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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炒作股票價格害了誰

發布時間: 2023-05-19 05:17:22

1. 人為操控對股市會造成什麼影響

個人認為人為不能操控股市,所以造不成什麼影響。

綜上所述:

個人認為,在疫情肆虐,世界經濟出現衰退的情況下,股票市場仍然持續上漲的原因並不是人為操縱,而是存在另外兩點原因:

第一、主觀原因:炒股炒預期,市場認為疫情過後的經濟存在觸底反彈的可能性較大,未來可期;

第二、客觀原因:各國為刺激經濟復甦,向市場投放的大量貨幣,推動了股市上漲;

2. 什麼是個人操縱股票市場,為什麼這是違法的

個人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巨額盈利,通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操縱股價不一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公司內部管理人員、大股東、隱形股東、個人等,只要集中資金優勢、內部信息優勢、管理優勢等,其他投資不具備的特殊條件,達到使股票價格可持續的改變,為自己獲得不正當的巨額利潤的行為均屬於操縱股價。
因為違反了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侵犯了投資公眾的平等知情權和財產權益。內幕交易丑聞會嚇跑眾多的投資者,嚴重影響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同時,內幕交易使證券價格和指數的形成過程失去了時效性和客觀性,它使證券價格和指數成為少數人利用內幕信息炒作的結果,而不是投資大眾對公司業績綜合評價的結果,最終會使證券市場喪失優化資源配置及作為國民經濟晴雨表的作用。所以是違法行為。

3. 黃曉明涉嫌股票操縱,為何娛樂圈明星總會捲入金融丑聞

有消息稱黃曉明涉嫌捲入18億元的股票操縱案,但目前是眾說紛紜,並沒有完全坐實是黃曉明本人。如果真的坐實是黃曉明所為,其實明星涉嫌股票操縱,他也不是第一個人,除了最著名的趙薇,還有范某冰,某炅等人,沒有曝光出來,可能還有很多。為什麼娛樂圈的明星會捲入金融丑聞呢?

第三,明星們的股友枯虛票很多都是委託。

明星們雖然不差錢,但並沒有操盤經驗和時間,於是把自己的帳戶委託給他人進行操作。好燃至於他人是如何操作的,明星們可能不知情,也不懂,如果操盤手違規操作,他們也蒙在鼓裡。就像這次黃某明的開戶,說是他媽媽張某霞用他的名字開的戶,再委託給別人來做的。

每個人都把自己手裡的錢再拿來掙錢,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果出現違法亂紀的情況,不但自己的名譽蒙受損失,還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4. 股票的漲跌是人為控制的嗎

股票說白了就是一種「商品」,商品的價格都是由價值決定的,所以股票的價格由它的內在價值(標的公司價值)決定,並且圍繞價值上下波動。

像普通商品一樣,股票的價格波動,供求關系影響著它的價格變化。

就像豬肉,當對豬肉的需求增多了,供給的豬肉量達不到人們的需求量,價格自然而然就上升了;當賣豬肉的多了,豬肉供大於求,那必然會降低價格。

股票的價格波動表現為:10元/股的價格,50個人賣出,但市場上有100個買,那另外50個買不到的人就會以11元的價格買入,股價就會呈現上漲的趨勢,反之就會下降(由於篇幅問題,這里將交易進行簡化了)。

通常,買賣雙方的情緒受到多方面影響,供求關系也會因此而受到影響其中影響比較大的因素有3個,下文將一一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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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原因會影響股票漲跌呢?

1、政策

國家政策對行業或者產業有一定的引導意義,比如說新能源,隨著國家對新能源開發的重視程度越來越大,有關企業、產業都得到了政府扶持,比如補貼、減稅等。

這就會吸引市場資金流入,而且還會不斷找尋相關行業板塊以及上市公司,這些都會影響股票的漲跌。

2、基本面

用長期的目光看,市場的走勢和基本面相同,基本面向好,市場整體就向好,比如說疫情後我國經濟回暖,企業的盈利情況也漸漸改善,股市也隨之回升了。

3、行業景氣度

這個是主要的一點,行業的景氣程度,非常影響股票的形勢這類公司的股票價格,行業景氣度好,價格普遍上漲,比如上面說到的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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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漲了就一定要買嗎?

對於股票,許多人都只是剛接觸到,一看某支股票漲勢大好,立馬投入幾萬塊的資金,結果跌的那個慘,被狠狠的套住了。其實股票的漲跌變化可以在短期內人為的進行干涉,只要有人持有足夠多的籌碼,一般來說占據市場流通盤的40%,就可以完全控制股價。建議股票新手,把長期佔有龍頭股進行價值投資作為最先考慮對象,避免短線投資被人割了韭菜。吐血整理!各大行業龍頭股票一覽表,建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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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價到底是否受人為操縱的影響

本年是我們國家提出一帶一路建造六周年的時間,可以說這五六年的時間里,一帶一路建造為我們國內和相關國家都帶來了很大的幫助。現如今有不少的小夥伴都開始進行相關項目的出資了,尤其是股票。即便資金方面存在困難,也可以選擇。那麼我們知道股價到底會不會受人為操作的影響嗎?


一般來說,在正常的股票市場上,操作股票價格的不是個人,而是一個巨大的集體。例如,一些金融巨子運用自身的財力在市場上掀起波瀾,掀起波瀾,促進一些股票在市場上暴漲暴跌,然後在股價劇烈動搖中發大財,使一些中小股民墮入這種險境。戰爭中的家庭廢墟。


在股票市場上,操作股票價格的辦法許多。最常見和最常見的辦法是,一些金融集團在股票市場疲軟時,運用股票市場以賤價買入許多股票,然後妄圖推高價格,以下降價格和前進價格。一般來說,在股價上漲的過程中,他們仍在買入並散布各種不實的謠言,以誘使散戶出資者跟進,然後在股市構成一種「獲利加成」的氣氛效應。當股票價格抵達相當高的水平常,他們會悄悄地再次買入賤價股票,然後取得許多、許多的獲利。

相反,一個機構可以在股票價格抵達高峰時不斷地出售股票,並妄圖下降價格,創造一種股票價格跌落的氣氛。當股票價格抵達一定的價格時,就可以回購所有高價賣出的股票,然後抵達高於或低於的方針,然後使操作者盈餘。這種辦法主要是經過前進或下降股票價格來完結其方針。可是,不管市場是興盛還是慘淡,都有必要創造一個有利於招引散戶出資者盲目跟進的市場環境。畢竟獲利是操作者,虧本是中小股民盲目跟進。


因而,在股票買賣過程中,股票客戶有必要長於觀風,前進辨認多頭和空頭圈套的才能,並在股票市場買賣場所堅持清醒的腦筋和警惕。股票價格會受到人為操作的影響嗎?股票價格確實受到許多要素的影響,因而,對股票客戶進行人工操作的最佳辦法是不要盲目跟蹤,細心研討股票市場走勢,讓他們可以披荊斬棘地披荊斬棘。


相信廣大出資者在看過了上述的介紹之後,一定會對股價到底會不會受人為操作的影響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其實,現在選擇的人是越來越多了,它現已逐步成為了一種出資的趨勢。可是在這里依然要提示我們,尤其是剛剛參與的新手朋友,一定要注意把控風險,這樣才能使我們更容易取得成功。

6. 人為操縱對股票會造成哪些影響具體都有什麼影響

股市中股票的價格出現大幅度的上漲或下跌,除了其他因素之外就可能是人為的在背後操作價格了。當然,這個人為的操作並不是某一個人,而是一個集團或金融巨頭,比如一些金融巨頭利用手上的財富在股市中攪動風雲興風作浪,讓一些股價偏離了原本的價值,而這些巨頭就會從中獲得暴利,很多小股民卻要承受血本無歸的後果。

這些人為操作主要是通過哄抬股票價格和壓低價格實現他們的目的,但是不管用什麼方法,都要提前放出誘餌,散戶看到這些誘餌之後以為可以從中大賺一筆,卻不知道這都是認為製造的一個個的陷阱,等著散戶們跟風的往下跳。所以獲利的始終都是操盤手,而虧本上當的都是這些散戶和小股東。

7. 關於億安科技案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存在什麼問題嗎

億安科技案"終於水落石出。中國證監會日前決定,對聯手操縱億安科技股票價格的4家廣東投資顧問公司進行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總計8.98億元,限3個月內賣出剩餘股票77萬股,盈利予以沒收。
這4家公司是:廣東欣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東中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東百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東金易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據查,上述4家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資金,利用627個個人股票帳戶及3個法人股票帳戶,大量買入"深錦興"(後更名為"億安科技")股票。持倉量從1998年10月5日的53萬股,占流通股的1.52%,到最高時2000年1月12日的3001萬股,占流通股的85%。同時,還通過其控制的不同股票帳戶,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聯手操縱"億安科技"的股票價格。截至2001年2月5日,上述4家公司控制的627個個人股票帳戶及3個法人股票帳戶共實現盈利4.49億元,股票余額77萬股。

這4家公司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九十條所述的行為。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九十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沒收上述四家公司違法所得4.49億元,並罰款4.49億元;責令4家公司在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在交易所監督下賣出剩餘股票77萬股,並注銷違規開立的個人股票帳戶,盈利予以沒收。4家公司應自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監會開戶銀行,由該銀行直接上繳國庫,並將付款憑證的復印件送中國證監會稽查局執行監督處備查。

上述4公司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億安科技案說明什麼?股市存在嚴重的制度缺陷

操縱億安科技(相關,行情)股價的四個莊家公司,從1998年10月5日開始,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內採用集中資金、自買自賣等方式影響和控制股票價格,將一支幾元錢的股票炒作到126元的最高價,莊家的賬面盈利一度達到20多億元,在股市暴跌至最低20多元後,廣大中小投資者蒙受了巨額經濟損失,這是中國證券交易市場近年來愈演愈烈的證券欺詐現象最典型的縮影。億安科技案再一次說明,中國股市存在嚴重的制度缺陷,證券市場監管亟需完善和創新。

啟示之一:應建立獨立於交易所的實時行情監控系統

雖然滬深證券交易所從技術上已能對股價異動行情實施即時監控,但為什麼對類似億安科技這種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的不法行為漠然視之?為什麼不停牌進行調查或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也許很難找到一個令投資者滿意的答案,但這些問題至少表明從屬於交易所的監控系統缺少效率和不公正。

當務之急是對交易所進行體制變革,將其事實上隸屬於證監會的地位改變為市場化的獨立運作,設立獨立於交易所、隸屬於證監會或證券業協會的行情監控系統,由聘請的律師、會計師、分析師、電腦工程師等專業人才組成監控隊伍實施即時監控,並及時採取風險防範和警示措施。

啟示之二:對證券經營機構及其操盤手的行為嚴加制約

各種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必然離不開證券經營機構及其操盤手的密切配合,雖然分工不同,但卻是共謀欺詐,坐地分贓。莊家用個人身份證開戶,建倉分倉,買入賣出,轉移非法所得,沒有證券經營機構的配合根本不可能進行。因此,除在立法上強制證券經營機構及其操盤手承擔連帶責任外,監管部門還應強化證券經營機構的內部制約機制,並對違法的證券交易營業部吊銷其經營執照。

啟示之三: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實施動態監管

現有的監管機制滿足於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進行靜態監管,即對上市公司初次或第一時間披露的信息進行審核確認,而對上市公司就同一事件先後發布的前後不一致的具有誤導、欺詐、惡意影響股價行情的信息沒有採取有效的跟蹤和隨機監管措施。這些惡意欺詐和誤導行為近幾年來在證券市場上愈演愈烈,已成為一種典型的敗德行為。億安科技為配合莊家炒作而散布的所謂"與清華大學合作"、"開發電動汽車、納米技術"等虛假信息就使不少投資者上當受騙。對此類市場中小兒科似的騙術,投資者深惡痛絕,但監管部門至今仍無動於衷,至多以交易所的幾句譴責了事。

啟示之四:應對上市公司大股東、管理層與莊家的關系實施"陽光法"

絕大多數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均與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和管理層有關,有的甚至就是由大股東或管理層一手炮製。為此,需要從制度上將他們與莊家的關系予以公開,並進行必要的限制。比如,要求上市公司大股東對其直接或間接進入股市的資金數量、開戶機構、持股數進行適時披露,限制其通過咨詢等中介公司買賣其作為股東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並限定買賣間隔;上市公司董事長、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員的親屬、部下或在事實上受其控制者在二級市場上以個人或公司名義直接或間接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達到一定數量的,董事長等人負有公開披露的義務。

啟示之五:對違規操縱市場的莊家進行致命打擊

我們應當形成這樣一個共識:中國證券市場是由6000萬投資者支撐的市場,而不是由少數莊家和機構大戶支撐的市場;是普通投資者養肥了莊家,而不是莊家養活了投資者。因此,規范證券市場,嚴厲打擊黑庄,也許在短期內會對股價產生影響,但從中長期來說,保護了更多無辜的股民免受欺詐導致損失,而且,在客觀上可以使股價回復到合理的價位,擠掉由莊家製造的泡沫。在這種打擊下,普通投資者會有損失,但莊家的損失更慘重,因為他們籌資成本更高,資金鏈條更脆弱,積聚的財務風險更大。另一方面,通過培養合格的機構投資者,規范公募基金,啟動私募基金,開放有資格的證券咨詢機構接受委託理財、代客買賣股票,使一大批嚴格接受監管的"善庄"成為交易市場的主力。

啟示之六:將利益補償機制的建立作為保護投資者工作的重中之重

現有監管機制對投資者的保護大多停留在政策性宣示層面,以及主要滿足於向投資者提供相關信息,進而向投資者作出較為抽象的系統性、非系統性風險教育和提示。這些監管措施是必要的,但卻遠遠不夠。監管效率的重要判定標准之一,應當是投資者在內幕交易、市場操縱、信息誤導等欺詐行為中出現損失時,能夠在法律上和事實上獲得補償。監管者應當通過個案處理滿足或支持投資者的利益訴求。無論是證券法的立法宗旨,還是證監會的監管宗旨,均是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為依歸。如果監管者只滿足於對違法者的行政處罰,將違法者從投資者那兒騙取的金錢上交給國庫,那麼很顯然,監管者並沒有盡到保護投資者的法定職責。此外,在投資者依法主張民事索賠權時,監管者惟有依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旗幟鮮明地支持投資者的訴訟請求,其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政策性宣示才能轉化為具體的行動,從而贏得投資者的信賴。須知,監管者本質上代表的是廣大投資者的利益,而不是或不應當是代表機構大戶、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的利益。

啟示之七:凡是行使"公權力"的管制機構及其負責人不宜對股市行情發表主觀性、傾向性言論

在億安科技股價突破百元的關口,有關機構的負責人以支持科技股為由盛贊這支中國百元股,在客觀上"配合"了莊家的操縱行為,給投資者以政策層面的誤導。事實多次證明,管制機構關心股市行情是可以的,但絕不能去引導股市行情,否則一旦造成投資者的損失,管制機構難辭其咎。

證監會披露"億安科技"案內幕

中國證監會今天作出決定,對聯手違規操作"億安科技"股票的廣東欣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東中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東百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和廣東金易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作出重罰,罰沒款近9億元。同時,中國證監會還詳細披露了"億安科技"股票操縱事件的前前後後,這意味著我國證券市場上第一隻股價過百元大關的"億安科技"股票神話的破滅。

"億安科技"股票曾經從1998年8月的5.6元左右,最高上漲到去年2月的126.31元,漲幅高達21.5倍,被廣大股民譽為中國股票市場的神話。

"億安科技"前身為深圳市錦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它於1992年5月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9年3月,廣東民營企業億安集團收購了深圳商貿控股公司持有的深錦興超過四分之一的股權,成為深錦興第一大股東。同年8月深錦興公布更名為廣東億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錦興"股票隨之正式更名為"億安科技"。"億安科技"股票從1999年10月25日到2000年2月17日,在短短的70個交易日中,股價由26元左右不停歇地上漲,到2000年2月15日,"億安科技"股價突破百元大關,成為自滬深股票實施拆細後首隻市價超過百元的股票,引起了市場的極大震動。

就中國證監會披露的內幕來看,"億安科技"股票的飆升純屬莊家操縱行為。廣東的這四家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資金,利用627個個人股票帳戶及3個法人股票帳戶,大量買入"深錦興"(後更名"億安科技")股票。持倉量從1998年10月5日的53萬股,占流通股的1.52%,到去年1月12日最高時的3001萬股,占流通股的85%。同時,還通過其控制的不同股票帳戶,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

這些行為正好與"億安科技"股票價格的飆升啟動相吻合。這四家公司通過它們控制的股票帳戶進行幾乎沒有成本的對敲買賣,來影響證券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聯手操縱"億安科技"的股票價格,大肆牟利。截至今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通過控制股票帳戶共實現盈利4.49億元,股票余額77萬股。

"億安科技"股票暴跌始自今年1月中旬。鑒於"億安科技"股票出現的種種異常行為,中國證監會在今年1月10日宣布,證監會正在查處涉嫌操縱"億安科技"股票案,已對持有億安科技股票的主要賬戶進行重點監控。受此消息影響,當天,億安科技股票以42.66元跌停開盤,全天均封死在跌停板上,且成交極度萎縮。"億安科技"股票在此後接連跌停。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一)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第七十四條規定:"在證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

就中國證監會今天公布的事實來看,這四家公司進行違法操作行為確鑿無疑。炒作"億安科技"的這四家公司明目張膽地違反了《公司法》和《證券法》,肆無忌憚地操縱其股票價格,謀取暴利。

股票價格操縱屬於證券市場欺詐行為。中國證監會查處"億安科技"股票事件,依法打擊機構惡意操縱市場,這是規范證券市場的有力舉措。而隨著"PT水仙"股票退市、股票發行核准制等一系列措施的實施,表明中國證監會已把規范市場、保護投資者利益作為工作重點。同時,也表明當前中國證券市場已經跨入了新的歷史階段,加大打擊證券犯罪力度,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中國證券市場規范發展,將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的主題。

8. 什麼是個人操縱股票市場,為什麼這是違法的

你好,操縱市場又稱為操縱行情,是指行為人以謀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為目的,利用資金、信息等優勢,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故意通過交易扭曲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誘使投資者對證券價值產生錯誤判斷,誘導其跟進買入或賣出的行為。
操縱證券市場通過人為哄抬或者壓低證券價格,虛構市場供求關系,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誤導投資者作出錯誤判斷,誘導或致使投資者基於錯誤認識進行證券交易,使投資者利益遭受嚴重損失。該行為破壞了證券市場定價機制和競爭機制,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這也是我國對操縱市場行為進行監管和規制的根本原因。
根據我國《刑法》第182條的相關規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