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1.53亿股票利空吗
证监会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非公开发行股票应该是利好。
2、 定向增对上市公司有明显优势:有可能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业绩增长效果;也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而且,由于“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前二十个交易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发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4、 同时定向增发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
5、因此,定向增发对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好者可能涨停;不好者,可能跌停。
6、判断好与不好的判断标准是增发实施后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发过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
7、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
8、反之,如果项目前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
9、 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
10、反之,若通过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进入了劣质资产,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则为重大利空。
11、 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
12、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
13、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14、 因此判断定向增发是否利好,要结合公司增发用途与未来市场的运行状况加以分析。
15、一般而言,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具有以下定向增发特点的公司会比较保险:一是增发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进而带动二级市场股价上涨;二是增发对象是集团公司,有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消除关联交易;三是增发对象是大股东,其以现金认购,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四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好且建设期较短的公司;五是当前市价已经跌破增发价或是在增发价附近等,且由基金重仓持有。
⑵ 全网发行股票和非全网发行的区别
全网发行股票比非全网发行的股票低一半。
1、全网发行的意思就是全部在网上申购,没有网下申购,通常是指发行量小于2000万的股票。全网发行的股票筹码几乎都在散户手中,所以中签率比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低一半,一般只有散户卖出股票后涨停板才会被打开。
2、网上发行的意思就是将所需发行的股票公开在股票交易系统上发行。另外一种发行方式叫网上和网下发行,网下发行就是指一般都是一些机构认购,因此在股票上市后,机构可以利用庞大的资金将股票拉升或打压,因此对散户来说是极为不利的事情。
3、而网上发行,几乎全部筹码都在散户手中,等到股价上涨到一致的时候,再统一卖出。这样中小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就会更多。根据过往发行方式来看,中小投资者网上发行的收益比网下发行获利大。
4、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5、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作用
一、提高公众的股票投资意识。就全国而言,人们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还不高,对股票这种既不还本、收益又无一定,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足,有的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为一谈。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投资者对投资效果看得见,摸得到,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有益的基础。
二、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企业自有资本金过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迟迟不能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发行股票则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资金,既能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又能节省财政资金。在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尚有一定难度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三、增加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内部职工参股几乎适合于各种公司,而职工参股后,其所获红利与公司效益挂钩,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并能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可以使职工更加关心公司的生产和发展,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
四、有利于社会稳定。
⑶ 广汇能源:公布增发预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73529.4118万股,发行底
600256 广汇能源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而发行优先股也属于偏利好。
【增发】:2015年度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529.41万股,增发价格不低于9.52元/ 股(预案) 增发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 【增发优先股】:2014年度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0万股,发行价100.00元/股(证监会审核通过) 增发对象:合格投资者不超过200人(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⑷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如何理解
一、 股票发行不超过十名
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如何认定发行对象一般针对机构和有实力的个人,不超过十名主要考虑不要股份太散或者太琐碎,关键是增发有价格优势,如果大趋势好的时候,大机构也愿意参加,等于打了9折;如果是熊市,就不好说了,有时候买的不够10人,大股东也只好自己买自己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有: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线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股权激励跟非公开发行不是一个意义上的,别混淆了。
二、 发行对象不超过十人是可以的
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发行对象属于上述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拓展资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一、 发售股票条例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二、 发行方案
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与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分开办理。 第二章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 第七条《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八条《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⑸ 如果股票发行量大,公司知名度高,适合采用公开还是非公开发行如果是首次公开
非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就是我们说的私募发行,是面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通常是企业员工,或者和企业有密切关系的企业等,优点是筹资时间短,手续简便。
⑹ 福达股份股票新增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什么时候上市
福达股份603166
增发: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9,848,925股A股, 发行价格:17.21元/股.
(实施,增发股份于2015年12月28日完成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
⑺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非公开发行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该符合证券监管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证券监管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证券交易机构上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的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推出大量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批准证券监管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证监监管机构核准,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行为,提高公众股票投资意思,人们金融意识,投资意识还不够,对股票这种概念还本收益无疑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足,有的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为一谈,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投资者对投资效果看得见,摸得到有利于扩大股票,股票市场知识宣传和普及培养公众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发展奠定有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作用
一,提高公众的股票投资意识,人们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不高,对股票这种概念还本收益无一定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足,有的甚至将股票与证券混为一谈,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做法,投资者对股票的效果看得见,摸得着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的宣传普及
二,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企业有资本金过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实施不能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发展发展,发展发展发展发展发展技能,充实企业自由,职业自由又能节省财政资金,在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上,有一定难度的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三,增加施工的主人翁意识,内部职工参股几乎适合于各种公司,而职工参股后期所获利红利与公司效益挂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关心公司的生产和发展,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提高劳动者生产率,也使公司管理多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⑻ 莱茵生物:公布增发调整预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787.5万股,发行价。请问表示什么
对于散户来说,主要关注大股东与之前相比是增持还是减持,股东增持毫无疑问对股票的利好的,特别是大股东增持股票。<br />一方面是对公司长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还有就是管理层增持,这都是对公司未来相当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订单,以及未来一段时间还会有大量的潜在订单,因为没有人比公司管理层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br />一方面是觉得公司的股价被低估,这种方式的增持多数都是来自于大盘一轮下跌之后,很多个股也都跟随大盘下跌,股价跌幅很大,这个时候公司就觉得股价已经很便宜了,已经严重被低估了,于是自己先进去抄底,这也是属于自己的公司自己最了解的缘故,比如说公司的股价正常区间是在10元左右,那么现在股价只有7元, 较正常估值便宜了30%左右,已经被低估了,那么公司以及管理层也会心动,因为不仅仅散户以及机构在炒股,上市公司也是一样,人家抄底自己家的股票更加有把握。
⑼ 什么叫非公开增发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9)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量扩展阅读: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