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炒股所得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所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個人轉讓的股票屬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在境外上市的股票,其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B. 股票交易要收個稅嗎
不需要交股票交易個人所得稅的,根據《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鄭源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但股票交易過程中要收取一些稅費,,簡單的說,交易過程中的稅費包括傭金、過戶費以及印花稅。其中傭金中還包含著經手費和證管費(深交所稱監管費)。
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現在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
(2)股票交易交不交個人所得稅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手續費是進鏈旅行股票交易時所支付的手續費。委託買賣的手續費分「階段式」和「跟價式」。
(1)階段式。根據股票價格和交易股數收取手續費。
(2)跟價式。根據股票的交易金棚叢凳額收取手續費,目前世界上多採用跟價式。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國家為避免證券公司間的過度競爭,穩定證券業的經營,採取委託交易手續費最低限額制度。
70年代中期以來,在證券市場自由化潮流的沖擊下、美國、英國等一些國家先後放棄這一制度,實現委託交易手續費的自由化,但日本等國至今仍實行這一制度。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從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額0.087‰雙向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0.0696‰雙向收取;深交所由現行的按交易額0.087‰收取下調為按交易額0.0696‰收取。
為了鼓勵證券投資者能夠長期持有股票,國外常常對股票買賣雙方實行差別稅率,即對賣出方實行較高稅率,對買入方則實行較低稅率或者免徵。中國對股票實行賣方單邊稅率。
C. 股票收益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
個人在國內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股票買賣所獲收益,是不交個人所得稅的,襲辯答不過需要交印花稅。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拍慧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灶知的通知》 第一條 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D. 買賣股票收入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我國個人在國內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股票類買賣所獲收益,是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的,但是需要交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