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科创板新股申购规则
科创板新股申购规则:
同一身份证下的所有证券账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对应市场的非限售A股市值大于等于1万元,不足1万元没有额度,沪深两市市值分开计算。
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科创板申购数量为500股及其整数倍。
同一交易日有多只新股发行,市值可以重复使用。
(1)关于科创板股票上市的规则扩展阅读:
申购规则:
1、申购时间:股票交易时间不同,股票交易时间是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申购新股的话,只要在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3:00,提交委托都可以。上班族可利用中午的时间申购。
2、撤单:股票交易在委托后只要未成交都可以撤单,申购新股的委托是不可以撤单的。
3、申购机会:每个账户对单个新股只能申购1次,不能重复申购。每只新股都有“申购上限”包括数量上限和资金上限。比如说,你有50万用于打新股,当天只有1只新股可申购,申购上限为30万元,那么只用一个账户的话,就只能申购1次,多出的20万元只能另行安排。
4、中签号:中签公布时间T 2,如7月17号申购,19号晚上就可以在证券账户上查到是否中签,如果中签,你的持仓中就会看到中签的股票及数量,如果没有中签,持仓中冻结的申购份额就消失了。
5、回款:回款时间是T 3,如:17号申购新股冻结的资金会在19号晚上中签公布后回到证券账户中,20号上午开市就可以在余额中看到,当时就可以银证转账去银行。
⑵ 科创板股票交易有哪些规则
交易规则你需要了解
科创板与A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在科创板里面的投资者,都算得上的比较“精”,又有一些经济实力的股民朋友。但长期在A股市场养成的交易习惯,在科创板不一定可行,下面一些交易规则你得做一些了解!
有效报价范围。科创板新股在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并不受涨跌幅的限制(有临时停牌机制)A股的普通股票,只要你有钱就能任性,直接挂大量买单,大量扫货。这一点在科创板上可就行不通了,里面设置了两条规矩,其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其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这个基准价格是个什么情况呢?买一价和卖一价均有申报的,以它们为基准;买一或者卖一价只有一种有申报的,以有申报的价格为基准;均无申报的以最新成交价为基准;股票交易日无成交且买一与卖一均无报价的以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基准。
目前,在A股市场上,大家用的最多的委托方式就是限价委托了,如果一时改变不过来,又不知道科创板的有效报价范围,则很有可能对你下单造成影响,错过最佳买入或者卖出时机!
科创板还有什么要注意的?
近段时间,某券商的一位工作人员就提到,现在科创板里面,全是镰刀,没有韭菜。依据就是目前的科创板开户数约为320万,新股有效的申购数在290万左右,都是奔着打新去的,新股开板以后,接盘的人就不如普通股票那么多。
当然,也有人持反对意见,科创板入门的门槛比较高,里面都是一些具有丰富股票交易经验的老股民,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并不能用以前的老眼光去看科创板。
但目前来看,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可能不如A股普通股票那么强,因为其投资群体不如A股那么多。虽然科创板里面,都是一些不缺钱的大佬,但人数实在是有限,A股当中的中小散户,人多,其消化力还是不容小觑的。股票打新赚到了钱只是短期效应,长期来看,如果缺乏流动性的话,可能对后续投资造成一定的影响。
股市当中有无限的可能,但也充斥着不少的风险。科创板面世不久,各位股民朋友也需要冷静对待!
⑶ 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通知
上证发〔2019〕5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改,相关条文修改如下:
一、在第4.2.5条中新增一款作为第一款:“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二、第4.3.5条修改为:“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章程附件。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则采用累积投票、征集投票等方式,保障股东表决权。”
三、在第4.3.16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4.3.17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修改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详见附件),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⑷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此外,科创板还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对科创板的市价订单申报要求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对此,投资者应当予以关注。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这三种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投资者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
⑸ 科创板股票的交易规则
基本交易规则
1、涨跌幅
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
2、申报数量
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不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通过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3、交易方式
(1)竞价交易;(2)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15:05至15:30);(3)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 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T+1交易结算。
4、委托方式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3)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4)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即该申报以其进入, 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5、融资融券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9家券商可以实现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的T+0。分别是: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
6、新股申购
(1)市值门槛
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2)申购单位
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
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干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5万股, 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3)配号
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 交易所按照每500股配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连续配号。
⑹ 科创板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详情可查看上交所官网,链接: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listing/c/4801808.shtml
⑺ 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应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
1、明确科创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的章程规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弹性和包容度。
2、制定宽严结合的股份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授权上交所对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予以细化。
3、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
4、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创板特点,优化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
(7)关于科创板股票上市的规则扩展阅读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⑻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通知
上证发〔2019〕18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三月一日
⑼ 简述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
一、单笔申报不低于200股
不同于沪市主板市场,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 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投资者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通过提交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二、新增有效报价范围 要注意无效挂单
科创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的限价申报应符合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具体来说,当投资者申报买入时,只要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则申报有效;当投资者申报卖出时,只要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则申报有效。
三、市价申报有4种 保护限价要注意
在快速涨跌的行情中,市价申报是快速追上行情的重要手段,不过科创板的市价申报也有一些重要变化,首先就是新增了“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两种申报方式。
四、盘后也能买股票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交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成交原则: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申报价格:收盘定价申报为限价申报。若收盘价高于收盘定价买入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买入申报无效;若收盘价低于收盘定价卖出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卖出申报无效。
⑽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股本总额与预计市值应该怎么理解
注意区分概念,市值是指股票上市后的市值,还未上市只能预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股本总额”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筹集的资金总额。
规则中的“预计市值”,预计统计期末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和对应股票数量计算的股权价值合计 。即预计上市后的公司市值。
一个是上市前“筹集到的资金总额”,一个是上市后“资本价值”。
以下几个相关概念有助于理解,
上市公司股本是指统计期末上市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数量合计。 基本计量单位:股 。
上市公司股本仅指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的股份数量,包括 A 股股本、 B 股股本、其他不流通的境内股本。
A 股股本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数量。
B 股股本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标示面值,以外币购买和交易的股票)数量。
其他不流通股股本是指纯 B 股公司的非流通股数量。
股票市值是指统计期末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和对应股票数量计算的股权价值合计 。
股票筹资金额是指统计期内上市公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