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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发布时间: 2023-07-05 15:08:20

A. 股份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B. 远洋地产的简介

远洋地产创立于1993年,并于2007年9月2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3377),为内地在港上市的房地产公司十强之一。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持有境内的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原名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境外的远洋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下属有19家项目公司及2个项目部。
远洋地产业务范围涉及中至高端住宅、高级写字楼、零售物业、酒店式公寓开发、房地产销售及相关业务、工程及园林建设、物业管理、酒店及会所经营等。目前在全国19个城市中拥有超过50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项目。截至2012年12月31日,远洋地产土地储备量达到约二千三百万平方米,其中约57%位于北京及环渤海地区。公司以北京为基地,拥有多区域、多元化的开发项目及投资物业组合,凭借优质物业项目及服务,已稳固地树立了“远洋地产”品牌的知名度。

C.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

公开发行是指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并且面向广大投资者分别推销的发行方式。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股票在首次进行公开发行的时候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那么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为你介绍关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
(1)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由股东大会批准。
(2)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3)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核准。
(5)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6)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采取相应措施。中国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城西,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租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谨察(7)发行股票。
二、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如何确定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面的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三、与发行审核流程相关的其他事项
发行审核过程中,我会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特殊行业的企业还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国家发改委和相关主管部门未回复意见前,不安排相关发行人的预先披露和初审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发行审核工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首发审核工作整体按西部企业优先,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原则实施。同时,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弊晌扮序的相关内容,在此提醒,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是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

D.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2009年由全球领先的财经杂志《巴菲特杂志》、《世界经济学人周刊》和世界
世界权威研究机构——世界企业竞争力实验室联合举办“2009年(第六届)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暨“2009中国上市公司金牌董事会”评选中,中国远洋成功入围
新出炉的“2009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全明星榜”,更好地体现了今天的中国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竞争环境。中远洋凭借良好的品牌形象成功入围前10强。 2007年1月
CKYH联盟重组地东航线。
中远集运与法国达飞(CMA CGM)将合作新辟一条地西航线(AMX)。
2007年2月
魏家福董事长在“2006年度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评选颁奖大会”上荣获“推进中国企业信息化杰出人物”奖
中远太平洋获《IR magazine》杂志“最佳投资者关系”奖
2007年3月
中远物流成功完成单件重达1,466吨和1,347吨的两件加氢裂化反应器全程物流服务,刷新重大件货物水陆联合运输及重大件滚装上下船的全国记录
2007年4月
中远物流成功完成俄罗斯“中国国家展”全程物流服务
中国远洋和中远太平洋再次入选福布斯全球2000领先企业榜
中远太平洋与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入股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9%股权合作意向书
2007年5月
中远太平洋获《财资》杂志评选为公司管治优异奖
中远集运签订8艘8,500TEU船舶期租合约
中远集运获《Lloyd's Loading List》杂志2006年度有关航线交货期快奖项
中远物流成功中标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海外物流服务项目
中远物流首次在印度完成超限货物滚卸和公路运输
2007年6月
中国远洋完成A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27,195,942.08元
6月26日,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7年7月
中国远洋荣获《环球企业家》“最具全球竞争力中国公司20强”奖
中国远洋控股股东中远集团荣登《财富》世界500强
中远物流成功操作亚洲最大风电物流项目
亚洲首艘万箱级集装箱船“中远亚洲”轮在韩国命名
2007年8月
中远物流采用最新半浮态滚卸技术成功卸载超重货物
2007年9月
中远太平洋荣获法律界知名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ALB)所颁发的“香港年度最佳企业法律团队”及“最佳航运企业法律团队”两个大奖。
中远集运与船东Seaspan Corporation签署8艘13,100TEU船舶租约
广州港集团与中国远洋控股的中远太平洋等公司合资经营的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建成,而6个集装箱泊位中的最后4个已开始投产
2007年10月
中远物流与拜耳材料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远洋所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被评为中国物流诚信品牌建设功勋企业
中国远洋被纳入新华富时中国25指数和A50指数
中国远洋2006年年报荣获2007年ARC杰出奖
中国远洋非公开发行A股全部议案获股东大会高票通过
中远太平洋完成收购苏伊士运河码头20%股权
2007年11月
中远物流成功签约空客320系列飞机天津总装线物流服务项目
中远太平洋入股厦门海沧港区码头70%权益
中国远洋被纳入巨潮40指数
CKYH联盟优化亚洲/西北欧航线
魏家福董事长在中国服务贸易大会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成立大会上当选中国服务贸易协会首任会长
中国远洋位列香港《亚洲周刊》评选的“全球华商一千排行榜”运输及物流业第一名
2007年12月
中国远洋进入沪深300和中证100等指数
中国远洋入选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股
中远集运签约建造16+4艘4,250TEU集装箱船
中国远洋完成收购中远集团下属主要干散货航运公司股权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2006年1月中远集运与日本铁路货运(JR货运)合作在中日航线上开展海铁联运。
2006年2月
中国远洋董事长魏家福被美国《商务周刊》评选为本年度行业领袖人物。
中国远洋董事长魏家福获选二零零五年中国十大系列英才奖。
中国远洋董事长魏家福荣获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评选大会首次设立的“中国企业信息化年度人物大奖”。在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的排名中,中远集运列第19名。
2006年3月
中国远洋被纳入道琼斯中国海外50指数成份股。
中远集运再次蝉联“远东/加东航线”年度最佳承运人,这是中远集运连续第五次通过投票蝉联这一荣誉称号。
“中远宁波”轮命名暨首航宁波港仪式在宁波北仑港举行。“中远宁波”最大载箱量达9,449标准箱,是目前世界上最大、设备最先进、航速最快的集装箱船之一。
2006年4月
中远集运荣获长滩港务局首次颁发的环保奖旗(Green Flag) ,以表彰其对港口环保所做的贡献。
中国远洋位列福布斯(亚洲版)全球2,000大企业1,352名。
中远集运“俊河轮”抵达希腊港口比雷埃夫斯,这是中国集装箱船首次直航希腊。
中远物流与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签订阿尔及利亚500万吨炼油厂项目物流合同。
中远太平洋连续第二年被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Forbes)评选为二零零六年全球2,000家卓越企业。 中远太平洋与上实基建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股权。
中集集团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中集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年5月
上海中远物流重大件运输公司顺利完成“大连石化进口大件货物滚装卸船”的物流服务,开创了国内行业内6纵列滚卸特大型超重设备运输的先河。
2006年6月
中远集运、川崎、阳明和韩进(CKYH联盟)四方峰会在日本宫崎举行。CKYH联盟各方在峰会上重申,将进一步加强彼此在各领域的合作,为广大客户提供最有竞争力的服务。
中国远洋董事长魏家福荣获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IACMR)二零零六年度“杰出管理奖” (Distinguished CEO Award) 。
中远集运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及所属江南船厂共同签署了订造8艘5,100标准箱集装箱船的协议,8艘船舶将于二零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之间全部交付。
中远集运荣获“二零零六年度《劳氏亚洲航运物流》最佳海运公司”奖。
中远物流荣获“二零零六年度《劳氏亚洲航运物流》最佳第三方物流公司”奖。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公布“二零零六年度中国道路运输企业100强”名单,中远物流名列榜首。
中远太平洋入股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30%股权,与合资各方共同兴建、经营和管理天津北港池的3个泊位。
中远太平洋入股宁波远东码头有限公司20%股权,与合资各方共同兴建、经营和管理位于宁波北仑港四期及五期的5个泊位。
中远太平洋出售600,082标准箱的海运集装箱(“转售资产”),与买方签订销售协议及管理服务协议,并为该批转售资产提供行政与管理服务。
2006年7月
中国远洋成功入选《环球企业家》“最具全球竞争力中国公司50强”。
中远集运完成向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收购中远菲律宾有限公司和中远(香港)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海外网络公司。
中国远洋入选《财富》(中文版)“中国上市公司100强”,位列总排名的第25位和航空航运业公司排名的第1位。
中远希腊号集装箱船命名暨首航比雷埃夫斯港庆祝仪式在希腊比雷埃夫斯港集装箱码头举行。中国远洋董事长魏家福、希腊总理卡拉曼利斯出席仪式并致辞。
“中远巴拿马”轮首航巴拿马庆典仪式在巴拿马运河举行,中国远洋副董事长张富生、执行董事总经理陈洪生以及巴拿马总统夫人、第二副总统等政要出席了庆典仪式。
2006年8月
中远太平洋入股泉州港务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71.43%股权,与泉州港务局共同经营和管理位于泉州的6个泊位。
中远物流中标印度Reliance集团石化项目。
中远太平洋与A.P.穆勒-马士基集团签订协议,A.P.穆勒-马士基集团将认购中远太平洋全资附属公司-中远码头(南沙)有限公司(“中远南沙公司”)33.9%股权,中远南沙公司持有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59%股权。
在由上海航运交易所组织实施的“二零零五年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企业资信评估工作”中,中远集运被授予“国际班轮运输资质信誉优秀企业(AAA-)”,这是参选的国际班轮公司中唯一一家AAA级企业。
2006年9月
中国远洋二零零五年年报荣获美国纽约知名评奖机构MerComm, Inc.第20届年度ARC 国际年报三项大奖,包括:最佳年报主席报告金奖、最佳年报整体表现银奖和最佳年报封面设计荣誉奖。
中远物流在中国经济时报、中国航务周刊等30余家中国媒体组成的中国物流媒体联盟举办的行业评选活动中,荣获“二零零六至二零零七年度中国物流最具影响力企业”之榜首荣誉。
中远太平洋宣布增资及收购张家港永嘉集装箱码头泊位。
2006年10月
中远物流在“第三届中国物流百强企业”的评比中,连续三年被评选为中国物流百强榜首企业。
中国远洋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5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
2006年11月
中远集运在中国货运行业“第五届中国货运业大奖颁奖典礼”上荣获最佳船公司的综合服务、中国-美洲航线、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中国-日本航线(泛亚)及中国-韩国航线5项金奖和中国-东南亚/澳新航线银奖。这是中远集运连续第五次在中国货运业评比中获得多项金奖。
中远物流在中国货运行业“第五届中国货运业大奖颁奖典礼”上的“最佳物流公司”评选中,荣获全部4项评选“综合服务”、“仓储管理”、“流程管理”和“网络覆盖”的第一名。
中国远洋董事会因在企业管治方面的出色表现被香港董事学会授予“二零零六年度杰出董事奖”(上市公司非囱生指数成份股组别),成为首家获得该奖项的H股公司。
中远太平洋董事会被香港董事学会授予“二零零六年度杰出董事奖”(囱生指数成份股组别)。
中远太平洋连续第二年获香港财经杂志《经济一周》评选为“香港杰出企业”。
2006年12月
中国远洋完成向控股股东中远集团收购中远物流51%权益的全部法律手续。
中远太平洋与川崎汽船株式会社、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韩进海运有限公司及EuropeContainer Terminals B.V. 签署备忘录,将共同兴建和经营位于荷兰鹿特丹港Maasvlakte港区的Euromax码头。
中远太平洋获IR Magazine颁发二零零六年度最佳投资者关系优异奖。 2005年3月
中国远洋在北京成立。
2005年4月
中远太平洋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南沙港二期集装箱码头合资框架协议。
中远集运荣获《货运物流信息》(Cargonews China)颁发的“最佳航运公司(中国贸易)”奖项。
中远集运与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签署4艘世界上最大型集装箱船(10,000标准箱)的建造合同,首艘船将于二零零八年交付使用。
中远太平洋被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Forbes)评选为2005年全球2,000家卓越企业之一。
2005年5月
中远集运获得中国货运行业“第四届中国货运业大奖”评选的2004年最佳船公司金轮奖中的综合服务、中国-美西/美东航线、中国-欧洲航线、中国-韩国航线、内支线(泛亚)等五项金奖;其下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获得最佳货代公司金奖。
中远太平洋入股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20%股权,该合资公司于8月26日隆重开业。
中远集运获加拿大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FA)2005年“远东/加东航线年度最佳承运人”,这是中远集运连续第四年获得这一称号。
2005年6月
中国远洋(HK1919.)正式在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
2005年7月
中国远洋被纳入富时中国指数、富时亚太指数(不包括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富时环球指数、富时全球新兴市场指数、富时/恒生亚洲耐用品指数、新华富时QDII香港指数。
2005年8月
泛亚公司与重庆东风船舶工业公司签署9艘200标准箱的集装箱船舶建造合同。
中远集运所属11艘集装箱船舶获得美国“21世纪优质船舶”称号。
中国远洋董事长魏家福于中国船东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上再次全票当选中国船东协会会长。
2005年9月
中国远洋被纳入恒生国企指数成份股。
中远太平洋与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等签署协议,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发展宁波港北仑四期集装箱码头七号泊位,中远太平洋持有20%股权。
中远集运和中货总公司共同注资,在深圳成立了华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整合在华南地区和香港的营销机构。
2005年10月
中国远洋董事长魏家福获得美国着名的国际海运和贸易组织“国际螺旋桨俱乐部”颁发的“海运成就奖”。这是该组织自1927年成立以来首次向美国以外的航运公司总裁授予此奖。
中远集运、川崎汽船和韩进海运共同开辟华南-中东快航。
中远太平洋获机构投资者杂志评选为“最佳投资者关系之亚洲综合性企业”及“最佳投资者关系之中资企业”。
中远集运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05年12月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开港仪式在洋山深水港一期码头隆重举行,中远集运所属8,204标准箱的“COSCO CHINA”轮参加了洋山港开港仪式。
中远太平洋签署入股上海洋山港二期集装箱码头之合资协议,中远太平洋占10%权益。
中远太平洋签署收购埃及苏伊士运河码头(Suez Canal Container Terminal S.A.E.) 20%股权之协议。
中国远洋董事长魏家福当选“2005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
中远集运荣获“创建全国交通文明行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 股票发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格
(1)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规范运行
(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5)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三)财务与会计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5)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9)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
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需考虑如下因素:
(1)发起人人数及其住所、国有股及其管理、外资股及其比例等;
(2)净资产及其折股比例;
(3)主发起人的控股地位(绝对或相对控股);
(4)股份公司计划募集的资金数额;
(5)发起人拟投入股份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及利润全面摊薄后的情况;
(6)股份公司将来在二级市场的发展及增资配股等情况

F. 6月18日要上市的新股 中国远洋(780919) 能不能买入以及新股申购的知识有那些谢谢!

周一发新股中国远洋申购指南

2007年06月15日 17:00:10 中财网
※中国远洋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申购简称:"中国远洋",申购代码为"78091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1,783,867,446股。其中,战略配售股份不超过535,00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配售股份不超过446,127,44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802,74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5%。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8.4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98.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78.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网下配售时间:2007年6月15日(T-1日)的9:00至17:00及2007年6月18日(T日)9:00至15:00。
5、网上发行时间:2007年6月18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 6月8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初步询价起始日
T-3 6月13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 6月14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6月15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
行公告》和《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T 6月18日 网上资金申购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T+1 6月19日 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确定最终网上/网下发行数量
T+2 6月20日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配售和战略配售开始退款
举行摇号仪式
T+3 6月21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变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7、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或"本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关于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60号)和国资委《关于设立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5〕191号)批准,由中远总公司于2005年3月3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发行人的唯一发起人为中远总公司。中远总公司将其持有的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货")、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中船代")股权及部分境外子公司的股权转让予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远集运"),将中远总公司属下的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中远香港")持有的中远(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及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中远太平洋")的全部股权转让予中远太平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远太平洋投资"),其后将中远总公司持有的中远集运和中远太平洋投资的全部股权作为出资独家发起设立本公司。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概况
本集团是全球规模最大和最具竞争力的从事集装箱航运、码头、集装箱租赁和物流业务的综合性企业之一,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航运公司,成为一家业务贯穿航运价值链、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的航运和物流供应商。
本公司是中远总公司的上市旗舰和资本平台。
本公司通过下属各子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1)通过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远集运及其下属公司从事集装箱航运及相关业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远集运的船队共经营139艘船舶,总运力达399,237TEU;(2)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远太平洋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码头业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远太平洋在全球投资经营24个码头项目,总泊位达115个,年吞吐量达32,791,713TEU;(3)通过中远太平洋下属的佛罗伦经营集装箱租赁业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佛罗伦拥有和管理的集装箱队达1,250,609TEU;(4)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远物流")提供包括第三方物流、船舶代理和货运代理在内的综合物流服务。
本集团立足中国,面向全球市场,通过优化配置航运和物流资源,不断提升航运综合能力,拓宽物流服务领域。本集团凭借市场经验和全球性优势,为客户提供贯穿航运和物流价值链的综合性和高质量增值服务。本集团业务种类的多样性有助于本集团向客户提供优质的"门到门"服务,控制各环节成本,提高本集团的协同效应和抗风险能力。本集团各项主营业务及相关下属公司在集装箱运输价值链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注1:中远集运下属的中船代、中货主要为中远集运提供服务,中远物流则主要向其他第三方客户提供服务。
注2:中远太平洋全资拥有的佛罗伦提供集装箱租赁服务,其持有16.23%股权的中集集团从事集装箱制造业务。
(二)销售方式和渠道
本集团的销售和服务网络遍及全国、辐射全球。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集团船队在全球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120多个港口挂靠,经营74条国际航线、12条国际支线、17条中国沿海航线及52条珠江三角洲和长江支线。同时,本集团的集装箱航运业务共拥有306个境内和72个境外销售和服务网点,管理和使用89个境外销售和服务网点;本集团在中国(包括香港)的21个码头拥有权益,同时在新加坡、安特卫普和苏伊士运河各持有1个码头权益,泊位总数达115个;中远物流在中国内地29个省、市、自治区及境外建立了400多个业务分支机构,在韩国、日本、新加坡、希腊和香港设有代表处,并在香港、阿联酋和美国设有三家子公司。
(三)主要原材料
本集团经营的集装箱船舶使用的燃油分为保税燃油和内贸燃油两类,其中保税燃油均通过中远总公司的子公司中燃(新加坡)有限公司代为集中采购,内贸燃料由本集团自行向中远总公司的合资公司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国内各港口当地其他船用燃油供应商采购。
本集团船舶的修理和保养按市场化原则以协议委托方式委托给中远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远洋运输公司("中远上海")管理。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集团经营的集装箱航运、码头、集装箱租赁和物流业务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竞争,且近年来都经历了行业整合,行业内或跨行业的收购兼并使得上述行业的集中度不断提高。
本集团在其所运营的各个板块中均处于领先地位,建立起了各自的竞争优势,主要包括:本集团经营的集装箱航运船队总运力达399,237 TEU,居世界第五;本集团在全球投资了24个码头项目,泊位总数达115个,是世界第五大的码头经营商;本集团拥有和管理的集装箱箱队规模达1,250,609TEU,占全球市场份额约11.9%,位居世界第三;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远物流已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物流服务供应商之一。
同时,本集团作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具竞争力的从事集装箱航运、码头、集装箱租赁和物流业务的综合性企业之一,能够提供优质的"门到门"服务,在更好满足客户要求方面拥有单一服务提供商所不可比拟的竞争优势。
与其他国内外竞争对手相比,本集团的优势主要来源于:广泛的品牌认知度、美誉度及市场推广能力;高素质、稳定的客户基础;覆盖全球的航线、集装箱码头及物流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门到门"的综合性航运和物流服务,一体化经营的业务模式创造的协同效应;具有丰富业务经验和卓越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以及成熟的信息科技系统及电子商务平台等。
本集团的发展战略是:巩固和提高集装箱航运业务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和竞争力;扩充船队规模,优化船队结构,完善全球网络建设;加强码头业务,实现向综合性码头运营商的转变;加强物流业务投入,延伸和完善业务价值链;提高各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效应;推进综合航运业务发展。

◎公司发起人持股情况及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455486.98 51.07 国家股
HKSCC Nominees Limited 195626.64 21.93 流通H股
Vember Lord Limited 13764.70 1.54 流通H股
Rhine Office Investments Limited 13764.70 1.54 流通H股
HSBC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 113.50 0.01 流通H股
Lau Kam-Cheuk 80.00 0.01 流通H股
The Bright Securities Ltd 70.00 0.01 流通H股
Yeung Pik Yin 68.00 0.01 流通H股
Yam Kam Ming 20.00 流通H股
Chong Sai Cheong & Hui Lai Na 20.00 流通H股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396075.63 63.83 国家股
HKSCC Nominees Limited 195626.64 31.53 流通H股
Rhine Office Investments Limited 13764.70 2.22 流通H股
Vember Lord Limited 13764.70 2.22 流通H股
HSBC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 113.50 0.02 流通H股
Lau Kam-Cheuk 80.00 0.01 流通H股
The Bright Securities Ltd 70.00 0.01 流通H股
Yeung Pik Yin 68.00 0.01 流通H股
Chong Sai Cheong & Hui Lai Na 20.00 流通H股
Sze-To Keung 20.00 流通H股

中财网信息部独家发布

G. 我国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提到打新股,大家第一时间都想到的是前阵子的东鹏特饮吧,一上市就接连涨了十多个涨停板,这中一签算下来可有22万,在打新界的成了“香饽饽'。打新股看着是非常赚钱的,你会打吗?中签率怎么才可以提高呢?那么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打新股的事情。
不过开始之前,大家先把这波福利领了来--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可别错过了哦:速领!今日机构牛股名单新鲜出炉!
一、新股申购什么意思?需要什么条件?
1、什么是新股申购?
在企业有上市的计划时,一般会面向市场销售众多股票,其中有部分股票会在证券账户上开放,能够通过申购的方式获得,并且往往申购的价格要低于上市第一天的价格。
2、申购新股需要的条件:
打算来参加新股申购需要在T-2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内,每天平均持有股票,且市值最少在1万元以上,才具备参与申购摇号的条件。倘若我想参与8月23日的打新,就是从8月19日起算,往前退20个交易日,即在7月22日起,自己的账户里股票市值要维持在1万元以上,才有资格得到配号,所拥有的市值逐渐变高,能够获得配号的数量也就更多。只有当自己分到的配号恰好落在中签区段内,才能保证中签的那部分新股被申购。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签几率?
根据长时间的规律来看,打新中签和申购时间是不存在相关性的,假如要让新股的中签几率提高,下面的方式可供大家学习:
(1)提高申购额度:倘若早期拥有的股票市值越高,对应的配号数量也越多,最后中签的可能性也会随之越高。
(2)尽量开通所有申购权限:如果是资金量较大的朋友不妨均匀持仓,同时开通主板和科创板的申购权限。这样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新股都可以申购,而且还能够增加中签的机会。
(3)坚持打新:关于每一次打新股的机会都是机不可失的,还是由于中新股的概率相对较小,所以还是很有必要去坚持摇号的,要知道肯定有机会轮到自己的。
二、新股中签后要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新股中签了以后就有相应的短信通知了,在登录交易软件时,还会收到弹窗提醒。
在新股中签的那一天,我们需要在16:00以前确保账户里留有足够的新股缴款的资金,无论是从银行转入,还是当天卖出股票的收入都可以。待到第二天,如果自己账户里有新股余额转入,就能说明本次打新成功。
非常多的小伙伴想打新股然而老是错失良机,总是错失调仓时间。证明我们真的需要一款发财必备神器--投资日历,那就赶紧点击下面的链接来获取: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三、新股上市会怎么样?
这期间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的话,新股进行上市的时间是从申购日算起8~14个自然日内。
就拿科创板和创业板来说,不会在上市首5日设置涨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个交易日开始就需要进行限制,日涨跌幅限制为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代表着要是发行价是10块钱/股,则当日最高价位不会超过14.4元/股,最低也得在5.6元/股以上,据我多年的跟踪视察,主板新股上市第一天通常涨停,后期连板数量在5个之上。
对于什么时间卖新股,那得要看个股的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综合分析。假如新股上市的那天出现破发并且持续下跌,在上市当天就卖掉能有效的减少损失。
缘于科创板和创业板新股涨跌没有被局限,所以为了防止股价回落,小伙伴若是中签了,可以在上市的第1天直接卖出。还有,若是持续连板的股票,当开板发生时,建议各位朋友转卖出去,这是最安全的做法。
炒股的本质最终还是要回归公司的业绩,很多人都不会去判断一个公司到底是不是好公司或者分析不全面,导致看不准而亏损,有个免费的诊股平台要推送给大家,找到对应的股票代码,就能看出股票质量的好坏了:【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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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公司向公众发行股票,发行人持股占股本的多少比例怎么算

一、从《证券法》第五十条(公司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条来理解,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在3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发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总股本4亿以上的,发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I.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法定条件

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持续经营时间不足3年的,经国务院特别批准,也可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二、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纠纷,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不能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如存在股东出资资产的产权归属有争议或尚未正式过户到发行人名下等情形,在权属纠纷解决之前不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三、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应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并拥有生产经营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如发行人在生产、采购、销售的任一环节,对控股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存在重大依赖(如主要原材料或大部分商品由第三方代为采购销售等),则属于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的情况,因此不符合首发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依照本法规定实行承销的,还应当报送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J. 远洋集团成立了多少年实力强劲吗

今年6月,刚好是远洋地产成立的69周年,可以说是一个地产实力非常强劲的品牌,个人认为,69年沉淀的建筑灵魂与实力,是一般地产开发商不能比的,这点毋庸置疑。相信远洋在接下来匠筑出更多的品牌人居与商业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