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市场主要参与主体有哪些
(1)发行人: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股票的发行主体,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2)投资者:主要是指以获取股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而买入股票的机构或个人。相应地,投资者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3)中介机构:指为股票的发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在股票市场起中介作用的机构是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4)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5)监管机构: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普通投资者的日常投资行为,例如证券买卖和投资咨询等,大多通过证券公司进行,所以与投资者关系最为密切的中介机构是证券公司。
⑵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谁
一,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公司);
股票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与债券的区别:
(1) 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 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赢利情况变动而变动,赢利多就多得,赢利少就少得,无赢利不得。
(3) 保本能力不同: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债一样;
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那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蚀尽。
(4) 经济利益关系不同:上述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5) 风险性不同: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股票不仅是一般的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性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来
⑶ 什么公司可以发行股票
法律分析:能够发行股票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将公司类型分为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股票发行的条件,才能够发行新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行股票,在组织机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违法记录等方面,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散旅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信如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冲坦凳,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⑷ 股票发行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
1、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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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资料:
股票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什么样的企业能发行股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如果是首次发行股票的,企业需要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等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股票发行价格的确立
1、市盈率定价;
2、竞价确定法;
3、净资产倍率法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有三种情况;
(1)股票的发行价格就是股票的票面价值;
(2)股票的发行价格以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为基准来确定;
(3)股票的发行价格在股票面值与市场流通价格之间,通常是对原有股东有偿配股时采用这种价格。
国际市场上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考公式是:股票发行价格=市盈率还原值*40%股息还原率*20% 每股净值*20% 预计当年股息与一年期存款利率还原值*20%。
⑹ 股票发行的两种方式是什么
间接发行
间接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把股票委托给股票承销商等金融机构发行,而股份有限公司不负担风险。
间接发行方式有:
①证券代销。即证券发行主体委托发行中介机构发行证券,由发行中介机构代表发行主体办理发行业务若证券应募额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中介机构不负承购剩余额的责任。
②证券包销。即发行主体委托发行中介机构发行证券,并与发行中介机构签订包销合同。证券应募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由发行中介机构对不足部分予以承购。
③证券承销。即在特定的发行条件下,证券发行总额全部由发行中介机构一次性承购,发行中介机构将承购的证券再分别向投资者出售出售时的证券价格通常高于承销时的价格,其差额即为发行中介机构的效益。
间接发行方法现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其优点是,利用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众多的金融网点和客户,以及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良好的信誉,可以迅速募集到大量资金,保证证券发行任务顺利完成。
直接发行
指证券发行主体由自身履行证券发行事务的一种证券发行方法。是债券发行最早采用的方法,其特点是简单方便,发行费用较低,发行手续在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直接进行,减少了中间环节。
一般来说,直接发行主要适合于两种情形:
①私募债的发行。即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它的发行范围不大,发行量小,一般不需要中介机构办理发行事务。
②金融债的发行。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一般也采用直接发行办法。因为金融机构本身就具备推销债券的良好条件,而不必委托其他中介机构。
⑺ 中国股市的组织机构是怎样的
证券是指各类记在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活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券的凭证。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证券市场的结构:
1、层次结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
2、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个很多
3、品种结构:股票市场、基金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
4、交易所结构:有形市场、无形市场
证券市场的基本功功能:
1、筹资-投资功能
2、定价功能
3、资本配置功功能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
一、证券的发行人
(一)公司(企业)
(二)政府和政府机构
(三)金融机构
二、证券投资人
(一)机构投资者
(二)个人投资者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一)证券公司
(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三)证券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
四、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
(二)证券业协会
(三)证券监管机构
五、证券监管机构
在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和依照相关法律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他的主要职责是:依法指定有关证券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负责监督有关法律的执行,负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行为等依法试试全面监管,维持公平而有序的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的运行
证券市场根据功能不同划分为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是以发行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的场所,又称一级市场、初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是买卖已发行证券的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
一、证券发行市场
(一)赠券发行市场的含义
证券发行市场是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证券的市场。证券发行市场通常无固定场所,是一个无形的市场。证券发行市场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为资金需求者提供筹措资金的渠道
2、为资金提供者提供投资的机会,实现储蓄向投资转化
3、形成资金流动的收益向导机制,促进资源不断优化配置
(二)证券发行市场的构成
1、证券发行人
2、赠券投资者
3、证券中介机构
(三)证券发行与承销制度
1、证券发行制度
(1)注册制
实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可以向投资者提供证券发行的有关资料,但并不能保证发行的证券资质优良,价格适当。
(2)核准制
证券发行核准制原则实行质量管理原则,保证发行的证券符合公众利益和真全市场稳定发展的需求。
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债券,必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
……
……太多了 下面还有发审委 保荐人什么的
其实交易比较简单 发行是很麻烦的
……
……
看书吧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那五本书 爱好的话看看基础就行
⑻ 股票发行上市需要哪些中介机构
主要需要证券公司投行部,证券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聘请中介机构
主要是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出具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证券公司负责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的辅导和推荐工作,辅导期为一年。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
(2)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
(3)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4)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行。
(5)依照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6)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7)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8)规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是否合规。
辅导期满6个月应在当地省级日报上公告,如公司所在地不在省会城市,除在省级日报公告外,还需在公司所在市县日报上公告。
在辅导期间,主承销商应对拟发行股票的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考试。
股票发行上市的步骤及核准程序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企业要想发行股票必须首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聘请中介机构
主要是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出具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证券公司负责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的辅导和推荐工作,辅导期为一年。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
(2)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
(3)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4)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行。
(5)依照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6)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7)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8)规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是否合规。
辅导期满6个月应在当地省级日报上公告,如公司所在地不在省会城市,除在省级日报公告外,还需在公司所在市县日报上公告。
在辅导期间,主承销商应对拟发行股票的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考试。
3、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材料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拟上市企业辅导工作的监督管理。
辅导工作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辅导机构应当向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辅导协议;
(3)辅导计划;
(4)拟发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表
(5)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辅导期间,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辅导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对辅导情况进行抽查。
4、改制辅导调查
辅导机构对拟上市公司进行辅导的期限满一年后,经辅导机构申请,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运行情况及辅导内容、辅导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辅导有效期为三年。即辅导期满后三年内,拟发行公司可以由主承销机构提出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超过三年,则须重新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
5、报送申请股票发行文件
拟上市公司和所聘请的证券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制订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由主承销商推荐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初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一方面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另一方面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7、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发行审核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工作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8、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9、复议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10、发行股票
发行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的文件以后,就可以按照核准的发行方案发行股票。
11、上市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股票上市申请。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向证券交易所提供核准文件及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文件之日起,在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