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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严重异常波动股票包括

发布时间: 2023-05-27 08:14:24

Ⅰ 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科创板股票交易的盘中异常波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中,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情形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三是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Ⅱ 创业板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深交所将采取哪些措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深交所将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信息。若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的,深交所将一并予以公布。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网站进行了解。
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加强异常交易监控,要求上市公司核查,要求证券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Ⅲ 什么是创业板交易中的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创业板交易中的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是指投资者违背审慎交易原则,在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的10个交易日内,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在短时间内集中申报加剧股价异常波动的异常交易行为。
深交所将对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向申报买入(卖出)单只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Ⅳ 当创业板股票发生严重异常波动情形,是否需要停牌核查停牌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的,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核查。核查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的,公司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股票应当自披露核查结果公告、投资者说明会公告(如有)之日起复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自次一交易日起复牌。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Ⅳ 《科创板监控细则》中科创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认定,交易所有何考虑

为抑制市场非理性波动,科创板交易监管区分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从监管实际经验来看,除股价短时间内急涨急跌情形外,股价出现长期偏离等情形也是监管重点,进一步细分异常波动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创板将连续10个交易日多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以及连续10个、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大幅偏离等情形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针对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交易信息公开方面,对于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对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分类投资者的交易统计信息,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交易结构变化。此外,还针对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并增设了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的异常交易行为类型。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认定的基准指标,鉴于开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创板指数编制和发布,且主板和科创板是两个独立运行的板块,两者市场走势不具备可比性,采用上证综指为基准易造成误读误判。因此,为保证异常交易监管的连续性,经审慎考虑,开板初期拟采用全部已上市科创板股票(剔除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当日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涨跌幅,计算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待科创板指数发布之后,再以科创板指数作为基准指数。

Ⅵ 科创板异常波动股票是指

科创板异常波动股票是指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简称《细则》),为科创板引入了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并设置保护限价,同时细化了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和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

一、限定价格申报、设置保护限价

按照《细则》规定内容,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目前香港市场、日本市场以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等交易所均采用了价格申报范围机制,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现错单、恶意拉抬打压股价等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方面表示,将只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平缓价格波动。

除设定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外,科创板还将实行市价申报保护限价。《细则》中规定,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即买入保护限价或者最低卖价,即卖出保护限价。而在上交所交易系统处理市价申报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简单来说,投资者在市价申报时需设置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或最低卖价,即保护限价。当市场价格快速波动时,防止市价申报以超过投资者预期的价格成交,降低投资者交易风险。

二、盘中异常波动临时停牌
鉴于创业板开板经验,国内资本市场新设板块交易之初波动均相对较大。为此,科创板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细则》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拓展资料:按照规定,科创板股票盘中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而在股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还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Ⅶ 创业板投资者异常交易行为,包括哪些类型

投资者的创业板股票异常交易行为包括以下类型:
(1)虚假申报;
(2)拉抬打压股价;
(3)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
(4)自买自卖或者互为对手方交易;
(5)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深交所业务规则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Ⅷ 四次异常波动停牌规则

创业板新股停牌规则: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为30%。如果停牌10分钟,复牌后上涨60%,再停牌10分钟。但无论停牌多久,14:57复牌。

异常停牌规则: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度达到30%,至少停牌一个交易日。

扩展信息:

初创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股价较开盘价上涨超过30%或下跌超过30%时停牌一次,股价上涨超过60%或下跌超过60%时停牌第二次。两次停牌各停牌10分钟,之后直到收盘才停牌。当停牌时间超过14: 57时,股票将于14: 57复牌开始收市集合竞价。暂停期间,投资者可以正常下单和撤单。如果不撤单,恢复交易后可以正常交易。

前五个交易日停牌时间超过14: 57的,当日14: 57复牌,接受申报后进行复牌集合竞价,之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在暂时中止期间,可以申报或者取消申报。当您恢复交易时,您将对接受的申报实施日内集合竞价。

特殊悬架介绍:

除了上述盘中临时停牌规则外,创业板股票还有专门的停牌规则。一般来说,一个创业板的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上涨或下跌100%。当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涨幅或跌幅达到200%时,将对股价进行特别停牌,且未规定停牌时间。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达到30%时,也可以停牌。此外,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股价严重异常波动也将被停牌。

什么是股票停牌:

股票停牌是指某只股票暂时停牌。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股票停牌原因:

1.上市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和中期业绩报告、股东大会、增资扩股、分配方案、重大并购、投资及权益变动等重要信息时;

2.证券监管机构认为上市公司必须澄清并公告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

3.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接受调查时,应根据情况确定停牌时间。

股票临时停牌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1.上市公司预计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一个月内无法披露重组预案的,应当在原定复牌日前一周向本所申请进一步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上市公司应当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并向本所申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