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配偶在哪些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2. 董监高以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违法吗
违法。董监高以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违法,上市公司董高监亲属买卖自家股票不是新鲜事,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边界。
3. 上市公司高管的亲属买卖他公司的股票合法吗
违反规定。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第四条: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3)董监高直系亲属能否买卖股票扩展阅读:
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适用本规定。
4. 和上市公司老板什么关系的亲属不能买公司股票
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在特定期间内是不能买公司股票的,并不是在所有期间都不能买。
(1)看持股比例。默认题目中的“上市公司老板”为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根据于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因此可知,如果上司公司的老板(还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买入股票后(以最后一笔买入起算)必须锁定6个月不卖出;如果是卖出股票(以最后一笔卖出起算),6个月后才能再买入,所以,距离最近一次卖出不超6个月的话,是不能买入的。
(2)看任职情况。如果该“上市公司老板”是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的
除了受到上条所述的“短线交易”的约束外,同时还受到“敏感期禁止交易”的约束。以深交所为例。在以下期间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禁止在敏感期交易,主要是为了避免董监高人员及其近亲属掌握上市公司尚未公开的内幕信息,而利用该消息获利。
5. 在证券公司工作的员工,他或者她的家人可以买卖股票吗急!!!谢谢
证券从业人员是不能炒股的,这里的证券从业人员包括证券公司所有员工。
此外,包括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等涉及内部信息的人员及机构在信息披露前后的一段时间里,也是不能炒作涉及内部信息的股票的。
证券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不受限制。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是在披露范围内的。
拓展资料
中国的证券公司客户经理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聘用,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营销人员(业内自称金融业农民工)。
其主要职能是开发和招揽客户、向客户进行理财产品销售等,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一)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四)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五)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工作内容
负责拓展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销售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理财产品;
负责把证券公司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信息传递给现有的及潜在的客户;
负责为客户提供金融理财的合理化建议,为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负责组织并策划高级营销活动,开发高端市场。
6. 证券从业人员亲属可以买卖股票吗
证券从业人员亲属可以买卖股票。对于证券从业人员亲属炒股,证券法也有相关规定,直系亲属炒股,尤其是基金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有要求的。你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要上报,才可以买卖股票。《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基金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从事股票投资之前需要向基金公司上报,同时还需要在指定的证券公司开户。而此前的有关规定则只要求从业人员亲属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灶雹液况,并肆盯不得有利害冲突。而由于查处证券从业人员隐物亲属买卖股票难度比较大,防止重大利益输送,我国证券法基本上是要求直系亲属炒股,要报备。
7.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可以炒股票吗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不可以炒股票。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
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7)董监高直系亲属能否买卖股票扩展阅读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
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基本特征
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即权利的证券化。
它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过程用证券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法律现象,是投资者投资财产符号化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信用发达的一种标志和结果。
证券必须与某种特定的表现形式相联系。在证券的发展过程中,最早表彰证券权利的基本方式是纸张,在专用的纸单上借助文字或图形来表示特定化的权利。
因此证券也被称为“书据”、“书证”。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前进,尤其是电子技术和信息网络的发展,现代社会出现了证券的“无纸化”,证券投资者已几乎不再拥有任何实物券形态的证券,其所持有的证券数量或者证券权利均相应地记载于投资者账户中。
“证券有纸化”向“证券无纸化”的发展过程,揭示了现代证券概念与传统证券概念的巨大差异。
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
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
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
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
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
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
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
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这是证券持有人投资证券的直接动因。
一方面,证券本身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反映了特定的财产权,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该项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股票)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债券);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证券获得收益,如二级市场上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证券持有人可通过差价而获得收益,尤其是投机收益。
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风险性,表现为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或发行人的原因,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入,甚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相联系的。在实际的市场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8. 上市公司高管的亲属范围
近期,因亲属短线交易而致歉的公告,一搜一大把。既然当了董监高,自然应当对亲属合规买卖自家公司股票起到监督之责。可是“亲属”这个定义好模糊,今天咱们来梳理一下~一、“亲属”的界定范围
_ 1、直系亲属
我国法律对于直系亲属没有明确的界定。
从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则文件中找到有关“直系亲属”的界定范围,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具体规定如下:
_ 2、近亲属
从字面理解,近亲属的范围肯定比直系亲属更宽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从深交所相关规则文件中找到有关“近亲属”的范围,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逗前大妹。具体如下:
_ 3、亲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悔蠢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再看看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则文件中,有关亲属定义的描述。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八十三条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相较于前面提到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很明显亲属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与“亲属”身份相关的约束性规定
_ (一)短线交易
限制主体: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短线交易的行为: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监管案例:
董监高的配偶/父母/子女任一发生短线山竖交易行为,不仅要将收益上交(或者压根也没收益),董监高本人还得领一张“警示函”。
_ (二)申报亲属身份信息
申报主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注意,深交所明确申报主体还包括兄弟姐妹。
_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自查
当上市公司发生如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证券发行、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时,需要向交易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天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自查。至于其他的亲属是否需要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_ (四)关联自然人
沪深两市股票上市规则均规定,董监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需注意,董监高的亲家(即子女配偶的父母)也是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其控制的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说在最后
1、董监高有责任、有义务监督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合规买卖自家上市公司股票。当然最好是不要买,一不小心就给董监高本人挖个大坑。
2、亲戚有亲疏之分,你跟人家讲,人家也不一定听你的。董监高本人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发生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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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上市公司高管的配偶的兄弟姐妹可以买卖公司股票吗
可以,什么股票都可以买。但是在窗口期(年报季报前一个月)不能有买卖。以及重大事项前
10. 证券从业人员直系亲属购买股票有何限制
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但是对亲属没有特别的规则 。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则 :“ 证券买卖 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视 管理机构的职业 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制止 参与股票买卖 的其别人 员,在任期或许 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许 以化名、借别人 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别人 赠送的股票。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是绝对不可以炒股的,这个是底线,但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家属是可以炒股的,但是也有相关规定。
不能利用证券从业人员获取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父母等直系亲属可以进行股票买卖,为了防止证券从业人员利用其亲属通过股票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尤其是直系亲属要想投资股票,那么需要先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后才可以买卖股票,并且每一次买卖股票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买股票
证券法之所以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主要的目的是禁止内幕交易。所谓禁止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达到犯罪标准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