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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集团股票

发布时间: 2023-07-02 17:01:59

Ⅰ 现在股市为什么不动了

股市在双休日和节假日会停牌,不交易。这就是你说的不动了吧!大盘如果量能继续维持放大状态,大盘有继续挑战3890的机会(之前快速缩量后再次放大,短期来说是好事,而且从WVAD指标上看该指标从1.28日零线被击穿来现在第一次上穿零线发出了中线投资者买入信号,虽然该指标不一定要全信但是可以做为判断的一个条件之一,炒股要求顺势而为,如果该指标继续修复向上,可以逐渐从轻仓增加到半仓,上次该指标上穿零线有一波较强的反弹),但是如果继续快速缩量下跌就不乐观了,建议逢高出局规避风险,节前最后一天大盘高开高走,但是主力虚拉大盘的动作很明显,个股虽然上涨的比较多但是涨幅度都相对较小,大盘点数很接近4.24日的点数但是个股分化严重,建议谨慎对待,上周四印花税降低带来的巨额疯狂资金狙击股市时,本人曾以为主力机构的减仓行为应该会有所减缓,虽然仍然认为机构会继续拉高出货但是并不认为当天会出货。但是当天盘中曾经有波巨大资金的抛售行为,大幅度打压股指将巨大的疯狂追高资金都打得招架不住,原来以为是大小非所为,现在结果出来了。根据最新的数据统计在当天基金和保险两大机构借大涨大幅度减仓高达317亿,广大散户再次成为追高的主要力量。而这几天累积下来主力资金如果仍然是保持24日的抛售态势,从24日到现在,机构减仓估算接近500亿,而这些筹码再次落到了散户手里,主力出货态势不停止,后市仍然不乐观,而宏达股份打开跌停后小非放量出货,根据统计平原实业和益多园房产减持分别达到696万股和751.36万股悉数清仓,一天之内合计出售比例达到2.81%远远超过上次所谓的限制大小非一个月只能够出货0.99%的规定,而上证所的惩罚措施确是象征性的惩罚一下,对于已经清仓的小非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如果不能够妥善处理这个违规行为,今后“跟风者”不会在少数,之前所谓的限制大小非的一系列所谓利好政策都成了一个漏洞百出的利好了。 3300仍然是牛熊的转折点。而在降税政策的刺激下,短线资金进入疯狂状态,后市只要能够守住30均线,在资金惯性的作用下大盘还有冲高的机会。但是如果冲高失败,请注意逢高减仓了,要防止短线资金的获利回吐和机构再次抛售筹码和大小非的综合压力。投资者可以根据反弹的力度选择逢高减仓的点位,大盘反弹乏力的时候就是出局的时候。 资金的供需决定了股市的运行规律,买的资金多于卖的就涨,卖的多于买的就跌,而在一个趋势内因为一个大利空消息卖资金长期大于买资金,那这个较长的时间内都会是下跌行情。大盘24日暴涨,而多数散户套在5000点上方,这10%的涨幅不足以使这些人出逃的,大多数深套散户都不会选择卖出,现在的量能不能够简单的认为机构进来了等片面的认识,现在新老基金之间的搏弈非常复杂,新基金被迫建仓,老基金在高位就在逐渐吐出筹码边打边撤逐渐降低仓位以规避大小非的压力,24日盘面曾经有过一波幅度很大的杀跌,在利好消息带来的巨大的疯狂资金面前能够把大盘打低这么多的绝对不是那些炒短线的散户和游资能够办得到的,不排除是大小非减持所为(现在数据已经出来了是基金和保险两大主力大幅度减仓317亿造成的)。看习惯了我帖子的人都知道我不太喜欢做表面的文章,而是更愿意去分析大多数人不愿意承认不想去承认的风险部分,不过该说的我还是要说,可以做为朋友们的参考,采纳与否可以自己抉择。这次的政策不排除后续可能还会有其他政策的可能性但是短期的风险我们却仍然得关注,导致这次大跌的真正原因是巨大的大小非解禁资金和巨额增发,不是印花税,大小非解禁资金已经远远超过了主力资金的承接能力,主力资金能够选择的只有逐渐降低仓位,这样他们的损失会相对来说小些。而印花税的下调很多人认为是特大利好足以改变股市运行轨迹使行情反转,但是这种想法有点片面,印花税给市场带来的增量资金有2000个亿就很不错了,而大小非今年要兑现的资金量近3万亿,这相当于整个市场主力资金的规模,而这只是开始而已,2009年2010年解禁的大小非资金量还要以几倍的数量进入流通市场,而大小非才是根本问题,最关键的是本来就是想让市场来消化大小非而不是政府自己掏钱来解决,就算由中央来解决这么巨大的资金中央也很难承受得起!有专家提出政府救市有4个方面可做 一、降低印花税,现在已经做了,不过前面也分析了2000亿的资金量不足以支撑起近3万亿的大小非 二、将国有限售流通股划归社保基金,令其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持有(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国有限售股的拥有人数数量众多,资金量巨大,如果国家出政策强行将这类股划到社保基金阻止这类股权人套现,那国家怎么解决和这些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如果是让社保基金以购买的形式收购这类资金,又存在钱远远不够的问题) 三、效仿香港特区政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成立平准基金(需要钱呀) 四、效仿美联储向证券公司等投资机构直接国家注资,扩大市场对股票的需求(还是需要钱呀,维持社会平稳运行本来就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让国家用财政收入来救股市不太现实) 所以说在有真正的解决大小非问题的措施政策出现前,主力会看得很清楚的,实质问题不解决,还是会导致主力资金在大小非的逐渐的抛压下瓦解的,既然救市政策已经出来了,就要顺短时间内的势而为,对机构来说拉高出货才是明智的,大资金投资股市也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当长期的股东。所以印花税现在建议暂时看成主力机构拉高出货的一个利好消息吧,在实质性政策出来前,主力都会对大小非一直处于警觉状态,不敢做大行情,做得越大,主力资金死得越惨。 而这段时间的新股以不可思议的疯狂数量发行没有断过,国家降低印花税的目的就更令人深思了,不排除顺便满足股民要求的同时(政府面子也做足了),逼迫主力资金在现在的点位做多,去接大小非,而连续的大量新发基金也是借市场的钱(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什么都没出,还是散户的钱)去接大小非,市场在短时间火暴的情况下,又引诱其他场外的资金介入,新股发行的资金压力也短暂缓解了,一箭多雕。而之前的熊市是由国有股减持造成的,05年1月熊市进行时印花税调低的结果是有一定幅度拉升后主力再次出货,大盘再次震荡下行探底创下新低,现在的情况和当时有点类似可以谨慎参考。 但是在弱势状态下一个小小的负面消息可能因为恐慌的心理被数倍放大,请已经介入的散户朋友要保持一份警惕心,随时关注有没有什么利空消息再出来。 现在要顺势而为了,不做死多头,也不做死空头,做个滑头就行了。 上纯属个人观点请谨慎采纳。祝你好运

Ⅱ 最近什么股票会有大行情

  1. 整体机会有限,但存在结构性机会。

  2. 总体盈利增速逐季放缓。

  3. 导致08 年1 季报业绩增速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在于销售净利率增速下降。

  4. 未来隐忧: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例依旧偏高,盈利质量有待提升,金融业利润占比偏高,长期可持续性值得怀疑。

  5. 市场短线的大震荡、大洗盘为投资者低吸各类品种提供了难得机会,投资者在耐心持有各类中线潜力筹码的同时,仓位较轻的投资者可积极逢低大胆增仓各类潜力品种新能源,农业板块。

Ⅲ 在A股市场中,“平原新城”概念股有哪些

比如说有医疗股票,教育股票,生物科技股,养老股,信息技术股,同时在信息化智能制造方面也是有很大发展的,拓展到了康复医疗器械方面的业务,有很好的发展前途。

Ⅳ 粮食概念股票有哪些

粮食类股票包括隆平高科,股票代码为000998;丰乐种业,股票代码为000713;敦煌种业,股票代码为600354;登海种业,股票代码为002041;丰乐种业股票代码为(000713);金健米业,股票代码为(600127);克明面业,股票代码为(002661)。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Ⅳ 在A股市场中,“平原新城”概念股有哪些

日前《关于促进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提升平原新城综合承载能力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到,平原新城将充分发挥“多点支撑”功能作用,着力发展成为首都功能新载体、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创新发展新典范。要坚持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实现新城与中心城区紧密联系。

因时间仓促,整理不周望大家见谅,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多多交流,感谢大家关注!

Ⅵ 农业股票有哪些龙头股份

1、隆平高科:研制、生产及销售农作物种子的农业产业化龙头
2、苏垦农发:种植产业链龙头
3、登海种业:玉米龙头股
4、北大荒:粮食种植行业龙头
拓展资料:隆平高科是集优质商品粮(良种)种植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农资经营、农业技术研发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农业企业。国内种业龙头,全球种业排名第十,主要产品为杂交水稻种子、杂交玉米种子、杂交辣椒种子、蔬菜瓜果种子等高科技农作物种子,同时也进行新型农药、化肥的研制、生产、销售,以及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

国内一体化种植龙头,公司业务涵盖“种业运营”和“农业服务”两大体系,从收入构成上看,米业、食用油、农资、种植业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种子业务方面,公司水稻、玉米、蔬菜、食葵、谷子等核心品类全球领先,小麦、棉花、油菜、马铃薯等品类快速发展;
农业服务方面,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精准种植技术服务、耕地修复与开发、品质粮交易平台、品牌农业、农业金融等齐头并进,随着种植景气度抬升,公司作为种植产业链龙头有望充分受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着名玉米育种和栽培专家李登海研究员为首创建的农业高科技上市企业,是国内玉米种子繁育推广一体化的龙头企业,位居中国种业五十强第三位。公司的产品包括玉米杂交种、蔬菜杂交种、花卉种苗、小麦种,主力产品为登海605的超试系列玉米种子,销量占比70%。到内蒙等三大基地改建完成,公司制种规模可以达到5800万公斤,募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制种规模有望攀上全国第一的高位。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现代农业的典型代表,地处我国东北部小兴安岭南麓、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区。公司主营土地发包,兼售种子、化肥等,为农民生产提供便利和保障。北大荒是我国目前规模较大、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辖区土地总面积5.54万平方公里,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在种植产业链景气上行的大趋势下,农民种植意愿上升,有望推升地租,公司业绩弹性巨大。同时,北大荒和中国移动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推进“数字北大荒”建设,努力打造一批“数字农场”、“智慧农场”、“无人农场”。

Ⅶ 投资者买卖股票达到一定比例也要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并不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专有义务,投资者买卖股票达到一定比例,也要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就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本文拟从买卖的持股比例和时间两个方面为投资者介绍相关知识,希望投资者注意自己的买卖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不得再行买卖等法定义务。

买卖股票达到一定比例应暂停交易并公告[/b]

持股比例是投资者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的重要指标。《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均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当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之后投资者继续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持股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继续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当投资者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否则即构成严重违规行为。

案例1: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10 月15 日买入A公司股份574万股,由于之前其已持有A公司16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987%,从而合计持有22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68%,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案例2:某商厦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G公司A股819万股、B股30.5万股,合计占G公司总股本的5.09%,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上述二个案例均属于投资者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未能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还继续买入公司股票,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受到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二、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增持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同,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也不相同,当持股比例为5%-20%(含5%)之间,需编制并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当持股比例为20%-30%(含20%)之间需编制并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当持股比例达到30%后如需继续增持的,除获得证监会的豁免外,应提出全面“要约”,编制并委托上市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原来持股30%以上的股东若计划在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则应在首次增持、增持1%、2%三个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股东无论是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还是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均应遵守有关规定。

案例1:X公司控股股东ZH公司持有上市公司652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22.24%,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期间该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累计达16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案例2:中核钛白(002145)第二大股东北京嘉利九龙商城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0日卖出中核钛白1742万股,占中核钛白股份总额的9.1684%,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上述二个案例中股东均是在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及时报告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继续出售公司股份,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受到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需要提醒的是,还有一个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减持股份达到1%的披露要求,即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数量每达到1%时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比例在5%以上股东买卖时间有限制[/b]

一般普通投资者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不受限制,但一旦成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的股东后,就可以认定其行为能对上市公司实施一定影响,因此其买卖该公司股票行为在时间上将受到一定制约。

《证券法》第47条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将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这些投资收益归公司所有。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该公司股票买和卖行为必须间隔在6个月以上,否则该股东不能享有其买卖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同时,也构成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将会受到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和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案例1:Y公司的控股股东某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持有公司82. 45%股份,2008年3月11日其在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23101股后,又以16.657元/股买入公司股票20,000 股, 城投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最后,该公司获得的差价收益40,460元属上市公司所有。

此外,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中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任何3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不得超过1%,否则应当通过大宗交易进行。

案例2:2008年4月29日宏达股份(证券代码:600331)的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减持数量占该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1.46%和1.35%,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果上述二个股东受到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最后,我们再一次提醒投资者,如果你在将来的投资中有可能达到上述限制时,一定要遵守信息披露的法规,及时报告、公告,并不得在上述期间再行买卖,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