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要如何定价,有什么新规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
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比较接近定价时的股票价格,一般不须要进行除权。
但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后到实际发行前,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除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也应该相应调整。
Ⅱ 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空。
想要判断是利好还是利空,得先明确一下什么是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募集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公开发行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显然非公开发行是与公开发行相对应的一种募集资金的方法,也就是说这是一种面向少数人的资金募集行为。
那么这种非公开募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增加了股份的同时(稀释了原有股东的权益),增加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公司有了资金之后,就可以更快的扩张,迅速占领市场,行为竞争优势,那么显然这种募资对于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现在终止了资金募集,那么对于公司来说,就是白忙一场,费用花出去了,但成果没有见到。企业的资金也没有增加,也许就会错过一次重要的发展机遇。显然这不能算做利好,肯定是偏利空的消息。
当然也不能说一次非公开发行取消,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从竞争格局来说,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只是公司的实力没有增加,但也还可以保持原来的市场地位,只是没有前进,并不意味着倒退,公司的发展本身就是长期的过程,不会因为某一些非公开发行的成败而有大的改变,仍然需要观察。
【拓展资料】
如果是中止发行,一般是因某种原因中途停止,而后还可以继续执行该计划,所以说发的公告是中性,不用纠结!
另外一个意思就是你在二级市场买不到的 定向增发。找一些机构来完成发行!和公开发行是相对的,公开发行是所有人都可以买的。
非公开发行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募集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公开发行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显然非公开发行是与公开发行相对应的一种募集资金的方法,也就是说这是一种面向少数人的资金募集行为。
Ⅲ 哪位朋友给我讲一下上市公司"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是利空还是利好谢谢!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是利空还是利好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说明,利空和利好都是有可能出现的。
一、利好:如果是因为有新资金注入,那么终止增发后,公司一样能正常运转,则是利好消息,公司股票可能会上涨,这种情况是利好。在股票价格相对较高的位置时,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终止,这个时候是利好的情况。
股价在低位定向增发,只要不是在熊市,一般来说都会被炒作,因此短期可能引发股价上涨;增发得到的资金,若是进行项目投资,而项目能带来丰厚的利润,则可能上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一般是有某种战略意义,因此利好。
二、利空:如果项目存在很强的不确定性或者项目周期太长,投资者就会对该项目产生质疑,那么股价可能会下跌,并且在终止增发后,公司一样缺乏资金,没办法继续运转,可能会影响股价下跌。这无疑是利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增加了股份的同时(稀释了原有股东的权益),增加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公司有了资金之后,就可以更快的扩张,迅速占领市场,行为竞争优势,那么显然这种募资对于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现在终止了资金募集,那么对于公司来说,就是白忙一场,费用花出去了,但成果没有见到,这就是利空。
拓展资料:非公开发行股票就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是不可以直接在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的,只可以在公司内部进行转让。
上市公司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第一种:在筹划期间,相关的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第二种:在筹划期间,公司提前以自有资金提前投入到项目中去了,进展顺利,后期对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筹资的需求没那么强烈,最后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
第三种:中途保荐机构出问题,时间耽搁太长。
Ⅳ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到底是怎么定的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其中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低价的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比较接近定价时的股票价格, 一般不须要进行除权。对于非公开发行的规定除了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还有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
拓展资料:
1、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
1)筹备阶段:进行尽职调查,沟通制定定增方案并完成制作; 2)审议阶段: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接受《认购意向函》,然后上报证监会进行修改补充,最后予以通过;3)发行阶段:投资人发送《认购意向函》,再由承销商对意向投资人发送《询价函》进行询价定价,定价结束后上交证监会批复,进行缴款认购。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作用
1)使得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通过增发股票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2)通过在上市公司估值较低的位置进行增发股票,从而可以获得更多股份, 最终获得更多利益;
3)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子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并增强上市公司财务与经营的独立性;
4)定向增发可以视作促进优秀公司进行并购的一种手段。
5)减少上市公司市场估值的溢价,将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扩大,进而增加公司的资产价值。
Ⅳ 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原则
实施细则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定价基准日必须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和发行期的首日这三个日期中选取股票均价的计算应为充分考虑成交额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权均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细则》 对以重大资产重组、引进长期战略投资为目的的发行和以筹集现金为目的的发行采取了不同的定价机制。
对于通过非公开发行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引进长期战略投资为目的的可以在董事会、股东大会阶段事先确定发行价格。该种目的的发行通常对发行对象有特定的要求除了能带来资金外往往还能带来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上下游业务等因此《实施细则》允许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自行确定发行对象的具体名单、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发行数量体现了公司自决的市场化原则。同时《实施细则》规定此类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以上这既符合长期战略投资的本意又可很大程度上避免因认购股票后可在短期内抛售获利而引发的不公平现象。
对于以筹集现金为目的的发行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采取竞价方式定价。发行人的主要目的是筹集资金对发行对象没有限制发行对象属于财务型投资者。在目前上市公司股东对管理层的约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为使发行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使发行价格贴近公司投资价值《实施细则》规定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必须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经过有效的市场竞价产生。
竞价制度的要点有三: 一是严格贯彻价高者得的原则价格是第一优先考虑的要素; 二是扩大询价范围确保充分竞争防止询价范围小、容易被操纵的现象; 三是认购报价过程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竞价结束前泄露认购报价情况。
个人建议: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资产认购股份事项的可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另一种是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对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考虑到重大重组行为具有特殊性将使公司基本面和股票估值基础发生重大变化为避免因其他投资者搭便车而造成发行过程有失公平《实施细则》要求今后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应当分开办理分两次发行。
Ⅵ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是什么意思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是什么意思,就是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比如:600048 保利地产 2015 年 6 月 4 日公告鉴于公司拟实施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预计将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8.74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8.53 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15,000 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18,000万股(含本数)。
Ⅶ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何确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何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一种行为。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少朋友比较关心的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确定吧。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何确定
根据《证券发行办法》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
施细则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定价基准日必须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和发行期的首日这三个日期中选取,股票均价的计算应为充分考虑成交额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权均价。
在上市公司股东对管理层的约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为使发行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使发行价格贴近公司投资价值,《实施细则》规定,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必须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经过有效的市场竞价产生。
竞价制度的要点有三:
一是严格贯彻价高者得的原则,价格是第一优先考虑的要素;
二是扩大询价范围,确保充分竞争,防止询价范围小、容易被操纵的现象;
三是认购报价过程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竞价结束前泄露认购报价情况。
Ⅷ 股票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可以更改吗
一般是根据除权除息价相应调整,确定了发行价之后一般不改,有计算规则。
根据《证券发行办法》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实施细则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定价基准日必须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和发行期的首日这三个日期中选取,股票均价的计算应为充分考虑成交额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权均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细则》对以重大资产重组、引进长期战略投资为目的的发行和以筹集现金为目的的发行采取了不同的定价机制。
Ⅸ 上市公司要终止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对股民有利吗
这是一个利弊都存在的问题,如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对股价影响大,由可能产生一波行业,终止发行当然对股民来说不是好说,同样的有的非公开发行是无关痛痒的事情,对股价产生不了什么影响,终止反而是好事,没有稀释你手里的股份。
一、何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作用
一、提高公众的股票投资意识。就全国而言,人们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还不高,对股票这种既不还本、收益又无一定,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足,有的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为一谈。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投资者对投资效果看得见,摸得到,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有益的基础。
二、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企业自有资本金过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迟迟不能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发行股票则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资金,既能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又能节省财政资金。在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尚有一定难度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三、增加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内部职工参股几乎适合于各种公司,而职工参股后,其所获红利与公司效益挂钩,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并能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可以使职工更加关心公司的生产和发展,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
四、有利于社会稳定。
Ⅹ 新日恒力取消非公开发行对股票有影响吗
这个要看公司经营业绩如何
如果业绩不错,就是期望扩大经营规模,无所谓好坏。
如果业绩很差,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好事,取消则是短期利空,因为公司改善经营状态意识很强,一般后市会有其他利好动作。
如果证监会审核通过,一般说来是利好;
由于有一个发行价,如果目前的股价比发行价低,这样就存在一个预期的套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