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大股东公布要增持股票后是否一定必须增持,若不增持是否违法
1.上市公司大股东公布要增持股票后是否一定必须增持不增持,不违法的。
2.大股东增持,仅指持股30%以上股东继续增持免于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情形:
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但未达到50%的相关股东,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相关股东,继续增持股份。大股东增持的市场关注度不及大股东减持,相关规则也不及减持规则那么详细和明确。对于大股东增持,除了《证券法》外,证监会层面的规则主要集中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交易所层面仅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过《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以下简称“《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这一专项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公司股价下跌想要增持公司股票时,常常因为对相关规则不熟悉而担心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等。
拓展资料:
为遏制内幕交易,《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规定四个时间段内,大股东不得进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若拟实施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高管,通过增持计划的实施进行内幕交易或进行市场操纵的,交易所将按照规定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监管措施。
2. 大股东怎么增持上市股票
法律分析:首次增持股份之日,增持人必须将增持股份情况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当于次日发布相关公告。公告必须载明增持股份的目的和方案、增持方式、增持数量和比例等事项,涉及后续增持的,应当载明增持的事项,后续增发股份的实施安排应当同时在公告中披露。实施后续增持方案的,累计增持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还必须发布公告。计划期满前,上市公司应当在每次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股东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高管增持股票要公告吗
1、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及股东增持公司的股票需要发公告,以避免发生内幕交易。其中,高管首次增持厅裤行为事实发生之日,增持方需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需在次日发布公告;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已发扮冲简行股份的1%也需要发公告。
2、高管增持股票公告内容包括增持目的及计划、增持方式、增持数判樱量和比例以及后续增持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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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3天内必须公告吗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达到股份总数的一定比例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要进行公告。如果没有达到增持股份的比例数就不需要公告。具体比例可以查上交所公告或证监会公告、规定等文件。
5. 持股百分之五股东减持需公告吗 最新,证监会对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这种情况是必须公告的,根据规定: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首先,这里的“持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间接持有包括以亲属名义或者以合伙的名义的购买的股票的持有和两个有控股关系的投资者合计持有。
1、公告时间。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时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2、禁止行为。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这里的“二日”为公告后二日,因此,在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都不得从事该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哪些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6. 请问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是否需要发公告
必须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需要发布临时公告。
7. 大股东增持需不需要进行公告,还是偷偷增持就可以
应该在增持之日发布公告。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第二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行为,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前条所述增持股份行为的,应当在首次增持事实发生之日将增持情况通知上市公司,并委托上市公司于当日或者次日发布增持股份公告。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第三条 相关股东应当在首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将增持情况通知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及时发布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内容至少包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增持方式、本次增持前后该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比例、性质,以及相关股东是否提出后续增持计划等。
(7)大股东增持股票公告吗扩展阅读: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第四条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增持人姓名或名称;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三)增持方式(如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四)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五)增持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说明;
(六)涉及后续增持的,关于拟继续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增持实施条件(如增持股价区间、增持金额的限制、增持期限、是否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等)以及若增持实施条件未达成是否仍继续增持的情况说明;
(七)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公告中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第五条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连续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及2%时,应当参照本指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委托其发布增持股份公告。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第四条 相关股东首次增持行为发生后,拟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将后续增持计划一并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中披露相关股东后续增持计划的如下内容:
(一)提出后续增持计划的股东姓名或名称。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拟继续增持比例、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期限、价格区间和投入金额区间等。
相关股东增持前持股比例在30%至50%之间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2%。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方式和条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需经行政许可、可实施增持的股价范围区间等。后续增持计划设定了实施条件的,还应对若设定的条件未成就时,后续增持计划是否予以实施进行说明。
(四)相关股东应当在公告中承诺,在设定的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全部股份。
相关股东通过一致行动人进行增持的,应当同时向本所提交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账户名称、号码等基本信息。
相关股东在首次增持行为发生后无后续增持计划的,也应当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中予以披露。
8. 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规定
将在本文为您介绍最先最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规定
(1)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规定,大股东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均不得减持该公司股份。
(2)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的,可以先增持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12个月内大股东增持比例超过2%,还是要先申请豁免,才能增持。
(3)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规定,首次增持行为事实发生之日,增持方就必须将增持情况通知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在次日发布相关公告。公告内容必须包括增持目的及计划、增持方式(如是集中竞价还是大宗交易)、增持数量和比例等内容。而如果涉及后续增持的,需同时在公告中披露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安排。
(4)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规定,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也必须发布公告。在增持计划到期前,上市公司应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5)沪深交易所指出,大股东在对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期间不得减持其所持有该公司的股份。而这“不减持承诺”必须在增持计划公告时就列入其中。
(6)上交所还规定,大股东在实施增持计划时,不得将其所持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违例者所得预期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
(7)为遏制内幕交易,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规定,四个时间段内,大股东不得进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若拟实施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高管,通过增持计划的实施进行内幕交易或进行市场操纵的,交易所将按照规定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监管措施。
9. 康弘药业大股东增持公告的影响
康弘药业实控人柯潇计划不超700万股增持,处于公司股价相对低位。
年初至今,康弘药业股价累计跌幅达19.64%,最大回撤46.48%,曾于4月27日录得年内最低价11.87元/股,已跌破发行价13.62元。截至12月2日收盘,公司股价录得16.24元/股。
对于股价大跌,曾有投资者表示,“公司股价从50多元跌至目前的15多元,投资者亏损累累,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是否走入正轨,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否好转?同时公司应该做好投资者服务,让投资者看到企业的投资价值。”
公开资料显示,康弘药业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启动关于“一项多中心、双盲、随机、剂量范围试验,评估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治疗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临床试验项目(以下简称“PANDA试验”、简称KH916项目)。
时隔不到三年,该项临床试验宣告终止,即上述康柏西普出海欧美宣告失败。2021年4月9日,康弘药业披露公告,称公司认为临床试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试验结果受影响的因素较多。
KH916项目的停止,也意味着十多亿元的研发费用打了水漂。
据康弘药业《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其截至2020年末累计资本化支出13.97亿元转入当期损益,相应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及营业利润13.97亿元,减少所得税费用3.82亿元,减少净利润约10.15亿元。
截至2022年前三年季度,公司业绩依旧承压。
今年1-9月,公司主营收入26.32亿元,同比下降7.49%;归母净利润7.55亿元,同比上升15.55%。其中,Q3单季度主营收入8.68亿元,同比下降8.1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18亿元,同比下降6.46%。
对此,11月7日有投资者在平台发问,“贵公司的未来业绩有保障吗? 能否从各品种公司的规划和预期分享一下?”
康弘药业回复称,公司产品的质量和疗效经过市场的长期验证,有口皆碑。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在眼科、脑科、肿瘤等领域深入研究、专业创新,不断推出临床迫切需要的高品质新产品,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心治疗领域的优势地位。
10. 大股东增持多少要公告
必须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需要发布临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