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包括以下()。
关于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表述,错误的是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运用大量资金优势进行集中交易。
1、客户A股账户首次交易起满24个月;
2、申请开通权限时,前20个交易日司内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前20个交易日,至少有任意3个交易日日终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1)科创板股票交易以市价申报的方式扩展阅读: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委托”只允许与有效竞价范围内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撮合成交;
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委托”成交后有剩余的委托,交易主机立即对剩余部分自动作为限价订单留在申报簿中,其限价等于先成交部分的成交价。
B. 科创板市价申报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科创板网上新股申购沿用主板市场市值申购模式。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条件(已开通科创板权限)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连续竞价阶段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市价申报要求: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买入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比如,201,220等等;申报卖出时,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不足200股的,应一次性卖出,比如,199股需要一次性申报卖出。
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5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交易所按照每5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同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不得高于买入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至高买价;投资者卖出申报的价格不得低于卖出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至低卖价。
拓展资料: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网上新股申购需满足
已经成功申请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持有(上海市场)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
持有(上海市场)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
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主承销商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500股新股。
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主承销商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500股新股。
科创板股票市价申报方式:
1、至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2、至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3、本方至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至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4、对手方至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至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C. 科创板股票的交易规则
基本交易规则
1、涨跌幅
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
2、申报数量
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不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通过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3、交易方式
(1)竞价交易;(2)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15:05至15:30);(3)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 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T+1交易结算。
4、委托方式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3)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4)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即该申报以其进入, 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5、融资融券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9家券商可以实现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的T+0。分别是: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
6、新股申购
(1)市值门槛
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2)申购单位
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
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干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5万股, 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3)配号
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 交易所按照每500股配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连续配号。
D. 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包括
不包括双方最优价格申报。申报应当包括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其中,买入保护限价是投资者能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是投资者能接受的最低卖价。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可以通过市价申报的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买卖股票的申报是证券公司得到股民的指令后向交易所申请股民的报价。
拓展资料:
1、申报就是已经把买入或卖出的指令报,对买卖的价格作出限定,市价申报,经纪按其规定高价或低于高价价格交卖股票,但是要在客户制定的,limit orde客户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股票,且不超过10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股票,即在买入股票时,定价申报就是限价委托。价格买卖证券.然后证券公司通过跑到把这些委托,如果您以19点5元的价格限价委托卖出,在卖出股票时,或者最低卖价,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市价是市场价格的平均值.限价委托就是按指。
2、所有的买卖都统称为委托,低于最高价的价格成交,委托就是委托开户的证券公司,请大家帮我哦。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大厅或交易撮合系统时以市场上最好的价格进行交易。要求经纪人在特定的价格入市,即限定低价限价委托;科创板四类市价申报均包含保护限价。在证券账户长进行生意时经由输入。
3、卖出保护限价,限价指令的下达,限价申报。到证交所,但要求按该委托进入交易,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申报进行买入和卖出股票的申请,限价申报指令即投资者设定价格是。限价指令是指客户,市价是多少你就按多少成交。卖出时,卖出时成交价格不低于该价格。也称市价委托。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按市价申报就是没有不成交的,这么说是不正确的,的价格是客户所愿意接受的价格底线。
E. 科创板交易规则是什么,科创板交易方式有哪些
科创板交易规则是什么,科创板交易方式有哪些
自2018年11月科创板正式被提出开始,科创板就受到了很多股民用户的关注,大家也都纷纷期待科创板的正式开市,2019年3月科创板发审系统正式上线,多家企业纷纷开始申请科创板上市。
3、科创板上市第一天可开放融资融券业务。
4、科创板设定了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价格范围, 要求在进行市价订单申报时填写买入的保护限价或者是卖出的保护限价。
目前根据规定,投资用户可以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三种交易方式进行科创板的交易,这三种交易方式在交易申请,交易要求以及交易原则上都存在一些差异,因此用户在交易时也要了解清楚。
F. 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应包含哪些信息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可以通过市价申报的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应当包括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其中,买入保护限价是投资者能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是投资者能接受的最低卖价。
上交所交易系统处理投资者提交的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市价申报时,一方面,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市价申报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都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另一方面,投资者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市价申报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G. 【上交所科创板投教专栏】(三十五)科创板股票申报规则解读
科创板开市在即,如何参与交易是投资者目前比较关注的问题,尤其是科创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在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都有哪些事项需要投资者特别关注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科创板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如果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参与交易,可以选择限价订单或者是市价订单进行申报。其中,对于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具体来看,如果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入科创板股票,那么,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以以等于或者低于买入基准价格102%的价格来提交买入申报。相应的,如果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卖出所持有的科创板股票,那么,其卖出申报价格是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98%的。
这里的“买入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呢?
所谓“买入基准价格”,就是指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
投资者小王想通过提交限价申报买入科创板股票A,如果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0.01元/股,那么,买入基准价格就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10.01元/股)。小王提交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10.01元/股*102%=10.21元/股。
若此时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仅有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10.00元/股,那么,此时买入基准价格即为10.00元/股;如果此时既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也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那么,买入基准价格应是最新成交价;如果股票当日无成交,并且买卖均无申报,那么,买入基准价格就是前收盘价。提示投资者,在科创板新股上市首日,前收盘价就是股票的发行价。
而“卖出基准价格”的确定方式略有不同,它是指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
投资者小王打算通过提交限价申报的方式卖出所持有的科创板股票A。如果此时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仅有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0.00元/股,那么,小王提交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10.00元/股*98%=9.80元/股。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仅针对投资者提交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加以单向限制,对低价买单或者高价卖单不会造成影响。此外,价格申报范围会随着市场动态调整,投资者也不用担心交易的连续性问题。
提示投资者,一方面,上述提到的对限价订单设置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仅适用于连续竞价阶段,对于集合竞价阶段和盘中临时停牌阶段不适用。另一方面,如果投资者的申报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限制,那么,该笔申报将会被交易系统自动拒单。此外,科创板股票在开市期间临时停牌,投资者仍然可以提交申报。复牌时,将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市价申报的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此次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新增的两种市价申报方式,也就是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其中,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投资者的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的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举个例子
如果投资者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买入科创板股票A,当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A股票“买一”价格为10元/股,那么,该申报将以10元/股的价格排到“买一”的队列中。如果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买方无申报的,那么,该申报将被自动撤销。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投资者的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举个例子
如果投资者以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买入科创板股票A,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A股票“卖一”的价格为10元/股,那么,该申报将以10元/股的价格与“卖一”队列中的卖出申报成交。如果该申报有剩余未成交部分,那么,剩余部分将以10元/股的价格保存在买方队列中。如果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那么,该申报将被自动撤销。
提示投资者,一方面,科创板股票市价申报适用于连续竞价期间的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交易,这一点与沪市主板不同。另一方面,投资者在通过市价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时,应当填写买入保护限价(即投资者能接受的最高买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即投资者能接受的最低卖价),否则该笔申报无效。
H. 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
科创板股票交易需要投资者账户资金50万元,有24个月以上投资经验,单笔不能小于200股,不能超过10万股,放宽了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
1、投资者门槛50万,须有24个月的投资经验。
2、科创板调整单笔申报数量要求,规则中不再要求必须按100股及其整数倍进行买卖,投资者进行交易时,买卖数量可以有零有整。如果是限价申报买卖,单笔不能小于200股,不能超过10万股。如果是市价申报买卖,单笔不能小于200股,不能超过5万股。
3、放宽涨跌幅限制,上市前5天不限涨跌幅,第六天开始设限20%。《交易特别规定》指出,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增发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4、科创板不实行T+0,盘后增加25分钟固定价格交易时间(15:05-15:30),按当天收盘价成交。
5、科创板打新,网上申购要求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此外,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较现行的1000股规定有所下调,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
I. 科创板市价申报方式有哪些
1、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的,进入交易主机后,本方最优报价为集中申报簿中申报价格;
2、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的,进入交易主机后,对手方最优报价为集中申报簿中申报价格;
3、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4、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拓展资料:
市场定位
设立科创板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安排。在这样的市场定位下,科创板要顺利落地生根、茁壮成长,很关键的一点是要打好“创新牌”。
从市场功能看,科创板应实现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更加深度的融合。科技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间接融资、短期融资在这方面常常会感觉力有不逮,科技创新离不开长期资本的引领和催化。资本市场对于促进科技和资本的融合、加速创新资本的形成和有效循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年,中国资本市场在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上,已经有了很多探索和努力,但囿于种种原因,二者的对接还留下了不少“缝隙”。很多发展势头良好的创新企业远赴境外上市,说明这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设立科创板,为有效化解这个问题提供了更大可能。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科创板从一开始就要肩负的重要使命。
从市场发展看,科创板应成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监管部门已明确,科创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这一点非常重要。增量改革可以避免对庞大存量市场的影响,而在一片新天地下“试水”改革举措,快速积累经验,从而助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以最受关注的注册制为例,在市场中已经讨论多年。此次明确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既是呼应市场需求,又有充分法律依据。几年来,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资本市场和相应的制度建设也为注册制试点创造了相应条件。注册制的试点有严格标准和程序,在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全面、上市公司质量,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保护投资者权益。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可以说是为改革开辟了一条创新性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