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轉增後股價如何計算
1、轉增就是股份公司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根據總資產不變,假設如果每10股轉增3股的話,如果轉增前,某股民持有4000股,轉贈之後,該股民的股票將會變為5200股,也就是說,等於送給股民1200股股票。轉增之後,也是需要除權的,股票價格會有所下降,具體股價要根據轉增數目和所持股票數量,轉增前的股價等信息來計算,但是該股民的總資產是不變的。
2、轉增股是指上市公司將公司的資本公積金轉化為股本的形式贈送給股東的一種分配方式。轉增股本來自於資本公積,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賬面上的資本公積減少一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
3、如某股送配方案為10股送1配1,如當天價為8.9,配股價為3.6。A=[(8.9+0.1×3.6)/(1+0.1+0.1)]=7.72即除權價為7.72元。用以上公式可計算除權後的市價,而市價的高低則因權值的大小而不同。
4、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實施增發新股股票的除權公式是:除權參考價= (前收盤價×原股本+發行價×增發股本)÷(原股本+增發股本)。此處的原股本是指該公司的總股本,但不包括發行的B股。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除權公式是:除權參考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原總股本+發行價×增發數量)÷除權後總股本。 此處總股本中不包括發行的B股。由此可見,兩個交易所對增發新股除權方法, 是採用類似「公司A股股本總市值不變」的原則來進行的。
2. 可轉債轉成股票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可轉債轉股的計算公式:轉股數量 = 100×轉債數量/轉股價格,比如,投資者持有某一轉債100股,轉股價格為10元,則投資者可以轉股的數量=100×100/10=1000股。
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可轉債的轉股期會在可轉債發行日後的6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之間,可轉債申請轉股的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當投資者申請轉股最後得到的股份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轉成的股票,在當天不能進行賣出操作,需要等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拓展資料:
可轉債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3. 可轉債怎麼轉股票怎麼計算
可轉債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為:可轉股數量 = 100/轉股價格 。100即單張可轉債的固定面值,轉股價格在一定時期內也是固定的。也就是說,在轉股價不變的情況下,100元面值的可轉債可轉換的股票數量也是固定的。
轉股後的市場價值即轉股價值與正股價格相關,轉股價值的計算方式為:轉股價值=(100/轉股價)*正股價。因為正股價格是波動的,因此轉股價值也是實時波動的,轉股價值是投資者選擇轉股時間的重要參考指標。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股票投資是隨市場變化波動的,漲或跌都是有可能的。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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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計算公式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例如:**轉債的轉股價為3.14元,其正股收盤價為3.69元,其轉股價值即為3.69÷3.14×100=117.52元,高於**轉債的收盤價117.12元。
拓展資料:
也可通過計算轉債轉股後的價值和轉債的價值來進行比較,轉股後的價值=轉債張數×100÷轉股價×股票價格,轉債的價值= 轉債價格×轉債張數。如申請轉股的轉債20張,其轉股後的價值即為20×100÷3.14×3.69=2350.32元,轉債的價值即為117.12×20=2342.4元,可以看出**轉債轉股後的價值略大於持有轉債的價值(註:以上計算未考慮賣出時的費用)。
由於可轉債和正股價格的波動性,投資者需謹慎選擇是否轉股。
在可轉債轉股期,經常會出現轉股後折價的情況,這時可轉債投資者轉股就無利可圖,理性的投資者將會繼續持有可轉債,到期時要求公司還本付息。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5. 求股票交易價格計算方法。
舉個例子:某日某股票在集合竟價時間內的買賣申報狀況如下,求集合競價成交價格。 12元價位的成交量最大,為440手,高於12.00元價位的買入委託300手和低於12.00元價位的賣出委託280手全部滿足成交願望。三個條件全部具備,因此12.00元為該股票當日的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即當日開盤。
股票的理論價格的計算公式是:預期股息/市場利率。
得出來的價格一般與發行價格相同,但是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其發行價格一般多於票面價格0.01元,其發行價格為1.01元。市場價格一般是指在二級市場上買賣的價格,是由股票的供求關系決定並受多種因素影響,起伏變化較大。而交易的價格又相對於發行價格而言的一種價格,是指買賣雙方對已經發行過的證券進行交易時報出或成交的價格。
股票交易成交價格是由影響股票價格的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從交易技術的角度來看股票交易價格是如何產生的。
1.股票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竟價撮合成交。價格優先是指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而時間優先是指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2。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a。成交量最大的價位b。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c。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交所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低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竟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另外除股價外還有股票交易費。
股票交易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應支付的各種稅收和費用的總和,通常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其他費用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印花稅
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後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徵收的稅金。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為扣收,然後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後由登記結算機構統一向征稅機關繳納。其收費標準是按A股成交金額的4‰計收,基金、債券等均無此項費用。
二、傭金
傭金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成交之後按成交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券商的費用。此項費用一般由券商的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交易經手費及管理機構的監管費等構成。
三、過戶費
過戶費是指投資者委託買賣的股票、基金成交後買賣雙方為變更股權登記所支付的費用。這筆收入屬於證券登記清算機構的收入,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清算交割時代為扣收。過戶費的收費標准為: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過戶費為成交票面金額的1‰,起點為1元,其中0.5‰由證券經營機構交登記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債券的交易過戶費。
四、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的委託費(通訊費)、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以及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的刷卡費、超時費等。這些費用主要用於通訊、設備、單證製作等方面的開支。
其中委託費在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在上海、深圳本地買賣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1元委託費,異地繳納5元委託費。其他費用由券商根據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沒有明確的收費標准,只要其收費得到當地物價部門批准即可,目前有相當多的證券經營機構出於競爭的考慮而減免部分或全部此類費用。
6. 股票價格如何計算
股票的理論價格公式為:
股票理論價格=股息紅利收益/市場利率。
股票價格有市場價格和理論價格之分。股票的市場價格即股票在股票市場上買賣的價格。股票市場可分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因而,股票的市場價格也就有發行價格和流通價格的區分。股票的發行價格就是發行公司與證券承銷商議定的價格。
拓展資料:
股價是指股票的交易價格,與股票的價值是相對的概念。股票價格的真實含義是企業資產的價值。而股價的價值就等於每股收益乘以市盈率。
根據趨勢理論,股價運動有三種變化趨勢。
最主要的是股票的基本趨勢。
股價運動的第二種趨勢稱為股價的次級趨勢。
因為次級趨勢經常與基本趨勢的運動方向相反,並對其產生一定的牽製作用,因而也稱為股價的修正趨勢。這種趨勢持續的時間從3周至數月不等,其股價上升或下降的幅度一般為股價基本趨勢的1/3或2/3。
股價運動的第三種趨勢稱為短期趨勢。
反映了股價在幾天之內的變動情況。修正趨勢通常由3個或3個以上的短期趨勢所組成
股票本身沒有價值,但它可以當做商品出賣,並且有一定的價格。股票價格(Stock Price)又叫股票行市,是指股票在證券市場上買賣的價格。股票價格分為理論價格與市場價格。股票的理論價格不等於股票的市場價格,兩者甚至有相當大的差距。但是,股票的理論價格為預測股票市場價格的變動趨勢提供了重要的依據,也是股票市場價格形成的一個基礎性因素。
股票價格的分類
股票有市場價格和理論價格之分。
1.股票的市場價格
股票的市場價格即股票在股票市場上買賣的價格。股票市場可分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因而,股票的市場價格也就有發行價格和流通價格的區分。股票的發行價格就是發行公司與證券承銷商議定的價格。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有三種情況:
(1)股票的發行價格就是股票的票面價值。
(2)股票的發行價格以股票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為基準來確定。
(3)股票的發行價格在股票面值與市場流通價格之間,通常是對原有股東有償配股時採用這種價格。國際市場上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考公式是:
股票發行價格=市盈率還原值×40%+股息還原率×20%+每股凈值×20%+預計當年股息與一年期存款利率還原值×20%
這個公式全面地考慮了影響股票發行價格的若干因素,如利率、股息、流通市場的股票價格等,值得借鑒。
7. 轉股價怎麼計算
一般而言,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例如:某轉債的轉股價為3.14元,其正股收盤價為3.69元,其轉股價值即為3.69÷3.14×100=117.52(元)。
【拓展資料】
一、股票概念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二、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三、交易費用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8. 可轉債轉股計算方法
可轉債轉股計算方法為轉股後的股票價值=轉債張數*(轉債面值/轉股價格)*正股價格。
計算轉股的價值通常只用到以下兩個公式:
1、面值/轉股價=轉股數量 (轉換為股票的數量必須是整數,非整數餘下的部分以現金兌付)注意,面值都是統一的100元,而不是可轉債的現價。
2、轉股數量*正股價值=轉換後的股票價值。例如:某可轉債的價值為150元,轉股價為8元,正股價值為10元,則可轉換的股票數量為100/8=12股,餘下0.5股以現金兌付即0.5*8=4元,轉換後的股票的價值為12*10=120元,是明顯低於150元的,也就沒有轉股的必要了。
9. 債轉股的計算公式是
1.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數量=轉債張數*100/最新轉股價格。比如小李持有10張(1手)可轉債,最新轉股價格為20元,那麼可轉股數=10*100/20=50股。又比如:某某轉債的轉股價為3.14元,其正股收盤價為3.69元,其轉股價值即為3.69÷3.14×100=117.52(元)。
2.可轉債的轉股價值跟可轉債的正股價格有關。一般而言,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
拓展資料:
1.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是指一張可轉換證券按面額兌換成標的股票所依據的每股價格,一般有上市公司在轉債上市前對外公布。轉股價公布後一般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如果正股價格的持續下滑、長時間大幅低於其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那麼發行人可以修正轉股價格。
2. 可轉債是一種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而且可轉債轉股不需任何費用。投資者如果看好正股的未來走勢,認為轉股更為劃算,則可以選擇在轉股期內轉股。
3.可轉債轉股注意事項 :
(1)可轉債轉換股數的最小單位為1股,不足1股的可轉債余額會在T+3日交收時由公司通過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兌付。
(2)新上市的可轉債一般要6個月之後才會進入轉股期,處於轉股期內的轉債,當日買入當日就可以操作轉股,而且同一交易日可進行多次轉股申報。轉換後的股份可於轉股後的下一個交易日上市交易。
(3)滬市可轉債提交轉股後不可撤單,深市可轉債可以。有些券商在委託轉股後,仍可繼續賣出轉債,待收市時未賣出的轉債會自動轉股。
(4)深市可轉債轉股最小申報單位為1張,滬市可轉債轉股最小申報單位為1手。1手=10張=1000元面值。
(5)轉股價公布後通常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如果正股價格的持續下滑、長時間大幅低於其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那麼發行人可以修正轉股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