司正式成立。从2001年10月1日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原来隶属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全部登记结算业务,标志着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组织架构基本形成。
[编辑本段]宗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宗旨是:建立一个符合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要求,具有开放性、拓展性特点,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提高市场效率,能够更好地为中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服务的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
[编辑本段]基本职能
按照《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下列职能: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