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证券公司工作的人不能炒股吗
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1)投资公司的员工可以买股票吗扩展阅读:
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贰’ 为什么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可以炒股
由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职业的特殊性,其买卖证券时可能与自己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也可能提前接触到一些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的交易机会,我国法律明文禁止部分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等规定的证券。
根据《中华人民正灶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举激扮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铅含。前款所称证券市场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
(2)投资公司的员工可以买股票吗扩展阅读:
基金从业人员是可以进行证券投资的。
2013年新修订的《基金法》首次放开了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的限制。《基金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前款规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013年12月,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进一步对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明确要求,指导行业做好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自律工作,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
‘叁’ 证券公司员工可以炒股吗
证券公司的员工是不可以炒股的。
根据《中华人民蠢凯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3)投资公司的员工可以买股票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烂档裤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第一百三十四条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肆’ 上市公司内部员工可以购买本公司股票吗
1、可以,上市公司员工是可以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的。
2、可以但是有一些限制条件,《公司法》第142条对任期内减持股票比例的限制。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拓展资料:
一、股票基本特征:
1、不可偿还性。
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
2、参与性。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3、收益性。
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
4、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
二、相关规定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1、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伍’ 基金公司员工能持有股票吗
很多人一定知道,证券公司的员工是不能做股票投资的。因为证券公司的员工可以接触到一些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从而导致内幕交易,而内幕交易是不允许的。按照这个逻辑,基金公司的员工是不是就不能买自己公司发行的基金了?
如果你不太了解基金的运作,可能会认为基金公司的员工不能自己买基金。但实际上并没有规定基金公司的员工不能买自己公司的股票。不仅是基金公司的员工,基金公司自己也可以买自己的基金。
现实中,基金公司或基金公司员工自己买基丛手金的情况很常见。比如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基金公司为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会购买自己的基金。一个公司的员工买自己公司的基金比较常见。
那么,为什么证券公司的员工连股票都不能买,而基金公司的员工不仅可以买基金,还可以买自己公司的基金呢?你不怕内幕交易吗?显然,不禁止基金公司买自己的基金肯定是有原因的。
首先,基金经理对一只基金的操作是严格保密的,一般基金公司的员工是不可能知道基金经理对基金的操作的。
基金里的钱大部分是从投资者那里收的,不属于基金公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在从基金取得管理费时,有维护投资者利益的义务。但如果连基金经理操作资金的保密工作都没有做好,显然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就很容易发生。
所以基金经理对基金的操作是严格保密的信息,一般基金公司的员工是不可能知道的。如果你真的要费尽心思去得到,别说能不能得到,你首先要面对违法的风险。
此外,基金公司员工如果要购买基金或从事其他证券投资,需要先向基金公司申报,包括其配偶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防止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这意味着基金公司在购买自己的基金时处于监控之下。就算想搞内幕交易,也很难。
其次,基金公司员工正常购买自己的基金,不会与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产生利益冲突。如果基金公司的员工买自己公司的基金和其他基金持有人有冲突,肯定是不允许买的,但其实只要正常买就不会有冲突。
公司员工购买自己公司的基金,目的是从基金净值的增加中获取利润。那么,现有基金公司的员工是否在底部买入基金,然后用其他投资者的钱去拉高肆郑伏呢?基本不存在。
因为基金公司员工用来买自己公司基金的钱会进入基金的资金池。基金经理用基金里的资金做投资的时候,是分不清哪些属于基金公司的员工,哪些属于其他投资者的,也就是说大家的起跑线其实是一样的。
况且,即使裂携是基金经理,大部分时间也控制不了一只基金的涨跌。所以,连基金经理自己都不一定知道基金的底部在哪里。一般基金公司的员工怎么知道?
所以基金公司可以自己买基金不是问题。
相关问答:证券公司发行基金吗?
证券公司不能够发行基金,只能做一些券商理财产品,(私募基金)其流动性,收益性相比开放式基金要低一点.也就是说证监会规定,证券公司不可以发行基金,只可以代销基金。
相关问答:证券公司的理财安全吗?
证券公司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其不仅仅可以自己发行理财产品,也可以代销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比如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等,题主说的证券公司的理财,个人认为应该是特指证券公司以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名义独自发行的理财产品,也叫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从现在的监管制度来看,证券公司的集合理财产品安全性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资金都是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监管的,只能在指定的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之间循环。但是在集合理财规范发展的前期,其实是比较乱的,那个时候被称为“代客理财”,而且也曾经出现过不少问题。但现在其实很多券商集合理财,特别是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收益是很不错的,只是知名度没有公募基金、银行理财那么高。下文我将简单介绍一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发展历史和发展现状,给大家普及一下券商集合理财的知识。
券商集合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
顾名思义,券商集合理财就是由券商的资管部门或资管子公司面向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按规模和认购门槛,券商的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大集合和小集合。
券商大集合理财产品也就限定性的集合理财,一般的产品规模在5-10亿,客户认购门槛是5-10万,也就是类似银行理财产品这样,通常都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比如债券型和货币型的产品。券商小集合理财产品就是类似私募基金,也叫非限定性的集合理财,客户的认购门槛是100万起,产品的规模一般相对比较小,运作也比较灵活,通常都是权益类的中高风险的产品。
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投资范围。限定性的理财产品只有20%的比例可以投资权益类资产,而非限定性是没有这个限制的。这主要是券商在2004年以前代客理财的“黑历史”所导致的监管政策。也正是这一时期的代客理财和挪用客户保证金,使得券商在行情深度的调整下纷纷出现了破产潮,从而促使整个券商行业进入了整顿期。这一时期,有包括南方证券、华夏证券、大鹏证券、汉唐证券和老联合证券等曾经的券商巨头破产整合,券商行业进行了重新洗牌,也促使了监管层出台了多项关于券商资管业务的法律法规,包括《关于证券公司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同时也引入了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
这就回到了题主的问题,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安全性的问题。第三方存管,就是客户的资金都要交给银行这个第三方进行监督和管理,哪怕是资产管理人也无法挪用,从这一点上看,券商结合理财的资金安全性是没问题的。因为资金只能在资管证券账户和资金托管账户间流动,是无法转到其他的第三方账户的,这也是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所采取的的运作模式。
但仅仅是安全还是不够的,我们要看看券商集合理财是否可以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如果没有超额收益,再安全也没有实质的意义。
优秀的券商集合理财收益并不低
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券商的资管能力也开始逐渐显现出实力。但在发展的初期,由于受到政策的严监管及投资限制以及投资人才力量薄弱的情况下,业绩确实做得非常一般。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券商资管和其他资管行业的管理规模数据对比可知。截止2011年底,信托资产规模4.81万亿,公募基金管理规模2.17万亿,而券商资管规模只有0.28万亿。
但是随着券商对财富管理及资产管理业务的重视以及政策的松绑,部分券商资管现在的管理能力已经和成熟度的公募基金不相上下,甚至还略占优势。
就拿类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来讲,其实很多券商的产品收益是不低的,收益率相比相比银行理财产品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在微信理财通里面就有券商的产品,好一点的券商的集合理财产品收益率高达4.5%,而同样期限的银行理财产品,现在普遍都在4%左右了,只是很多投资者不了解券商集合理财,导致其知名度并不高。
而在权益类产品上,也出现了像东方资管这样的强者,其中名声最大的就是已经离开了东方资管创业的陈光明。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陈光明管理的东方红4号这只产品。根据兴业证券研究团队的报告显示,陈光明管理期间,东方红4号取得了远超市场的超额收益,其任职期间该产品的累计回报高达457%,而同期沪深300指数的收益率仅为24.24%。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只产品不但收益率高,而且风险控制能力出色,最典型的就是其回撤。同期指数最大回撤在46.7%,而该基金的回撤只有26.97%,相比市场的回撤降低了近20个百分点。这也使得该基金在经历了哪怕2015年这样的极端市场后,依然能够在熊市中创出历史新高,这样的管理能力和管理业绩也是行业少有的了。总的来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是没问题的,特别是在第三方存管这样的资金监管模式下,资金是无法对外转出的。其次,在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以后,现在的券商管理能力已经得到大幅的提升了,部分优秀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也能够取得夺人眼球的成绩,有兴趣的投资者还是值得关注的。
以上就是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陆’ 上市公司的普通员工能买卖本公司的股票吗
一般员工可以购买所在公司的股票我们的生活也日益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这些变化发生在我们生活中时,我们有些人抓住了机遇,就会得到一个不错的收益 ,当我们口袋里的钱慢慢变多了之后,我们也会产生相应的烦恼 ,把的钱投资出去,为以后做打算 。当我们想到这种想法的时候,说明我们已经开始考虑自己的理财了 ,那么对于理财而言,股票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但是相对于股票,很多人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疑问 。 那么说如果是我们自己公司的话,我们能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答案肯定的 。对于普通员工而言,我们是能够随意的买卖我们公司的股票 ,这与我们平常炒股和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两样 ,那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 。但是对于职位比较高的高管,以及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是不允许进行买自己的股票的 。如果真的想要买自己公司的股票的话,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才行 ,但是对于像我们这样普通人而言,就不需要考虑这么多的东西了 。 但是购买股票的时候,我们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 ,股票的风险我们都知道,是非常的大的 。但是你如果非常肯定自己所在的公司,他的潜力非常的大,那么你可以购买自己家公司的股票 ,但是这样的前提是你对自己所在的公司的股票充分的认可,并且充分的了解 。并且在我们买股票的时候,一定要意识到股票的风险是非常大的,他的利益和风险是并存的,我们一定要做好抗风险的准备 ,因为投资股票的风险非常的大,导致很多人投资股票的时候都败光了家产,所以还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所在公司准备上市,他们的职工内部股能不能买? 有奖励写回答共6个回答 等待abcdef 2020-02-09 TA获得超过306个赞 关注 成为第260位粉丝 如果说公司准备上市,一般来说,我们的职工内部股份是可以买的,但是股票都是有风险的,不是买了就会一定赚钱的路,所以买之前也得留心。 既然公司都是准备上市了,我认为还是有必要买的,因为他肯定也要有一定的能力才能够上市,公司上市,内部员工可以认购,当然借钱也要认购了,君不见每个新股上市后都会大幅涨价,所以我认为还是值得去购买的,我们在介绍一下其他的,关于股份后来的问题。 安排上市流通以后。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被称为内部职工股,出现了一批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在我国进行股份制试点初期,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向公司内部职工增发300万股本。 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内部职工股也就是俗称的原始股,公司的这种做法目前已经不合法了 公司职工股和内部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 1993年,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由员工自行出钱认购。1998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出通知停止公司职工股的发行,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被称为定向募集公司。按照《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是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
‘柒’ 证券从业人员能否自己买卖股票
证券从业人员是不能自己从事证券买卖活动的。
证_从业人员禁止性行为
(1)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证券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获取投机利益从事证券买卖活动,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而且会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长证券市场投机风气,可能会引发证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动。
(2)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证券行情变幻莫测,证券业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有关价格变化的肯定性意见,一旦因预测失误给客户带来损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在影响客户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从业人员和证券行业的声誉。
(3)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之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这种约定不仅违反“三公”原则,也违反国家法律。由这种约定而获取的收益为不法收益,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未来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者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具备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参与证券交易,应由客户独立作出抉择。证券业从业人员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但又不能代他承担相应的责任,是一种对客户很不负责的行为,这实际上是为了证券公司的小团体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不仅败坏证券业的信誉,甚至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接受客户委托,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若在接受客户委托的同时分享收益,性质上属于参与客户投资,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也违背了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买卖的有关规定。
(6)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证券投资的风险就是证券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任何人都难以保证证券投资的预期收益水平。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水平与预期收益背离。显然,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有违证券业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
(7)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参NiY_券投资的客户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独立承担投资活动的法律责任,对其账户或以其名义进行的证券买卖负全部责任。证券业从业人员接受全权委托,性质上属于代客户投资决策,违背了上述规定。
(8)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的目的,不正当地运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为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优越条件限制某客户的业务活动,这种做法有违“三公”原则。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不论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也不论是竞争伙伴还是竞争对手。
拓展资料:
证券从业人员是指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的证券从业机构正式聘用或与其签订劳务协议的人员。证券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各项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证券中介机构的正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应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除符合豁免规定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各类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
证券从业人员-网络
‘捌’ 在证券公司工作的员工,他或者她的家人可以买卖股票吗急!!!谢谢
证券从业人员是不能炒股的,这里的证券从业人员包括证券公司所有员工。
此外,包括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等涉及内部信息的人员及机构在信息披露前后的一段时间里,也是不能炒作涉及内部信息的股票的。
证券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不受限制。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是在披露范围内的。
拓展资料
中国的证券公司客户经理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聘用,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营销人员(业内自称金融业农民工)。
其主要职能是开发和招揽客户、向客户进行理财产品销售等,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一)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四)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五)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工作内容
负责拓展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销售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理财产品;
负责把证券公司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信息传递给现有的及潜在的客户;
负责为客户提供金融理财的合理化建议,为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负责组织并策划高级营销活动,开发高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