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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股票诈骗案

发布时间: 2023-04-04 12:44:52

㈠ 瀚龙广告骗了多少人

据估计,瀚龙广告骗取了大约20亿元人民币。
该案件引发了全国的关注,大量投含伏资者受到了损失。
瀚龙广告骗局于2017年7月在江苏省发掘出来,该案件被认定为一起金融诈骗案件。案件发掘出主犯张某和其他涉案人员,他们以“瀚龙财富”的名义招揽投资者,以每年收益率高达14%的虚拟理财产品为诱饵,利用高收益率以及更腊老运多的优惠政策,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和资金。
瀚龙财富并没有提供任何有效的投资机会,而是将投资者的钱转入了涉案人员的账户,用于支付他们的生活费用和投资其他非法活动。据报道,该骗局涉及的投资者超过90万人,涉案资金约20亿元人民币。
瀚龙广告骗案发挥了一定的警示作用,提醒人们不要被高收益率诱惑,要做好投资前的调查,以免上当受骗。投资者要仔轮梁细辨别投资产品的真伪,防范投资风险。

㈡ 江苏一女子随手点赞被骗30万,杀猪盘的新骗术应如何识别

许多 人喜爱刷手机小视频,有时候还会继续给上传者关注点赞。江苏省扬州市群众李女士作梦数喊都想不到,她由于随手给一个小视频点了赞,居然损害了近三十万元!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随手点了一个“赞” 损害近三十万

扬州市的李女士不久前看手机时,不经意见到一个名叫“带大伙儿发财”的小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说有项目投资发财的门路,李女士虽然不太坚信,但或是随手点了赞,随后她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没想到,没多久,发视频的男子三番五次规定添加好友。

李女士添加好友后,另一方简单自我介绍说他叫“温国涛”,做网络运维工作中,聊了一两句又还没了。又过去了一周,这一“温国涛”忽然发过来信息,告知李女士有赚钱的机会,想拉她一起发财。女性点了赞没一会发觉,刚关注点赞的视频账户在加上自身的朋友。好奇心下李女士饥肢愿意了另一方的申请办理,另一方一开始也没说些什么仅仅简单自我介绍说成做网络运维工作中的,聊了几句没有什么难题,李女士也就没在乎。


江苏省扬中市派出所旅游景区大队梅岭民警 汤惟彬:李女士的30万元各自注入了4个人的信用卡卡号,并且是有一级卡、二级卡、三级卡逐层引流,最终发觉在山东滨州市,这30万元被本地的4个不一样的人,所有取款取了出去。

警察抽丝剥茧,在山东滨州市和福建省福州市将该犯罪团伙抓获归案,嫌疑人交待:李女士上当受骗的30万元,因警察行动快速,她们还不等他进一步溶解账款就被堵了个正着!现阶段,公安部门仍在进一步申请办理本案。

㈢ 江苏一女子通过非法融资手段骗取老乡们14亿余元,她受到了怎样的惩罚

创业是一件非常艰槐茄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却有的人去想要以创业为幌子向其他人进行诈骗,然后再将所有的钱占为己有,在江苏,就有一女子通过非法融资手段骗取老乡们14亿余元,而女子朱某的金融骗局也很快被识破,结果很快就逃跑到泰国,结果半年后被警方抓获,最终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其实朱丽丽如果走正规的路径,反而会成为人生的赢家,就是没有抵抗外界的诱惑,结果葬送了自己的一切,所以做人一定不要去做那些违法的勾唤明铅当,虽然可能会挣一些快钱,却让自己陷入无尽的漩涡,最终不能自拔,所以挣钱一定不要昧着自己的良心,通过自己努力而得到的钱才真正属于自己的,通过坑蒙拐骗所得的利益,最终也会归还给社会。

㈣ 我想了解一下 金融诈骗犯和诈骗犯的案例 案情经过

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李煦 高志海)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江与某银行北京某支行分理处主任戴某相互勾结,采取挂失和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等手段,大肆进行金融诈骗,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最终在京受到法律严惩。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朱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1000余万元发还银行;继续追缴其诈骗所得赃款。

北京市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与某银行某支行分理处主任戴某(另案处理)合谋后,并在戴授意、帮助下,采取存折挂失及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伪造转账支票的方法,先后分别于1998年3月,把马某存入该分理处2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转出归自己使用;于1998年9月,将马某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存入某银行某支行分理处的3000万元转入自己的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于1999年5月到6月间,将北京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存入分理处2亿元中的8400万元转出骗走。案发后,支行先后赔付马某4000万元,垫付电力有限责任公司7262万元。

朱江于1999年6月逃往美国,后于2001年2月26日回国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江与银行内部人员相勾结,大肆进行金融诈骗活动,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诈骗数额均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能够主动回国投案并协助追回部分赃款,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㈤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案情
被告人胡某,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白下支行客户经理部原客户经理。胡某因自己经手的人民币200万元贷款到期未能收回,且多次向借款人南京康富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军(已判刑)催要未果,遂与王军合谋骗取钱财用于归还所欠贷款及个人使用。胡某以光大银行客户部经理的身份上门吸储,取得被害单位存款后交给王军,王军则提供虚假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银行进账单,再由胡某转交存款单位的手段,多次共骗取人民币近3000万元,案发前归还人民币近1000万元,其中:
2001年9月,胡某通过他人介绍,骗取苏富特公司的信任,同意将人民币1000万元存入光大银行白下支行。胡某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取得该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本票一份交给王军,并向苏富特公司提供虚假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银行进账单。后王军将该钱款以苏富特公司的名义在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城东支行开设通知存款,并伪造该公司的印鉴章,将钱款转移。
2002年3月,胡某再次骗取苏富特公司的信任,同意将人民币1000万元存入光大银行白下支行。胡某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取得该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本票一份交给王军,并向苏富特公司提供虚假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银行进账单。后王军将该钱款以苏富特公司的名义在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城东支行开设通知存款,并伪造该公司的印鉴章,将钱款转移。为掩盖骗取存款的事实,胡某三次支付给苏富特公司“利息”合计人民币97万余元。
2003年4月1日,胡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银行结算凭证,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犯罪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胡某案发前已经以支付利息名义给付苏富特公司人民币97万余元,不应计入犯罪数额,故其金融凭证诈骗犯罪数额应认定为人民币1900余万元。被告人胡某犯罪后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悔芹胡某与王军共谋,由王军通过他人联系存款单位并骗取其信任,胡某以银行工作人员身份上门吸储,取得被害单位开出的金融票证,并将票证交王军,由王军利用伪造的存款单位印章将款取出,同时,胡某将王军伪造的光大银行白下支行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银行进账单交存款单位,隐前仔使存款单位误认为存款已经存入本单位在光大银行开设的账户。在整个诈骗过程中,虽然被告人胡某系光大银行工作人员,但其没有向被害单位出具任何单位委托证明,被害单位仅凭中间人及其本人的介绍,误认为其是代表银行进行吸储工作;亦未在其银行的办公地点接待过被害单位,或办理过任何手续;犯罪所得钱款均未进入本单位,其给被害单位出具的相关银行凭证也均系伪造。被告人胡某在实施灶汪犯罪中,除了其本人身份是银行工作人员外,其所有的行为及后果均与光大银行无关,光大银行不应对其犯罪后果承担责任,故被告人胡某的犯罪行为与其职务无必然联系。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票据和银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规定,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是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向存款单位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其性质上是一种金融凭证,它与存单同样起到存款证明作用。中国工商银行乙类转账支票、电汇凭证、进账单和出口结汇凭证均属银行结算凭证。进账单的第一联收账通知,是银行为收款人收妥款项后,出具给收款人的证明款项已收入其账户的凭证,应属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被告人胡某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胡某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胡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并提出胡某的亲属在二审期间主动为胡某退缴赃款12万元,结合自首情节,希望二审对胡某减轻处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认为,上诉人胡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公共财物1900余万元,并且造成实际损失17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予严惩。在共同犯罪中,上诉人胡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胡某犯罪后自首。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针对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原审判决根据胡某的上述犯罪事实及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进账单”属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认定胡某的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正确的。在金融凭证诈骗犯罪中,胡某主观上对王军利用伪造的银行开户证实书及银行进账单实施诈骗行为明知且态度积极、主动,客观上利用其银行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上门吸储并以高息作诱饵,致使多次诈骗得逞,最终造成被害单位的巨额损失,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属主犯。原审判决根据胡某犯罪事实及自首情节,对其量刑适当。鉴于胡某亲属在二审期间主动为其退缴了所得赃款12万元,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对其辩护人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上诉人胡某提出的其他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认定上诉人胡某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公安机关已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44万元,美元7488.49元和胡某亲属为其退缴的赃款人民币12万元发还被害人单位苏富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案赃款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㈥ 江苏宜诚金融兑付是真是假

假的。江苏宜诚金融是一家非法集资衡物公司,其所谓的“兑付”是一种诈骗手段,咐罩液属于非法集资罪行的一种后续诈骗方式。事实上,宜诚金融在2018年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调闷禅查,其涉嫌的非法集资行为已经被曝光。

㈦ 牛孟东诈骗案破了吗

牛孟东诈骗案破了。根据查询相关信皮尺息显示,牛孟东诈骗案破了,经调查,牛某东等人通过架设络漫宝设备所使用的手机号码于燃返高2021年9月22日诈骗江苏省苏州市受害人孟某37万余元世卖。

㈧ 江苏男子整理母亲遗物,发现20年前6百万的存单,结果如何

江苏男子整理母亲遗物,发现20年前6百万的存单,结果是银行却质疑存单的真实性。江苏无锡的刘先生向无锡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申请重新审理其母亲遗留的600万存单纠纷案。

该事件现状

目前的情况就是,刘先生妻子的“金融凭证诈骗案”已被警方撤案,当然这不代表存单就一定是真的,只唯裤能说明刘先生和其妻子没有伪造金融凭证的嫌疑。而刘先生也再次向无锡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无锡市检察院已受理。

网友对此事的看法

对此网友们纷纷热议:

“那么问题来了,他母亲生前为什么不告诉他儿子有这笔巨款,非要来个死无对证?”

“一个普通人20多年前有600多万?名单居然是手写的,有很多标准都和正规银行的格式不相符合。”

“95年银行系统已经把缓橡电脑资金流转信息化了,股票期货也有账可查。不会查不清楚,是真是假一定要有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