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股东的账户如果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有什么限制的
朋友,我作为券商从业多年的资深客户经理,我来具体回答你这个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着证券法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其所得收益收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责令该股东交出其所得收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所以,题主所提的问题,既然是大股东,持股一般会超过5%(未超过5%的不涉及上述规定),一旦持股超过5%,就要按上市规定执行,此时买卖股票都会受到限制,我们经常看到的消息都是大股东减持,很少有看到大股东增持就是这个原因。
实际上,公司大股东一般不会用自己的账户买卖自家股票,都是用其他账户买卖的!当然这种操作实际属于内幕操作,是不予许的!
⑵ 股东转让股份有什么限制
法律分析:股东转让股份有以下限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法律和公司章程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⑶ 大股东5%以上卖股票规定
大股东5%以上卖股票规定?
只要持股量超过5%的股权变动都需要公告(卖出甲公司股票5%至4%做一次公告),只要持股量低于5%就不需要公告了。持股5%大股东减持规定为: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
1、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2、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4、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在上市公司股份中多少股份为大股东?
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
这个没有一个绝对值。一般来还要看其他股东以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只要在持股比例上有绝对的老大地位,都可以说是高度集中。当然还有一种是直接持股超过全部股份50%的也可以说是高度集中。
第一大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⑷ 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规定 有以下4点
1、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一般规定2年以上才可以减持;2、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权,需提早15个交易日公布减持方案;
3、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权的数量,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数量的1%;
4、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公司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售卖的股票总数,每做到该公司股权数量1%时,需要在该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公示。
以上就是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规定相关内容。
股东减持影响股票吗股东减持公司股票就代表着公司股东要将手中的股票卖出,换回现钱在手里。而公司股东卖出股票,便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付钱,因而减持是一个利空消息,可能会影响股价下跌。依据要求控股股东、董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权的,需要在初次卖出股权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汇报报备减持方案,并给予公示。
公司股东减持后股票会涨吗股东减持后股票有可能会涨,详细情况如下态前所示:
1、有一些公司股东在底位减持,但遭受投资者的不满,一些公司股东迫不得已不减持,再加上二级市场大单买入,因此股价不跌反涨;
2、减持可能是主力和公司股东互相遮掩的客事实,一些公司股东公布减持,但另一边和机构协作期待机构将股价拉升,随后再到低位减持;
3、减持股票并不是一两天的事,通常有一定的周期时间,因而在股价增长的时候减持控股股东获得的权益大;
4、许多上市公司发布减持,但减持到期后未减持,则有诱空行为,因此股价不跌反涨。
帆晌清谨孙本文主要写的是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规定有关知识点。
⑸ 大股东买卖股票有什么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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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是哪些时候,并请给出法律条文规定
以下同样适用5%以上股东。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高管转让股份作出规定 高管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的25%;对于高管多次买卖的,以最后买卖日计算交易禁止期 。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对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转让的股份数量计算方法、短线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窗口期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规则》明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规则》明确,上市公司高管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
⑺ 持股5%的大股东股票买卖规定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拓展资料:
1、轮候冻结,金融、法律方面的术语,是指对已被法院冻结的存款,其他法院也要求进行冻结,只要前一冻结一经解除,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即自动生效,无需等到新冻结手续办理完毕的制度。
2、具体意思是:查封、扣押、冻结撤销或者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转为查封、扣押、冻结”。
3、股东所持全部股份遭轮候冻结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多家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轮流冻结的意思,轮候冻结一体适用于人法院、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首次得到了明确。
通知规定,只要一个执法机关冻结在先的,其他执法机关的冻结措施只能做轮候处理,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自动生效。
另外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这种公告是不得不告,当属于中性偏空,肯定不能算利好。
⑻ 股东转让股票有哪些限制
股东转让股份有以下限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法律和公司章程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⑼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股票可以卖吗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股票是可以进行售卖的,但是在其抛售股票时,会导致该股票的股价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八条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9)5股东卖股票有什么规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⑽ 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
1、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一般需要两年以上。
2、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需要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3、持股5%以上顷猛的股东三个月内在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卖出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关于持股5%的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规定
关于持股5%的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如下:
减持5%的股东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公告后两天内不得自行买卖股份燃乎含。
深交所2016年1月9日《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
1、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证券交易所连续任意三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人民币特别股(b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境内外发行的股份总股本计算。
3、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区间下限按大宗交易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上市公司大股东协议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转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符合《条例》关于减持的要求。
5、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的预披露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和协议转让情况,公司定期对其减持行为进行事后核查。如发现违规,将按照《减持规定》和本所业务规皮笑则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