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的个股连续3天涨停了,连续2天开盘就涨停了,后面走势会怎么样
连续涨停的股票后市走势如何判断,是走是留,要看是否有明显的出货迹象再决定。而分析出货情况需要看分时图的形态和放量大小。
温馨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
2、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06-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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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连续三天涨停的股票,要不要出手
出手慎重,当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此为了防止基本面、技术上有什么重大变化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其实停与不停都没什么意义),这种股票的第四天都会被停盘一小时。到10:30分才开盘。
1.涨停,但成交量温和的,持股.第二天都会有一定的惯性上冲.
2.涨停,成交量巨大,特别是涨停以后成交量巨大,有拉高出货的嫌疑.应该适当减仓处理.
3.股谚道:"有两涨停就有三涨停".两次涨停之后可以等待.
4.连续三个涨停,按证监会的规定就要停牌,等待公布信息.通常也要做减仓处理,等消息确定之后再加仓跟进.
5.涨停后跌停的股票决不进,因为主力已经出去了.
‘叁’ 券商股的暴涨会不会带来风险
券商股的暴涨对短期确实带来一些调整的风险,但中长期看券商股不是风险,反而是低吸的机会。
股票风险是涨出来的,机会是跌出来的,任何股票涨高了要跌,股票跌多了要涨,这是自然规律。所以对于券商股的暴涨会不会带来风险?我们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分析:
牛市行情离不开券商板块的拉升,反之券商带动牛市,牛市利好券商,两者相互相成的。
券商股的中长期真正面临的风险是波段性调整,途中必然会反复,坐过山车风险,获利回吐风险,心理折磨风险,其实最大风险是大家持不住券商股,都是等暴涨够再来后悔。
总之券商板块是股票市场特殊板块,券商是股市晴雨表,股市行情走好的券商最受益。
所以尽管短期券商股暴涨了,只是带来短期风险,不会对中长期构成很大风险,接下来对券商短期可高抛,中长期可继续锁仓。
‘肆’ 买股票时到底要不要买一直在上涨的股票有何好处和弊端
我个人并不建议你这样做,因为这是最标准的追涨杀跌。
当我们看到一段行情已经起来的时候,其实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最佳的入场时机了。有些人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追高,最高可能确实不会让你错过行情,但同时也有非常大的风险。一旦市场出现回撤,别人可能仅仅是降低了一定的收益,而你会直接亏损本金。严格意义上讲,一直去买上涨的股票没有任何好处,只有弊端。
一、我个人不建议去买上涨的股票。
一只股票的价格上涨一定是内在逻辑的价值变现,所以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当一支股票上涨时,这支股票的价值已经充分体现了。对于很多新手投资人来说,很多新手特别喜欢追涨杀跌,最喜欢买上涨的股票,但当自己进场以后,行情随之发生变化,自己最后被深套其中。
‘伍’ 假如某股票已连续涨了很多天了,还能继续买入吗
某只股票现在已经连续上涨好多天了,自己现在能不能继续买这个股票你要说能不能当然能了,他什么时候价格你都可以买呀。但买了之后能不能赚钱那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呀,它价格很高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不建议入手的,这时候入手不就是传说中的山顶洞的人嘛?
想投资股票赚钱就必然得冒点风险,所以说投资股票就以10%为限,下跌超过10%,那你就可以适当加仓,下跌超过20%,如果你之前就进了个底仓,那你还等什么?只要你还看好这个股票的未来发展,你觉得它未来半年未来一年肯定能涨回去。有前景那你就可以买呀,毕竟你不能指望一个股票买了之后三天5天就帮你赚钱,那个不太现实。
‘陆’ 股价涨的高,公司为啥要提示风险
首先记住一句话:风险是涨出来的,机会是跌出来的
道理有两层
1,股价长得高,会积累非常多的获利盘,那些早期买入的人,已经积累了非常大的盈利了,这些人就会想着要落袋为安,变成潜在的空头,如果这时候你追高买入,很容易给他们高位接盘,这是一个风险
2,有些短期的热点题材,会经过资金爆炒,比如近期的碳中和,有的股票7天拉7个涨停,但这种都是短线主力,也就是游资,为啥叫游资呢,因为他们游来游去的,炒一波就撤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你看见涨起来了去追,他把筹码倒给你就跑了,你又高位接盘
所以才会提示有风险,总之,不要追涨,本金安全是第一位的
‘柒’ 股票连着3天同一高点,这个什么意思
板块上看,今天又是券商、保险等金融股领头大涨带动大盘上涨,这也充分说明了这些强势股剧烈波动带来的短线机会。不过,券商股已经涨那么多,指望还像之前那样连续大涨不太现实,所以后市在高位遇阻,还得出现剧烈回调,甚至调整幅度要远大于之前。所以,这种剧烈波动的品种,注意高位的风险。对于板块的轮动,近期还会继续演绎,比较慢的股票会在2015年头两个月酝酿出局部机会,特别是那些之前有过大概念、股价有过非常大幅度的调整,现在还是不是很强但技术面向好的股票,以后会有大的机会。
‘捌’ 三天涨幅超过20%要发公告吗
三天涨幅超过20%要发公告,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需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涨幅
股票涨幅=(现期-基期)/基期×100%,如果计算结果为负数,则为跌幅,比如,投资者要算个股当天的涨幅,则个股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基期,当天的收盘价为现期,其涨幅=(当日收盘价-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00%。
当个股涨幅达到当天最大限度时为涨停,其中不同板块的个股涨停幅度不一样,对于科创板、创业板上的股票,在上市前五个交易日没有涨幅限制,五个交易日后,其涨停幅度为20%;创业板的st股票其涨停幅度为20%,其它板块的st股票其涨停幅度为5%;沪深市场上的其它普通股票,上市首日涨停幅度为44%,上市首日之后,其涨停幅度为10%。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
二、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执法合力
为加强组织领导,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并邀请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单位参加,成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负责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组织协调、政策解释、性质认定等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证监会。证监会要组织专门机构和得力人员,明确职责,加强沟通,与相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
非法证券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非法证券活动经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后,省级人民政府要负责做好本地区案件查处和处置善后工作。涉及多个省(区、市)的,由公司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相关省(区、市)要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证券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建立起群众举报、媒体监督、日常监管和及时查处相结合的非法证券活动防范和预警机制,制订风险处置预案。对近年来案件多发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迅速开展查处、取缔工作,果断处置,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报道,震慑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三、明确政策界限,依法进行监管
(一)严禁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二)严禁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三)严禁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机构经营,未经证监会批准,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违反上述三项规定的,应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证监会要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规定,尽快研究制订有关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规定,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设立和发行的条件、发行审核程序、登记托管及转让规则等,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