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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交易原則

發布時間: 2023-07-22 07:59:58

A. 股票交易規則詳解

一、國內股票交易規則:
1、主板A股每個交易日漲跌幅度為10%,創業板和科創板為20%;
2、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只能等到下一個交易日。而且當天賣出股票得到的錢也不能當天提現,只能等到下一個交易日;
3、交易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創業板和科創板有盤後交易。
二、值得一提的是,創業板和科創板股票上市的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度的限制,這時投資的風險會非常的高。盤後交易會以15:00收盤價進行,按照提交的先後順序進行撮合,用戶可以判斷股價第二天走勢,然後決定是否買入。
三、創業板和科創板投資時需要單獨開通許可權。比如投資科創板股票需要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日均資產不低於50萬元,而且已經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本人到券商營業廳辦理,不能找人代為辦理。
四、用戶在投資股票時要具備相關的知識,同時會面臨較大的風險,如果身邊有炒股的朋友,可以多向他們學習,讓自己掌握一定的技巧,需要注意的是,在買賣股票時要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可以幫助投資者作出正確的判斷。
股票買賣注意事項:
1、盡量做到順勢交易。簡單的說自己的交易策略要符合市場的大致走向,比如市場在上升趨勢的時候,選擇強勢股或者調整到位的個股進行交易,當市場趨勢向下的時候,選擇超跌交易或者是不交易,總之,要盡量順著市場的總體趨勢去執行自己的交易策略,萬不可做逆勢交易。
2、一定要注意基本面。雖然A股市場不是以價值投資為主導的,有的時候股價並不能夠完全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有的上市公司基本面非常好,但由於缺少炒作資金的介入,股價會一直處於低位徘徊,有些公司雖然基本面並不好,但由於受到資金的青睞,股價卻有非常好的表現。但如果基本面出現重大問題,在投機的市場內一定會受到懲罰,所以說在選擇股票交易的時候,基本面是一個需要注意的方面,可以選基本面正常的股票,這一點一定要牢記。

B. 股票交易規則是什麼

在A股市場上,股票買賣遵循以下的交易規則:

1、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2、買入最小單位為1手,即100股,且必須每次買入的數量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可以不整100股賣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須一次性賣出。

3、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除此之外,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只能進行做多操作,不能進行做空操作;其委託交易時,其委託價格必須在個股的當天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無效;委託單在當日的交易時間內有效,收盤之後,其委託單無效。

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

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股票漲(跌)幅價格=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10%(或5%)。

權證漲跌幅限制權證漲(跌)幅價格=標的證券前日漲(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C. 股票成交,是按什麼原則劃分的

股票成交是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

1.如果相同的股票交易,你們掛單價格一樣,那麼先掛單的人先交易,這是時間優先原則;

2.如果相同的股票交易,你們交易時間一樣,買入價格高的先成交,這是價格優先原則;

3.正常情況下,買賣交易要想馬上成交,可以高掛或者低掛3,4分錢,這樣就能夠保證成交。

股票交易有一定的原則,否則就會出現亂套的現象,對於股票交易,這些原則大家還是比較了解清楚,因為交易中我們也會使用到這些策略。股票交易原則是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時間優勢指的是同一筆買賣,價格相同,先掛單的人成交;價格優先指的是相同的時間買入的股票,價格高的投資者先成交。

三、為了快速成交可以提高2,3個價位

很多投資者為了能夠快速成交,大幅度提高價格或者降低價格,這其實不是好的策略,有可能你買到最高點,賣在最高點,正常情況下,只要你交易的時候,比當時股價高或者低2,3個價位,基本上都會成交,沒有必要把價格掛到太高或者太低。

D. 股票成交的原則怎麼理解

你好,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則:

1、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2、集合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取在該價格以上的買入申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之差最小的價格為成交價;買賣申報累計數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況的,開盤集合競價時取最接近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成交價,盤中、收盤集合競價時取最接近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3、連續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集中申報簿當時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集中申報簿當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集中申報簿當時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集中申報簿當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E. 股票買賣規則

買賣規則包括幾個部分,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
1、競價成交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一、 股票交易單位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手或其整數倍。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託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三、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例:行情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漲跌幅限制,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ST"股票,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字樣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拓展資料: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
1、股票是什麼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2、股票的歷史
股票至今已有將近400年的歷史,它伴隨著股份公司的出現而出現。隨著企業經營規模擴大與資本需求不足要求一種方式來讓公司獲得大量的資本金。於是產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態出現的,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1611年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就進行著股票交易,並且後來有了專門的經紀人撮合交易

F. 股票交易的方式和原則

股市中的股票交易是股市中最最重要的一個程序,也可以說是股市賺錢的關鍵。要保證股票交易不出差錯光靠萬分小心是僅僅不夠的,我們還得知道股票交易要遵循的原則還有一些交易方式。下面是經過精心整理梳理得到的一些股票交易的方式和原則,以供所有投資者參考。
一、
二、
股票交易原則
1、公平性原則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2、自願性原則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項目:
(1)償債能力。 一般用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即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股權分散情況。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基本結構。 一般用一年的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4)獲得能力。 一般用稅後凈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5)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公開性原則
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4、公正性原則
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股票交易方式
(2) 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1) 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貸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G. 股票交易的基本規則是什麼

一入股市深似海,從此股票似親人。不過,入股市首先得懂股市,懂得股市行話,才能更好地在股市中遨遊,股票交易規則如下:
一、交易時間
股市交易講究先來後到,講究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不像在菜市場中大家可以一哄而上,它有規定的時間進行買賣,而這個時間跟我們上班的時間基本上差不多,也是周一到周五,法定節假日雙休日都是沒有開放的,一般是每天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至15:00,一天4個小時,據說操盤手的上班時間也是這樣,是不是特別爽。
集合競價(9:15—9:25)是一個特殊時間段,這段時間可以委託買進和賣出單子,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此時成交量最大的價格就是開盤價。
二、交易制度
我大A股很正經,它實行T+1交易制度,當天買的第二天才能賣掉,當天賣的股票第二天才能把錢錢取出來;而全世界包括HongKong都是實行T+0,當天買當天就可以賣出,不過這兩種制度互有利弊啦~
三、漲跌幅限制
股票波動如果太瘋狂的話,可能會引起市場合投資者的不適,所以不能太任性,它設有單日最大漲跌幅,一般情況下,普通股是10%,ST股更嚴格,只有5%。
但也有一些身份特殊的沒有這個限制,比如上市首日的新股,借殼上市的股票,回復上市日的退市股票,還有最近紅得發紫的科創板,漲跌幅放寬至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還不設漲跌幅限制,是不是夠牛掰~
四、交易和報價單位

平常毛毛經常聽身邊的小夥伴說買了幾百股的股票,其實這個手法不是很正規,應該是講幾手的。股票的報價和交易單位為股,一支股票的最低交易額為一手,一手=100股,委託買入和賣出必須是1手,或為其整數倍。
比方說5元1股的股票,你需要買入的最低額度為100股,也就是1手,需要花費5*100=500元。
五、交易方式
包括櫃台,交易商進行集中交易,減少了市場莊家這環節,成本相對交易所要低;電腦PC端操作,下載相應的證券公司軟體,比如同花順、大智慧的PC端進行買賣操作;手機移動端,是目前最流行快捷的方式,現在每個證券公司都有相應的APP,可以在手機上下載進行股票交易。

H. 股票交易的原則

在股票交易中,為了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損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過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
(1)公開性原則
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則
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3)公平性原則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4)自願性原則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項目:
(1)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獲得能力。 一般用稅後凈預期年化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基本結構。 一般用一年的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4)償債能力。 一般用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即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5)股權分散情況。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I. 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我國股市成交優先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這些可以慢慢去領悟,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上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J. 股票成交的原則是什麼

證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也就是說,在交易過程,競爭同時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


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一、成交的基本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二、競價交易作業程序


(一)板牌競爭交易


1.作業程序


(1)場內電話員在接到其營業處所轉告的買賣證券事項時,應依序記載於《委託電話記錄簿》,然後向場內出市代表下達買賣指令。


(2)場內出市代表接到電話員的買賣指令後,應先看申報價格是否達到《競價告示板》公告價位。假如達到,場內出市代表將買賣指令填寫在競價告示板的價格欄內,並在適當的欄內填上證券商的代號和買或賣的數量。如申報未達到板上價位,場內出市代表應將未公告的買賣指令,按證券名稱和價格歸類匯總,即每種證券按買入價由高到低、賣出價由低到高的依序排列,待價位達到時,再登錄於《競價告示板》。


(3)每筆買賣成交後,賣方出市代表應立即填寫《成交記錄》並簽章,交買方出市代表確認後,將成交記錄送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櫃台列印成交時間及成交號碼,然後將紅色一聯交買方收執,黃色一聯交證券交易所清算櫃台,蘭色一聯則交給其電話員。


(4)電話員接到《成交記錄》後,應對照《買賣記錄簿》所記載的買賣數量,將已成交的數量刪減或注銷,並將成交情況電話通知其營業處所,以便轉告委託人及製作有關憑證。電話員應密切注視行情提示變動,對照《委託電話記錄簿》所載價格、數量,隨時向場內出市代表提示買賣指令。


(5) 天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時,各證券商代碼、總金額及收付凈差額與交易所核對,全部對帳無誤後,方可離開交易大廳。


2。 競價告示板填寫原則


(1) 競價告示板限填四個價位,即未成交的最高買入價、次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次低賣出價,每個價位上的數量申報應依時間先後順序填寫。


(2) 每日開市時,在板上未登錄價格以前,證券場內出市代表應以昨日收市價為基準,以上下各兩個升降單位為限,將符合該標準的申報價格填寫在《競價告示板》上,買方後手的登錄價不得低於前手;賣方後手的登錄價不得高於前手。


(3) 開市時,在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均可在《競價告示板》上掛牌。假如出現混亂擁擠等情況,證券交易所場內工作人員有權決定由買方或賣方先行掛牌。每日開盤後的申報價格,須以《競價告示板》上最近一次登錄的價格或成交為基準,以上下各兩個升降單位為限。


(4) 買方(賣方)申報價高於(低於)《競價告示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一個價位時,後手申報者應先將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改寫,再將次高買入價(次低賣出價)一欄的內容移到右邊一欄,在左邊一欄里填上後手的證券商代號和買賣數量。


若買方(賣方)後手申報價格高於(低於)前手在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兩個價位時,後手可以在改寫價格後,將原先前手登錄在買方(賣方)欄內的內容全部擦去,然後登上自己的代號和買(賣)數量。


價格改寫時被擦掉的板上登錄價,在其再次達到《競價告示板》申報價位時,須由出市代表重新填寫。


(5) 板上登錄的內容,不得任意撤銷或減少申報的數量,但若變更價格或增加數量時,須依板上價位重新申報。


板上內容一旦成交,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撤銷,否則,以違約處理。


(6) 買賣成交時,買方或賣方應將對方出市代表登在板上的數量刪減或劃去,然後在黑板上方寫出每筆的證券部代號 成交價格與數量,成交後剩餘的部分應寫在《競價告示板》上,待下次繼續成交。


3.成交的先後順序


(1)較高買進限價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限價申報;較低賣出限價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限價申報。


(2)同價位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


(3)同價位申報,客戶委託申報優先於證券商自營買賣申報。


各證券商出市代表在執行客戶委託時,應參照以上原則執行。


(4)取消市價委託。


4.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


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優先成交。

5.兩邊客的買賣


兩邊客買賣是指買方及賣方經同一證券商達成交易。當同一證券商在接到同種股票、相同價格的買和賣的委託單時,可以依照下列原則,進行兩邊客交易。


(1)一項交易成交後,可立即採用該成交價進行兩邊客買賣。


(2)當場內買賣價相差一個價位時,成交價在牛市時,可以是買入價,熊市時可以是賣出價。


(3)當場內買賣價相差兩個價位以上,或沒有買賣價,或只有買價或賣價的時候,出市代表必須在板上寫出適當的買賣價,令價位符合(1)或(2)的條件,然後緩步離開《競價告示板》,給予其他出市代表機會交易,如無人與他交易,他方可依據(1)或(2)的方法進行兩邊客買賣。


(4)所有兩邊客成交時,場內出市代表應喊出兩邊客,同時在《競價告示板》下方標上證券商代號和標記C以及成交價格和數量,並應立即填制《成交記錄》,以最快的速度將其送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專櫃列印時間及號碼。


6.開市價和收市價的確定原則


(1)開市後的第一筆成交價即為開市價。


(2)當日收市鍾響前,由證券交易所場內職員在成交記錄上劃上一線,在線上最後一筆成交價即為收市價。


如當日無成交,證券交易所根據大市走勢及叫價情況,按開盤價決定當日收市價。


7.證券交易所業務執行人員應隨時檢查、監督出市代表的電話記錄簿及其他情況,以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貫徹於交易始終。