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是一种资产吗
股票是一种资产。资产的这个定义是比较广阔的,包括我们平时个人名下的这种房产车子以及不动产之类的都能算做资产。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有些富豪的资产是100亿,但是他不可能拿出100亿的流动资金,顶多也只能拿出10亿的流动资金。那么它的资产总量仍然是100亿,这个90亿其实就是一些资产的代表。
Ⅱ 喜欢炒股的人都是有点小钱的人,富豪基本不炒股呢
首先富人也有很多企业的股份,还有一些房地产,还有一些土地,但是一般富人的他不会像股民频繁的买卖,股票一般嗯比如说投资几个公司一拿可能就是5年10年都不动了,他挣的是这个公司长期一点点长大的钱而炒股了呢,说白了没有耐心,他就想着每天涨跌的这个钱。另外炒股他正陪了,她可能投的也很少,而富豪那都是很多钱,也不适合短期炒作,比较适合长期卧倒
Ⅲ 普通人买股票就是股东吗
买了股票就是股东,如果买入的量比较小,就只能算是小股东,如果买入的量比较大就属于大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拓展资料: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现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进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Ⅳ 购买基金、股票、债券的钱是资本吗
这对你个人来说誉歼,这肯定属于资本
会不会产生肾余价值,会不会产生收益,这要看你庆困冲操作了,如尺仔果赚钱就会,如果不赚钱那肯定就不会。
Ⅳ 购买股票是不是股东
是股东。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严格而言,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或设立后合法取得股份,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只要拥有公司的股票就是那的股东,但是股票还分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你在交易所买的是不记名股票,在股动大会上是不具有发言权的,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实权参加股东大会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跟着程序走就可以了,该投票投票,有问题就在提问环节发问。
除非有特殊目的。
只有1股也是股东。我们开股东大会都是把股东当爷供着,有个小股东特别搞笑,前两次来开会就是不肯提前买1手,一定要违反程序混进来,态度还好,就是不肯讲理--估计是对公司的股票感兴趣又怕交学费。
另外提醒一下,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要在股权登记日前手里至少持1股股票(实际操作一般是买1手);股权登记日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按理没资格以股东身份参会--即使是在登记日之后开会之前买了。
从事实上来说,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持有的股份种类和数量。因此,只要公民持有公司股份,就是该公司的股东。然而,上市公司一般对外发行的股票数量是比较大的,所以中小股东无法进入董事会进行日常管理,也没有发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Ⅵ 什么是股票,怎么理解股票。
虽然现在大部分人都对股票这两个字耳熟能详了,但是对于股票性质的认识和了解比较深的人是很少的,大部分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其实了解这些基础知识对于投资者的实战也能起到不小的帮助。
股票的性质是什么?
【1】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也就是说股票是有价值和价格的,这也是股票流通的基础。
【2】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股票应记载一定的事项,其内容应全面真实,这些事项往往通过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千层金炒股配资
【3】股票是一种资本证券,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是一种吸引认购者投资以筹措公司自有资本手段,对于认购股票的人来说,购买股票就是一种投资行为。
【4】股票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股票持有者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独立的股东权利。股东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包括出席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分配股息和红利等。
股票的这些性质是股票可以流通并作为一种投资品种的基础,股民朋友们在努力学习各种技术只是理论的同时,也可以分出一部分时间来对股票做一个基础的详细的了解,这样在投资的路上将会更加顺利。
Ⅶ 股东是不是资本家拜托各位了 3Q
股东并不是资本家,股份公司的股东与资本家是两个不同概念!股东,又称为“股票持有人”,即出钱购买股票.因此享有股息与红利,拥有股份权益并承担企业债务责任的人。资本家则是指凭借资本的所有权,通过对雇佣劳动剥削获取剩余价值的资本所有者。因此,“股东”不等于“资本家”。 当然,资本家若向股份公司投资入股也就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而股东要成为资本家就必须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其一,股东手中的股金要转化为资本:因为只有把股金当作资本来使用才能为股东带来剩余价值,股东才能转化为资本家;股金要当作资本使用必须要有劳动力商品的存在.那么只有在资本上义社会劳动力才成其为商品.股金才有可能转化为资伞,股东才有可能转化为资本家、其二,股东手中要有货币转化为资本所要求的最低限额。因为不是任何一个货币都可以转化为资本的。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股东也不可能都是资本家。例如普通劳动者就没有大量的货币可投资入股,持有的股份额极少,因此而得到的股息也少,根本不可能达到贷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这样的股东是不可能成为资本家的。由此看来这两个条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都不复存在。一是社会主义制度厂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劳动力不成其为商品,因此,股金不可能转化为资本,股东也不会成为资本家;二是社会主义股份公司的私人股东基本上都是劳动者,他们不脱离劳动,股息也不是主要收入,他们持有的股金一般是消费中节余的部分,其数量远远达不到转化为资本的数量界限。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股份公司的私人股东与资本家的本质区别在于: 1.所依附的经济基础不同。我国股份公司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个人股东所依附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股份公司,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人们互助合作关系基础上的。而资本家作为资本的所有者依附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股份公司,体现的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关系。(期货开户) 2.股金的来源不同。我国股份公司中的个人股东的股金,是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的一部分积蓄。而资本家的股金则是资本的一部分,是通过剥削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3.投资的目的个向。我国个人股东投资目的— 方面是使个人积蓄增施,为买房、子女入学、养老等用途作资金准备.满足个人利益需要。另一方面也支援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力解决国家建设资金不足的因难作贡献。这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根本利益一致的关系。而资本家投资入股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资本的增值,在资本总额不断扩大的前提下能够不断扩大剥削范围,以便最大限度地获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4.入股的所得不同。我国的股息来源于社会主义企业创造的盈利,是社会主义企业工人劳动成果中为社会所作的合理的扣除部分,它体现了社会仁义国家为股东支援国家建设所做贡献的奖励 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股息在本质上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每个资本家股东就是凭借其资本的所有权而获得因让渡资本使用权的报酬的.所以资本家获得的股息是一种剥削收入。
Ⅷ 买股票就是股东了吗
买了公司的股票就算是该公司的股东了,买了股票就表示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出资,就是该公司的股东,但是不一定对该公司享有决策权等权利,只有持有的股票份额大到一定的比例,才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