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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掛單價格與成交價不一致

發布時間: 2023-08-01 00:42:54

A. 為什麼我買的股票委託價格和成交價不一樣

由於您買的股票的金額較少,有最低傭金5元,加上1元的過戶費,所以收了6元的手續費。不同的營業部的傭金比例不同,極個別的營業部還要每筆收1-5元委託(通訊)費。

交易傭金一般是買賣股票金額的0.1%-0.3%(網上交易少,營業部交易高,可以講價,一般網上交易0.18%,電話委託0.25%,營業部自助委託0.3%。),每筆最低傭金5元,印花稅是賣出股票金額的0.1%(基金,權證免稅),上海每千股股票要1元過戶手續費(基金、權證免過戶費),不足千股按千股算。

(1)股票掛單價格與成交價不一致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手續費是進行股票交易時所支付的手續費。委託買賣的手續費分「階段式」和「跟價式」。

(1)階段式。根據股票價格和交易股數收取手續費。

(2)跟價式。根據股票的交易金額收取手續費,目前世界上多採用跟價式。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國家為避免證券公司間的過度競爭,穩定證券業的經營,採取委託交易手續費最低限額制度。

70年代中期以來,在證券市場自由化潮流的沖擊下、美國、英國等一些國家先後放棄這一制度,實現委託交易手續費的自由化,但日本等國至今仍實行這一制度。

費用內容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 》,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況下,券商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

另外,部分地方還收委託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由證券公司營業部決定收不收,證券公司多的地方,相互競爭,大多取消這項,比如大城市,證券公司少的地方,營業部可能收你成交一筆收一元或五元,比如小城鎮)

參考資料:網路-股票交易手續費

B. 為什麼我股票委託的價格和賣出的成交價格不同。求指點

撮合成交。
你按照你的價格賣,其實這個時候,實盤已經漲起來了,所以,券商按照有利於你的價格成交你的股票。比如你10元委託20手賣出,這時候,拉升開始了,買一已經10.05元了而且超過20手,就按照有利於你的價格成交。

買的時候也是這樣,你委託10元買,這時候,價格已經9.85元了,券商肯定按照有利於你的9.85元買進。

C. 賣股票 為什麼委託價和成交價不一樣

委託價一般是限價委託,就是成交價只能在委託人委託價之下,委託人指定價格就只會按委託人的價格成交。

委託價格和成交價格不一樣的原因:

1、在參加集合競價時, 如果委託價格高於集合競價決定價格,則按決定價格成交。

2、在參加連續競價時,當委託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為其成交價。

3、在參加連續競價時,當委託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為其成交價。


(3)股票掛單價格與成交價不一致擴展閱讀:

委託買入的方式:

1、傳統的限價買入(賣出)法。登陸網上交易系統,點擊左側「買入」,輸入「買入價格」(為可接受的最高買入價,俗稱限價買入),依次填入股票代碼等信息,確定即可。

2、對方最優價格買入法。意為當前賣五檔中對委託方最優的價格,即按照賣一價成交。

3、本方最優價格買入法。意為當前買五檔中對委託方最優的價格,即按照買一價進行成交。

4、即時成交剩餘撤銷買入法。意為委託時按照當前市場上個股的即時成交價格進行委託,不成交的委託單自動撤單。

5、五檔即成剩餘撤買入法(全稱為最優五檔剩餘價格撤銷)。意為委託時按照最優方的5個委託價格由交易系統自主進行對比,有成交的價格立馬成交,不能成交的委託單,就自動撤單。

6、全額成交或撤銷買入法。意為按照當前市場上的即時價格,全倉買入相對應的股數,不能成交的股數則自動撤單。

D. 賣股票為什麼委託價格和成交價格不一樣

正常。
如果10.70委託賣,成交價變成10.60,就不正常。
要明白這個原因就必須清楚中國股票市場價格產生的規則: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Call auction)是指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在集合競價時間內的有效委託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的原則有: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基準價格必須滿足: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連續競價的原則是: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分毫不差)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如果時間有先後,那麼就按照時間優先原則,掛買單10元的在前面掛單,那麼成交價格就是10元,如果掛賣單的9.90在前面,那麼成交價格就是9.90了。當然前提是他們掛單的數量一樣)

E. 為什麼股票掛單委託買入價與實際成交價會相差4毛

成交是按即時價,
比如說當時價10元,
你想買入,
你掛10.5元,
但實際成交也是10元
,
成交價比掛入價高不會發生,
比掛入價低是正常的,
你說的這情況可能是你輸錯了.
再比如賣出,
如果即時價是10元
,你賣出價9.5元,
但實際成交價也是10元,
也就是說,賣出價比掛單價是正常的.

F. 股票交易買入價和成交價為什麼不一樣

成交價是經由買賣雙方充分參與,在一定的撮合原則下,由市場供需決定的公平、合理的價格,股票成交價和現價不一樣可能是因為個股大幅拉升,或者急劇下跌所導致。

股票成交價除了與現價不同之外,還可能會與委託價不一樣,在參加集合競價時, 如果委託價格高於集合競價決定價格,則按決定價格成交,在參加連續競價時,當委託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為其成交價,在參加連續競價時,當委託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為其成交價。

(6)股票掛單價格與成交價不一致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左側交易:未能看透形勢就出手,而且還要承受繼續下行後虧損的心理壓力,更是一種沉不住氣的表現。

虧損補倉:前次買入虧損後再次增加買入的行為,用戶可以盈利後根據合適的買點加倉,但是盡量不要補倉。

不會止損:確定交易級別,然後設立止損位。損失5%-10%不傷皮毛,損失50%可能就會傷及五臟六腑。

G. 為什麼股票委託價格和成交價格會不一樣

因為投資者進行委託買賣時,其最終成交是以市場價成交的,從而會導致股票委託價和成交價不一樣,比如,投資者以10元的價格委託買入某一隻股票,而市場價格為9.8元,則最終成交價為9.8元。
委託價和成交價不一樣是因為在參加集合競價時,如果委託價格高於集合競價決定價格,則按決定價格成交。其次,在參加連續競價時,當委託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為其成交價。如果在參加連續競價時,當委託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為其成交價。這些都會導致委託價和成交價不一樣。
委託價一般是限價委託,就是成交價只能在你的委託價之下,你指定價格就只會按你的價格成交。 但是也有例外,按照價格優先, 時間優先的原則,可能你買的是最高的價格,有人願意以更低的價格賣掉,所以你以別人最低賣的價格成交。比如你想59.55買入100股時,有人想58.6賣出500股,加上你的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就有可能以58.79成交。
在股票交易時,投資者的委託單也會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交易原則,以及較高買進申報會優先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的申報,當遇到同價位申報時,誰先申報優先於誰。所以投資者在認為某隻股票在第二個交易日會大漲時,甚至是在開盤前就直接漲停了,那麼這時投資者可以根據該股票漲停的價格進行委託申購;當投資者認為該股票在第二天會下跌,甚至出現跌停情況時,投資者屆時可以以股票跌停時的價格進行委託單的成交。

H. 為什麼股票下單的價格和實際成交的價格不同

股票下單的價格和實際成交的價格不同原因:
下單的委託價高於股票的即時價格,就以即時價格成交。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