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最主要利害关系人,保护股东权益是公司法的一项基本任务。股东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股东关系到企业的财源,又是企业内部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想要正常地运转、顺利地发展,就需要与股东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良好的股东关系在企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股票股东与公司股东扩展阅读:
股东关系的正确处理,能够促使股东为企业的投资决策出谋划策,提供投资信息。这当然有利于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股东和企业有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因此,他们就会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同时,他们又是企业产品的第一消费者,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与企业同舟共济的推销伙伴。
‘贰’ 上市公司股东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区别
上市公司股东是持有原始股的股东,普通股东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者。
‘叁’ 股票 和股东 的关系
假如一个公司有5千万元的总资产,把它分成1千万份,那每1份就是1股,每股的价值就是5元净资产。
如果你拥有该公司的股票那你就是这个公司的股东,假如你有1万股,那你的股东权利就占这个公司的1万/1千万(则千分之一的股权)。
‘肆’ 股东与股票有什么关系
买股票去证券公司开个证券帐户就能买股票,买了某个上市公司的股票你就是该公司的股东了!呵呵
‘伍’ 公司持股与公司股东持股有什么区别
你所指的公司持股是公司持有本公司自己发行在外的股票,这种股票俗称库藏股票,在公司发布业绩时把这些库藏股票从总股本中扣除后才计算每股收益,且这些库藏股票在股东大会中不具有投票权,一般这种做法是防止某些恶意收购,使收购者无法得到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而作为公司的股东持股(即非本公司自己的持有人)属于具有在股东大会中投票权利的股票。
‘陆’ 股票与公司股份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2、形式不同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证明。股票就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而股份则是指公司资本的份额,代表着投资者对公司的出资。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的形式,所以股份有股票严格上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3、关系不同
股票与股份互为表里。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其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是股份表现形式,属于可转让的有价证券。股份是股票的价值内容。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柒’ 个人股东与公司股东的区别是什么成立公司时,股东设为公司法人,有什么优势或者好处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由此: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
股东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六)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