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规规定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3次中签后不缴款,6个月内不能参与打新,怎么理解
其属于战略投资者不参与网下询价,且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
依据《证券承销与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占本次发行股票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战略投资者不参与网下询价,且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亿扩展阅读:
证券承销与发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网上配售应当综合考虑投资者持有非限售股份的市值和申购资金量。采用其他方式进行网上申购和配售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发行应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参与申购的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
2. 战略配售股票是什么意思
战略配售股票的意思是指向特定目标即大股东、机构投资者等在获得批准后发行价格较低、数量较多的股票,且这些股票在一段时间内不能交易,上市将提前公告。这是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方式之一。
1、 战略配售股票的主要对象
首先,“战略配售”是“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简称。战略配售对象主要是大型国有企业或其子公司、大型保险公司或其子公司、国家投资基金等资金实力较强的投资者。其次,战略配售的对象需要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能力和良好的市场声誉并且能够代表广大群众者的利益。同时战略配售的对象要与长期合作的愿景,愿意长期持股投资。
2、 战略配售股票要求
①根据我国规定,发行人需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以上,才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同时,发行人需要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配售协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分配给战略投资者的股份总额、拟发行股份的比例以及持股的期限等。战略投资者不可以参与线下询价,并应承诺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②并且,在战略配售股票中,个人投资者不可以之间参与配售。战略配售对于投资者的人数也有一定的要求。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量为4亿以上时,战略投资者不可以超过30人;1亿以上不到4亿的人数不能超过20人;不足1亿的人数不可以超过10人。可见战略配售股票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
拓展资料
除战略配售股票外,还存在有战略配售基金。战略配售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战略配售、布局以CDR形式等回归A股的科技领头等。该基金的上限为500亿元,主要是进行分阶段销售,并且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销售要求。
3.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
这个应该是从业资格考试中的一道题目吧,25%是指公司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前提下,超过4亿元了,比例就是10%了。从发行的角度,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不得少于发行后总股本的35%。也就是说,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能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65%。从上市的角度,公开发行的股票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5%以上;如果公司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要达到总股本的10%以上。这一条无论是IPO还是再融资的公司如果要上市都必须满足的条件。而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2006年5月17日证监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5月17日证监会令第32号公布,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最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等共六章七十条。 发行条件 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五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六条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七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 IPO首发多少比例的股份,有没有上限规定。如发行前股本4亿,可不可仪IPO发行1个亿股本还是只能发10%以上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
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种获得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允许私人公司将它们的股份向公众销售。
这些股份被认为是“自由交易”的,从而使得这家企业达到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要求条件。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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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模型
就估值模型而言,不同的行业属性、成长性、财务特性决定了上市公司适用不同的估值模型。较为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收益折现法与类比法。
所谓收益折现法,就是通过合理的方式估计出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并选择恰当的贴现率与贴现模型,计算出上市公司价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现模型(DDM)、现金流贴现(DCF)模型等。
贴现模型并不复杂,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和折现率,而这正是体现承销商的专业价值所在。
所谓类比法,就是通过选择同类上市公司的一些比率,如最常用的市盈率(P/E即股价/每股收益)、市净率(P/B即股价/每股净资产),再结合新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如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来确定上市公司价值,一般都采用预测的指标。
市盈率法的适用具有许多局限性,例如要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要稳定,不能出现亏损等。而市净率法则没有这些问题,但同样也有缺陷,主要是过分依赖公司账面价值而不是最新的市场价值,因此对于那些流动资产比例高的公司如银行、保险公司比较适用此方法。
在此次建行IPO过程中,按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定价区间1.9~2.4港元计算,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约为1.09~1.15港元,则市净率(P/B)为1.74~2.09倍。除上述指标,还可以通过市值/销售收入(P/S)、市值/现金流(P/C)等指标来进行估值。
通过估值模型,可以合理地估计公司的理论价值,但是要最终确定发行价格,还需要选择合理的发行方式,以充分发现市场需求,常用的发行方式包括:累计投标方式、固定价格方式、竞价方式。
一般竞价方式更常见于债券发行,这里不做赘述。累计投标是国际上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之一,是指发行人通过询价机制确定发行价格,并自主分配股份。
所谓“询价机制”,是指主承销商先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区间,召开路演推介会,根据需求量和需求价格信息对发行价格反复修正,并最终确定发行价格的过程。一般时间为1~2周。
例如此次建行最初的询价区间为1.42~2.27港元,此后收窄至1.65~2.10港元,最终发行价将在10月25日前确定。询价过程只是投资者的意向表示,一般不代表最终的购买承诺。
5. 股市的绿鞋机制是什么
股市的绿鞋机制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发行人在股市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的情况下,为防止新股发行上市后股价下跌至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下,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
“绿鞋”由美国名为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196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时率先使用而得名,是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的俗称。绿鞋机制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目的是防止新股发行上市后股价下跌至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下,增强参与一级市场认购的投资者的信心,实现新股股价由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采用“绿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节融资规模,使供求平衡。
绿鞋机制的功能主要有: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这一功能的作用体现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事先认购超额发售投资者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部分计入本次发行股数量的一部分。
国际市场几乎每个新股发行都有绿鞋。在实际操作中,超额发售的数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一般在5%~15%范围内,并且该期权可以部分行使。同时,承销商在什么时间行使超额配售权也存在一定变数。行使超额配售权,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可以多融入资金,对于承销商来说,则可以按比例多获得承销费,利于新股的成功发行,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因而是多赢的安排。
6.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多少有什么规定吗
上市公司如何确定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依法应遵循以下几点:
1、公开发行:
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2、配股发行:
(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另外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
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
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
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
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相对的把一个蛋糕分成若干份分得越多每份含量也就越少。
确定一个将上市的公司的股本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核算出来的公司总资产决定(就是)总股本。
新上市股票发行价格平常是这样演算的(以至今的中小企业板为例):
P=A×40%+B×20%+C× 20%+D×20%
式中:P=发行价格,A=公司每股税后纯收益×同类公司最近3年均匀本益比(市盈率),B=公司每股股利/同类公司最近3年均匀每股股利,C=近期每股净资产值,D=预估每股股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7. 发行股票一定有战略配售吗
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股票一定有战略配售。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