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份公司股权如何转让
公司股份转让流程:
1、向股东以外罩棚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
2、双方签订股权做兄转让协议;
3、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4、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在双方股权转让交易之中,其中股权转让的一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纯闷袭款的义务
Ⅱ 股转是什么意思怎么交易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转的股票交易的时候和股票买卖基本一致,主要有下面有下面几个特点:
第一、由于转送股而不满一手的部分可以一次卖出,不受股票股数限制。
第二、在股票中买股票是以手为单位,1手=100股,目的在与提高股票流动性,转股部分可以例外,交易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股票数量交易。
第三、股转以后的股票在卖出时,则不受单位限制。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2)股东如何将股份变为股票扩展阅读】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
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
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Ⅲ 股份变动有哪些形式
股份变动形式如下: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股份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股份转让的限制如下: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Ⅳ 股转股票是什么意思啊
你好,股转是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是一种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利的方式。通过股份转换实现股利只需借用公司会计科目即可。
1、因其操作简单、成本低廉而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此外,将股份转换为股票收益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在活跃的二级市场上,效果往往优于现金分红。股本和红股的转换: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为股本。
2、转增股本不改变股东权益,但增加股本规模。因此,客观结果类似于红股。股本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派发红股,而股本转增则来自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资本公积。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数额和时间限制,只要减少公司账面资本公积,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即可。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增加股本并不是对股东的真正分红回报。
拓展资料:
1、在发行公司债券的信托合同中,有时会规定债券持有人可以以特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它具有指定的转换率和转换价格。转换率是指每只公司债券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份数量,转换价格是指债券面值除以转换率。转换比率和转换价格通常是固定的。例如,信托合同规定,每张面值1000美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可以转换为80股面值10美元的发债公司普通股,转换比例为80,转换价格为12.50美元。 (= 1 美元,000 ÷ 80)。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公司债券对发债公司和债券持有人都有利。
2、有时,公司为了吸引投资,在发行优先股的信托合同中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股东可以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这样,暂时持观望态度的投资者可以在认为有利的时候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从而获得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投票权。经营业绩良好且普通股股息有利的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此类可转换优先股轻松筹集所需资本。
3、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会计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首先,这种股票转换只能减少留存收益,不能增加。由于留存收益只能从营业利润中形成,不可能因股东权益类型的变化而增加。将这部分可供分配股利的留存收益转为额定股本是完全合理的;二是将优先股股本全部收回,转为普通股股本。
Ⅳ 股份变动有哪些形式
一、股份变动有哪些形式
1、股份变动形式如下: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股份转让的限制如下: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