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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形式

发布时间: 2023-05-02 02:42:16

① 投资者如何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呢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交所会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是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为单只股票涨跌幅与对应基准指数涨跌幅之差,基准指数由上交所向市场报告;
二是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一方面,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

②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

1、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投资者需关注哪些特殊规定?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此外,科创板还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对科创板的市价订单申报要求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对此,投资者应当予以关注。

2、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是否需要开立新的账户?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3、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与沪市主板不同,科创板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这三种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4、投资者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应符合哪些要求?

投资者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

5、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提示投资者注意。

6、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不同于沪市主板市场,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 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投资者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通过提交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 科创板的异常交易是什么科创板有哪些要注意的交易规则

为了维护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交易秩序,保护投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上交所制定了《科创板股票交易实施监控细则》,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在我们进行科创板的交易时,有哪些交易规则需要及时了解呢?
盘中异常波动

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60%的。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情形。
盘中临时停牌
1、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2、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3、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保护限价
为了防止在市场价格快速波动时,市场申报以超过投资者预期的价格成交,在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内容应当包含:
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买入保护限价),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卖出保护限价)。
有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是异常交易行为呢?
根据相关规定,科创板异常交易行为类型包括
虚假申报
拉升打压股价
维持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
自买自卖或者互为对手方交易
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上交所业务规则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或者由同一投资者实际控制的单个或者多个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以及其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的申报金额、数量、成交量以及占比,在认定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时是合并计算的。

④ 《科创板监控细则》中科创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认定,交易所有何考虑

为抑制市场非理性波动,科创板交易监管区分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从监管实际经验来看,除股价短时间内急涨急跌情形外,股价出现长期偏离等情形也是监管重点,进一步细分异常波动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创板将连续10个交易日多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以及连续10个、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大幅偏离等情形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针对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交易信息公开方面,对于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对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分类投资者的交易统计信息,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交易结构变化。此外,还针对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并增设了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的异常交易行为类型。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认定的基准指标,鉴于开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创板指数编制和发布,且主板和科创板是两个独立运行的板块,两者市场走势不具备可比性,采用上证综指为基准易造成误读误判。因此,为保证异常交易监管的连续性,经审慎考虑,开板初期拟采用全部已上市科创板股票(剔除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当日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涨跌幅,计算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待科创板指数发布之后,再以科创板指数作为基准指数。

⑤ 科创板交易方式有哪些

科创板股票有三种参与交易的方式: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大宗交易。
拓展资料
科创板交易方式的独特之处
1、网上申购前持仓市值的准备
每一位投资者的申购新股的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5 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为了科创板打新股,不是所持账户配的沪市股票市值越高越好,投资者应安排好仓位,充分利用手头股票、资金和杠杆,做最经济的有效申购。

举个例子,假设一家科创板企业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一位投资的最高申购数量就是1万股,每申购 500 股需要 5000 元市值,1 万股就要10万元市值,即顶格申购需要10万元市值。
如果投资者的上海市场持仓市值超过10万元,多的部分也没用。
2、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交易价格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新股上市5个交易日后的盘中交易涨跌幅限制为±20%。目前,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盘中交易的涨跌幅为±10%。
3、开盘集合竞价
目前上交所及监管部门发布的交易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申报价格的计算方式
4、盘中临停机制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规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科创板股票,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停牌10分钟。
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5、有效申报价格
具体来看,科创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当投资者申报买入时,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或者申报卖出时,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都视为申报有效。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是一个动态范围,随着实际成交价格适时变动。

⑥ 哪些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情形,属于异常波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监控细则》)规定,在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中,下述情形属于异常波动:一是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二是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对于上述异常波动情形,本所将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投资者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了解。异常波动指标自本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

⑦ 【上交所科创板投教专栏】(二十六)关于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上)

近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监控细则》)。今天,天怡和俪俪将带着大家一起了解《科创板监控细则》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制定《科创板监控细则》的主要考虑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大举措。为维护科创板股票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等,上交所制定了《科创板监控细则》。制定过程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是落实优化交易监管的总体要求。优化交易监管的要求贯穿于上交所市场监察工作全过程。为进一步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明确市场监管预期,上交所以业务规则形式首次向市场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监控的定性定量标准,传导合规交易监管要求,推动会员履行协同监管责任,以保障投资者公平交易机会,维护科创板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二是细化创新交易机制的具体规定。科创板企业具有业务模式新、不确定性大等特点,为防止市场大幅波动,同时保障市场流动性,需要在科创板交易机制上进行创新。上交所借鉴主板及国外成熟市场经验,经过充分论证,建立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盘中临时停牌等交易机制。《科创板监控细则》对上述交易机制进行了细化规定。
三是明确符合市场特点的监管安排。结合科创板企业特点及投资者类型,在主板成熟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审慎交易和分散化交易原则,制定了科创板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并明确了股票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下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同时,为避免大单对二级市场交易形成冲击,新增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的监控情形。
《科创板监控细则》的主要内容
遵循“标准公开、综合施策”的总体思路,《科创板监控细则》从交易机制完善、交易信息公开、会员协同监管、异常波动及异常交易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防范市场大幅波动。
《科创板监控细则》共6章,条文共计42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交易机制完善的具体要求。《科创板监控细则》在《交易特别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标准、适用情形,以及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条件、停牌时间等事项,并要求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保护限价。
二是细化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在《交易特别规定》关于异常波动认定标准及措施的基础上,《科创板监控细则》进一步规定了股票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及可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三是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通过总结、提炼和归纳现有监管经验,将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并对上述行为类型均作了定性和定量的描述。
四是压实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责任。《科创板监控细则》规定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上交所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于投资者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涉嫌参与过度炒作和市场操纵等情形,将予以从严监管。对于会员未适当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的,上交所将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⑧ 科创板异常波动股票是指

科创板异常波动股票是指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简称《细则》),为科创板引入了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并设置保护限价,同时细化了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和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

一、限定价格申报、设置保护限价

按照《细则》规定内容,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目前香港市场、日本市场以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等交易所均采用了价格申报范围机制,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现错单、恶意拉抬打压股价等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方面表示,将只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平缓价格波动。

除设定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外,科创板还将实行市价申报保护限价。《细则》中规定,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即买入保护限价或者最低卖价,即卖出保护限价。而在上交所交易系统处理市价申报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简单来说,投资者在市价申报时需设置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或最低卖价,即保护限价。当市场价格快速波动时,防止市价申报以超过投资者预期的价格成交,降低投资者交易风险。

二、盘中异常波动临时停牌
鉴于创业板开板经验,国内资本市场新设板块交易之初波动均相对较大。为此,科创板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细则》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拓展资料:按照规定,科创板股票盘中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而在股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还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⑨ 科创板异常波动是怎么回事

1、科创板的异动标准主要是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停牌10分钟。

2、停牌时间若是超过14:57的,那么当日14:57复牌。还有像是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等其他异动情形。

3、总的来说,科创板对于盘中的异动情形,其选择的方式就是盘中停牌,并且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