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市中融资融券的条件是什么
股市中融资融券的条件是:1.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2.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含50万);证券类资产包含普通帐户的现金、股票、债券、基金以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如监管有另行规定,按监管规定为准);3.风险测评结果须为积极型/进取型,且测评时间在两年以内;4.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不包括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东);5.不在公司信用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6.不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或机构;7.未有其他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8.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准入条件以证监会要求为准,若最新监管要求有更新,以监管公布条件为准;
㈡ 融券需要什么条件
开通融资融券账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任何一家券商首笔交易满6个月;
2、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含现金、股票、债券、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
3、已开立实名普通证券交易账户。满足相应开通条件您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件交易时间前往开户营业部柜台临柜办理,建议先行致电营业部咨询可能需要携带的其他开户资料。
拓展资料:
融券(securities lending),亦作:出借证券。名词,不可数。是指接受做空交易可以使证券公司赚取反方向交易佣金,同时可以使投资者锁定多仓风险。
证券公司将自有股票或客户投资账户中的股票借给做空投资者。投资者借证券来出售,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
20世纪60年代,融券已在发达国家形成专门的业务种类,在20世纪80、90代新兴资本市场兴起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但在我国,融券业务此前一直是属于禁止行为,不过和融资一样,融券屡禁不止,一直暗中生长。
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的熊市中,这种业务大行其道,因为在单边下跌的股市任何买入股票的行为理论上都是错的,而将融来的股票在高位卖出并且在低位将股票接回成为了许多私募基金在熊市的生存之道,虽然这种相当于“做空”的行为因为政策方面的限制上不得台面,但却也有不小的生存空间 。
融券的操作
投资者融入证券卖出,以保证金作为抵押,在规定的时间内,再以证券归还。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
买券还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C,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C。
㈢ 股票融资融券开通条件
融资融券的股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和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和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的行情。
谈到融资融券,估计许多人要么不是很明白,要么就是不搞。今天这篇文章详谈的,是我多年炒股的经验,重点关注第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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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融券是怎么回事?
谈到融资融券,起初我们要晓得杠杆。举个例子,原来你的资金是10块钱,想买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一共值20元,借来的这一部分钱就是杠杆,这样去将融资融券搞清楚就很简单,它其实就是加杠杆的一种办法。融资其实可以说是证券公司将自己的资金借给股民买股票,期限一到就立马归还本金,并且附带利息,融券,换句话说就是股民把股票借来卖,到了规定时间将股票返还并支付一定的金额。
融资融券具有放大事物这一特性,如果是盈利的趋势,我们就可以获得好几倍的利润,亏了也能把亏损放大很多。所以融资融券蕴含着特别高的风险,要是操作有问题很有可能会出现巨大的亏损,对投资者的投资水平会要求比较高,不放走任何一个合适的买卖机会,普通人达到这种水平有点难,那这个神器就很值得拥有,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来决定买卖的最佳时间,感兴趣的话,可以戳进下方链接看看哦:AI智能识别买卖机会,一分钟上手!
二、融资融券有什么技巧?
1. 利用融资效应这样收益就会变多。
下面我来给大家举个例子,就比方说你手上的资金为100万元,你看涨XX股票,看好后,就可以把手上的资金用来买入股票了,然后将手里的股票作为质押,抵押给券商,再一次融资入手该股,当股价上涨的时候,就能享有额外部分的收益了。
就像是刚才的例子,要是XX股票涨幅拍穗有5%,本来仅有5万元的收益,但也有可能赚到更多,那就是通过融资融券操作,当然如果我们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亏损也就会更多。
2. 如果你害怕投资的风险,想要选择稳健价值型投资,看好后市中长期表现,然后向券商融入资金。
想要融入资金,只需要将价值投资长线所持有的股票抵押给券商,根本不用追加资金就可以进场,拿出一部分利息支付给券商就可以,就能获取更丰富战果。
3. 用融券功能,下跌也有办法盈利。
类似于,比方某股现价是处在20元。经过各个方面的解析,这只股可能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下侍贺备跌到十元附近。那么你就可以向证券公司融券,同时你向券商借1千股这个股,以20元的价格在市场上卖出,得到资金2万元,如果股价下跌到10左右,这时你就可以根据每股10元的价格,将买入的股票再加1千股后,还给证券公司,花费费用是一万元。
然后这中间的前后操纵,价格差就是盈利部分。固然还要给出一定的融券资金。该操作如果没有使未来股价下跌,而是上涨,那么将在合约到老毁期后,面临资金亏损的问题,因为要买回证券还给证券公司,最终发生亏损的情况。
㈣ 开通融资融券账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融资融券开通条件:
1、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满6个月以上;
2、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含50万);
3、风险测评结果为积极型/进取型;
4、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
5、信誉良好,不在公司信用业务“黑名单”内等。
融资融券开通的基本流程:征信、签订合同、开立账户、转入担保物、评估授信、为其提供融资融券、偿还资金和证券、结束信用交易。这里征信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申请,然后证券公司进行相应的审核。
(4)成为融资融券股票的资格扩展阅读:
交易介绍
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融资融券做了如下定义: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013年4月,多家券商将两融最新门槛调整为客户资产达10万元、开户满6个月。业内人士表示,券商大幅降低两融门槛,将提高这一市场交易活跃度。
㈤ 融资融券办理有什么要求
融资融券实际就是一种与“借”有关的业务,融资就是借钱炒股,融券就是借股炒股,不管人气借钱还是借股都是属于借他人的钱为可以创作收益。开通融资融券业务需要达到以下五大条件。
条件一:证券交易经验,融券融资要求证券交易经验在6个月及以上,说白了就是开股东账户之后需要满半年时间,这个条件很多个人投资者都能达到要求。
条件二:投资者股东账户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这个要求很多个人投资者是达不到条件的。
总结起来得知,如果真正想要开通融资融券业务,必须要达到五大条件,分别是有6个月证券交易经验、是20日交易日日均50万元及以上、风险评级在积极型以上、个人征信优良、以及非公司股东和关联人等五大门槛。
最后再次呼吁股民投资们,尽量不要去开通融资融券炒股,最理性最好的办法是用自有保证金炒股,永远不要借钱或借股炒股,一失足成千古恨,希望股民投资们三思。
㈥ 可以融资融券的股票需要什么条件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6)成为融资融券股票的资格扩展阅读: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第五条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
(二)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三)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四)财务状况良好。
(五)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客户资料完整真实;
(六)已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七)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故,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组织的测试;
(八)有拟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适当数量的专业人员,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
(九)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向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同时抄报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一)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书;
(二)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决议;
(三)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内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制定的选择客户的标准;
(四)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的名册及资格证明文件;
(五)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专业评价的证明文件;
(六)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测试的证明文件;
(七)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书上签字,承诺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四)、(五)、(六)项规定以及其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核查,向证监会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书面意见。
证监会依照法定程序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获得批准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业务范围的变更登记,向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取得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