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影響長期債券和股票發行價格的因素有哪些
請輸入你的答案...從債券投資收益率的計算公式R=[M(1+rN)—P]/Pn
可得債券價格P的計算公式P=M(1+rN)/(1+Rn)
其中M是債券的面值,r為債券的票面利率,N為債券的期限,n為待償期,R為買方的獲利預期收益,其中M和N是常數。那麼影響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就是待償期、票面利率、轉讓1.待償期。債券的待償期愈短,債券的價格就愈接近其終值(兌換價格)M(1+rN),所以債券的待償期愈長,其價格就愈低。另外,待償期愈長,發債企業所要遭受的各種風險就可能愈大,所以債券的價格也就愈低。
2.票面利率。債券的票面利率也就是債券的名義利息率,債券的名義利率愈高,到期的收益就愈大,所以債券的售價也就愈高。
3.投資者的獲利預期。債券投資者的獲利預期(投資收益率R)是跟隨市場利率而發生變化的,若市場利率高調,則投資者的獲利預期R也高漲,債券的價格就下跌;若市場的利率調低,則債券的價格就會上漲。這一點表現在債券發行時最為明顯。
一般是債券印製完畢離發行有一段間隔,若此時市場利率發生變動,即債券的名義利息率就會與市場的實際利息率出現差距,此時要重新調整已印好的票面利息已不可能,而為了使債券的利率和市場的現行利率相一致,就只能就債券溢價或折價發行了。
4.企業的資信程度。發債者資信程度高的,其債券的風險就小,因而其價格就高;而資信程度低的,其債券價格就低。所以在債券市場上,對於其他條件相同的債券,國債的價格一般要高於金融債券,而金融債券的價格一般又要高於企業債券。
5.供求關系。債券的市場價格還決定於資金和債券供給間的關系。在經濟發展呈上升趨勢時,企業一般要增加設備投資,所以它一方面因急需資金而拋出債券,另一方面它會從金融機構借款或發行公司債,這樣就會使市場的資金趨緊而債券的供給量增大,從而引起債券價格下跌。而當經濟不景氣時,生產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將有所下降,金融機構則會因貸款減少而出現資金剩餘,從而增加對債券的投入,引起債券價格的上漲。而當中央銀行、財政部門、外匯管理部門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時也往往會引起市場資金供給量的變化,其反映一般是利率、匯率跟隨變化,從而引起債券價格的漲跌。
6.物價波動。當物價上漲的速度輕快或通貨膨脹率較高時,人們出於保值的考慮,一般會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黃金、外匯等可以保值的領域,從而引起資金供應的不足,導致債券價格的下跌。
7.**因素。**是經濟的集中反映,並反作用於經濟的發展。當人們認為**形式的變化將會影響到經濟的發展時,比如說在zheng.fu換屆時,國家的經濟政策和規劃將會有大的變動,從而促使債券的持有人作出買賣政策。
8.投機因素。在債券交易中,人們總是想方設法地賺取價差,而一些實力較為雄厚的機構大戶就會利用手中的資金或債券進行技術操作,如拉抬或打壓債券價格從而引起債券價格的變動。時的收益率。
❷ 債券的發行價格.票面利率與實際利率之間的關系
債券發行價格與票面利率成正相關,票面利率越大,發行價越高;發行價與市場利率成負相關,市場利率越高,發行價越低。
發行價=∑(票面利率*票面價值)/(1+市場利率)^t+票面價值/(1+r)^付息期數
拓展資料:
債券發行價格是債券投資者認購新發行債券時實際支付的價格。在實際操作中,發行債券通常先決定年限和利率,然後再根據當時的市場利率水平進行微調,決定實際發行價格。一批債券的發行不可能在一天之內完成,認購者要在不同的時間內購買同一種債券。可能面對不同的市場利率水平。
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和保證債券能順利發行,有必要在債券利率和發行價格方面不斷進行調整。一般說來,在市場利率水平有較大幅度變動時,採取變更利率的辦法;而在市場利率水平相對穩定時,採取發行價格的微調方式。也有時利率變更和發行價格微調兩者並用。
總之,投資者認購面額200元的新發債券,實際付出的價格可以是200元,也可以是199元或198元,還可以是201元或202元。第一種情況稱作平價發行(或等價發行);第二種情況稱為低價發行(或折價發行);第三種情況稱為高價發行(或溢價發行)。
但三種情況償還額均為票面額200元。由於債券的面額與發行價格可能有差異,所以債券的實際投資價值或投資收益就不僅取決於利率和償還期限,還取決於發行價格。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1.債券所表示的只是一種債權,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發行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所表示的是對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持有者可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2.債券持有者可按期收取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公司是否虧損,股票持有者的股息收入則隨公司的盈利狀況變動而變動,有盈利則可分紅,無盈利則不能分紅。
3.債券到期可以收回成本,股票則無到期與否的問題,股金歸公司永久支配,直到公司解散。解散時,有多少剩餘財產才能分多少,而且還排在支付債券本金和利息之後。
4.債券的市場價格變動較小,安全性高;股票的市場價格變動很大,風險性大。
5.就一般的狀況而言,投資債券難以達到投資股票那樣高的預期收入。
6.在公司繳納所得稅的時候,公司債券的利息是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股票的股息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公司在發行股票或債券的選擇中,這一點常是決定性的因素。
❸ 證券發行與承銷每章的重點
2012《證券發行與承銷》重點記憶
第一章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
投資銀行業起源於:19世紀投資銀行業狹義:承銷、並購、融資的財務顧問
1933年,美國通過《證券法》、《格拉斯.斯蒂格爾法》
1864年,《國民銀行法》:禁止國民銀行從事證券承銷與銷售當時銀行業主要特點:承銷、分銷為主要業務,混業經營,公司債券為投資熱點證券公司債券,不包括可轉債和次級債(可能考判斷)
「脫媒現象」:證券公司業開辦存款,搶了銀行的負債業務承銷業務原始憑證保存:7年
投資銀行業務發展變化表現為:發行監管、發行方式、發行定價三方面
1999.11《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每年必考),名稱上不提銀行,而提金融服務,意味著要涵蓋銀行業和非銀行業的全部金融活動。意味著20世紀影響全球各國金融業的分業經營制度框架的終結,標志著美國乃至全球金融業進入金融自由化和混業經營的新時代。
2010,7月《金融監管改革法案》
核准制:政府主導(我國);注冊制:市場主導
1998年以前,我國股票監管制度採取發行規模和發行企業數量雙重控制
資產支持證券是把資產信託給受託機構,由受託機構發行
自辦發行特點:面值不統一,發行對象為內部職工或地方公眾,沒承銷商(不包括電子化這個選項)
網下發行方式:有限量,無限量,全額預繳,儲蓄存款網上發行方式:上網競價,上網定價
1998年,中國《證券法》出台2004.2.1《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實施
2006.9.19《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實施1993.8國務院發布《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2005.5.23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短期融資是銀行間的,不是公眾)
2005.10.9國際金融公司和亞洲開發銀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11.3億和10億人民幣債券。
投資銀行業務包括:股(含B),可轉債,國債,企業債的承銷與保薦;
具有主承銷商資格的證券公司可從事:股(含B),可轉債的承銷
發行人要聘請保薦人的情況:股票首發,新股,可轉債,就是賣股票的時候
經營單項業務承銷與保薦:注冊資本1億,經營承銷與保薦+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注冊資本5億
對保薦機構資格申請:核准45工作日,對保薦代表人資格申請:核准20工作日
保薦機構資格:1.注冊資本1億,凈資本5000萬;2.治理和內控制度,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3.業務部門規程健全,有料;4.從業人員不少於35,3年保薦業務人員不少於20;5.保薦資格人不少於4;6.3年無行政處罰
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不超過40家,記帳式:不超過60家(甲類不超過20家)-記帳才分甲乙兩類。成員資格有效期3年
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參加招標競價,承銷記帳式的: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
全國銀行間…承銷記帳式的:商、信(用社)、保、證
可申請憑證式國債承銷團的:境內商業銀行等存款類機構、郵政儲蓄銀行;可申請記帳式…的:境內…、信託、保、證
申請憑證式國債承銷團除基本條件外其它條件:1.注冊資本3億以上或總資產100億以上存款金融機構;2.營業網點40以上
申請記帳式:注冊資本3億以上或總資產100億以上存款金融機構或注冊資本8億以上的非存款金融機構記帳式甲類要排名前25
記帳式資格審批: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徵求銀監、保監,提交財政部;憑證式審批: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徵求銀監,提交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
風險控制指標標准:凈資本2000,5000,1億,2億,各種比例:100%,40%,8%,20%,100%滬深企業債券上市都是上市推薦人制度
證券承銷計提風險准備:包銷額的10%,5%,2%(股,債,政府債)財務風險監管指標:綜合類凈資本不低於2億,證券公司不低於其對外負債80%
保薦期限:首發:剩餘+2會計年度,增發或可轉債:剩餘+1會計年度保薦期間兩個階段:盡職推薦、持續督導
「雙保」: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
業務檢查:已承銷尚未到期的企業債券余額是否超過凈資產40%,是否跟蹤,是否存在兌付風險。(必考)
投資銀行業務內部控制具體內容:1.嚴格的項目風險評估體系和責任管理制度;2.科學的發行人質量評價體系;3.風險責任制;內核工作規則與程序(多選)
證券公司投資投資銀行業務風險質量控制與投資銀行業務運作應適當分離,客戶回訪應主要有投資銀行風險質量(控制)部門完成。(判斷)
證券公司應建立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一般來說,凈資本小於凈資產(判斷)
證券公司不當行為處罰:程度深的36個月,淺的12個月
核准制與行政審批制比較,特點:1.選擇和推薦企業方面;2.企業自行選擇發行股票規模;3.發行審核上(強制性,合規性);4.股票發行定價上,向機構詢價(多選)
非現場檢查:年報、董事會報告、財務報表附註、自查內容現場檢查:機構制度人員、業務
現場檢查中內容:合規性、正常性、安全性(沒有「即時性」)(判斷)
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發起設立+募集設立,募集設立=特定對象募集+公開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實行准則設立原則,公開募集設立實行核准設立原則;證券公司要證監會批。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1.發起人2-200半數有住所;2.注冊資本500W,發起設立首次出資20%,其餘2年(投資公司5年);募集設立發起人認購不少於總股35%
3.合法;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5.公司名稱;6.公司住所
出資方式:實物(貨幣不低於30%)、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多項),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設定擔保財產出資
股份有限公司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6個月,不得用於從事經營,不得轉讓。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
股份發行: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記名股票要記載:1.股東姓名;2.股份數;3.股票編號;4.日期(多選)
創立大會召開:募集設立,發起人自股款繳足之日起30日內召開創立大會,召開15日前通知,應有總數過半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
哪些人不能做發起人:工會、國家撥款大學(民辦可以)(多選)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不得對其投資企業承擔連帶責任。(判斷)
發起人資格:自然人、法人、外商投資企業(所佔股本比例不受限制,屬於國家限制的,所佔注冊資本不超25%,.不得作為國家禁止外商投資行業的公司發起人)
外商投資企業作為發起人,條件:1.出資額繳足,2.完成原審批項目,3.開始繳稅
發起人義務:連帶責任、不得資金抽逃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和公司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1年內不得轉讓(必考)
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經出席創立大會的認股人過1/2通過;章程修改經出席股東大會過2/3通過;普通決議:出席1/2,特殊決議:出席2/3;資本的增加減少:出席2/3;監事會決議:(沒有強調出席)1/2;董事會會議舉行:1/2;董事會決議:全體1/2,一人一票;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事項,出席2/3;獨董行使職權:全體1/2(必考)
公司為公司股東(含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要經股東大會決議,出席1/2通過;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能表決。
有限責任和股份有限的差異:1.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式不同:有限1-50股東,不公開募集,股份2以上股東,2-200發起人;2.轉讓難易;3.股權證明形式不同;4.治理結構簡化程度:有限1董1-2監,股份董、監、股東大會、經理都要有,5.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股份要在股東大會年會20日前置備,公開發行的要公告
有限和股份的變更要求:1.符合《公司法》;2.公司變更前的債券、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3.有限變股份,摺合的實收資本中歐那個不高於公司凈資產額
資本三原則:1.資本確定原則(我國目前遵循的是法定資本制原則,不僅要求公司在章程中規定資本總額,還要求在設立登記前認購或募足完畢);2.資本維持原則(努力保持與公司資本數額相當的實有資本:動態);3.資本不變原則(資本總額不得變動:靜態)(區分好不變和維持)
股份的特點:金額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可轉讓性(高管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超25%。所持股份自上市起1年不得轉讓,離職半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除外情況:1.減少注冊資本(10日注銷);2.合並(6個月注銷);3.獎勵員工(不超股份總額5%:單選)4.股東要求公司收購
公司債券與一般公司債對比,特點:1.公司債券是與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形成的債券債務關系;2.可轉讓(一般的不可);3.債券方式表現(一般的是債權文書);4.同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償還期是一樣的(一般的可以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結構:三會+一個經理累計投票權:1股有與應選董事或監視人數相同的表決權
股東權利:1.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利益分配;2.請求、召集、主持、參加或委派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3.查閱公司章程;4.剩餘財產分配…8個(多選,基本都有)
控股股東:1.出資額占總額50%或持有股份占總額50%;2.表決權可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關聯關系: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管與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2.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
股東大會職權:決定權和審批權:1.決定計劃;2.選舉更換非職工代表的董、監,報酬;3.審議董事會報告;4.審議監事會報告;5.審議年度財務預算、決算;6.審議利潤、虧損方案;7.增資、減資決議;8.發行債權決議;9.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決議;10.修改章程;11.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12.審議3%以上表決權股東提案
股東大會其它職權:1.審議批准擔保事項:a.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達到或超過凈資產5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b.公司對外擔保超總資產30%後的;c.為資產負債率超70%擔保;d.單筆擔保額超凈資產10%;e.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擔保。2.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總資產30%(2/3通過)
董事會職權:1.召集股東大會;2.執行股東大會決議;3.決定計劃;4.制定年度財務預算、決算;5.制定利潤、虧損方案;6.制定增資、減資方案;7.制定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方案;8.決定內部機構設置;9.決定聘任或解聘經理,薪酬;10.制定基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監事會職權:1.檢查公司財務;2.監督董事、高管;3.糾正董事、高管;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5.對股東會會議提案;6.訴訟董事、高管;7.調查異常經營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監事會和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補充召集權和補充主持權(多選)
經理職權:1.主持生產經營、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2.組織實施計劃;3.擬定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4.擬定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具體規章;6.提請聘任或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管理人員(除董事會決定的以外).經理有權列席董事會會議,但沒有表決權(判斷)
獨立董事職權:1.確認重大關聯交易;2.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3.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4.提議召開董事會;5.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6.可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徵集投票權。
單獨或者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股東大會召開20日前通知;臨時股東大會召開15日前通知;發行無記名30日前公告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會議召開5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日起把股票交存公司
股東大會每年一次年會,應當在上一年度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即最遲6.30董事會每年至少2次,10日前通知監事會6個月至少1次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情形(2個月內召開):1.董事人數不足法定或章程規定2/3;2.未彌補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3.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4.董事會提;5.監事會提決議撤銷:60日內請人民法院撤銷
董事會臨時會議情形(10日內召開):1.1/10以上表決權股東;2.1/3董事或者監事會
董事:成員5-19,每屆不超3年,可連任;職權:董事會表決權、報酬請求權、簽名權;義務:忠實、勤勉
監事:成員不少於3人,其中職工代表不低於1/3,任期3年,可連任;職權:監事會表決權、報酬請求權、簽字權、列席董事會提出咨詢或建議、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
獨立董事:條件:5年法律、經濟或其它經驗;獨立性要求不得擔任的情況:1公司任職人員直親,2.持股1%或前十名人員或直親,3.持股5%或前5單位的人員或直親等等;持股1%股東可以提出獨董候選人;證監會15日審核獨董;連任不超6年;連續3次不親自出席的撤;獨董辭職報告等有人補缺才生效;獨董行使職權:全體1/2同意;董事會下設薪酬、審計、提名等委員會的,獨董要佔1/2;獨董開展工作的條件:1.知情權(上市公司提供資料,要保存5年),2.工作條件,3.有關人員配合,4.相關費用上市公司給,5.津貼
董事會秘書對(董事會)負責高管是指: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多選)
財務會計: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向(證監會和證交所)年報;每一會計年度前6個月結束之日起2個月向(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交所)半年報;股東大會年會20日前置備。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經理(判斷)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監事(判斷)
公積金:提利潤的10%,達到注冊資本50%不用提,公積金轉資本,留存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注冊資本25%。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判斷)
合並:吸收(A+B=B)、新設(A+B=C),新公司承繼債權債務分立:新設(A=A+B)、派生(A=B+C)
解散:持有10%全體表決權的股東有權請求法院解散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組
清算順序:費用、工資、社保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稅,償債,剩餘財產分配
減少資本、合並、分立的公告:10日通知債權人,30日公告,接到通知的30日內,未接的45日內有權要求清償或提供擔保(必考)
清算組通知:10日通知債權人,60日公告,接通知30,未接45
第三章企業的股份制改組
企業股份制改組的目的:1.確立法人財產權,2.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3.籌集資金
上市公司形成來源:1.歷史遺留,2.94年公司法之前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3.06年公司法之前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滿3年可申請上市,不滿3年若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且經營業績可連續計算的可申請上市),4有限變股份(發股上市),5.國有大中型重組後募集設立後上市。
《證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市要求:1.股票已公開發行,2.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證交所規定不少於5000萬),3.公開發行股份達股份總數25%,股本總額超4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10%以上,4.3年不違法
擬上市公司的商標使用權要跟經營業務走,可以給關聯方或第三方使用,但要簽合同。(判斷必考)
公司治理規范獨立性要求:資產獨立:(發行上市公司應有獨立於主發起人或控股股東的生產經營場所,,擬上市公司原則上應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以租賃方式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權)的,應保證有(較長)的租賃期間限和(確定)的取費方式。(判斷)),人員獨立(高管不能在持有擬上市公司5%以上股權的單位及下屬企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任何職務),機構獨立、財務獨立(獨立報稅,不得為控股股東或下屬企業或其它關聯企業擔保)
同業競爭避免措施:1.收購、委託經營將相競爭業務集中;2.相關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第三方;3.放棄;4.競爭方簽法律書面承諾
中介機構一般以財務顧問(或者說具有改組或主承銷經驗的證券公司)為牽頭召集人。
清產核資包括:帳務清理、資產清查、價值重估、損益認定、資金核實和完善制度清產核資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機構組織和監督檢查產權界定原則:誰投資,誰擁有產權。股權界定分為:改組設立+新設成立
國有股:國家股(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投資形成)+國有法人股(有法人資格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出資形成)
國有企業改組的股權界定:進入股份公司的凈資產高於原企業50%是國家股,低於50%的是國有法人股(必考)
國有資產折股:凈資產一並折股,股權性質不得分設,股本由依法確定的國有持股單位統一持有,不得由不同部門或機構分割持有。(必考)
固有資產折股要求:1.不得低估作價持股;2.折股比例=國有股股本/發行前國有凈資產不低於65%;3.發行溢價倍率=股票發行價格/股票面值不低於折股倍數;4.凈資產未全部折股部分計入資本公積,不得轉負債;5.凈資產折股後,股東權益等於凈資產。
土地評估:A極機構處置方式:1.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2.繳納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3.繳租;4.授權經營。
非經營性資產的剝離方式:1.完全劃分非經營和經營,非經營留在原企業或組建新的第三產業;2.完全分離非經營和經營,非經營變賣、拍賣、贈與無形資產: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特許經營權、開采權
企業整體改組時,無形資產產權全部轉移到上市公司。
商標權處置原則:1.改制的:商標權跟經營業務或主要產品進入股份公司;2.定向募集的:要規范;3.擬上市公司應在獲准發行前將商標處置相關手續辦理完畢;4.商標權以外的參照商標權。
資產評估目的:公正評估價值,保證所有者權益;范圍:固定資產、長期投資、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其他資產及負債(多選);基本原則:所有進入股份有限公司的都要評估。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准或備案)。
2002.1.1《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2005.9.1《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企業可以不對國有資產評估的情況:1.企業整體或部分資產無償劃轉;2.國有獨資企業與其下屬或下屬之間的合並、資產置換和無償劃轉。
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備案)程序:1.逐級上報初審,初審同意後自基準日起8個月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核准申請(9個月備案);2.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20個工作日完成核准(備案)。核准或備案的評估結果有效期1年
資產評估的基本方法: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清算價格法成新率越大,被評估資產價值越大。(判斷)
會計報表審計程序:計劃階段、實施審計階段、審計完成階段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期後事項:截止日至審計報告日,審計報告日至報表公告日(多選)
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進行法律審查時應該獨立地發表明確的法律意見(不需要和會計什麼的結論一致)。(判斷)
第四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准備和推薦核准程序
公司融資按資金來源不同:內部和外部;按中介的作用不同:直接和間接;按不同產權關系:股權和債務;按期限:長期和短期
內部融資特點:自主性、有限性、低成本性、低風險性外部融資特點:高效率、高成本、高風險
股權融資特點:財務風險小、成本高、可能引起企業控制權變動債務融資特點:財務風險大、成本低(利息抵稅)、不會產生對企業控制權問題
融資成本:投資者角度:融資成本是要求得到補償的資本報酬率,融資者角度:融資成本是為獲得資金必須支付的最低價格。
1952美國大衛.杜蘭特提出凈收入理論、凈經營收入理論、傳統折中理論(必考)
當企業以100%的債權進行融資,企業市場價值會達到最大。(判斷)
凈經營收入理論假定:債務融資成本和企業融資總成本不變
現代資本結構理論是以MM定理(1958Modigliani和miller)提出為標志。
MM無公司稅模型又被稱為(資本結構無關論),假設條件:1.企業經營風險可以用EBIT(息稅前利潤)衡量;2.現在和將來的投資者對企業未來的EBIT估計完全相同;3.沒有交易成本;4.所有債務都是無風險的;5.投資者預期EBIT固定不變,即企業增長率為0。基本思想: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和綜合資本成本無關。結論:無稅情況下,企業的貨幣資本結構不會影響企業的價值和資本成本。
MM公司稅模型結論:負債會因為利息的抵稅作用而增加企業價值,對投資者來說,也意味著更多的可分配經營收入。
米勒模型與MM的區別:考慮了個人所得稅
破產成本模型解決的問題:既考慮負債帶來稅收抵免收益,又考慮負債帶來各種風險和額外費用,並對他們進行適當平和那個來穩定企業價值。
代理成本模型:詹森、麥克林提出;外部股東代理成本(股東和經理層)、債權的代理成本(債權人和股東)
外部籌資:普通股籌資、債權籌資、優先股籌資、可轉債籌資、認股權證籌資內部籌資:折舊、未分配利潤(留存收益)
普通股籌資優點:1.沒有固定利息負擔;2.看漲期權,執行可獲得較高預期收益;3.沒有固定到期日;4.增加公平年公司權益資本。
普通股籌資缺點:1.分散控制權、2.籌資成本高;3.發行費用高;4.新老股東具有相同剩餘索取權,會稀釋老股東的每股收益。
債券籌資優點:1.籌資成本低;2.風險低;3.抵稅;4.發行費用低;5.看跌期權,只承擔有限責任;6杠桿作用
債券籌資缺點:1.固定到期日,要定期付息;2.財務杠桿上升,成本也會上升;3.通常要抵押和擔保
優先股優點:1.屬權益資本,通常沒到期日;2.一般沒投票權,不會威脅普通股股東的剩餘控制權;3.股息固定,杠桿作用
優先股缺點:1.成本比債券高;2.會稀釋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收益。
可轉換證券優點:1.出售看漲期權可降低籌資成本;2.有利於未來資本結構的調整。缺點:1.成本高於普通股或優先股;2.執行期權會稀釋每股收益和剩餘控制權;3.業績不佳則可能導致股權或債權籌資成本增加。
認股權證優點:降低籌資成本;缺點:稀釋股權
留存收益籌資優點:1.成本低;2.不回稀釋每股收益和控制權;3.稅收好處。缺點:1.分配股利的比例長會受到某些股東的限制;2.支付過少,不利於吸引股利偏好者;3.支付過少,可能會影響到今後的外部籌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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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股利政策有哪些功能
問題一:股利政策的作用是什麼 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時,要遵循一定的原則,並充分考慮影響股利分配政策的相關因素與市場反應,使公司的收益分配規范化。 研究背景 股利分配政策是上市公司對盈利進行分配或留存用於再投資的決策問題,在公司經營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關繫到公司未來的長遠發展、股東對投資回報的要求和資本結構的合理性。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一方面可以為企業規模擴張提供資金來源,另一方面可以為企業樹立良好形象,吸引潛在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實現公司價值即股東財富最大化。因此,上市公司非常重視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通常會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後,對各種不同的股利分配政策進行比較,最終選擇一種符合本公司特點與需要的股利分配政策予以實施。 股利分配政策的發布也會對市場產生重要影響。既然股利分配政策與公司價值有很強的相關性,那麼其中必然傳遞著某些價值信息。「信號傳遞」理論認為,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僅是一種分配方案,同時還是一種有效的信號傳遞工具。股利分配政策的變化往往是公司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的信號,這些信號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市場影響。資本市場的效率性越強,這種傳遞方式越有效、成本越低。因為,投資者相信,作為內部人的管理層擁有公司目前最真實全面的經營發展信息,他們會通過發放股利向投資者證明其經營能力 .投資者由於具有不同的股利偏好特性,會選擇在適合自己股利偏好的上市公司群落周圍積聚。因此,公司可能通過設計和修改股利分配政策、在股利分配政策中包含更豐富的信息來吸引投資者。 國外成熟資本市場上,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一般可以分為現金股利、股票股利、財產股利、負債股利四種方式,其中現金股利方式運用最普遍。在中國股票市場上,公司常見的股利分配方式一般有三種:派發現金股利、送紅股、公積金轉增股。再考慮到上述幾種方式混合使用,全部股利分配政策可分為八種:不分配、派現、送紅、轉增、派現加送紅、派現加轉增、送紅加轉增、派現加送紅加轉增。本文希望在國外研究方法與中國證券市場的具體情況相結合的基礎上,通過2002年上市公司數據檢驗中國上市公司制定股利政策相關因素和市場反應。 文獻綜述 在國外類似研究中,經過驗證的會對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制定股利分配政策產生影響的因素有很多。Julie Ann Elston在一項關於美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影響因素的研究――「Dividend Policy and Investment:Theory and Evidence from US Panel Data」中,檢驗了股利分配政策與流動性約束、公司投資機會之間的關系。結果證實這種聯系在不完善的資本市場上是很有可能的,當公司現金狀況不佳或者投資機會較多時,通常會考慮停止或削減股利分配。Michael與Anjan研究發展了股利政策選擇與投資者偏好理論。盡管資本利得具有稅收優惠,但是實證結果表明大多數個人投資者還是希望少發放現金股利,保留未來潛在的增長機會,或者通過資本市場回購實現大額回報。Sudipto在研究中作出外部投資者關於公司盈利狀況具有不充分信息、現金股利稅負高於資本利得的假設,檢驗了股利函數的若干相關因素,結論顯示股利函數受到預期現金流量的顯著影響。 股利分配政策作為上市公司期末分配收益的政策,在二級市場上也通常引起股票價格的波動。國外對股利分配政策與股價關系的研究較多。Miller 和Modigliani於1961年提出的MM定理認為,在完全資本市場條件下,公司股利增減引起股票股價的變動,原因在於股利分配政策所包含的有關企業未來運作的信息。Lintner1956年對其進行實證研究,結論支持MM定理;而且證......>>
問題二:股票股利的作用 用資本公積金轉贈股本,也就是當每股資本公積金為1.00元時,該公司股票相應地具備了10轉增10的能力。公司拿出一毛錢公積金可轉贈一股股票,公司的錢沒有離開公司,但是公司的總股本擴大了,公司的凈資產被嚴重的稀釋了。公司剩餘的資本公積有多少。根據公司法,剩餘的法定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注冊資本(即按注冊時的總資本,每股面值1元*總股本來算)的25%。即公積金大於1.25元時, 具備了10轉增10的能力。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是公司的利潤分配行為。從報表上分析,就是所有者權益一欄里,資本公積項里的資金減少,股本相應增加,數額一致,相當於所有者權益沒變。不過,把公司累積的錢分給了股東,變成各個股東股本的增加。
至於 資本公積金只有1元錢就完成10轉10,從財務上講,公積金賬戶上少1元,股本就增1元,是可以完成的。不過,從法律上講,是不合法的,因為,轉增完後的公積金賬戶是不能少於原股本的25%的。所以是沒法簡單計算的。
制定會計政策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項基本內容,也是將會計理論應用於實務的最為重要一環。在我略高於實行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隨著企業經營自 *** 的確立與強化,這一問題顯得尤為緊迫,已受到會計理論界和實務界高度重視。從理論界現有研究狀況看,多限於會計政策概念、性質、特點、目標等一般性理論問題的研究,還缺乏從實務處理的角度對會計政策進行具體分析[1]。有鑒於此,本文選擇公司分配股票股利這一會計事項,對會計政策的成因、制定及其經濟後果作一簡要分析,旨在引起理論界對這一問題的興趣和重視,同時民為實務界有關股票股利帳務處理提供一些參考性意見。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將會計政策定義為,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採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根據其制定的主體不同,會計政策分為宏觀會計政策和企業會計政策。前者主要是 *** 或權威機構通過會計准則的制定和實施來體現的。而事者則是在宏觀會計政策的指導和約束下,企業根據其自身的實際情況所選擇的會計原則、方法和程序,常也稱之為微觀會計政策。產生會計政策的主要原因在於會計自身的模糊性,以及人們所持的不同的會計觀點[2]。
由於所有者權益本身是由資產與負債倒軋而得,是各項會計政策的最終體現,這無疑對其自身變動的會計處理增添了復雜性,其會計政策也便具有相應的特殊性。而股票股利支付是通過留存收益資本化而造成權益內部變動的一件典型會計事項,長期以來,人們對股票股利的會計處理一直存在爭議。從某種意義上講,股票股利本身源於人們對股東權益的認識。這使股票股利會計政策的研究尤其是典型意義。
(一)結轉科目的確認
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可以視為帳戶結轉和股票分割兩筆業務的復合。因為股票股利並不代表股東對公司的投資增加,如果會計上不對股東權益另行分類,或者完全按來源劃分權益,則不存在帳戶之間的結轉問題。但在現行的會計實務中,為了提供決策相關的信息,會計人員對股東權益的劃分並未完全遵循來源標准,而是考慮了多重目標。典型的分類方式是將股東權益劃分為資本金帳戶和留存收益帳戶。前者可以進一步劃分為永久性資本(股份公司為股本)和資本盈餘帳戶(在我國為資本公積)。這樣結轉分錄就可以分別由資本盈餘和留存收益向永久性資本帳戶結轉。
(二)結轉金額的計量
分配股票股利的會計本質是在不改變公司資產總額的情況下,通過結轉留存收益(授權資本制下還包括資本盈餘)而增中其法定資本數額。結轉之後,同等數額資產的用途被施加限制,董事會不能象以前一樣將這些資產分配給股東,所限制的數額......>>
問題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區別和用途? 現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貨幣形式支付給股東的股息紅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見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 股票股利是一種股利分配的形式,會增加股票的流通數量。希望對你有幫助
問題四:股票股利對企業和股東各有什麼好處?對股東財富有何影響 制定股利政策應考慮的主要影響因素
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時,必須充分考慮股利政策的各種影響因素,從保護股東、公司本身和債權人的利益出發,才能使公司的收益分配合理化。
(一)各種限制條件
一是法律法規限制。為維護有關各方的利益,各國的法律法規對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留存盈利、資本的充足性、債務償付、現金積累等方面都有規范,股利政策必須符合這些法律規范。二是契約限制。公司在借入長期債務時,債務合同對公司發放現金股利通常都有一定的限制,股利政策必須滿足這類契約的限制。三是現金充裕性限制。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必須有足夠的現金,能滿足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對現金的需求。否則,則其發放現金股利的數額必然受到限制。
(二)宏觀經濟環境
經濟的發展具有周期性,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時同樣受到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比如,我國上市公司在形式上表現為由前幾年的大比例送配股,到近年來現金股利的逐年增加。
(三)通貨膨脹
當發生通貨膨脹時,折舊儲備的資金往往不能滿足重置資產的需要,公司為了維持其原有生產能力,需要從留存利潤中予以補足,可能導致股利支付水平的下降。
(四)市場的成熟程度
實證研究結果顯示,在比較成熟的資本市場中,現金股利是最重要的一種股利形式,股票股利則呈下降趨勢。我國因尚系新興的資本市場,和成熟的市場相比,股票股利成為一種重要的股利形式。
(五)投資機會
公司股利政策在較大程度上要受到投資機會的制約。一般來說若公司的投資機會多,對資金的需求量大,往往會採取低股利、高留存利潤的政策;反之,若投資機會少,資金需求量小,就可能採取高股利政策。另外,受公司投資項目加快或延緩的可能性大小影響,如果這種可能性較大,股利政策就有較大的靈活性。比如有的企業有意多派發股利來影響股價的上漲,使已經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盡早實現轉換,達到調整資本結構的目的。
(六)償債能力
大量的現金股利的支出必然影響公司的償債能力。公司在確定股利分配數量時,一定要考慮現金股利分配對公司償債能力的影響,保證在現金股利分配後,公司仍能保持較強的償債能力,以維護公司的信譽和借貸能力。
(七)變現能力
如果一個公司的資產有較強的變現能力,現金的來源較充裕,其支付現金股利的能力就強。而高速成長中的、盈利性較好的企業,如其大部資金投在固定資產和永久性營運資金上,他們通常不願意支付較多的現金股利而影響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
(八)資本成本
公司在確定股利政策時,應全面考慮各條籌資渠道資金來源的數量大小和成本高低,使股利政策與公司合理的資本結構、資本成本相適應。
(九)投資者結構或股東對股利分配的態度
公司每個投資者投資目的和對公司股利分配的態度不完全一致,有的是公司的永久性股東,關注公司長期穩定發展,不大注重現期收益,他們希望公司暫時少分股利以進一步增強公司長期發展能力;有的股東投資目的在於獲取高額股利,十分偏愛定期支付高股息的政策;而另一部分投資者偏愛投機,投資目的在於短期持股期間股價大幅度波動,通過炒股獲取價差。股利政策必須兼顧這三類投資者對股利的不同態度,以平衡公司和各類股東的關系。如偏重現期收益的股東比重較大,公司就需用多發放股利方法緩解股東和管理當局的矛盾。另外,各因素起作用的程度對不同的投資者是不同的,公司在確定自己的股利政策時,還應考慮股東的特點。
公司確定股利政策要考慮許多因素,由於這些因素不可能完全用定量方法來測定,因此決定股利政策主要依靠定性判斷。...>>
問題五:對股東來講,股票股利的意義? 1.使得股價保持在合理范圍之內。在盈利不變的情況下,發行股票股利可以降低股價,增加流動性,吸引更多投資者。
2.以較低的成本向市場傳遞利好信號。股票股利的發行一般是建立在管理者對公司前景看好的前提下,他們的信息優勢通過股票股利表現出來。
3.此外股票股利可能與行業周期有關,成長期時,為了企業的快速發展,保留更多的內部利潤(內部融資成本較外部成本低,風險也較小),發行股票股利。這不僅有利於企業成長,還可以使股東享受股票升值帶來的財富。
問題六:簡答題 股票回購的意義是什麼? 1.對於股東的意義
股票回購後股東得到的資本利得需繳納資本利得稅,發放現金股利後股東則需繳納股息稅。在前者低於後者的情況下,股東將得到納稅上的好處。但另一方面,各種因素很可能因股票回購而發生變化的,結果是否對股東有利難以預料。也就是說,股票回購對股東利益具有不確定的影響。
2.對於公司的意義
進行股票回購的最終目的是有利於增加公司的價值:
(1)公司進行股票回購的目的之一是向市場傳遞股價被低估的信號。股票回購有著與股票發行相反的作用。股票發行被認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號,如果公司管理層認為公司目前的股價被低估,通過股票回購,向市場傳遞了積極信息。股票回購的市場反應通常是提升了股價,有利於穩定公司股票價格。如果回購以後股票仍被低估,剩餘股東也可以從低價回購中獲利。
(2)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明顯超過投資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可以用自由現金流進行股票回購,有助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購減少了公司自由現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層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層通過股票回購試圖使投資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資吸引力的,公司沒有把股東的錢浪費在收益不好的投資中。
(3)避免股利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公司剩餘現金是暫時的或者是不穩定的,沒有把握能夠長期維持高股利政策時,可以在維持一個相對穩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礎上,通過股票回購發放股利。
(4)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如果公司認為資本結構中權益資本的比例較高,可以通過股票回購提高負債比率,改變公司的資本結構,並有助於降低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雖然發放現金股利也可以減少股東權益,增加財務杠桿,但兩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特別是如果是通過發行債券融資回購本公司的股票,可以快速提高負債比率。
(5)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購的風險。
(6)調節所有權結構。公司擁有回購的股票(庫藏股
問題七:在我國,為什麼現金股利對股價的利好效應遠遠不如股票股利? 你好,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分派給股東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見的方式,大多數投資者都喜歡現金分紅,因為是到手的利潤,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可以剌激投資者的信心,現金股利側重於反映近期利益,對於看重近期利益的股東很有吸引力。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無償增發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減少公司的現金,又可使股東分享利潤,還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因為對長期投資者更有利的股票股利,側重於反映長遠利益,對看重公司的潛在發展能力,而不太計較即期分紅多少的股東更具有吸引力。
問題八:股份回購的意義價值 股份回購有利於促進證券市場的高效、有序運作。1、股份回購是公司實施反收購策略的有力工具和常規武器,有利於穩定和維護公司股價。股份回購在西方發達國家被普遍運用,是成熟資本市場上實施反收購策略的重要工具和常規武器。其原因在於: 如果向外部股東回購股份,那麼外部股東所持股份的比重就會降低,原來大股東的持股比重則會相應提高,其控股權自然會得到加強;如果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較低, 在進行股份回購後,可以適當地提高資產負債率,更有效地發揮財務杠桿效應,以增強公司的未來盈利預期,從而提升公司股價,抬高收購的門檻;如果公司現金儲備比較充裕,就容易成為被收購的對象,在此情況下公司動用現金進行股份回購,可以減少被收購的可能性,這是反收購技術中的焦土戰術;公司可以直接以高出市價很多的價格公開回購本公司股份,促使股價飆升,以擊退其他的收購者,從而達到反收購的目的。2、股份回購可以抑制過度投機行為,有利於熨平股市的大起大落,促進證券市場的規范、穩健運行。按照西方經典理論,股份回購對於確定公司合理股價,抑制過度投機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其原因是:(1)通常在宏觀經濟不景氣、市場資金緊張等情況下,股市行情容易低迷。若任其持續低迷,將可能引發股市拋壓較重,陷入股價下跌、流動性更差的惡性循環。此時若允許上市公司進行股份回購,將上市公司的閑置資金返還給股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市場的流動性,有利於公司合理股價的形成。 1987年10月紐約股票市場出現股災時,在兩周之內就有650家公司發布收購股份的回購計劃,以抑制本公司股價的進一步下跌。(2)上市公司對本公司信息最知情,其確定的回購價格在一定程度上比較接近公司的實際價值(反兼並情形除外),使虛擬資本價格的變動更接近實物生產過程,從而抑制股市的過度投機。(3)在市場過度投機的情況下,若股價過高,可能在投機泡沫成分破裂後導致股價持續低迷。此時公司有必要動用先前回購的庫存股份進行干預,促使股價向內在價值回歸,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遏制過度投機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外通過股份回購來抑制過度投機、平抑股市大幅波動的作用機制中,庫存股的運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庫存股的存在使得公司可以靈活地調控流通股數量,有利於公司合理股價的形成。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回購的股份必須在10日內注銷,不允許公司擁有庫存股。這是我國上市公司實行股份回購所遇到的一大法律障礙。3、股份回購有利於建立員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權制度。國外公司中,員工持股特別是管理層持股是非常普遍的現象。當存在庫存股制度時,公司可以從股東手裡回購本公司股份,並將其交給職工持股會管理或直接作為股票期權以獎勵公司的管理人員,這有利於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增強公司內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員工持股或管理層持股制度在我國上市公司實施的可行性而言,目前最大的障礙之一就是缺乏可用於這種制度安排的股份的合法來源渠道。國外公司實施股份回購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回購一部分股份專門用於本公司員工或管理層持股計劃。而我國目前法律不允許庫存股的存在,員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權制度也就難以建立。股份回購有利於形成上市公司和股東的雙贏格局1、對於上市公司而言:(1)通過股份回購,可以調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權結構,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2)通過股份回購可以優化資本結構,適當提高資產負債率,更有效地發揮財務杠桿效應。股東財富最大化是上市公司的理財目標,這一目標的實現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資本結構的優化。而股份回購就是通過優化資本結構來提高公司價值、從而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的一個重要途徑。當然國外的實踐表明,股份回購......>>
問題九: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為什麼要採用成本法,??、 母公司對子公司採用成本法,是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教材上不會講為什麼使用成本法。
關於第一點:母公司根據自己經營情況決定支付股利,成本法核算時,母公司的投資收益是根據子公司實際支付的股利確認的,比如:母公司本年度虧損100萬,持有子公司90%股權,為了把報表總利潤轉變成盈利,可以讓子公司分配股利110萬以上,記入母公司的投資金收益就是分配股利金額110X90%以上,利潤表上的總利潤就變成盈利了。
二,權益法是根據子公司的收益確認投資收益的,母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就是占子公司的權益比例,賬面價值隨著子公司的權益變動而變動,成本法核算,母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是投資時點的公允價值,不隨子公司的權益變動而變動,所以起不到校驗作用。
❺ 公司發行債券一般會導致股票價格上升還是下降呢
看情況。要是公司發行債券對公司盈利有幫助,那就有可能上升。如果公司是資金不足,被迫發行債券的,不是出於對未來業績著想的,那就有可能下跌。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債券和股票都是將社會閑散資金進行整合,同為有價證券,兩者都能在市場上進行流通和交易。與此同時,兩者又存在本質上的區別:
1. 發行主體不一: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者企業;股票的發行主體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
2. 存續時期不一:債券有時間限定,即到期後發行方需按照約定進行本金利息相應償還;股票沒有時間限定,投資者可以進行買入賣出轉讓等處理,只要發行股票的公司不破產清算,股票可以長期持有;
3. 收益計算方式不一:債券會根據債券風險高低設定固定利息和投入金額,相對來說收益可以預期;股票是根據買入和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進行利潤計算,也受股票市場行情波動的影響,收益具有一定不可預見性。
另外,股票有「高風險高收益」的性質,債券相對股票而言風險較小,各有特色,投資者可根據自己的投資需求、資金實力、可抵抗風險的能力進行相應的選擇。
債券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
❻ 1.什麼是MM定理
MM定理
就是指在一定的條件下,企業無論以負債籌資還是以權益資本籌資都不影響企業的市場總價值。企業如果偏好債務籌資,債務比例相應上升,企業的風險隨之增大,進而反映到股票的價格上,股票價格就會下降。也就是說,企業從債務籌資上得到的好處會被股票價格的下跌所抹掉,從而導致企業的總價值(股票加上債務)保持不變。企業以不同的方式籌資只是改變了企業的總價值在股權者和債權者之間分割的比例,而不改變企業價值的總額。 MM定理是在高度抽象現實生活的基礎上得出的結論,難免會遇到來自現實生活的挑戰。因為稅收的列支的先後、破產的可能性、對經理行為的制約、維持生活的挑戰、良好的企業形象以及企業控制權等幾方面的因素表明:股權資本籌資和債券籌資對企業收益的影響不同,進而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企業市場的總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