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盈虧 » 買股票限對手方最優價格
擴展閱讀
設計總院股票歷史股價 2023-08-31 22:08:17
股票開通otc有風險嗎 2023-08-31 22:03:12
短線買股票一天最好時間 2023-08-31 22:02:59

買股票限對手方最優價格

發布時間: 2022-08-01 06:14:46

A. 股票中「對方最優價格」是什麼意思

股票中「對方最優價格」的意思是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的市價申報方式。
簡單來說,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賣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買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
(1)買股票限對手方最優價格擴展閱讀:
股票中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和本方最優價格委託的區別,用以下例子說明,你就知道股票中什麼時候選擇以對方最優價格選擇委託了,什麼時候選擇以本方最優價格選擇委託了:
賣1價格為7.04,買一價格為7.02,這個時候你想要買入股票,以本方最優價格去掛單委託,則委託買入價格7.03,以對手方最優價格優先去掛單委託,則委託買入價格為7.04。應該是這個邏輯,沒錯吧?
你覺得以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存在沒有必要的原因是因為你忽略了股票市場是實時成交的市場,也就是忽略了掛單之後是不是能夠馬上成交的結果。你當時看到的7.04和7.02,可能在下一秒就會因為有了其他買家或者賣家因為買入和賣出導致價格波動,從而導致你買不到的情況發生。
還是你的例子,賣1價格為7.04,有200手賣單;買一價格為7.02,有200手買單。那麼你現在想要買200手的話,你有3個選擇:1)以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直接掛單7.04,可以直接成交;2)以本方最優價格委託,掛單7.03,不一定成交;3)以本方目前最低委託買入價格掛單,掛單7.02,不一定成交。
為什麼後面兩個不一定成交呢?因為股票市場必須是有人買就得有人賣,你在市場上掛單7.02買入200股的時候,需要剛好有人願意以7.02的價格賣給你200股,否則你就成交不了。或者你在市場上掛單7.02買入200股的時候,剛好其他人快速的以7.03,7.04,7.05分別掛單去買入1000股,那麼你的以7.02買入200股的委託則很可能當天都不會成交。
所以以對手方最優價格去委託和以本方最優價格去委託的區別只有一個,就是你想不想要馬上獲得成交。
延伸一點知識給你:以對手方最優價格去委託通常發生於,股價正在上升途中,你迫切的想要立即買入成交時。以本方最優價格去委託通常發生於,股價正在下跌或者橫震途中,你不在乎是不是馬上就能夠獲得成交。

B. 買股票按(本方最優價格)劃算還是按(對方最優價格)劃算。同樣賣股票呢

首先,整體而言股市是由三方面要素構成的:股票的買方、賣方以及交易所。如果你是股票的買方,那麼把股票賣給你的人或者機構就是對手方,簡稱為對方。同樣如果你想要賣出股票,那麼願意花錢買你股票的人或者機構就是對方。交易所的的角色就相當於裁判或者中間人,他們按照既定的交易規則來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利益,以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

其次,股票買賣雙方如何才能達成交易呢?偌大一個股市,幾千隻股票可供買賣,每天可能有幾千萬甚至上億的股民在買進或者賣出股票。舉個例子來說,股民A想買一隻股票,但是只願意出5塊錢每股,股民B想賣掉這只股票,但是最少要6塊錢才賣。顯然這樣的情況下,買賣雙方是沒有辦法達成交易的。如果買方和買方都願意妥協一下,雙方都認為5.5元的價格可以接受,那麼交易達成,股票的即時價格就會變成5.5元。

問題是股市容量太大了,每天交易的股票數量和價格理論上都有無數個,很難一對一的成交。這個時候就輪到連續競價交易制度出馬了,這個制度它非常聰明,規定所有的交易按照兩個原則來執行: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其中價格優先就是說買方報價的最高價和賣方報價的最低價有優先成交的權利,時間優先是指在同一個報價下,先申報的交易優先成交。

現在回到最初的問題,股票買入選對方最優價格更劃算嗎?既然是買入股票,那麼當然更高的報價更容易成交。理論上來說只要你的報價高於對方的最低報價,你就可以買到這只股票。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買方和買方交易數量是否匹配,舉例來說買方A想買一千股某隻股票,,賣方B願意賣出這只股票最低報價4.9元,但是只能賣出五百股。賣方C也願意賣出這只股票,最低報價4.95元,數量一千股。這個時候買方A如果選擇賣方最優價格成交的話,最終結果是4.9元買入五百股,4.95元買入五百股。

而且實際上,有些時候股票價格可能變化很快。如果股價迅速上漲的話,按照對方最優價格買進可能導致買不到股票,因為總是有人報價比你高。但是如果股價在快速下跌的話,選擇對方最優價格買進會更劃算,因為你總是可以以最低的價格買進。前提是你對這只股票有足夠的信心和了解,否則抄底抄在山頂上就大大不妙了。

所以,買股票選對方最優價格的股民朋友們要注意了,這個方法好用但是也不能隨便用,要視情況而定哦,不然可能會白白錯過你看好的大牛股啦。
應答時間:2021-10-2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C. 什麼是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對手方最優價格是指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拓展資料: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指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指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即時成交並撤銷申報指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指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若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能夠使其完全成交的,則依次成交,否則申報全部自動撤銷。
舉例1: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委託價為對手方的最優價格——賣一價7.04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申報。
反之:若某股票的買方五檔情況為:
買1 7.03 20
買2 7.02 15
買3 7.01 500
買4 7.00 40
買5 6.99 25
假如賣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賣出的申報價為買方的最優價格——買一價7.03 20 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委託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的區別在於交易主機在處理這兩種市價申報時,賦予了兩者不同的指定價格。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被賦予了當時對手方隊列中的最優價格,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被賦予了當時本方隊列中的最優價格。
因此,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可以保證申報立即成交,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只能排列在本方最優價格隊列中,不能保證申報立即成交。

D. 對手方最優價 和 本方最優價 是什麼意思

就是對自己有利的價格和對對方有利。

買進,優先,價格從低到高擇低成交;賣出,優先,價格從高到低擇高成交,當在極高位,接盤很大,賣出者貨很多,能及時走掉,接盤很小時,不能用這個方式。

否則非讓你打到跌停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

(4)買股票限對手方最優價格擴展閱讀:

對手方和本方最優價格委託: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

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指是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的市價申報方式。

簡單來說,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買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賣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當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在原有的買一或賣一隊列中排隊。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的區別在於交易主機在處理這兩種市價申報時,賦予了兩者不同的指定價格。

因此,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可以保證申報立即成交,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只能排列在本方最優價格隊列中,不能保證申報立即成交。

E. 在買入股票的時候,軟體裡面有這些提示,分別什麼意思! 1,限價委託 2,對手方最優價格 3,本方最

1是只按你的出價買賣,有時會出現部分成交的情況。2是以成交為前提,價格上從一到五遞進,價格不是固定的。3同理,只是價格以買或賣的單方為參考。4是按買一或賣一價成交,如果有未成交的就撤單。5與4類似,但是以買一到買五或賣一到賣五為參考。6是以某個價格全部成交,如果不能成交就不進行委託而全部撤單。對於散戶一般只採用1,如果你急於成交而不在乎價格可以選2,其它的多數是持股量巨大的莊家才會用到。

F. 股票買賣的那個「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是什麼意思

這個問題很簡單,和委託價格有關
比如委託買入價格,如10塊,那麼這意味著,10塊是最高可接受價格,其他低於10塊的都可以成交
委託賣出也是如此,不過是反過來,是最低價格,高於這個價格都可以成交
如果只有兩個成交單子,買賣雙方可以成交,但價格不一致,那麼會按照誰先掛單的有利原則
比如買方10塊,賣方8塊。如果買方先掛單,或者先委託,會按8塊成交。賣方先掛單,按10塊成交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就是基於以上原則,按對方底價成交
當然,實際成交更復雜,還要參照集合競價原則

G. 股票系統交易里的,本方最優價格買入和對方最優價格賣出是什麼意思

股票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的意思是指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的市價申報方式。

簡單來說,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買入時以「買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賣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當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在原有的「買一」或「賣一」隊列中排隊。
應答時間:2020-12-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H. 股票交易中:對方價格最優的問題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 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舉例1: 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委託價為對手方的最優價格——賣一價7.04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申報。 反之: 若某股票的買方五檔情況為: 買5 7.03 20 買4 7.02 15 買3 7.01 500 買2 7.00 40 買1 6.99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申報價為買方的最優價格——買一價7.03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委託 以下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相關申報價格的規定和解釋: 3.3.4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接受下列類型的市價申報: (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三)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四)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五)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六)本所規定的其他類型。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即時成交並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如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能夠使其完全成交的,則依次成交,否則申報全部自動撤銷。 3.3.5 市價申報只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其他交易時間,交易主機不接受市價申報。 3.3.6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其他市價申報類型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對於你是買方來說本方最優價格指的是以那時候以當時的買方的買盤的最高價格(即買一的價格)進行市價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