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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风险在哪里

发布时间: 2023-03-18 18:52:03

❶ 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

市场波动加剧的风险。 1.由于 质押 股份市场价格的波动性,为了保护质押权人的利益,股份质押时其市场价值一般远高于质押融资金额,按照市场一般估算的3-4成 股权质押 率,二者之比普遍在250%-300%之间。鉴于创业板的高波动性,创业板 上市公司 的股份可质押融资金额较主板更低。根据现行制度,当相关质押股份股价下行,导致股份市场价值与融资金额比例降低,触及预警线时,质押权人往往需要出质人追加质押物;触及平仓线时,质押权人需要出质人追加质押物或赎回质押股权,如出质人不采取相应措施,质押权人则有权抛售相关股份套现。资金融出方的平仓行为以及股东通过减持其他股票筹资补仓的过程在短期内均对股市形成进一步下行压力。 2.市场流动性风险。 如果个别大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融资投放到股市,通过配资再次购买股票,以获得投资收益或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旦股市出现波动行情,风险将会被进一步放大。若发生质押股票被平仓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股价的进一步下跌产生推波助澜的效应,甚至形成想平仓都无法实现的危险局面。在股价大幅下跌时,大股东为防止出现追加质押物甚至强制平仓的风险,往往会更多的向上市公司施加停牌的压力,直至市场企稳甚至反弹。股权质押风险引起的长期停牌阻碍了交易的连续性、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对市场的交易机制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所以说,股权质押风险引起的停牌影响了市场的流动性。 3.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风险。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对象主要为市场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大多不具有长期从事实业经营管理的安排。因此大股东股权高比例质押一旦被强平,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往往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频繁变更,经营管理缺乏稳定性,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导致上市公司的动荡。尤其是许多股票被质押给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当其被动成为大股东后,所持股权往往会再次转让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再次变更,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将再次放大。此外,即使因为停牌、市场大幅下跌等原因暂时无法平仓,相关股份往往也会由质押权人实际控制,导致上市公司名义控制人和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情况,对上市公司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正常的公司治理机制都会产生影响。 4.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风险。 股权质押的融资金额、追加质押物的预警线、平仓线与上市公司股价密切相关,必然增加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需求。对于股权质押占比最大的民营上市公司而言,大多数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高管高度重合,为其对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创造了更为便捷的条件。在股价跌幅过大情况下,为避免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相关股东、上市公司通过选择性信息披露、与市场机构联手等方式,违规操纵股价的风险也会进一步加大。近年以来,在大股东面临平仓风险时,往往更有要求上市公司发布利好消息的动机,带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当大股东股权被质押或冻结时,则更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欲望,而此时的占款行为则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如果二级市场继续下跌,将有更多质押上市公司股权的大股东面临追加质押物的资金压力,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已经很高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追加资金压力更大,股东资金占用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规事项可能再抬头。

❷ 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存在哪些风险

法律分析:股票质押融资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间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以下风险: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由于股权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已无价值,实现质权几无可能。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实行的是注册资本授权制,即股权的取得并不是以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前提,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能以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设定质权,给质权人带来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❸ 股权质押融资风险有哪些,如何避免

法律分析:风险:1、股权价值波动下掘缓的市场风险;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

如何避免:1、加强对质押权的审查。2、加强对出判段模质公司的监督。3、完善相关配套制度。4、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体系。

法律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燃举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外商投资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二)企业租赁;

(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❹ 股票质押都有哪些风险

股票 质押 的风险有违约处置的风险,提前购回的风险,履约保证不足的风险,市场风险等,以股票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且股票质押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 或者提存。 《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 汇票 、 本票 、 支票 ;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 提单 ;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 注册商标 专用权、 专利权 、 着作权 等 知识产权 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❺ 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 也是一种融资方式,是以其股权为 质押 物而成立的质押关系。股权质押是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而且股权质押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那么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呢? 概况起来,主要有: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 股权转让 ,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这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我们知道,股权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 上市公司 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比如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当出质 公司破产 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诸如利润分配请求权、公司事务参与权已毫无价值,实现质权几乎不可能了。 《 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意见》第三十条 股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转让股份,并可以赠与(公有股份不可赠与)、 继承 和 抵押 ,但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一)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公司股权证的转让须在法人之间进行;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其股权证按其原持有人身份,可在法人之间以及公司内部职工之间转让,本公司内部职工持有的股权证要严格限定在本公司内部,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发行和转让。以上两种方式设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在公司成立一年以后,增资扩股时如需转为社会募集公司,扩大股份的认购和转让范围,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并按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应换发股票; (二)各种法人均不得将持有的公有股份、认股权证和优先认股权转让给本法人单位的职工,不得将以集体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公益金购买的股份派送给职工;

❻ 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呢

股权质押的风险是,质押合同无效的风险;未经质押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风险;股权价值发生变动、质权权益受损的风险;以及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变动股权的风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❼ 股权质押风险

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

(一)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具有间接性。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只归公司所有,而不归质权人或出质股东,质权人在设立质权后不能直接取得对质物的管领和支配。

(二)出质股权价值具有波动性。在设立质权时,依据的是当时的市场价值,但如遭遇经济衰退等问题,当时的股权价值会和实现股权质权时的价值有云泥之别。

(三)出质人和公司的道德风险易导致担保的价值贬低。

(四)股权质押无法摆脱股权劣后债权获偿的短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❽ 股权质押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大家都有听到过因为急需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质押等手续。其实,股市里也有“质押”这一东西,那么我们今天就先来对“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做个了解吧,让知识面能得到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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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1.股权质押的意思
股权质押就是众多担保方式当中的一种,就是给债务的履行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公司)或则是第三人据法合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当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在这里所表示的“股权”既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出资,也会包括有这些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是还没有上市的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决定了要进行股权质押,一般说明了这个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财务状况出现异常,紧急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
一般这种情况需要进行股权质押:
如果说企业最近需要2000万的资金,融资时用股票进行质押,倘若银行出借资金给他,如果采用五折的折扣率,那么实际拿到手的资金只有1000万。为了避免出现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的状况,这也是银行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的原因。可防止利益出现损失,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
其实,公司在做股权质押时是有上限的,股票质押率通常会打5~6折,基本上是5折,期限寻常是半年至2年,质押率水平如何是根据公司的资质来确定的。这方面真的值得我们注意一下,如果股权被冻结了再进行质押的话是不可能的。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到上市公司的官网,还有就是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股市里比较重要的是公司股权质押信息,不是说仅重视质押信息,其他重要的信息也是很重要的。建议点击下方链接获取一份投资日历,里面含有了这些值得大家关注的信息,有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可以用来弥补现金流,要是营业出现了什么状况也可以用它来改善。
但是,关于一些潜在的风险还是尚存的,例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
对股票的影响是好是坏的问题,最终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1、利好股票的情况
如果说公司所要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也都是想要经营主业或是开展新项目,这都是利好的事情,毕竟能够开疆扩土。另外,你所质押的是流通的股票的话,意思就是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有所减少,需求量的变化基本是没有很大的改变,拉升该股需要的资金量变少,处于市场风口的情况下,还是能容易开启行情的。
2、利空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仅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的情况,反而就让公司财务的窘况浮出水面,投资者会减少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另外,如果股权进行高质押,这要是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证券公司万一出售质押股票,容易形成负反馈,也就是说,影响市场对该股票的做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可能会致使股价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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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09-01,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❾ 股票质押的风险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股票质押的风险都有:( 1)市场风险。(2)利率波动风险。(3)履约保障不足风险。(4)提前购回风险。( 5)违约处置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❿ 股权质押的风险有多大呢

股权质押 会产生下列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 股权转让 ,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根据《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 债务 的履行,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 债权人 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 质押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