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就是指那些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的股票,这些股票只能在相关公司内部流通,在公司内容可以有限度地转让,这种股票的特点是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举例说明:
比如说有些公司的实力已经达到了上市公司的标准,然后该公司就去申请上市了,在未成功上市之前该公司成功挂牌在新三板,然后该公司的这些股票就是大家所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它只能在公司内部流通,比如说公司内部的员工可以进行认购,有点像未成功上市公司的原始股的概念。
非公开发现股票获批对于投资用户来说是利好消息还是利空消息?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因为它会受到相关股票公司的实力的影响,以及股市大环境的影响。比如说像是贵州茅台或者阿里巴巴这样有实力的公司,如果放出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获批的消息,对于持股用户来说就是利好消息了。
这种公司一旦放出这种消息的话,接下来持股用户就能获取这波利好红利,接下来该股票非常有可能会来几波涨停板的行情,那如果遇到的情况是相反的,比如说持股用户手中的股票本来行情就不好,一直不被投资用户看好的话,结果还来了一波非公开发行股票获批的消息,那对于投资用户来说就是雪上加霜的利空消息了,意味着流通股票的数量越来越多,而愿意购买的人却有限,这样的情况必然会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贰’ 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条件和股票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作为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行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配晌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乎卖晌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岁锋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股票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叁’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是利好。
1、上市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消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件好事,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为了给公司新项目或技术升级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公司新的发展。同时有投资者参与到非公开发行中,说明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看好。
2、很多公司之所以要成为上市公司,就是为了有更多的途径来募集资金,通过募集的资金来推动公司的发展。一家公司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资金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成为上市公司能够给企业拓宽融资的渠道,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无限的可能。
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就是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谓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来募集资金,很多上市公司会通过这种方式来募集资金,将资金投入到企业的运营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4、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投资者参与投资,对于这些投资者来说,之所以会投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肯定是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公司有独特的吸引力才会使得投资者来投资上市公司。
5、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公司为内部职工参股所发行的股票,也包含一些相当于“股权式合营”的公司发给入股人的股票。相对于股份公司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可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其特点在于:对股东范围有较严格限制,不在社会上进行公开发行,不能在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流动性较差。但是,在我国股票市场处于始创的阶段,它有如下作用:提高公众的投资意识。就全国而言,人们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还不高,对股票这种既不确定还本、收益又无一定,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够深刻,有的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淆。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投资者对投资效果看得见,摸得到,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莫定有益的基础。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现在,企业自有资本金不足以支撑技术改造,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不等得到迅速的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发行股票就可以迅速的集聚大量的资金,既能充实企业自有的资本金,又能有效地节省财政资金。在目前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还存在有一定难度的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肆’ 股票上市发行条件的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连续盈利。投资者在投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情况。同时,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如果公司刚刚成立,这些情况也无从谈起。开业时间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成立之日,盈利的标准没有规定,但须连续不间断的计算。出于对国有资产的特殊保护,对由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或者《公司法》实施后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作了特别规定,只要原国有企业和作为发起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3年盈利,都可以申请成为上市公司,不受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的限制。(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吸收众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根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为了防止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所以《公司法》规定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里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买股票时支付的价款为准。同时,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和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发起人和特定的投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资者更优越的地位,因此为了维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定两者之间的股份比例。(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信誉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超过经营范围、采取欺诈手段经营等行为。这些行为应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如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当然以前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如虚假记载即属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状况,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有权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对整个经济的综合考虑,制定行政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条件。公司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上市报告书;②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③公司章程;④公司营业执照;⑤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⑥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规定的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上市公司除公告上述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a、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b、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c、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股份公司的股票上市后,股份公司的一举一动都和千百万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密切相连。因此,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都对股份公司上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股份公司上市一般都需经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上市标准,并经批准才有资格上市。股份公司的上市标准一般包括:(1)资本额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领不得低于某一数值。(2)符合要求的业绩记录,主要是考察拟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如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股不得低于某一数值。(3)偿债能力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也有规定的数值。(4)股权分散情况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股票的流动性,以及防止股票集中在少数股东手里可能带来的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这些标准,一般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需提供下列资料:①公司的业务性质与产品目录。②股票未上市之前的公司证券情况。③反映过去若干年财务状况的会计表册。④公司的章程副本。⑤股权与公司债权表。在严格的规定下,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事实上只占很小一部分。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上面就是关于中国上市公司条件的有关知识。总而言之,公司上市需要有合法的主体资格、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营模式和健康的财务会计数据。另外,对于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也要制作可行性报告,规范资金使用领域。
‘伍’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是什么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等等。
‘陆’ 股票交易的方式和原则
股市中的股票交易是股市中最最重要的一个程序,也可以说是股市赚钱的关键。要保证股票交易不出差错光靠万分小心是仅仅不够的,我们还得知道股票交易要遵循的原则还有一些交易方式。下面是经过精心整理梳理得到的一些股票交易的方式和原则,以供所有投资者参考。
一、
二、
股票交易原则
1、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2、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偿债能力。 一般用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4、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股票交易方式
(2) 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
按达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直接洽谈,股票也由买卖双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场外交易绝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和联系,而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中的经纪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间接交易。
(1) 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
从买卖双方决定价格的不同,分为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议价买卖就是买方和卖方一对一地面谈,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买卖交易。它是场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为了节省佣金等情况下采用。竞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都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群体,双方公开进行双向竞争的交易,即交易不仅在买卖双方之间有出价和要价的竞争,而且在买者群体和卖者群体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最后在买方出价最高者和卖方要价最低者之间成交。在这种双方竞争中,买方可以自由地选择卖方,卖方也可以自由地选择买方,使交易比较公平,产生的价格也比较合理。竞价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中买卖股票的主要方式。
(3)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现贷交易是指股票买卖成交以后,马上办理交割清算手续,当场钱货两清,期货交易则是股票成交后按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数量,过若干时期再进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柒’ 关于在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问题,都是上市公司了,为什么还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只要满足首次公开发行的条件就可以发行的。
3. 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
(1) 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2)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4. 最近3年稳定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5. 人员独立
(1)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2) 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6. 业务独立
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 持续盈利能力
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2) 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审计报告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拓展资料
一、股票的换手率较高说明股票价格在该股票的买卖交易处于频繁的状态,股票的关注度较高,换手率也称周转率,指在一定时间内市场中股票转手买卖的频率,是反映股票流通性强弱的指标之一。
二、换手率高,股票放量下跌说明:
⑴股票的换手率越高,意味着该只股票的交投越活跃,人们购买该只股票的意愿越高,属于热门股;
⑵换手率高一般意味着股票流通性好,进出市场比较容易,不会出现想买买不到、想卖卖不出的现象,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⑶将换手率与股价走势相结合,可以对未来的股价做出一定的预测和判断。某只股票的换手率突然上升,成交量放大,可能意味着有投资者在大量买进,股价可能会随之上扬。
⑷相对高位成交量突然放大,主力派发的意愿是很明显的。
⑸新股上市之初换手率高是很自然的事儿,一度也曾上演过新股不败的神话,然而,随着市场的变化,新股上市后高开低走成为现实。
三、什么是股票放量下跌?
股票放量下跌,意思就是股票出现下跌,成交量非常巨大。 所谓的放量,实际上是一个对比的概念,因为每只股票的一般换手率是不一样的,有些股票换手率很低,比如有些银行股,每天换手率在0.5%以下,而有些中小盘股或者次新股,每天换手率可以达到20%以上。
所以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去衡量什么叫放量,放量一般是指较平时的成交水平,比如说一段时间内日均成交额是5000万,突然成交达到1亿,那么这样的下跌,就可以称为放量下跌。
‘捌’ 为什么股票要非公开发行呢
一,目前出现的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实质是“定向增发”。采取这种方式增发股票的原因有许多。出于企业发展战略考虑,其中“股权相对集中”和“降低筹资成本”是两个重要因素。承诺接受增发的一般只选10个以内对象(含基金和母公司),他们可以算为“中股东”了。上市公司容易高效率地与其沟通协商公司大事。
二、增发价格的定位:公司要在“发得出”和“公平性”之间找到平衡点。许多公司采用公告前或正式发行前“N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来作为发行价。注意这个价格并不总是会让人占便宜。遇到大盘连续下跌,市价跌进拟定发行价的情况也屡屡发生,以至于定向增发流产。不信,大家可以查一下。
不用看人吃肉就眼红。即便眼下发行价格比较便宜,但“放出来”那天的价格还未知呢! 毕竟人家有较长锁定期的。中国石油不是连拿到原始股的社保都套牢了?
‘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具备哪些主要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人民币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拾’ 上市公司公开增发条件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是: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2、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3、要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