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吉利汽车科创板上市计划落定
6月30日,浙江证监局正式披露吉利汽车辅导备案公示文件——《关于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中金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此次吉利汽车的上市辅导机构,接受辅导人员为吉利汽车全体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目前,三方已于6月23日向浙江证监局报送备案登记,这也意味着吉利汽车的上市辅导已正式启动。
在同为注册制的科创板和创业板之间,吉利选择了前者,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科创板较高的估值水平,可以帮助这个沉迷买买买的吉利更快地融合到更多资金。对此,中金公司也指出:"就公司层面,扩充A股融资平台,能够享受板块更高估值中枢水平,增加流动性,国内投资者能够增加参与度。"对于科创板而言,自主科技研发能力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所以,六月上旬吉利汽车宣布,从"3.0精品车时代"进入"4.0全面架构体系造车时代"。目前吉利汽车已经有近20款车型出自CMA架构,全球累计销量达到60万辆。对标丰田TNGA的吉利CMA世界级模块化架构体系,将推动"4.0时代"的吉利向全球化汽车品牌更进一步。从香港上市至今15年,吉利已经从一家平平无奇的民营汽车公司成长为稳坐中国市场第一把交椅的头部自主品牌。不过在"新四化"浪潮冲击下,吉利这样从燃油老路里成长起来的巨头,面对特斯拉、小鹏、蔚来、理想等电动新势力的挑战甚至颠覆,无论是接二连三的买买买还是如今科创板上市,都透露着这个老前辈不甘落寞的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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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计划明年初IPO/寻求科创板上市 威马汽车已开启辅导备案
据上海证监局披露,威马汽车母公司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已于2020年9月30日正式开启辅导备案,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
随着资本近期在汽车以及新能源板块的市场情绪走高,以及新能源车销量逐渐回温,整体资本均看好李洞新能源车市场。当地时间10月14日,截至美股收盘,蔚来汽车报收26.50美元/股,上涨22.57%,市值达375亿美元;理想汽车报收于20.78美元/股,上涨6.95%,市值达174亿美元;小鹏汽车报收于22.05美元/股,上涨涨12.27%,市值达15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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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冲刺科创版
车企的科创板之路正在提速。
当传统车企向汽车“新四化”转型,当投资由狂热转向谨慎,资金掣肘让造车新势力融资变得愈发艰难,具有灵活准入和融资机制的科创版,开辟了一条新路,成为车企心照不宣的解决方案。
今年以来,多家车企瞄准科创板上市,吉利IPO已过会,恒大汽车和威马汽车启动上市辅导,合众、天际、爱驰计划明年IPO。然而,登陆科创板,并不意味高枕无忧,上市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
虽然科创板对企业盈利没有明确要求,但并不意味着持续亏损的造车新势力能轻松登陆。除了五项市值和财务标准外,在科创板首轮问讯中,申请企业平均还要回答近50个问题,涉及未来规划、企业制度、现金流状况等多个方面。因此,科创板支持的是有真正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实现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成功IPO,并不代表最终的胜出,新势力企业能否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取决于创新,定胜于产品。登陆科创版之后,仍需凭借自身的硬实力,经受住市场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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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科创板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4月16日下午,上交所微信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旨在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新股配售券商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定价、配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和安排。
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规模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出资比例为5%,但不超过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满20亿元的,出资比例为4%,但不超过6000万元;
3.发行规模超过20亿元不满50亿元的,出资比例为3%,但不超过1亿元;
4.发行规模在50亿元以上的,出资比例为2%,但不超过10亿元。
此前,1月2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号文,提出“构建科技创新板市场化股票发行承销机制”。为落实这一要求,上交所于3月1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近日,上交所在《实施办法》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主导、强化约束的原则,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卜仿》。
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规范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做法。科技创新板支持科技创新板发行人有序开展战略配售。为此,《业务指引》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数量的不同,限制了战略投资者的数量,从一般要素和主体类别两个方面设置了条件资格,明确禁止各种利益输送行为。
对战略投资者的主要要求:
1.首次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30人;1亿股以上4亿股以下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20人;不足1亿股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10人。
2.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战略配售的,应当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发行。同一基金经理只能以其管理的一只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3.除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外,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上和网下发行。
二是明确保荐机构关联子公司投资制度。为落实《科技创新板试行保荐人子公司跟踪投资制度》的规定,落实资本约束要求,促进保荐人尽职调查,《业务指引》明确跟踪投资的主体为发行人保荐人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或实际控制保荐人的证券公司依法和斗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并使用自有资金承诺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规模2%-5%的股份,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规模确定。 明确有投资的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长于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预发行股东持有的股份。
三是规定新股配售的券商佣金安排。为引导承销商在定价时平衡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一级市场投资者向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业务指引》规定,承销商向配售股票的战略配售对象和网下投资者收取的佣金率应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合理确定。
关于放置的要点:
1.网下投资者缴纳新股申购资金时,应当足额缴纳新股配售券商佣金,该佣金应当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网下发行账户
四是引导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为。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的主要作用是稳定新股价格。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与主承销商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密切相关。003010强化了主承销商在“绿鞋”操作中的主体责任,对演练安排、全过程披露、记录保存、执行报告等做出了要求。并规定主承销商在“绿鞋”操作中不得卖出为稳定股价而买入的股票(“刷新绿鞋”)。
五是细化发行定价和配售程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理性报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审慎定价,《业务指引》加强了对网下投资者询价报价的限制,允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合理设定询价条件,细化分类配售,同时设立梯度风险预警机制,充分揭示个别新股的高价投资风险。此外,详细说明了信息披露、发行计划和文件备案、老股托管等安排。
国家商业日报
相关问答:科创板股东锁定期多久
科创板股东锁定期最长5年。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限售解除以后减持股份的,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型棚纤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同时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股份的锁定期也被延长,即上市以后36个月不能减持。
对于没有盈利的公司上市后拟进行减持安排的,减持办法规定,亏损企业在上市三年后仍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份最多继续锁定两年后才能减持,也就是说最长是五年。
⑤ 科创板上市流程
1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决议:对股票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等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 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等事项作出决议。
2预沟通
在提交申请文件前,发行人、保荐人对于重大疑难、无先例事项等涉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理解与适用的问题,或者对审核问询存在疑问需要与交易所进行沟通,可以通过上交所的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进行咨询或通过该系统预约当面咨询。
3保荐及申报程序
发行人聘请保荐人进行保荐,制作申请文件,并向上交所(区别于主板、创业板等向证监会申报)申报。
具体申请文件详见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附件《申请文件目录》。
受理审核阶段(上交所)
1受理阶段
1. 受理:上交所收到申请文件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发行人应当自受理申请当日,在上交所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上交所决定不予受理的(如发行人存在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限制资格、限制业务活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等情形),发行人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申请复审。
申请文件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发行人应当在30日内予以补正,诸如存在与上交所规定的文件目录不相符、签章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文档无法打开等情形。
2. 保荐人报送工作底稿:上交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保荐人应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保荐工作底稿和验证版招股说明书。在发行人上市后,保荐人需要制作持续督导工作底稿备查。2审核问询阶段
1.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市审核机构通过书面形式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上市审核机构可采用书面问询方式要求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时、逐项回复,并补充或者修改申请文件。
回复不具有针对性或者信息披露不满足要求,或者发现新的事项的,上市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回复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可以进行多轮问询。上市审核机构还可以根据需要,采用约见问询和现场检查方式。审核机构认为不需要进一步问询的,将出具审核报告提交上市委员会。
2. 召开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会议召开时,上市审核机构的审核人员对提交审议的审核报告和是否同意发行上市的初步建议向委员会进行汇报。汇报完毕后,参会委员汇报内容发表意见,可以要求审核人员进行解释说明。会议召集人根据参会委员的意见及讨论情况进行总结,经合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上市的审议意见。
3. 出具审核意见:上交所结合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出具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发行人自收到交易所终止审核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对终止审核的决定提请复审。交易所自收到复审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复审会议,并且原审议会议委员,不得参加复审会议。复审期间原决定的效力不受影响。如申请复审理由成立的,交易所作出予以受理或继续审核的决定;申请复审理由不成立的,将维持原决定,并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交易所因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的,发行人可以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4. 审核时限: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其中上交所审核时间不超过3个月,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回复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3个月。中止审核、请示有权机关、落实上市委意见、实施现场检查等事项不计算在上述时限内。
3注册阶段(证监会)
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上交所的审核意见和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核,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重点关注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内容有无遗漏,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上市申请。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4发行承销阶段(发行人、主承销商)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备发行与承销方案。上交所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依法刊登招股意向书,启动发行工作。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上交所网站和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同时规定了,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中网下询价参与者条件和报价要求、网下初始配售比例、网下网上回拨机制、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等事项。
5市场交易阶段(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
相较于现行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的规定,科创板的交易规则更具包容性和灵活性。在市场交易阶段,上交所对控股股东、核心技术人员等特定人员股份减持、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和差异化交易机制等方面,为科创板量身定制了交易规范。
从股权激励层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拓宽了股权激励的对象范围,允许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但需要在上市公司担任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仅要求在股权激励价格条款低于市场参考价50%时,对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进行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的累计限额提升至20%。并取消了上市公司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的60日的期限限制。
6退市(上交所、上市公司)
科创板设置了严格的退市制度,主要体现在从严执行退市指标和缩短退市周期。
1. 退市指标:重大违法情形方面,列明了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等两类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市场指标方面,构建成交量、股票价格、股东人数和市值四个类型;财务指标方面,设置四类主业“空心化”定性标准和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主营收入未达到一定规模、净资产为负等定量标准;规范类指标方面,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规性退市指标。
2. 退市程序:取消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已退市企业如果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可以按照股票发行上市注册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接受审核。
在强制退市程序中,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在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决定终止的,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发布相关公告,同时报证监会备案。上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要求或书面陈述和申辩的,上市委员会组织召开听证会。上市公司收到上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后,可以在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交所申请复核,由复核委员会进行审议。交易所依据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维持终止上市的决定。上市公司股票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转入股份转让场所挂牌转让。
在主动终止上市程序中,上交所受理申请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上交所在公司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⑥ 孚能科技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审议 首发过会
财经网汽车讯科创板即将迎来首家动力电池上市企业。
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9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若成功上市,该公司将成为第一家登陆科创板的动力电池企业。
孚能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原计划以美国孚能作为上市主体在境外上市,但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动力电池行业的迅速崛起、孚能有限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拟以孚能有限作为上市主体在国内上市。
巧合的是,孚能科技通过科创板上市申请的当天,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再传利好消息。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为促进汽车消费,会议确认,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该政策将推动新能源车的可持续发展,拉动2020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量达到160万台,同比增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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