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权挂牌是什么
指公司股票开始在某些股票交易场所中接受交易。注意在我国,“挂牌”与“上市”各有严格的含义。
一般而言,挂牌指的是公司已经发行的股票在某交易场所可以交易,而上市则指的是公司需要在某交易场所中新增发行一批股票,这批新发行的股票与公司原来已发行的股票此后在该交易场所中可以交易(注意原来已发行的股票仍然有限售的规定)。
(1)公开挂牌转让股票扩展阅读
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
一、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
股权是受让方在股权转让中的的核心目的,为了确保受让人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其自身的权益,则需要对该股权进行尽职调查,以确认以只有不存在任何的权利瑕疵。
股权瑕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股东未出资;
股东出资不足;
股东抽逃出资;
股权被设定了相关担保;
股权为该股东与第三人共有;
股权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情形,这些瑕疵都将影响转让股权的质量和价值,进而将会影响受让方是否将继续受让该股权。
二、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
我国《公司法》第32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即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受让人成为为股东,即受让人在签订了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后仍然不能马上就享有股东的权利,而是在股东变更后开始享受股东权利
B. 股票公司公开转让什么意思,经营不好吗
就是公开挂牌转让公司股份,股份转让有部分原因是经营状况不好,毕竟前景看好的公司没人愿意卖,但这不是绝对,有些是出于资产整合、资金需求等等原因的,需要仔细甄别!
C. 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有什么
法律分析: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1、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2、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包括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存在权利负担等;3、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D. xxx:关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是什么意思是在炒股,还是卖公司还是公司上市
全不是。首先我们国家很多公司都是股份制的,但是只有一部分公司的股票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俗称公司上市),这部分公司都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除此之外一部分股份公司因公司人员数量或财务或营业收入等原因不符合上市条件,与此同时又有股份转让需求,于是国家为此专门开设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给有转让需求的出售者使用。简单来说差不多就这样(详细说明要打太多字了,自己寻找答案吧 T-T )
E. 对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对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
1、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2、证券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第三十八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F. 什么是股权的公开挂牌转让
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是指股权托管交易机构按照经批准挂牌转让办法或和规则,在已办理股权登记托管的公司中,受股东委托,按照挂牌转让的条件,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等程序,推荐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利用产(股)权交易网络系统进行公开披露信息、交易、结算的股权转让过程。
G. 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
除此之外,要想过户只有走司法途径,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和5%的费用。虽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协议转让但不过户的办法,也有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总体上风险很高,信用存在问题。
这使得非流通股股东除了第一大股东之外,基本上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无法流通,没有发言权。这也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可以说,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其他非贸易的股东基本上都是在一个锁着的位置,除了少数公司的分红,也基本上是没有回报,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镂空和恐惧。
现明确非流通股股东转让的合理、合法、正确渠道。对于第一大股东来说,控制上市公司不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随时转让,而且还存在恶意收购控制的可能性。
(7)公开挂牌转让股票扩展阅读
对于公司来说,股权的转让也分以下几种情况,当然,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股票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1)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加现有股东的每股股权,这可能是有利的。
(2)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主要股东减少资本,转移投资风险,可能构成负面情况。
(3)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坏的,还是好的,不能一概适用。这主要取决于移交给谁。
(4)如果定向转移,引入大额资金,那就好。
(5)如果转让不直接给人,转让股权就是缺钱,缺钱,就算不好!然而,资金紧张的股权转让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动性,提高了公司的流动性,这也有利于良好的成分。
H. 挂牌转让股票是怎样规定的
对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I. 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就是新三板或者说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吗
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是非上市公众公司(转板的不算),非上市的公众公司仅有一部分会在新三板挂牌。 顾名思义,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不在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等交易所上市但是会面对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但只有一部分会在新三板申请挂牌。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定义,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二)股票公开转让。 另,《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准入条件、小额融资豁免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调整,并明确《办法》实施前股东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也将纳入监管范围,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