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的区别股东减持股票就会跌吗
通常股民在炒股软件中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的股东变化情况,当中分为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那么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股东减持了股票就会跌吗?首先十大流通股东是指前十名持有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流通股指的是上市公司上市的股份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而十大股东指的是总股本中所持有最多持股量的前十股东。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
如果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东并不是全面的,它只代表在二级市场中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发生变化时会对短中期流通股市场价格有部分的影响力。十大股东在上市公司是有全面的最大的话语权,出现变化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是较大的。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没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就会是一样的。
在市场中如果十大股东或者十大流通股东减持,这个时候大部分投资者看到这样的公告都会感觉时利空消息,其实看到十大股东减持消息要依据当时股票的当前价位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而定,不能过于恐慌消息面。例如一家上市公司在该公司股价处于历史低位水平调整,发布股东解禁消息。导致投资者大幅度抛售手上个股,但是市场该股票价格没有出现连续的大跌,反而出现小幅调整后上升。这种时候很有可能是通过利空消息进行洗盘,收集市场筹码,这样的市场情况很多。
所以投资者需理性看待市场信息、认真解读、冷静分析。不要有任何盲目恐慌和盲目激进的心态。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B.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区别
十大流通股股东是指前十名持有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而十大股东指的是总股本中所持有最多持股量的前十股东。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拓展资料: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相关权利
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股东在向工商部门行使上述知情权,调取相关资料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如股东证书的,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协助制作并出具。鉴于利害关系,股东不希望在查询工商档案资料时被公司知悉的,也可以请律师代理查询。隐名股东不适用证件查询工商信息的方式。因为工商部门无法直接核实股东的真实身份。隐名股东查询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只有通过公司协助或者律师代理查询。
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股东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C. 股票里的筹码分布包括十大流通股东的筹码吗是十大流通股东不是十大股东
十大流通股东是指前十名持有股票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也就是流通股筹码持有最多的十个投资者。因此,股票的筹码分布图中会包括股票十大流通股股东的筹码。
通常情况下,由于十大流通股东持有股票流通股筹码较大,所以,如果十大流通股东出现减持或者增持会对股票价格造成较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如果十大流通股东出现大规模减持,这就表示有十大流通股东在抛售手中的筹码,说明该十大流通股东不看好该股后续的上涨空间。这样有可能会使股票抛压变大,导致持股投资者出现恐慌,从而有可能会使股票价格出现下跌。
如果十大流通股东出现大规模增持,这就表示有十大流通股东在买入市场中的流通股筹码,说明该十大流通股东持续好看该股后续的上涨空间。这样有可能会使股票的投资信心增长,导致市场投资者关注度提高,从而有可能会使股票价格出现上涨。
拓展资料:
1、 十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包括公司高管对本企业的增持和减持,往往具有风向标的意义。对于持有比例相近的十大股东,他们之间还会发生排位战,最激烈的情况,是会发生针对公司的控制权发动争夺战。最为经典的就是前海人寿保险公司针对万科发起的争夺战,尽管姚老板没有获得最后的控制权,但是从财务投资的角度来讲,也是暴赚了几百亿!
2、 十大流通股东的变化,对于股价的变动更加明显。因为非流通的股东,他们的筹码是锁定的稳定的筹码只有流通股东手中的筹码,可以随时砸向市场,因此,从短线的意义上来说,市场上流通的股份,才是一只股票真正的盘子。流通股东的动向对于股票的短期变动具有重要意义。
D. 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的区别
两者区别表现在:
一、股份数占比统计口径不同。
十大股东按总股本数量统计的,指持有股份数量在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最新结构排名。
十大流通股东按流通股数量统计的,指持有可流通股份在流通股总量中所占比例的最新结构排名。
二、享有股东权利方面不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享有的股东权利,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相适应。这是”同股同权”的股份结构机制。
(4)股票中十大股东指什么扩展阅读:
在A、B股股权设计机制里,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虽然股东按股份数量占比排名,与同股同权机制是一样的,但在享有股东权利方面是有根本区别的。比如阿里,京东,小米等就是这种A、B股设计机制。
在二级交易市场,我们散户的对手(机构)盘,通常就是十大流通股东里面的积极参与交易的部分机构。由于股价的上涨,需要资金主动推动。因而,十大流通股东中的机构力量,往往在实盘交易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股价运行的方向趋势。
E.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区别
十大流通股股东是指前十名持有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流通股指的是上市公司上市的股份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
而十大股东指的是总股本中所持有最多持股量的前十股东。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
拓展资料: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随着中国股市的健全发展,非流通股将逐渐成为历史。股票全部流通是我国近年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保证我国股市正常发展的重大举措,全流通解决了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分散不合理的问题,最终公司大小股东都站在一个起跑线上。
对大股东而言,由不流通到可以流通,原来在手里不容易交易的股票,现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卖高价,当然是天大的好处。 对上市公司而言,原来大股东的股票不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变现,股票的涨跌与他们无关,所以他们只知道在股市中圈钱而没有积极性经营好公司。现在他们的股票也可以在股票市场上交易,股票价格与他们的利益紧密相关,促使他们搞好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发展,这不是对上市公司有好处吗?
对股市来说,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了,股民愿意出钱投资,是其一;全流通方便了收购、重组,增加了股市的活跃度,是其二。
对股民来说,上市公司经营改善了,盈利机会增多了;股市活跃了,挣钱的机会增多了,可不是有好处?何况股改时大股东还支付对价呢。
对国家来说,解决了股权分置这个历史问题,这是一个好处,公司好了股市好了,可以多收税这是二个好处,股民都有盈利,社会稳定,这是三个好处。
股市好了,可以多发股票,那么中央可以上市筹资,减轻国家负担,这是四个好处。
F. 能解释一下十大控股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的意思吗
一个企业的所有股票的前十名持有者称为十在股东。
对于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大约总股本的一半进入流通市场,这一部分就是我们在各营业部所能卖到的,称为流通盘,这里面的前十名持有者被称为十大流通股东,他们是这只股票的市场操纵者。
十大股东是流通的和未流通的都算在一起了。
比如说,中国XX,第一大股东是国家XX局,那么这暂时不能流通的,以前我们叫这个“法人股”,现在股改后,叫受限流通股,在没上市之前,不能算为流通股。所以十大流通股股东里看不到这个股东,但在十大股东里能看到。
如果第二大股东是XX基金,所持有的是流通股,那么这个基金就是十大流通股东第一名。
G. 如何看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股东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区别:十大股东即持有公司股份前十名的股东。十大流通股股东是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前十名。
流通股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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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十大流通股东是主力吗
十大流通股股东是主力。股票的十大流通股股东是指股票前十持有该股流通股股数最多的投资者,出现变化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是较大的。而庄家通常指的是持有大量流通股的股东,这些持有大量流通股的股东基本是市场中的基金公司、社保基金、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QIFF、个人等等。十大流通股股东算是股票的主力。
十大流通股股东也是是股票的庄家。当市场中出现十大流通股股东减持的公告时,投资者就需要注意风险。通常情况下,十大流通股股东减持会大概率造成股票价格出现下跌,但并不是绝对利空的消息。例如: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处于历史走势的低位水平调整。减持的消息导致投资者大幅度抛售手上个股,但市场中该股有较大的承接盘,使该股票价格没有出现连续的大跌,反而出现小幅调整后上升。这种时候很有可能是其他庄家通过利空消息进行洗盘吸筹
拓展资料:
一、除了这些机构之外市场中还有的就是 游资,大户,散户。 其中近几年游资有点集团化和组织化趋势,有点趋近于机构。 大户也是股市中一个很特殊的类型,经常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出现一些和该上市公司管理层看不出什么联系的个人投资者,持股比例非常之高。 其次我们说一下庄家,在一些投资者的印象中,庄家好像一定是机构,其实不一定。 很多出名的大庄家,例如吕梁和唐万新都是通过自己的公司或者团队来操纵股价的,并不一定就是前文提及的那些机构。
二、中国股市中的庄家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依赖纯粹的资金实力,在二级市场上逐步吸筹,直到能控制个股走势的一批人。 典型的例子就是认识吕梁之前的朱焕良,靠逐步吸筹,持有了90%左右的康达尔流通股份。
第二阶段就是依赖法人股等低价筹码形成市场控制力的庄家。 因为中国股市最初并非全流通发行,构成比较复杂,除了直接流通的个人股之外,还有国有股和法人股等,其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法人股不能在市场上和个人持有的流通股一样随时交易,所以一些企业大量低价出售或者转让自己手中不能直接在市场上按市价变现的法人股,一些大量持有法人股的团队或个人在法人股可以交易之后,利用法人股的数量压制了老一代庄家。成为那个年代的庄家。
第三阶段,也就是全年年底肖刚讲话中指出的“新庄家”,指的就是现在产业资本定向减持给某些机构和团队,之后由这个团队操作,对市场进行影响的情况。 这种情况正是题主最疑惑的地方,说是庄能控制大盘,那么为什么在十大流通股东中看不到。
三、庄家是要尽量不被市场瞩目的,也是要躲避监管的。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假设一家上市公司,有大股东甲乙丙丁四人,每人持有上市公司7%的股份,那么这四个股东基本就都出现在十大流通股东的名单中,而且根据5%持股报告制度,他们每一笔交易都要向全体投资者公示。
I.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动股东的区别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区别:
1、十大股东是以总股本为参照,列出持股量占前十位的十位股东。
2、十大流通股东是以可流通股本为参照,列出持有流通股量占前十位的十位股东。
3、如果没有限售流通股, 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没有区别。如果有限售流通股,那么十大股东反映的股本结构更全面,这个数据体现的是在公司持股股东中话语权最大的前十位股东。
4、而十大流通股股东反映的仅仅是部分股东的情况,相对片面一点,这个数据体现的是在这只股票中对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影响最大的十位股东。
5、流通股_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
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
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
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