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宗交易為什麼高於收盤價
大宗交易高於收盤價的原因可能是投資者相對看好股票行情,因此有較大筆的買入行為發生,對比股票二級市場來說,產生了交易溢價,也有可能是機構人為製造利好交易現象。大宗交易在高於收盤價時,即代表產生了溢價現象,溢價就是高價買入。
大宗交易簡介
大宗交易也可以稱為大宗買賣,指的是達到了證券交易規定的一定限額,買賣雙方達成了一致協議的經由證券交易所的較大數額的交易。各大交易所對於大宗交易的額度都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制,並且根據市場行情的變動,大宗交易的額度是可以進行相應調整的。上交所規定的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請的數量需要達到 200 萬份以上,或者是交易金額需要達到 200 萬元以上。而國債及債權的交易數額需要達到 100 萬元以上。深交所對於大宗交易通常採用的是盤後定價的方式。
㈡ 為什麼股票大宗交易的價格比實際價格高
總結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真的看好,高價買入,因為大宗交易的價格是談出來的,
內部對倒,如關聯人不同賬號AB之間的對倒,為了使A有個好一點的回報率。大小非左右手對打,雖然可以折價,但是為了可以拉升,故意做的溢價,相比折價多交的稅比起後世漲的來說不算什麼。
利益輸送給大股東,莊家高價收貨,大股東收錢辦事,配合莊家拉升
假溢價,高價部分私下返回。
㈢ 市場交易時,大宗交易溢價往往說明了什麼
如果大家想要在市場中獲得不錯的收益,那麼在市場交易中,對於一些相關信息肯定要有一個明確的認識,而且對於市場中出現的信息也應該進行全面的把握。市場交易的時候,大宗交易溢價往往說明了什麼呢?
三、結語
所以大家還是有必要對相關的問題進行全面地把握,這樣才能夠降低風險,大宗交易買入的成交價格如果高於了當天的股票收盤價格,那麼這個時候就是股票溢價。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是正常進行交易的,所以大家也要做一個明確的選擇。
㈣ 為什麼股票大宗交易價格與當天價格不同
您好!大宗交易的賣方一般是原始股東,拿的成本低。以低於市價10%左右價格交易給買方,還是很賺的。利用這10%的差價可以獲利,或者持有!
(4)為什麼股票大宗交易的價格比實際價格高擴展閱讀
大宗交易是指單筆數額較大的證券買賣。我國現行有關交易制度規定,如果證券單筆申報達到一定數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
一、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關於大宗交易的規定:
第七節 大宗交易
3.7.1 在本所進行的證券買賣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5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
(二)B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5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萬元美元;
(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300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萬元;
(四)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萬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
(五)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本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
3.7.2 本所接受大宗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3.7.3 大宗交易的申報包括意向申報和成交申報。
意向申報指令應包括證券賬號、證券代碼、買賣方向等。
成交申報指令應包括證券代碼、證券賬號、買賣方向、成交價格、成交數量等。
3.7.4 意向申報應當真實有效。申報方價格不明確的,視為至少願以規定的最低價格買入或最高價格賣出;數量不明確的,視為至少願以大宗交易單筆買賣最低申報數量成交。
3.7.5 當意向申報被會員接受(包括其他會員報出比意向申報更優的價格)時,申報方應當至少與一個接受意向申報的會員進行成交申報。
3.7.6 有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確定。
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自行協商確定。
3.7.7 買賣雙方達成協議後,向本所交易系統提出成交申報,申報的交易價格和數量必須一致。
成交申報一經本所確認,不得變更或撤銷,買賣雙方必須承認交易結果。
3.7.8 會員應保證大宗交易參與者實際擁有與意向申報和成交申報相對應的證券或資金。
3.7.9 本所債券大宗交易實行一級交易商制度。
經本所認可的會員,可以擔任一級交易商,通過本所大宗交易系統進行債券雙邊報價業務。
3.7.10 大宗交易不納入本所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結束後計入該證券成交總量。
3.7.11 每個交易日大宗交易結束後,屬於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證券名稱、成交價、成交量及買賣雙方所在會員營業部的名稱等信息;屬於債券和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證券名稱、成交價和成交量等信息。
二、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深圳證券交易所為提高大宗交易市場效率,豐富交易服務手段,自2009年1月12日起,啟用綜合協議交易平台(以下簡稱「協議平台」),取代原有大宗交易系統。協議平台是指交易所為會員和合格投資者進行各類證券大宗交易或協議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統。
《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協議交易平台業務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規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綜合協議交易平台(以下簡稱「協議平台」)上進行的大宗交易和協議交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等相關業務規則,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協議平台,是指本所為會員和合格投資者進行各類證券大宗交易或協議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統。
第三條 符合法律法規和《交易規則》規定的證券大宗交易以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份額等證券的協議交易,可以通過協議平台進行。
第四條 會員和合格投資者在協議平台的交易行為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本所有關業務規則。
第五條 下列交易可以通過協議平台進行:
(一)權益類證券大宗交易,包括A股、B股、基金等;
(二)債券大宗交易,包括國債、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債券質押式回購等;
定價申報的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銷。定價申報每筆成交的交易數量或交易金額,應當滿足協議平台不同業務模塊適用的最低標准。
第十三條 雙邊報價分為雙邊意向申報和雙邊定價申報。雙邊意向申報等同於兩條買賣方向相反的意向申報;雙邊定價申報等同於兩條買賣方向相反的定價申報。
第十七條 協議平台對申報價格和數量一致的成交申報和定價申報進行成交確認。用戶對各交易品種申報的價格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交易方可成立:
(一)權益類證券大宗交易中,該證券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由買賣雙方在其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確定;該證券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自行協商確定。
(二)債券大宗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自行協商確定。
(三)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協議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自行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符合《交易規則》並由協議平台確認的成交,買賣雙方必須承認交易結果。協議平台用戶應當保證其自身或投資者實際擁有與申報時相對應的足額資金或證券數量。因資金或證券數量不足造成交收失敗的,協議平台用戶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規定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五章 回轉交易與跨系統交易安排
第十九條 債券大宗交易以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協議交易實行當日回轉交易。
第二十條 協議平台、競價系統雙邊交易的公司債券,協議平台T日買入的, T+2日在競價系統可用;競價系統T日買入的,T日在協議平台可用。
第二十一條 協議平台、競價系統雙邊交易的權益類證券、債券(除公司債券外),協議平台T日買入的, T+1日在競價系統可用;競價系統T日買入的權益類證券,T+1日在協議平台可用;競價系統T日買入的債券(除公司債券外),T日在協議平台可用。
第六章 交易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條 本所每個交易日通過協議平台、交易所網站等方式對外發布協議平台交易信息。
第二十三條 對於權益類證券大宗交易以及債券大宗交易(除公司債券外),本所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後,通過交易所網站公布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信息。
交易所網站發布的成交信息包括:證券代碼、證券名稱、成交量、成交價以及買賣雙方所在會員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
協議平台上進行的權益類證券大宗交易和雙邊交易債券的大宗交易,暫不納入本所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成交量在協議平台交易結束後計入當日該證券成交總量。
第二十四條 對於公司債券大宗交易,本所在協議平台交易時間內通過協議平台和交易所網站即時公布每筆協議交易的報價信息和成交信息。
通過協議平台和交易所網站發布的報價信息包括:證券代碼、證券名稱、申報類型、買賣方向、買賣數量、買賣價格以及報價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
通過協議平台和交易所網站發布的成交信息包括:證券代碼、證券名稱、成交量、成交價以及買賣雙方所在會員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
第二十五條 僅在協議平台交易的公司債券大宗交易信息納入本所即時行情發布。
即時行情發布的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以及實時最優五個買入或賣出價位定價申報的申報價格和數量等。
前收盤價的計算方法為前交易日該證券所有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第二十六條 對於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協議交易,本所在協議平台交易時間內通過協議平台和交易所網站即時公布每筆協議交易的報價信息和成交信息。
通過協議平台和交易所網站發布的報價信息包括:證券代碼、證券名稱、申報類型、買賣方向、買賣數量、買賣價格以及報價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
通過協議平台和交易所網站發布的成交信息包括:證券代碼、證券名稱、成交量、成交價以及買賣雙方所在會員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
第二十七條 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協議交易信息,納入本所即時行情發布。
即時行情發布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以及實時最優五個買入或賣出價位定價申報的申報價格和數量等。
前收盤價的計算方法為前交易日該證券所有協議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第二十八條 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協議平台交易信息發布的方式和內容。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交易用戶應當遵守本所《交易規則》及相關規定,依法及時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十條 本所對協議平台交易進行監督,對利用協議平台進行虛假或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申報等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並視情況採取監管措施。
為了解決大額交易所面臨的市場流通性低、價格穩定性差、交易成本高等問題,證券市場對大額交易撮合方式、價格確定、信息披露等方面,採用了與正常規模交易不同的處理方式,稱為大宗交易。
從2003年第二季度起,上證所以電子交易系統方式受理大宗交易申請,買賣雙方達成大宗交易協議後,委託會員通過大宗交易系統進行成交申報。大宗交易的申報受理時間為每個交易日15:00-15:30,申報價格須在當日競價時間內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
大宗交易的金額與數量有何規定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市場進行的證券單筆買賣達到如下最低限額,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二)基金交易數量在3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三)債券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交易數量在1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四)其他債券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如何規定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時間內受理大宗交易申報。
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陸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進行開始前的准備工作;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過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查詢當天大宗交易情況或接受當天成交數據。
投資者如何進行大宗交易
擁有本所專用席位的機構可通過該席位進行大宗交易。
其他投資者進行大宗交易,應委託其辦理指定交易的本所會員辦理。
大宗交易的申報包括哪些內容
大宗交易的申報包括意向申報和成交申報。 意向申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證券代碼; (二)股東帳號; (三)買賣方向;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內容。
意向申報中是否明確交易價格和交易數量,由申報方決定。
買方和賣方就大宗交易達成一致後,代表買方和賣方的會員分別通過各自席位(擁有本所專用席位的機構通過該席位)進行成交申報,成交申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證券代碼; (二)股東帳號; (三)成交價格; (四)成交數量; (五)買賣方向; (六)本所規定的其他內容。
買方和賣方的上述成交申報中,證券代碼、成交價格和成交數量必須一致。
意向申報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意向申報應當真實有效。申報方價格不明確的,視為至少願以規定的最低價格買入或最高價格賣出;數量不明確的,視為至少願以最低限額成交。
買方和賣方根據大宗交易的意向申報信息,就大宗交易的價格和數量等要素進行議價協商。
當意向申報被其他參與者接受(包括其他參與者報出比意向申報更優的價格)時,申報方應當至少與一個接受意向申報的參與者進行成交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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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股票連續現大宗交易成交價格高於收盤價
大宗交易高於收盤價格指的是當日大宗交易購入價會大於收盤價格,這種狀況也稱為溢價。大宗交易高於收盤價格表示股價有繼續下跌的可能性,大眾交易的購買方可能會利空,而銷賣方反之會處於盈利的狀態。大宗交易一般指的是一筆證券買賣申報已經達到要求的最小限額,交易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並由交易所正式確認的證券交易。
大宗交易注意事項 大眾交易只能在交易所所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進行交易,而存在漲幅規限的證券的大宗交易則必須要在當天的漲跌幅價值限制之內進行正規的交易。當然,沒有漲跌限制的證券的大宗交易則需要在上一個收盤價的30%左右,或者是當天競價時限之內所達成交易的最大交易價格以及最小交易價格,並且需要交易雙方通過協商定價的方式來確定成交價格。與此同時,該交易需要經過證券交易所的審核確認之後才能成交。大宗交易的成交價不會是當天同證券的收盤價,成交量也不會計入在成交總量之中,以及收盤之後也將不被計入在指數計算之中。
拓展資料
大宗交易是什麼
1、指的是大宗交易買入成交價高於當天的股市收盤價,也稱為溢價,簡單說溢價就是以高價買入;
2、一般形成大宗交易溢價的原因可能有:有實力的投資者比較看好這只股票,於是大筆的買進,考慮到對比二級市場的價格,即使大宗溢價買進也是合算;機構之前的相互對倒,人為製造溢價的利好假象吸引其他的投資者。
大宗交易是指達到規定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是買賣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經過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對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都有明確的規定。
㈥ 為什麼大宗交易折價20%都會上漲
戶帶來一個消極信號,那就是主力資金不看好這只股票未來的價格成長空間,選擇低價交易,於是散戶會選擇拋售這只股票,使得這只股票的股價後期不斷走弱。 大宗交易中的折價交易,改變了原來的市場預期和散戶行為,帶來了市場的利空行情。 當大宗交易是溢價交易的時候,會給市場散戶帶來一胡伏個積極信號,那就是主力資金和機構都看好這只股票的未來嘩穗成長性,選擇高於市場價格交易,於是散戶就會選擇繼續增持這只股票,使得這只股票的後期的股價不斷上漲。 大宗交易中的溢價交易,改亂做卜變了原來市場的預期和散戶行為,帶來了市場的利好行情。 綜上:大宗交易一般是雙方協商和盤後定價的模式,不會對股市指數產生直接影響,但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變化,會改變二級市場散戶對於該股票的預期,從而導致股價出現利空下跌走勢和利好上漲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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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股票市場的大宗交易價格為什麼和市場價格不一樣
1、市場價格是在集中競價交易系統競價產生的市場價格,而大宗交易是在大宗交易系統通過雙方協商產生的價格。
2、股票中的大宗交易價格是在二級市場之外交易的,交易時段為15:00-15:30,價格是買賣方申報的,是協議價格。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買賣雙方達成一致後,並由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方可成交。
㈧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比當天收盤價高,這個結果能說明什麼問題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比當天收盤價高,我的看法是:
1.大宗交易成交價格高於當天收盤價格,這說明買盤很積極,後期看漲;
2.大家願意給出更高的價格拿到籌碼,這說明大家對大宗商品後期上漲保持樂觀態度;
3.大宗交易成交價高於收盤價,意味著產品供不應求,後期繼續看漲。
投資市場不同的人群,面對相同的股價會有不同的反應,這也是投資市場最有魅力的地方。投資其實就是交易自己的看法和想法,然後通過市場驗證我們的想法是否正確。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比當天收盤價高,這意味著大家都願意給更高的價格買入產品,這說明市場供不應求,後期繼續看漲,這是看多的信號。
三、投資市場永遠都有風險
很多時候,我們解讀一個消息,都是從理論角度來看,這些都是成立的,但投資市場跟其他地方不一樣,風險永遠都存在,我們不可能每次判斷都正確,所以我們要做好及時止損的准備。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比當天收盤價高這是做多的信號,但不能夠因為有做多的信號,我們就認為一定會賺錢,這也可能帶來虧損,所以控制風險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