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限制性股票激勵員工要掏錢嗎
一、限制性股票激勵員工要掏錢嗎
1、限制性股票激勵員工要掏錢,股權激勵的模式如下:
(1)業績股票,是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2)股票期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夠愛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限制,且需要激勵對象自行為行權支出現金;
(3)虛擬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是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以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估價升值其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後,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6)期權激勵模式,期權激勵的授予對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他們在公司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他們掌握著公司的日常決策和經營,因此是激勵的重點;另外,技術核心骨幹也可以是激勵的主要對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激勵對企業的好處有哪些
股權激勵對企業的好處有以下:
1、股權激勵有利於公司業績增長和市值增長;
2、從統計面上來看,結合數據分析,一個公司進行了股權激勵,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公司業績可以增長30%;
3、股權激勵對於企業的人才爭奪也特別重要;
4、做了股權激勵之後,其核心人員與公司和股東成為了利益共同體,他們就更有動力和條件把企業做的更好。
㈡ 員工股權激勵持股價格怎麼確定
股權激勵涉及的權益工具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限制性股票(RS或RSU),一類是期權。
如果公司已上市,針對限制性股票,其公允價值即為公司股票在二級市場的報價;針對期權,則可以通過估值模型來計量。
常用的期權估值模型有兩種,一種是Black-Scholes模型,一種是二項式模型。
兩種模型均涉及到一系列的前提假設,包括無風險收益率、預期股利收益率、預期波幅等等,不同公司應用的模型不同、假設前提不同,期權的公允價值會有所不同。
舉例來說,騰訊針對員工授予的期權應用的是二項式模型,阿里巴巴則採用Black-Scholes模型,兩家公司所應用的模型的提前假設可見相應財報附註。
對於未上市公司,由於公司股票沒有活躍的交易市場,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的確定更加復雜。首先,權益工具的底層資產——公司股權的價值的確定,可以採用成本法、收益法、市場法等估值技術。
市場法,是利用相同或類似的資產、負債或資產和負債組合的價格以及其他相關市場交易信息進行估值的技術。
收益法,是將未來金額轉換成單一現值的估值技術,如現金流貼現模型。
成本法,是反映當前要求重置相關資產服務能力所需金額(通常指現行重置成本)的估值技術。
在此基礎上,再運用市場上通用的估值模型確定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
以小米為例,其招股書顯示,小米上市前授予的期權,首先使用「貼現現金流法」確定公司股權的公允價值,隨後使用「二項式期權定價模型」釐定授予日期的期權公允價值。
㈢ 股權激勵價格低於股價是為什麼
股權激勵價格低的原因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以低於股價的條件給予激勵對象,將公司的業績與員工個人收益綁定在一起,實現長期雙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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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股權激勵價格是什麼意思,高好,還是低好
我覺得一般而言,在早期加入公司的員工,前期的股權激勵授予價格一般是按照市價的1~3折購買。
而確定市價的依據,一般也有以下幾種方式:
(1)根據最近一次融資的估值作為市價,這是目前創業公司常用的一種方式;
(2)根據公司最近的凈資產以及公司年營收×一定的系數進行估算。
我覺得一個好的激勵方案,既能讓員工充分參與,公司也不致於負擔很重的成本。這就意味著,我們需要對股權激勵的價格進行准確的「測算」。也就是說,不僅要找到合理的「定價依據」,還要對每一個員工設定可接受的「價格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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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在價格方面有什麼規定嗎比如:最低不能低於多少之類
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 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
(5)限制性股票激勵授予價格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五條 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時限不得少於12 個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總額的50%。
當期解除限售的條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遞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應當按照規定處理。,上市公司應當回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並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對出現負有個人責任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出現其他情形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㈥ 股權激勵的一般都是半價,主要還是看未來增長
半價股權激勵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股票授予價格或者股票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授予價格不得低於面值,原則上不得低於高於以下價格的價格:
(一)股權激勵計劃公布前一交易日平均股價的50%;
(二)股權激勵計劃公布前20日、60日、120日股票交易均價的50%;
上市公司採取其他措施的,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說明定價依據和方法。
股權激勵實施後,企業管理人員和關鍵成員成為企業股東,其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趨於一致,有效減少了兩者之間的利益沖突。
傳統的激勵方式,如績效提成、績效獎金、年終獎等,主要反映的是管理人員和關鍵員工的短期財務數據。
但短期財務數據不能反映長期投資收益,有利於股權激勵後企業的長期發展。
股權激勵實施後,一方面,管理者和骨幹成員可以分享企業帶來的利益,增強歸屬感和認同感,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所以股權激勵對公司有利。
拓展資料: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
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法人財產權和股權的相互關系有以下幾點:
一、股權與法人財產權同時產生,它們都是投資產生的法律後果。
二、從總體上說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為股東大會是企業法人的權利機構它做出的決議決定法人必需執行。而這些決議、決定正是投資人行使股權的集中體現。所以通常情況下,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內核,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靈魂。但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法人卻無需經過股東大會的批准、認可。這是法人財產權不受股權轄制的一個例外。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權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說是對法人的控制權,取得了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權,也就取得了對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權。
股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國家的控制;股權掌握在公民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權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這是古今中外不爭的社會現實。
四、股權轉讓會導致法人財產的所有權整體轉移,但卻與法人財產權毫不相干。企業及其財產整體轉讓的形式就是企業股權的全部轉讓。
全部股權的轉讓意味著股東大會成員的大換血,企業財產的易主。但股權全部轉讓不會影響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化,不會影響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不會妨礙法人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法人財產權不會因為股權轉讓而發生改變。
股權與合夥組織財產權的相互關系與以上情況類似。
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股權根本不是什麼債權、社員權,等等不著邊際的權利。
人們之所以多年來不能正確認識股權與法人財產權,主要是人們沒有看到它們產生的源頭,沒有研究二者內在聯系。一些人對法人的習慣認識還存在一定的缺陷。
㈦ 股權激勵不得低於發行價的多少比例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
㈧ 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怎麼定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上市公司以股票市價為基準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
(1)定期報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為了明確限制性股票的最低授予價格,《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規定:「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①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50%。
②自股票授予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若低於上述標准,則需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我部提交重組審核委員會討論決定。」
拓展資料
在公平價格確定之後,行權價格的確定有以下4種:
(1)等現值法 等現值法也叫作平值法。行權價格等於當前股票的公平價格。這種行權價格相對比較適合股權激勵的本意,也是絕大多數上市公司採用的方法。行權價格等於當前股票公平價格的情況下,股權激勵方案的內在價值是零,但是擁有時間價值。
(2)現值有利法 現值有利法也叫作實值法。行權價格是當前股票價格的一個折扣,這種方法的激勵力度是最大的。在行權價格小於當前股票公平價格的情況下,股權激勵方案的內在價值是正的,而且還擁有時間價值。但是這種方法對股東是不利的,會稀釋公司原有股東的權益。而且對激勵對象的約束也比較小,他們只要維持現有股價,就可以在股權激勵到期的時候獲得股權激勵的收益。一般對於陷入困境、發展潛力不大的公司會採用這種方法。
(3)現值不利法 現值不利法也叫作虛值法或溢價法。行權價格是當前股票公平價格的一個溢價,也就是行權價格高於當前股票的價格。這種行權價格對股東有利,而對激勵對象不利。這種方法用得不多,只適用於那些公司盈利狀況和成長性都很好的公司。
(4)可變行權價格法 前3種方法確定的行權價格都是依據股權當前的市場價格確定的,授予的時期不同,行權價可能差別很大,尤其是在公司公開上市前後所授予的股權。例如美國雅虎,公開上市前授予的股權的行權價一般在0.01~4.00美元之間,而上市之後的行權價則一般達到30.00美元以上,最高行權價為135.00美元。為了杜絕不科學、不合理的行權價格確定方法,體現對股東和激勵對象雙方的公平,現在美國上市公司更傾向於設置一個可變的行權價格,行權價格變化的參數主要約定為業績的變化和同行業股票的變化。例如指數期權、可再定價期權、業績加速股票期權、業績生效期權的行權價格就是可變的。
㈨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定
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規定主要是為了激勵員工們能夠更好的工作,但是股權都是上市公司所有,員工有臨時收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